建设新中国的蓝图:《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研究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三章 人民当家作主:政治制度设计的理想追求

政治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中统治阶级通过组织政权以实现其政治统治的原则和方式的总和。它包括一个国家的阶级本质、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和管理形式、国家结构形式和公民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

破除专制主义政治统治,实现由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政治,是深受几千年专制统治之害的中国人民的不懈追求,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所要实现的一个重要政治目标。从《新民主主义论》中提出的建设“政治上自由和经济上繁荣的新中国”,到《论联合政府》的“将中国建设成为一个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和富强的新国家”,在中国共产党人对新中国的政治制度设计中,民主从来就是一个重要元素。

新中国就要成立了,作为新中国建国大纲的《共同纲领》,如何从政治制度设计上体现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这是首先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也是举国上下都非常关注的问题。早在延安时期的1945年,民主人士黄炎培就曾问计毛泽东:中共能否跳出“其兴也浡焉”“其亡也忽焉”“人亡政息”的周期率?毛泽东自信地回答说:“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1]

民主,纵然像有些学者说的有几十或者几百种定义,但从根本上说,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因此,在《共同纲领》中,体现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是共和国缔造者们考量和设计新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