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焚书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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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与弱侯焦太史〔1〕

高使至〔2〕,闻尊大人果尔〔3〕,则老人已得所矣,兄之大孝亦自当从时称举也〔4〕。时未暇称奠〔5〕,待高使回,当致微敬〔6〕。此间事,舍亲到具能言之〔7〕

侗老入京后有书来〔8〕,甚与诸老相契,盖向时有闻名而未见面者〔9〕,至是更加景仰。以其平怀不作风浪〔10〕,即此可知侗老之养矣〔11〕;而朝廷得人之庆〔12〕,岂不更可喜哉!以兄乐闻,故并及。所可惜者,楚倥已作古人矣〔13〕!兄丧葬毕〔14〕,须到此一哀之,弟便随兄还白下也〔15〕。余无言。

注释

〔1〕本文于万历十二年(1584)写于黄安。中华书局本原题为《又》。 这封信写于耿定理逝世之后,李贽离开耿家之前。从信中可以看出,李贽与耿定向之间虽然在思想上不一致,但两人还是相融相处。如若不是后来耿向李发难,指责其误导耿家子弟,那场震撼当时思想界的大论战,也许会晚些时候发生。

〔2〕高使:不详。从下文“舍亲”看,也许是李贽的一位亲友。

〔3〕果尔:婉言人逝世。

〔4〕从时:顺从时宜。 称举:称誉举荐。

〔5〕称奠:祭奠。

〔6〕微敬:微小的敬意。自谦之词。

〔7〕舍亲:对人谦称自己的亲戚。

〔8〕侗老:耿定向号楚侗,因称“侗老”。见前《与焦弱侯太史》注〔19〕。 入京:本年三月,耿定向起都察院左佥都御史而到北京抵任。

〔9〕向时:从前。

〔10〕平怀:平和的心怀。 不作风浪:这里是不搬弄是非的意思。

〔11〕养:修养,涵养。

〔12〕朝廷得人:指耿定向被起为都察院左佥都御史。

〔13〕楚倥:耿定理,号楚倥。见《与耿楚侗》注〔1〕。 已作古人:据耿定向《观生记》万历十二年甲申条:“是月(七月)二十三日,仲子卒于家。”(《耿天台先生全书》卷八)

〔14〕丧葬:办理丧事,埋葬死人。这里指焦竑父亲的丧事。

〔15〕白下:南京的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