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会转型与幸福感变迁(197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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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幸福的个体性维度

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中曾对“幸福”有一个简短的概括:“一个有理性的存在者对于不断伴随着他的整个存在的那种生命快意的意识,就是幸福。”(康德,2003:26)对于现实的个体而言,幸福属于主观意识的范畴,它主要意味着一种个体的主观体验和感受。从个体的主观体验角度而言,幸福与否往往意味着存在主体对于自己所处的生活状态满意与否。这种对于自己所拥有的生活是否满意的主观体验便构成了一般意义上的幸福感。不过,这种满意并不是一时一地的暂时性满足,更确切地讲,幸福感乃是人们对于整体生活的一种持续的、整体性满足。

人们对于幸福观念种类繁多的理解,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由于幸福常常与个体的主观体验密不可分。当某人说“我感到很幸福”时,此处的“幸福”不仅体现了言说者对于其所拥有的生活的主观感受和体验,也道出了此言说者对于当下生活的认知与评价。只有当生活状况满足个体的需求和期望时,个体才会对其做出积极的判断与评价。不过,由于不同个体期望、需要的层面各不相同,而且其认知能力与评价标准也存在差异,因而,对于相同的事物,不同个体极有可能得出相当不同的评价结果。即便是同一个体面对同一事物,由于事物的发展流变,评价结果也会大相径庭,我们熟知的“塞翁失马”的故事正说明了这一点。当丢了马的时候,一般看来肯定是祸事,但老人说可能是好事,果然,此马归来时引来大批胡人的骏马;大批胡人的骏马来投,应该是好事,但老人说可能是坏事,后来老人的儿子因贪骑胡人的骏马把腿摔断,腿摔断又变成了一般意义上的坏事;但因为此子因腿断而免于兵役因而保全了性命,坏事又变成好事(《淮南子·人间训》)。不难看出,这种个体对于生活状况幸福与否的判断与评价在很大程度上又内在地关联着个体的认知水平、价值观念、人生取向、生活态度、性格气质等因素,还和所处的社会环境和事物的发展密切相关。凡此种种,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调整着个体的生活目标。当这种在诸种因素制约与调整下的既定生活目标已然达成,个体便会体验到幸福感,反之,则会缺乏幸福感。

个体的幸福感在很大程度上是个体相当内在的主观感受,然而这种发自于内的情感往往通过一种较为可见的形式形之于外,这种外在的形式就是快乐或者愉悦。在一定意义上,幸福就意味着满足之后的快乐。不可否认,幸福与否的外在表现形式往往通过人之快乐与否作为信号而呈现,缺少“乐”的人生是谈不上幸福或与幸福甚少关涉的,日常话语中的“以苦为乐”也包含了对“苦”的一种转化式体验。然而,幸福与快乐却并非因此而完全等同,更确切地讲,幸福往往包含快乐且通过快乐来呈现存在于主体的主观感受和体验。

因而,从个体性维度对幸福的探讨,自然离不开对个体主观之“乐”的考察。“乐”是一种典型的个人感受,中国传统思想中常常有感性之乐与理性之乐的划分。前者常常首先或更重要的是与人的各种感官相联系,耳目之官的愉悦乃是感性之乐的典型写照。这种以追求感官之乐为目的的幸福观在西方被称为“快乐论”。由于这种感性之乐常常与欲望、本能相联系,因而,无论是儒家还是道家,虽不排斥最为基本的感性欲望,却竭力主张对其应当加以必要的节制。孔子在讨论《诗经》时说道:“《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老子也曾言:“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老子·第十二章》)荀子则以一种更为明确的方式表达了早期儒家对于感性之欲的基本态度:“欲虽不可尽,可以近尽也。欲虽不可去,求可节也。所欲虽不可尽,求者犹近尽;欲虽不可去,所求不得,虑者欲节求也。道者,进则近尽,退则节求,天下莫之若也。”(《荀子·正名》)也就是说,感性的欲望应当纳入理性节制的轨道中,从而使得感性之乐能在一个适当的程度上对人的总体幸福感有所增进,而不至于使人溺于感性之乐而不能自拔,从而成为欲望的奴隶。

与感性之乐相对应的是理性之乐,二者之中,传统儒家尤为推崇后者。因为在儒家看来,理性之乐不仅超越了感性欲求的快乐,更加超越了一己之私利的计较,是在理智追求过程中所体验到的精神层面的满足与愉悦。这种理性之乐用孔子称赞颜回的话来讲便是:“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论语·雍也》)在这里,在同样的物质条件面前,颜回表现的情绪是“乐”,而众人表现的情绪则是“忧”,这并不是说物质条件对于人的刺激不一样,而是颜回有更为深沉的精神和理性追求,贫乏的物质生活并不会改变他从深沉的理性追求中体会到的快乐。当然,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快乐与否或许更多地与身外之物、身处之境相联系。当主体对于外物的需要和欲求得到满足时,主体便会有快乐和幸福之感,反之则会怨天尤人而倍感不幸。儒家在对外物的态度上,表现得相对超脱,幸福的物质成本不会过高。在儒家看来,“乐”应当更多地与主体的精神生活相关涉,“君子谋道不谋食……君子忧道不忧贫”(《论语·卫灵公》)。即便物质生活状况不尽如人意,主体仍然可以在追求理性的过程中自得其乐,这也就是宋明儒家孜孜以求的“孔颜之乐”。而且,这种理智的愉悦似已超越一般意义上的快乐,进而跃升到更高的层次——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