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书试图在中国城市社会转型的背景下,结合社会史、思想史、文学史和当下中国社会的现实,考察中国人的幸福感问题。
全书共分五编,第一编从哲学理论和哲学史角度探讨了幸福观念;第二编从反映当代中国社会现实的文学作品入手,结合1978年以来中国社会变迁的历史事实,探讨了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对于幸福生活的感受;第三编则以现时代上海的都市佛教为例,考察了现代社会部分人群如何追求宗教意义上的幸福,并且反思了都市社会群体的幸福感危机问题;第四编从都市文化角度探讨了城市居家生活文化中市民幸福感受的变迁;第五编从社会实证的角度,结合调查数据的分析,着重考察了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人的主观幸福感问题,同时还通过调研数据,重点分析了2010年上海居民的幸福感及其主要指标。
全书在哲学、文学、史学、文化以及社会学等多学科视野下,对幸福感问题做了多维度的考察,期望既能从思想史的角度勾勒出幸福观念的理论面貌,又能结合近代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城市社会转型的现实来反映中国民众对于幸福的感受。各编内容虽各有侧重,研究方法也不尽相同,但基本的关怀是一致的,那就是对当代中国社会生活的深切关怀,并且在这一关怀下,从理论、历史、文化和社会现实各方面探讨中国人的幸福生活。
下面,我们将结合各编的侧重点,简要介绍全书的主要内容。
第一编从理论角度考察幸福观念的多重维度,着重介绍中西方思想史上关于幸福的主要理论观点,为全书的写作提供思想史的背景。另外,在第一编里,我们还结合中国近代以来的社会变革,考察了社会变革与民众幸福之间的关联。
从理论上来说,幸福是自我对整体生活的持续性满足的主观经验和心理体验,因而具有个体性。同时,这种个人的经验和体验因为与人的具体生存境遇相联系,故而幸福又具有社会共通性和社会道德属性。在对幸福的理解上,既能形成一定的社会共识,也与社会历史传统形成的道德密切相关。而不管从社会的维度看还是从个人的维度看,构成幸福的条件和幸福的体验都会随着时间而不断变化。因而,无论对社会还是对个人来说,幸福感都是一种历史的、具体的经验和体验。
由于对幸福的理解有着多重的维度,因而在思想史上,哲学家们对幸福观念的探讨及形成的认识也是景象万千。
在西方思想史上,古代的人们倾向于以快乐来衡量幸福。不过,他们并不像更为晚近时代的人们那样,把快乐理解为一种纯粹肉体上的享乐与放荡。在他们看来,快乐尽管是从感觉开始的,但不是平庸的,更不是粗鄙的,而是可以在德性的角度上得到检讨的。这可以被称作享受快乐的幸福。就道德哲学而言,最好的生活也就是至善的生活,或者说是有德性的生活。不过,既然行动决定着包括幸福与否在内的一切,那么,对如何行动的检讨就成了追求最好生活的前提。对此,许多道德哲学家坚信,最能胜任这一任务的就是人的理性。这可以被称作追求至善的幸福。在近代西方思想史上,上帝已死的宣告意味着一种无可挽回的断裂,人们不得不去直面那些更加真实的痛苦。他们的痛苦就像西绪福斯的劳作一样,无法得到救赎或解脱。那么,西绪福斯是不幸的还是幸福的?此外,人们还必须考虑永恒和瞬间对于幸福的意味。这可以被称作直面痛苦的幸福。
在中国思想史上,传统的儒家、道家、道教、佛教对于什么是幸福,也提出了各有侧重的理解。儒家推崇精神上的愉悦,所推崇的“箪食瓢饮”的幸福既是理性主义的幸福观,也是一种道德主义的幸福观。而且,儒家所推崇的理性之乐与人伦之乐不同于感官之乐,因为它更多地关联到一个人的生活态度、价值观念与存在意义,总在实质的层面上指向一个人对于道德与幸福的关系的理解。在道家看来,为了幸福,努力改善自身现实境遇的积极进取的态度是不足取的,因为它不仅不能令人走向幸福,反而会使人因逐于外物而逐渐迷失原有的自然本性。对于道家而言,只有“自然”才是万物之宗与万物之本,它是一种没有任何外力加于其上的本然状态。这种自然状态的现实体现,从个人层面而言,便是追求一种无拘无束、返璞归真的精神境界;从社会层面而言,便是达到一种无为而治的小国寡民的状态。因此,法自然成为道家所推崇的方式。唯有以自然为宗、效法自然,个人幸福与集体幸福(社会幸福)才可能得以实现。而从道家思想中脱胎而出的道教则强调通过修道获得长生久视从而获得幸福,其中有很多与科学以及现代社会不能契合的地方,但道教所说的幸福既包括肉体快乐,也包括精神快乐,是身体健康、精神愉悦和德行至善的融合。道教将快乐视为人在生命道路上的精神状态,认为幸福是人在生命成长过程中通过努力感受到人生理想的实现而获得的一种满足感。对于佛教而言,世俗中看似幸福的人生其实只不过是一种虚妄的幻象。因为它不仅不能使人的心灵获得解放,让人的灵魂摆脱外界的纷纷扰扰,反而会束缚人的精神,从而成为人们获得幸福的羁绊。而佛教推崇的涅槃境界是一种“出世间福”,这种幸福不仅具有时间上的永恒性,而且具有完全的自主性。它不仅不依赖于任何外界的人和物,也不会有生灭,更不会像“世间福”那样常有“世间苦”掺杂其中,而是完全自作主宰,超越时空,极其纯粹。
中国近代以来,社会变革主宰了民众对于美好幸福生活的追求和探索,民众幸福与社会变迁息息相关。近代以来,就试图实现社会幸福的思想和社会运动而言,出现了诸如太平天国式的乌托邦构造、康有为的大同理想,清末思想家“为利欲正名”以及对独立富强的期盼,新文化运动时期思想家用科学、民主等思想意识改造国民与生活的努力,当代中国正在经历的以城市化改造民众生活方式的变革,等等。以上几种典型思想或社会运动分别代表着通过乌托邦的想象、国家独立富强的期许、思想意识的改造、生活方式的转变来实现美好的社会生活。从上述几种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思想或运动来看,近代中国民众对幸福生活追逐的历程,逐渐从幻想、理念走向具体的民生,意味着近代以来为实现美好生活而进行的社会变革从激情、喧嚣走向理性、平实。
第二编讨论的是“乡下人进城”的幸福感问题。严格意义上说,“乡下人进城”并非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新鲜事物,但“乡下人进城”作为重要的社会现象和文化研究,却是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突显的。本编采用了比农民、农民工等概念更为宽泛的“乡下人”概念,“进城”不仅仅是一种行为空间的转移,更包含由于社会制度、法律身份、经济生活、文化生活等各方面的改变而产生的情感体验。因幸福既具有主观性又具有客观性,既具有个体性又具有社会性,我们对“乡下人进城”的幸福感考察,要兼顾这些特性。我们既关注了文学作品中人物的主观幸福,即他们的幸福感,也对影响他们幸福的客观生活环境进行了分析:以个体幸福为讨论的起点,通过总结个体幸福及其影响因素,探讨如何在社会层面最终实现城乡之间的共同幸福。
20世纪80年代文学书写中,路遥的《人生》和《平凡的世界》具有典范性意义。在路遥的笔下,主要有五类“乡下人进城”模式(“具有公职身份的乡下人”“身份暧昧的乡下人”“混进城市的乡下人”“进城打工的乡下人”和“进城买卖的乡下人”)。对于“乡下人进城”的不同模式及“乡下人”在这一模式中感受到的幸福,路遥表现出明显不同的道德价值判断。进入20世纪90年代之后,“乡下人进城”成为当代文学的重要创作潮流,对“乡下人进城”的幸福感问题的探讨也更加深入、更为复杂。在众多的农民工题材文学、打工文学及底层文学中,“进城”对“乡下人”来说几乎已经成了一种宗教:“进城”不再是一种选择,而是成了生命中的必然;不“进城”,“乡下人”就无法生存。“乡下人进城”还有诸多的代际特征:生活所迫是第一代农民工“进城”的首要原因,这种“进城”充满了被动色彩,很多时候是无奈之举,甚至有些悲壮;而寻找别样的人生则是第二代农民工“进城”的重要原因,这种“进城”更具有主动色彩;改变命运则是从农村进入城市的知识分子的一种精神追求。同时,我们十分遗憾地发现,“进城”后“乡下人”的幸福感并没有随之增长,甚至可以说,在“进城”“乡下人”幸福感的天空上,蓝天白云的景观逐渐成了一种幻象,阴云密布却更像是逐渐逼近的现实。“城里不是家”成为第一代农民工“进城”后的生存写照;“乐不思蜀”却无法成为第二代农民工“进城”之后的生命状态;挣扎于城乡之间则成为从农村进入城市的知识分子的精神表征。
那么,究竟是哪些原因制约并影响了“乡下人进城”的幸福感呢?影响第一代、第二代农民工幸福感的共同因素主要有:经济地位、文化水平的低下,工作生活环境的恶劣,制度性歧视,资本的剥削和文化隔阂与观念歧视。影响第二代农民工幸福感的因素主要有教育缺失与不良诱惑、融入的欲望与社会的阻碍,这些都使得他们无法融入城市。影响从农村进入城市的知识分子的幸福感的主要因素有经济压力、文化冲突以及“启蒙”与“浪漫”的消失。因此,为了实现“乡下人”“城里人”的共同幸福,必须纠正对城市化的片面理解,进一步加快农村现代化的步伐,进一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真正落实城乡一体化战略。具体而言,要取消专门针对“乡下人”的歧视性社会制度,投入更大精力进一步加强农村经济建设,投入更大精力振兴农村教育以提高乡村文明。
第三编重点分析了上海的都市佛教对于城市社会转型背景下都市人群幸福感的影响。幸福感涉及物质、社会以及宗教三个层面。在物质层面,是指我们一般所认知的个人乃至家庭的衣食丰足、财物富饶,这也符合一般幸福感的最基本认识。在社会层面,则是指较大范围的社会共同体,乃至国家、民族对于当下生活以及未来希望的普遍满足感,如世俗性的祈福以及人际的和睦温情,均代表了某种共同体意义上的幸福感。这种幸福感落实于社会共同体的“共通感觉”,但不一定完全建立在物质丰饶的基础之上,传统中国乡村社会的少欲知足生活,也体现了某种共同体意义上的幸福感。至于宗教层面,则从根本上超出了现世的目标,从人的终极意义角度来阐述生命的幸福问题,即生命如何得到解脱,如何获得终极的幸福。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三个层面的幸福感并不是截然分开的,而是相互交错、相互杂糅的,甚至彼此之间常常难以区别。因为世俗性与神圣性在个体身上经常以一种非常复杂的形式表现出来,不能清晰地区别开来,因此上述三个层面只是某种“理想类型”的区分,并不是说在具体的个人身上,这种幸福感会明显表现为三个层面。
正因此,本编在考察上海都市佛教与幸福感的关系时,除了揭示出宗教的超越性对于个体的某种生命提升作用之外,也想揭示出宗教信仰在满足个体的幸福方面所掺杂的世俗性。也正因此,宗教在提供个人生命幸福感方面,常常也混杂了物质、社会的层面,使得宗教本身在提供终极幸福感方面的特点常常被弱化,甚至被扭曲。
具体而言,上海的都市佛教在“文化大革命”后经历了恢复、酝酿期以及快速的复兴期。1978~1999年,佛教在社会上的地位与影响力十分微弱,社会对宗教的需求并没有显现出来,此时信教者大体上还是以传统的皈依居士,以及以祈福为目的的一般信众为主。但在进入21世纪之后,上海的佛教信仰出现了重要的社会结构及心理结构的变化,一方面是白领中产阶层的信仰人群迅速扩大,另一方面则是拥有较多社会资源的社会精英群体也开始接纳佛教信仰。这背后其实反映出当代都市人群心理上的种种危机。经济的发展让人们享受到前所未有的物质丰裕感,在幸福感方面却产生新的危机,即对社会及个人生活的安全感、稳定感的不确定,以及因都市生活的冷漠化与疏离感等原因,造成非常急迫的心理焦虑感。正是这样的普遍心理背景才使得佛教等宗教信仰如此之快地进入社会生活之中,并得到普遍的接纳,恰恰是这样带有强烈目的性的信仰实践,使得上海的都市佛教信仰呈现某种消费主义与世俗化的特征。
第四编认为,对幸福感的普遍关注并不是空穴来风,也不是一个可以简单地将其视为普遍性的社会问题,或哲学、心理学问题。“幸福指数”是一个可笑的概念,如果幸福是一个可以用经济学甚至数学模式进行量化的纯粹经济学对象,那么,人类社会只要一种“科学”就可以解决所有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人类社会的福祉就可以依照化学或物理实验那样,事先调配好各种成分的比例,很快兑现,而不会在经历了数千年的历史之后,人类仍然关心着它,仍然感觉到幸福其实距离我们还很遥远。用“幸福指数”对幸福进行研究,是这个时代西方科学主义和唯经济主义最集中的反映。
幸福感与一个时代和社会的价值观相关。在相当程度上说,对幸福感的关注是纯粹价值理性被目的理性完全取代之后,在个人主义、功利主义的逻辑下必然凸显出来的社会现象。因此,幸福就必然与家庭生活紧密关联在一起,与家庭生活空间构成相互界定、彼此规定的复杂关系。但这只是幸福感的一个维度,即使这一维度目前在整个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中占据绝对统治地位。就当下中国的幸福感讨论而言,在相当程度上是撇开了近现代中国的历史脉络展开的,也可以说是一种被全球化的资本主义经济体系和制度垄断的阐释。在近现代中国的历史叙述中,毫无疑问,关于幸福的讨论总是与民族解放事业和全体人民的福祉紧紧相扣的。在这个意义上,近现代乃至当代中国早期的社会主义实践中的幸福观理应成为我们当下的思想资源和精神源泉。也就是说,在一般意义上,对幸福的追求当然具有普遍性,但在不同的政治理想中,这种追求却有着迥然的差异。近现代的中国,因其后发现代化的特征而必然地卷入城市化、现代化的过程之中。但20世纪50~60年代新中国城市建设的社会主义实践中的工人新村却提供了一个区别于20世纪80年代之后直至今天的幸福图景,而20世纪80年代在开启新启蒙的同时,也再次开启抑或被卷入西方现代性框架中的现代生活进程。问题是,这一过程或者说对现代幸福生活想象的模式与此前的历史和当下的现实究竟构成怎样的关系,却需要重新审视。而在这其中,爱情至上、核心家庭的广泛普及成为幸福感的根本源泉,居家生活逐渐取代原有价值系统中的幸福观,而日益占据主导地位,乃至成为占支配性地位的意识形态。
在这一意识形态的构建中,住房改革对生活世界的想象和限制,以及在住房改革催动下迅速而畸形发展起来的房地产业,其生产模式、经营模式、市场模式等与整个社会的文化生产共同生产、再生产了一个问题重重的新的城市生活空间。正是这一被市场平等建构起来的生活世界压抑了真正的平等诉求和尊严向往,原本阔大的幸福感被压缩在狭小的居家生活中。
第五编从主观幸福感角度讨论现实的幸福感问题。主观幸福感(Subjective Well-Being,SWB)虽然已是众多学科研究的重要范畴,但学界并没有就其本质形成统一的界定,其含义在不同学科各不相同。在国际上,来自不同国家和不同学科的学者对主观幸福感所给出的定义也存在较大的差异,进而也从不同的角度建立了多种多样的模型来进行具体的经验研究。
本编通过对各国现有研究的综合分析,总结出影响主观幸福感的四大因素。第一,经济收入虽然不是影响主观幸福感的决定性因素,但一个国家的富强与否却与国民的总体幸福感水平紧密联系在一起。心理学的研究发现,人格、环境适应能力、奋斗目标对个体的幸福感有实质性影响。同时,主观幸福感也是社会环境的反映。尽管人口因素似乎仅仅解释了小部分主观幸福感差异,但人口因素调节着许多重要的影响因素,因此不可忽略。第二,社会阶级与人们的感受彼此联系,尽管二者的关系强度并不高,但社会阶级也是主观幸福感的一个潜在预测指标。第三,社会失范随急剧的社会变迁而蔓延,引起消极情感,进而降低了人们的主观幸福感。第四,社会信任反映了社会或社区中个体间的联系。研究发现,个体信任和组织信任与主观幸福感之间都存在正面关联。
另外,通过对中国四次调查数据的实证分析,我们发现:国民的平均主观幸福感水平1990年最高,从1995年到2007年没有发生明显的变化;男性和女性的主观幸福感水平不存在明显的差异;健康是影响主观幸福感的决定性因素,而年龄与幸福感之间呈现“U”形的关系。通过比较,我们还发现:在人们生活的基本需要得到满足的情况下,绝对收入的提高对提高人们的生活满意度没有明显的影响,而相对收入,不论是对于个体或家庭发展而言的相对收入,还是个体或家庭在社会比较中所体验到的收入的相对剥夺感,都对人们的生活满意度有更强的解释能力。人们的关注也更多地由对客观收入的关注转向对主观社会因素的体验,这将我们引向了对生活质量的关注。
最后,本编从经济与社会保障、健康与安全、公共服务与休闲、居住与环境、总体评价五个方面对上海居民的幸福感进行了讨论。这五个方面的实证结果表明,上海居民的幸福感在城乡之间、不同收入群体之间都存在明显的差别,需要相关部门和研究者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来提高人们的主观幸福感水平。
本书从不同角度围绕幸福感做了多学科的考察,力图呈现中国城市社会转型背景下中国人的幸福感变迁。由于是首次尝试多学科的交叉合作,本书的写作还存在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尤其是在体例的逻辑性上,但我们希望通过本书诸位作者的努力,引起学界对这一话题的关注和深入研究,为转型期中国社会的民众过上更美好、更幸福的生活提供更多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