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马克思国际价值理论是对经济全球化时代的重要理论贡献
(一)马克思国际价值理论既是经济全球化理论,又是揭示国际剥削的理论
国际价值理论是马克思在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批判中提出的。马克思写道:“对外贸易和世界市场既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前提,又是它的结果。”“只有对外贸易才能使作为价值的剩余产品的真正性质显示出来。”[29]商品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逻辑起点,而对外贸易和世界市场则是其逻辑归宿。就商品而言,在其两个构成元素“价值”和“使用价值”中,价值作为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的、无差别的人类抽象劳动,只有在充分比较劳动的社会属性前提下,也就是在包括各民族经济活动在内的世界市场上,才能完全展现出来。调节商品生产的价值规律,只有到世界市场上,才真正具有普遍意义。经济全球化是价值规律充分发挥作用的必然要求。因此,马克思国际价值理论实际上是一种经济全球化理论,对认识经济全球化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其基本原理虽然历经100多年,对当今的经济全球化仍具有很强的解释力和指导力。
(二)马克思国际价值理论是发展中国家融入经济全球化的理论基础
发展中国家是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近年来,经济全球化呈现加速发展的趋势,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融入经济全球化的大潮之中,成为经济全球化进程的重要推动者。
由于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进程是在资本主义主导之下进行的,它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世界范围内的进一步延伸。因此,发达国家占据有利地位并且是经济全球化的主导者,广大发展中国家在这一过程中处于相对不利的地位,在参与国际分工和进行商品国际交换过程中面临较大的困难与挑战。但马克思认为,国际分工和国际商品交换同样遵循价值规律,只不过其作用形式有所不同。在国内交换中起支配作用的是国内价值规律,而国际分工和国际商品交换中起支配作用的是国际价值规律。在国际市场上,在以国际价值为基础进行等价交换的情况下,如一国的国别价值低于国际价值,就可稳定地获得大大高于国内市场的超额利润。在国际商品交换中,一般来说,发达国家的劳动生产率高,较多商品的国别价值低于国际价值,能在交换中获得较多的贸易利益。不仅如此,正如马克思所说:“价值规律在国际上的应用,还会由于下述情况而发生更大的变化:只要生产效率较高的国家没有因竞争而被迫把他们的商品的出售价格降低到和商品的价值相等的程度,生产效率较高的国民劳动在世界市场上也被算作强度较大的劳动。”[30]因而,发达国家也能从高价出售产品中获取更多的贸易利益。
从劳动生产率较低的国家来看,由于其国别价值即个别价值低于国际价值的较少,且差幅较小,也是有可能等于或高于国际价值的,在与发达国家进行商品交换时,它确实处于不利地位,但这并不意味着从贸易中不能获得利益。马克思指出,经济不发达国家在与发达国家进行商品交换时,“这种国家所付出的实物形式的物化劳动多于他所得到的,但是他由此得到的商品比他自己所能生产的更便宜”[31]。这是因为,国际市场上商品的价值实现不同于国内,每一种参与国际交换的商品到达消费者手里,都要通过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两次市场交换,有两次价值实现的机会。这与只在国内市场交换的商品存在重大区别。也就是说,国际价值的创造和实现不同于一国内部的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无论是落后国家还是先进国家,通过国际和国内两次市场交换,所实现的商品价值都可能大于出口商品中实际消耗的劳动时间,或是节约国内生产同类产品将要耗费的劳动时间。对落后国家而言,以国际价值为标准同先进国家进行交换时,所付出的商品中包含的劳动时间虽然大大超过所得到的商品中实际耗费的劳动时间,然而商品输入后,还要按国内的生产条件再在市场上实现一次价值。进口商品不是国内不能生产,而是成本很高,因此,落后国家输入商品在国内市场上实现的价值,还是会大于或至少能等于出口商品中实际耗费的劳动时间。因此,落后国家参与国际分工和进行国际商品交换能得到好处。而且,落后国家通过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商品交换,还能看到自己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个别(国别)价值,争取在国际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事实上,不少后进国家或地区通过扬长避短,充分利用自己的优势,生产出成本低于国际生产成本的商品,成功打进国际市场,有的还把发达国家的同类产品挤出市场,由此获得巨大的贸易利益,促进本国、本地区的经济发展,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
(三)马克思国际价值理论是引导全球化均衡发展的思想武器
目前正在加速发展的全球化,在本质上具有非均衡的性质。所谓非均衡,指的是全球化的推进和发展并非整齐划一地扩及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同样作为世界经济的主体,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全球化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是悬殊的和不平等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全球化进程中的经济收益也存在巨大的差异。
全球化进程的非均衡化是国际经济旧秩序直接导致的。必须建立以马克思国际价值理论为基础的国际经济新秩序,才能实现全球化的均衡发展。在全球经济市场化的条件下,国与国之间的经济关系本质上不过是商品(包括服务)交换关系,国际经济秩序也只是世界市场的交换秩序。这种商品交换关系或交换秩序究竟应该是什么样的模式?如何建立?从根本上讲是一个国际价值及其运行规律问题。马克思国际价值理论所阐明的国际价值规律,是国际商品交换的基础和是非评价标准,也是国际经济新秩序建立的依据。国际价值规律的基本要求是,在世界市场上交换双方要按照国际价值量进行等价交换。所谓等价是指双方各自的商品所含的国际价值量相等。不论何国何地的商品生产经营者在国际价值面前一律平等,或者说,国际价值是个平等的尺度。遵循这个要求,那就是维护商品等价交换的正常关系和秩序;违背这个要求,则是破坏国际经济关系和秩序。我们要建立的国际经济新秩序不是别的,恰恰就是在国际价值规律基础上的正常的国际商品等价交换秩序。我国政府过去坚持的平等互利,目前提倡的“双赢”、“多赢”、“共赢”,都是基于国际价值规律的基础,是符合这个规律的基本要求的,因而获得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赞赏。
(四)在当今国际贸易纯理论的发展中马克思国际价值理论位于核心地位
经济全球化始于国际贸易,国际贸易理论理所当然地成为经济全球化的理论基石。国际贸易纯理论或国际贸易纯粹理论(the Pure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Trade)这个概念最早出现在马歇尔的著作中。按照一般的解释,国际贸易纯理论是指那些用高度抽象的研究方法分析国际贸易的最一般问题的国际贸易理论。有些人认为,在马克思的经典著作中并没有对于国际贸易理论的完整表述,有关国际贸易的理论分散在他的全部著作中,因此马克思对国际贸易纯理论并没有较多的贡献。事实上,马克思将其科学劳动价值理论应用于世界市场和国际贸易中,所创立的国际价值理论在国际贸易纯理论中却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在当今国际贸易理论发展中处于核心地位。这是因为,没有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的价值分析,要真正建立科学的国际贸易理论是不可能的。马克思国际价值理论之所以居于国际贸易理论的核心地位,其根本原因在于它既立足于科学的劳动价值理论的基础之上,又能正确回答当代国际贸易领域中的现实问题,以及世界市场上长期争论不休的各种问题。
国际贸易纯理论的三大核心理论,即比较成本论、相互需求论和资源禀赋论,对国际贸易问题的分析各有其独到的见解和相应的理论贡献,其中比较成本论一直被西方国际经济学界奉为经典,即使在今天,也是研究国际贸易理论的逻辑起点。比较成本分析等价于价值分析,具有比较成本优势等价于具有个别价值较低的竞争力优势,而正是这种优势引发了国际贸易,并决定了国际贸易的流向,因此,由比较成本优势所引发的互利贸易同时也一定是价值规律使然的贸易,这便是比较成本论所暗含的劳动价值论基础。马克思以世界市场和国际贸易的形成为前提,沿着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逻辑拓展劳动价值论,初步形成了国际价值理论,为后人研究这一问题提供了出发点。因此,无论是比较成本论、相互需求论,还是资源禀赋论,在马克思国际价值理论面前都显现出一些重大的甚至是致命的理论缺陷:比较成本论虽然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但就整体而言,其劳动价值论是不彻底的,不能正确解释为什么在国家之间不等量的劳动可以相交换,为什么这种交换还会互利;相互需求论的创始人之所以被称为庸俗经济学家,是因为其理论背离了劳动价值论,以交换价值代替价值;要素禀赋论宣称必须放弃劳动价值论,但从其理论核心看,却仍是以比较成本论为基础。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保罗·克鲁格曼所著的Rethinking International Trade一书,走进了当今世界的“新贸易理论”这一领域。克鲁格曼借用DS模型分析方法第一次系统地将产业组织理论和市场结构理论应用到国际贸易问题分析中。他打破了传统贸易理论中完全竞争和规模收益不变的假设,在不完全竞争和规模收益递增的前提下分析了国际贸易的起因和利益来源,解释了传统理论无法回答的诸如产业内贸易、技术创新与垄断利润等新的贸易现象,探讨了税收和补贴政策对国际贸易和产出的影响,并首次创建了战略性贸易政策模型。因此,他的理论被称为“新贸易理论”。克鲁格曼的新贸易理论虽然改变了一些理论研究的假设条件,但仍然秉承了古典经济学的核心内容和基础理论。他继承了亚当·斯密的分工理论,承认大卫·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以及他们的不彻底的劳动价值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