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漫谈“漫画”
鲁迅
孩子们吵架,有一个用木炭——上海是大抵用铅笔了——在墙壁上写道:“小三子可乎之及及也,同同三千三百刀!”这和政治之类是毫不相干的,然而不能算小品文。画也一样,住家的恨路人到对门来小解,就在墙上画一个乌龟,题几句话,也不能叫它作“漫画”。为什么呢?就因为这和被画者的形体或精神,是绝无关系的。
漫画的第一件紧要事是诚实,要确切的显示了事件或人物的姿态,也就是精神。
漫画是Karikatur的译名,那“漫”,并不是中国旧日的文人学士之所谓“漫题”“漫书”的“漫”。当然也可以不假思索,一挥而就的,但因为发芽于诚实的心,所以那结果也不会仅是嬉皮笑脸。这一种画,在中国的过去的绘画里很少见,《百丑图》或《三十六声粉铎图》庶几近之,可惜的是不过戏文里的丑脚的摹写;罗两峰的《鬼趣图》,当不得已时,或者也就算进去罢,但它又太离开了人间。
漫画要使人一目了然,所以那最普通的方法是“夸张”,但又不是胡闹。无缘无故地将所攻击或暴露的对象画作一头驴,恰如拍马家将所拍的对象做成一个神一样,是毫没有效果的,假如那对象其实并无驴气息或神气息。然而如果真有些驴气息,那就糟了,从此之后,越看越像,比读一本做得很厚的传记还明白。关于事件的漫画,也一样的。所以漫画虽然有夸张,却还是要诚实。“燕山雪花大如席”,是夸张,但燕山究竟有雪花,就含着一点诚实在里面,使我们立刻知道燕山原来有这么冷。如果说“广州雪花大如席”,那可就变成笑话了。
“夸张”这两个字也许有些语病,那么,说是“廓大”也可以的。廓大一个事件或人物的特点固然使漫画容易显出效果来,但廓大了并非特点之处却更容易显出效果。矮而胖的,瘦而长的,他本身就有漫画相了,再给他秃头,近视眼,画得再矮而胖些,瘦而长些,总可以使读者发笑。但一位白净苗条的美人,就很不容易设法,有些漫画家画作一个髑髅〔死人的头骨〕或狐狸之类,却不过是在报告自己的低能。有些漫画家却不用这呆法子,他用廓大镜照了她露出的搽粉的臂膊,看出她皮肤的褶皱,看见了这些褶皱中间的粉和泥的黑白画。这么一来,漫画稿子就成功了,然而这是真实,倘不信,大家或自己也用廓大镜去照照去。于是她也只好承认这真实,倘要好,就用肥皂和毛刷去洗一通。
因为真实,所以也有力。但这种漫画,在中国是很难生存的。我记得去年就有一位文学家说过,他最讨厌论人用显微镜。
欧洲先前,也并不两样。漫画虽然是暴露、讥刺,甚而至于是攻击的,但因为读者多是上等的雅人,所以漫画家的笔锋的所向,往往只在那些无拳无勇的无告者,用他们的可笑,衬出雅人们的完全和高尚来,以分得一枝雪茄的生意。像西班牙的戈雅(Francisco de Goya)和法国的陀密埃(Honoré Daumier)那样的漫画家,到底还是不可多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