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方法论:知识产权律师执业思维与办案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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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知识产权律师行业

1.2.1 知识产权服务的主要业态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原农业部、商务部、原工商总局、原质检总局、版权局、林业局2012年印发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指导意见》,知识产权服务业的主要业态可以划分为6大类型:

——知识产权代理服务

主要从事专利、商标、著作权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申请、注册、登记、异议、复审、无效等代理服务。典型服务机构:专利代理所、商标代理公司。

——知识产权法律服务

主要从事知识产权诉讼与非诉的法律服务,如打假维权、诉讼代理等。典型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信息服务

主要从事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分析、数据加工、文献翻译、数据库建设、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等信息服务。典型服务机构:专利信息或数据库公司。

——知识产权商用化服务

主要从事知识产权评估、价值分析、交易、转化、质押、投融资、运营、托管等商用化服务。典型服务机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专利运营机构。

——知识产权咨询服务

主要从事知识产权战略咨询、政策咨询、管理咨询、实务咨询等服务。典型服务机构:知识产权管理咨询服务公司。

——知识产权培训服务

主要从事知识产权教育培训、技能研修、会议策划等服务。典型服务机构:会议举办商、培训机构。

链接:知识产权律师的优秀雇主

虽然目前律师事务所排名机构及榜单不少,但诸如著名法律评级机构钱伯斯(Chambers and Partners)等机构发布的各类榜单仍然不失为一种参考,能够挤进这些榜单的律师事务所或公司,可以认为是值得各位青年律师(包括知识产权律师)向往的优秀雇主。

2019年12月5日,钱伯斯发布了《2020亚太法律指南》(2020 Asia-Pacific Guide),在知识产权诉讼和非诉领域,中国大陆地区中资律所的排名情况如表1-4所示。

表1-4 钱伯斯中国大陆地区中资律所排名(知识产权)

1.2.2 律师职业的优越性

成为专业人士

不同于多数从事公务或辅助性事务的职业,律师职业是拥有特定的专业技能,并以其专业技能作为生存发展的职业。律师职业需要不停地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判例,甚至行业新知,使得律师处于“终身学习”的状态,活到老也得学到老。

有挑战性的工作

律师总是面临新的问题,在不太成熟的、新兴的行业更是如此,新的案情、新的争议、新的裁判动态、新的理论视角,层出不穷。即使是一个司空见惯的法律问题,你也能从新的案件中找到新的兴趣点去琢磨。当然,由于时间紧迫,律师不可能悠闲地研究这些问题,因而忙碌又成为律师的烦恼。

职业天花板较高

很多行业的职业天花板,不仅是职业晋升受到极大的限制,甚至长期停滞不前,而且在经验获得上,只是重复学习已有的东西;在经济收入上,收入可预期难突破;在价值感受上,逐渐对工作价值缺乏认同,等等。但律师的工作如同创业,有无限的发展可能性。虽然初入行业的律师需要时间去熬,但一旦熬出来,有自己独立的业务,做到合伙人级别,有自己的团队,就会开辟出属于自己的天地。

相对较高的收入

律师在刚入行时,收入大多比不上公务员或大公司的法务助理,但是,律师的收入增长相对较快,特别是那些能力强的律师,职位和收入可以迅速提高,收入甚至可以爆炸式增长。这对于企业法务、法官、检察官、大学教师等这些在收入方面循序渐进的职业而言,是难以实现的。当然,律师职业也只能实现中产阶层的收入,最多能实现富人阶层的梦想,成为顶级富豪是不太可能的。

职业转换容易

律师不仅要求具有专业知识,更要面对客户开拓、业务谈判、证据调查、法庭辩论,甚至著书立说、发表演讲的工作,接触的领域相对广泛,从事的业务相对专业,历练的素质相对综合,因此,律师不仅换所方便,而且转行进入企业法务等行业也相对容易。反过来,企业法务要转行做律师相对不是那么容易。

长久的职业生命

律师和医生、会计一样是专业技术人士,这使得律师的职业生命非常漫长。只要愿意,律师工作到70岁,甚至80岁都不鲜见。特别资深的律师或合伙人,往往有自己的团队和比较自由的工作时间,以及较多的收入来源,往往不会在60岁就退出江湖。事实上,经验丰富、客户众多、知名度高的大律师在别人60岁退休时,往往还正处于事业发展的黄金时期。当然,也意味着选择律师职业可能“终身受累”。

职业获得感较强

虽然在中国,律师的职业地位不能和欧美相比,但仍然拥有相对较高的社会地位,往往是亲朋好友法律咨询的首选帮手。抛开社会地位不谈,律师在完成一个诉讼案子,并取得预期的效果,或者帮助客户解决棘手的问题后,往往也会有较强的职业获得感。

1.2.3 知识产权律师的吸引力

诉讼压力相对比较小

知识产权律师,特别是代表原告的律师,诉讼压力相对较小。一方面,在代理权利人时,权利人往往与被告(侵权人)实力不对称,即权利人实力相对较强,被告作为侵权人实力相对较弱。加之,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多数情形下侵权与否较易识别,因此,代表权利人诉讼的胜诉率比较高,打官司的压力较小。

另一方面,大多数知识产权案件对公司经营还不能产生致命的影响。虽然有的知识产权诉讼标的很高,但毕竟只是少数,甚至是个别现象。因此,与房地产、金融案件或刑事案件不一样,知识产权诉讼一般不会弄得你死我活,对方为案件找关系的情形相对较少,加上知识产权法官队伍整体上素质比较高,这都减轻了知识产权律师的诉讼压力。

受益于案件影响力

青年律师的梦想自然是成为名律师、大律师,而名律师、大律师的衡量标准无外乎以下几种:一是做过大案子,案件的社会影响大、媒体曝光率高,案件上过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或获得级别较高的十大案例之类的荣誉;二是拥有高收入,即使在社会上“默默无闻”(做非诉律师有此可能),也不妨谓之“大律师”;三是写得一手好文章,如果一个律师既没有做过特别有名的大案子,又没有做到收入不菲,财富自由,但也可能因为写得一手好文章,而成为“名律师”。

目前,做知识产权律师要获得高收入可能并不容易,但做大案子的概率较大,因为不少知识产权案件的社会影响都很大,比如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的“IPad”商标案,王老吉与加多宝长达数年的诉讼战等。很多知识产权案社会影响大、争议多、热点不断、难点较多,也极易催生不少点击量惊人的论文、评论或杂谈。因此,知识产权律师可以有很多机会受益于案件本身的影响力。

参与“富人的游戏”

业内有种说法:专利是富人的游戏。虽然IBM、高通公司等业界巨头通过经营专利,获得了令人惊羡的经济收益,使得专利不再只是一纸尘封的证书,而是可以创造企业利润的商业宝藏。然而,在看到专利经营的财富回报时,也要看到专利经营的成本负担。20世纪初的一项统计表明,财富100强的大公司在全球一些主要国家或地区,从获得一项发明专利到维持发明专利的20年有效期,要花费25万到50万美元。(9)一家公司如果拥有成百上千件专利,其维护费用不难想象是十分惊人的。因此,专利被称为富人的游戏,在某种程度上似乎的确如此。

总体上看,重视知识产权的公司,且愿意主动投身知识产权诉讼战的,一般拥有以下一种或几种特质:企业规模通常较大、产品科技含量较高、企业外资背景较多、企业负责人学历较高,等等。相比于承接交通事故纠纷、家事纠纷、医疗纠纷等一般民事纠纷的律师,知识产权律师的客户在诉讼预算方面相对充足,在文化素质方面相对较高,简直就是“高富帅”或“白富美”。通常,知识产权律师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较少接触到人生艰苦、人情冷暖,这对保持积极的人生态度和良好的工作热情可能大有裨益。

充满挑战和乐趣的行业

在知识产权日益重要的今天,各个行业、各项产业都嵌入了知识产权的因子,商业创新、技术创新都离不开知识产权的考量,因此,知识产权的法律问题也随之不断产生,并变得日益复杂。新颖有趣的案件事实、源源不断的疑难问题、模糊不清的法律适用、层出不穷的理论解释,既让知识产权律师的工作充满专业上的挑战,也给知识产权律师带来探索未知的激情。

当然,这并不是说所有的知识产权诉讼案件都很有趣,有些批量商业维权类的案件(如批量的图片侵权诉讼)让主审法官都觉得无聊至极。不过在很多时候,知识产权与高新科技、娱乐产业、文化艺术、时尚元素密切关联,让案件不会那么枯燥,或许是案件事实,或许是案件背景,或许是案件争议,都有可能让你感受到乐趣。

从1个到N个诉讼

这不是假设:一名知识产权律师在接手一件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案件后,他可能陷入(或者他会将客户拖进)源源不断的诉讼旋涡之中,比如商标撤销注册案件、专利无效宣告案件、不正当竞争诉讼等。在某种程度上,这或许是知识产权律师的幸运,因为一旦客户卷进知识产权官司,基本上,律师会收获更多的案件代理机会。在知识产权领域,以诉讼对抗诉讼,从而达成某种目标,几乎是公开的秘密。当原告起诉被告时,被告可能反过来起诉原告,原告又可能开辟新的诉讼战场。无论是做原告的律师,还是做被告的律师,你都有很大的机会包揽这一连串的诉讼。

为什么面临原告的诉讼攻击,被告能够轻易找到反击原告的诉讼武器?一方面,被告可能早就储备了大量的知识产权武器(比如大量的专利),一旦受到原告的知识产权攻击,当然会全力反击,通过诉讼平衡,实现相互制约。另一方面,原告的知识产权可能存在各种瑕疵,比如,专利权利要求没有撰写好、商标注册后三年没有使用等,这给对方制造了釜底抽薪(无效专利或撤销商标)的机会。此外,原告在其他方面稍不注意,也会惹火上身。比如一些企业在发布声明时,经常超越维权界限,无端评论甚至攻击对方,招来不正当竞争的麻烦。无论如何,律师代理客户的案件,最终都有可能从1个发展到N个。从某种意义上讲,知识产权诉讼业务的客户还真是个“富矿”。

做律师也很懂商业

许多成功的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早已意识到,知识产权并不只是一种单纯的法律权利,更是一种可以广泛运用的竞争工具和商业策略,可以成为增强企业技术能力、竞争能力和获利能力的法律筹码,因此,知识产权已经深度嵌入企业的商业模式和业务环节之中。在此背景之下,多数知识产权诉讼的庐山真面目,正如上海“东方大律师”陶鑫良教授所言:“法律背面是商业,案件背后是利益。醉翁之意不在酒,讼争本质是商战。”归根结底,知识产权诉讼就是一种竞争方式。

作为知识产权律师,长期和客户讨论的当然不只是纯粹的法律问题,同样包含知识产权案件所嵌入的商业和业务问题,甚至要为客户的市场行为和商业战略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支持。虽然律师和企业客户打交道,必然也会了解和熟悉相关领域的商业思维,但知识产权与企业、商业的联系是如此紧密,在经年累月的互动之下,更能培养和促进知识产权律师的商业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