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行走江湖第一步
李秋平联系了米国的一所私立高中,让董小川以上学的名义去米国,这样可以居住在米国很多年,甚至可以一直不回来,在那儿上学,在那里工作,以后还可以拿到绿卡,加入米国籍。
至于李虎,因为已经过了十八岁,可以办一个工作合同去米国。
一切办妥,临行前,董小川有点感伤的对董大川说,“老爸,我去米国了,就剩下你一个人,没有人照顾你,你要好好照顾自己。”
董大川呵呵笑说,“你走了也好,正好我可以到处转转。小子,要不是为了照顾你,我早就离开这个地方了。”
哼,好你个董大川,前世你着急的安排我去当兵,是不是也有这种想法。
“老爸,现在你可以告诉我,我的老妈是谁,在哪里?”
这也是他前世留下的执念,原本父亲答应过他,一定会带他母亲来看他,并且告诉他为什么这么多年不出现,不料董小川当兵后,很快就进入了保密性质很严的特种部队,以后也一直没有机会知道。
既然重生了,一定要早早的知道母亲的消息。
董大川相貌英俊,董小川也不差,他也相信母亲也是一个温柔漂亮的女人。
董大川还像前世一样,打哈哈:“儿子,首先你老妈没死,活的好好的,等你有本事了自然会见到,其次,你也不是一个独生子,你还有一个妹妹。”
董小川顿时无语。
李秋平带着董小川和李虎,首先来到了省城,让他们玩了两天,然后才乘飞机回米国。
李秋平来这里的目的,就是让董大川出山,虽然没有完成这个目的,但能让董小川跟着来米国,结果也算满意的。
经过十几个小时的飞机,董小川随着李秋平一行人终于来到了米国。
李秋平暗暗的观察着董小川,本以为他是一个从没离开过山村的乡下小子,一定会惊讶大都市的繁华。
谁料,董小川的神情始终很平静,就是在飞机上,也没有表现出很多的好奇心,相反很多时候闭上眼睛休息,或者在想些什么。
笑话,且不说董小川前世去过很多地方,是真正的见多识广,就说他牺牲前,华国已经发展的很繁华了,和现在的省城比起来犹如天地之别。
这些所谓的繁华景象根本入不了董小川的眼,相反有些破旧的景象,让他更觉得好奇。
李虎表现的很兴奋,嘴里唠叨个不停,不时的问这问那,发出各种的感叹声。
“难怪小琳一心去大城市,不愿意回山村,早早的嫁人。要是我,一样不想回去。”
董小川白了他一眼,道:“虎哥,要淡定,不要像一个乡巴佬似的。”
李虎嘿嘿笑道,“我本来就是乡巴佬。”
李秋平在山村里,还觉得董小川有些稚嫩,和普通的男孩子没多大区别,如今见他一出来,反而流露出少年不多见的稳重,不由的感叹起来。
“还是遗传基因好,他的父亲、母亲都是顶尖的人物。”
董大川和他确实是一起长大的伙伴,甚至是最出色的一个。他不仅武艺高强,而且读书很多,很有智慧,被称为军师。
早二十年前,他们一伙人来到米国打拼,早早的就创下了一片产业。不过,董大川在一次行动中,被雇主的女儿看上了。
郎才女貌,两个人情不自禁的在一起。
她就是董小川的母亲。
雇主是一个华人财团首脑,很是恼火。他看不上董大川一伙,就是靠着打打杀杀的一群雇佣兵,哪有资格高攀,于是禁止他们来往。
董小川的母亲跟董大川私奔了,没过几年,又生下了一个女儿。
这个时候,财团首脑年纪大了,考虑接班人的问题,让女儿必须回归,否则动用各种手段,让他们举步维艰。
就这样,董小川的母亲带着女儿回归,而董大川带着儿子也离开了米国,回到了华国。
董小川没有李秋平想的那么复杂,闭目养神主要是思考一下,到了米国该如何的安排自己的人生。
临走前,老爸给了他一万美金,说这是唯一的一笔钱,以后所有的费用都要靠他自己去挣。
其实,在九十年代,一万美金对于米国人来说,也是蛮多的。
如果简单生活,一两年都够用了。但董小川不是担心简单生活,而是在考虑如何赚取更多的钱。
重生不代表拥有一切,你只是知道了未来的一些趋势,当然这已经是最大的优势,其他的还是取决于自身的能力。
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你知道未来房价会大涨,但你手里没有一分钱,那么你知道房价会涨又有什么价值呢,又有什么意义呢?
同样,一个有能力的人,就算不是重生者,依然会成为一个很有价值的人。
董小川很清楚这一点,不会因为自己是重生者,就觉得拥有了一切,自身的强大才是最重要的。
他很理智的对自己进行了一系列的分析:
没有科技头脑,研究发明不出什么科技产品来;对将来的网络经济也不怎么懂,只是知道将来会造就好几个巨无霸企业;不懂经济学,也不会资本操作,当然现在也没有资本让他操作。
这么一想,觉得自己欠缺很多。幸好年纪还小,一切都可以重新改变。
重生后,董小川觉得智商有了很大的提升,不能说过目不忘,至少思考能力、记忆力、理解力等比前世强了很多。
下了飞机,已是深夜,李秋平打了一个电话,来了几辆车把他们直接拉到一个类似四合院的地方。
这个院子里有着三四十个房间,类似一个小旅馆。那些刚来到米国,没有找到住处的华人多半会居住在这里。
董小川和李虎也被临时的安排到一个房间里。
因为时差的缘故,李虎还是很兴奋,一直说着,“小川,我们到米国了……我们真的到米国了……?”
董小川无语,“虎哥,是的,我们到米国了,但现在应该睡觉了。”
第二天一早,两个人还迷迷糊糊的睡着,就听到嘿哈的声音。
董小川和李虎连忙起身,走到练武场,只见十几个年轻的华人在认认真真的练武,其中还有几个年龄不大的女孩,练的是最常见的大洪拳。
他们两人在雪山村也是一早起来练功的,此时涌出十分熟悉的感觉,不过,他们没有跟着练,而是站在一旁静静的看着,发现各人的功力还是不同的。
其中一个人看上去年纪也不大,功力却是最强,他出拳干净利索,力道强劲,风格有点像军队里面的军体拳。
李虎的眼光比较犀利,对董小川说,“只有那个人练的还行,其他的都是花架子。”
李秋平的儿子李威,也是和父亲一起去华国的,认识李虎和董小川,于是招呼他们,说要帮他们介绍几个伙伴。这些人都是刚来米国的,都靠父亲的产业吃饭,以后都是兄弟,要相互照料着。
他走到一个年轻人面前,很崇拜的介绍着,“小川,虎哥,他叫冷锋,功夫很厉害的。这里的人都不是他的对手。我们都叫他锋哥,现在是我们的老大了。”
冷锋就是刚才董小川觉得有点军体拳风格的那个青年。
他的剪着一头的短发,两只眼睛炯炯有神,散发着一股英气,有点像电影明星李连杰。身材看起来高高瘦瘦的,其实十分的标准,肌肉很匀称,可见平时经过严格的训练,蕴含着强大的力量。
李虎听了有些不服气了。
他也是从小习武,是进过森林、打过老虎的少年好汉,听李威说这里的人谁都不是冷锋的对手,立刻蠢蠢欲动起来,想要比试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