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编 语石
墓志八题
近年,在田野考古工作之余,我以搜集、整理浙江出土的宋元墓志为务,编撰《丽水宋元墓志集录》《台州宋元墓志集录》诸书。我像个严谨的科学家,小心处理古人的遗物,整理、点校,不带一丝情感。然而,人非草木,读得多了,不免有些额外的想法,遂感慨系之。
墓志
工作不久,我就写关于古物的文字。有位前辈说:“小郑,科普搞得不错,加油,但主要精力要放在业务上。”
长辈的话,我时刻铭记。但所谓忠言逆耳,我对此也有保留。由于对“科普”持不该有的高标准,我认为本人不配搞科普,倒更像个“卖笑的”,只要“咏物”不出硬伤,有点真实的情感或趣味,个人的、小众的、大众的,都可以。如果朋友从中读到了知识,算是额外的奖赏。
那时,除了古物,也作别的杂文。后来觉得,考古人生活单纯,阅历平平,文坛高手林立,写不过别人。遮羞最简洁的办法,就是搁笔。
不写了,渐渐至于古物也不写,分不清是“不能”还是“不为”,或者兼而有之。
最后,我认为自己是从事考古科学的,近十年,专注于宋墓调查、发掘。接着,收集浙江出土的宋元墓志,录文、点校。
墓志是古人墓室中随葬的传记文字,有子为父(母)撰、夫为妻撰、弟为兄撰或者请名人代撰等多种情形。这是程式化的文字,记述墓主人名讳、世系、卒葬年月,当官的罗列一堆头衔。平民无功名可述,只讲他是个君子。至于女子,就说她如何做一个贤妻良母好儿媳。末了,照例有点表示悲痛的话。我见过的墓志,十之八九如此。
这些冰冷的石头,在我眼里,只是古物,也就是史料。我的任务是整理古物,至于古人的亲情、生死和悲欢,程式化文字下的复杂情感,与我无关。
我偶尔还是会写古物,却从不拿墓志说事,这是我用力最勤的地方。原因好比我督促孩子功课时常说的话,严肃点。
学者严耕望在《治史三书》中援引钱穆先生的话,说我们研究国史应该心存温情(大意如此)。我却以为科学家应该把古人古物往手术台一扔,冷眼旁观,是谓“客观”。后来,偶读严耕望《唐代交通图考》,少见的、严谨的、朴实的历史地理巨著,文字简洁,很少情感,以科学家的标准,大概极少有人能与他相比。又后来,读别人缅怀严耕望先生的文章,说先生读书之余,最喜游山玩水,尝以未到黄河为憾,始悟学者的底色竟是炽热的家国情怀。
对我来说,读书只是一部分,田野才是更大的舞台。一年到头,东奔西忙,调查宋墓,收集墓志,很少与父母联系。偶尔通话,报声平安,汇报孩子简况。至于工作,从不提及。
前些年十月的一天,手机响了,是母亲的声音。
“嘉励,我和你爸爸想买一块公墓,那墓地风水不错,价格公道。不要你们兄弟俩出钱,只是与你们商量。”
我不知该如何接话。只是觉得,父母确实渐渐老了,他们所关心的,我从未想到。
那年年前,由于文物普查,我到家乡出差。来去匆匆,没能顺道回家。
返杭,已是年底,我对小孩说:“今年一起回家过年。”小孩说:“不去,那边不好玩。”
“爸爸一年在家住不了几天……爷爷奶奶更想见的是你,不是我……”我说。
忽然,我趴在桌上,浑身乏力。妻子不知所措,轻抚我背。孩子问,是不是爸爸被爷爷奶奶批评了。
亲爱的小孩,我该怎么回答。
这些年,访墓志、录碑文、调查古墓,一丝不苟,客观公允。只是那通电话,击中了内心柔软的地方。
墓志中的男人
这些年,抄录了很多南宋墓志。按贾宝玉的说法,人分两种,一种是泥做的,一种是水做的。
同理,墓志也分两种,男人墓志,女人墓志。这次只说男人,即“泥做的”墓志。
同样是泥做的,有的人是女娲娘娘精雕细琢的,有的人是她粗制滥造的。所以,南宋的男人,有富贵贫贱的差别,墓志也一样,概而言之,又有品官墓志、平民墓志之分。
大贵之人,高贵到给玉皇大帝盖瓦的,譬如南宋皇帝,葬身绍兴宋六陵,据目前掌握的资料,他们并不随葬墓志或者说并无随葬的必要;贫贱之人,低贱到替阎罗王挖煤的,则没有能力或毫无必要置办一块刻字的石头。假如我们把随葬的墓志,当成死人向阴间报到的通行证或驾驶证,那么,就如今天看到的一样,贫贱的人开不起汽车,而富贵的人又无须亲自开车。
经过层层筛选,男人只剩下了高级品官、低级官吏、富裕平民这三种人。如此,文章好做多了。
先说品官。假如是位进士出身的贵人,这位贵人想必自幼敏而好学,进士及第后,一路不停“转官”,通篇墓志也就是他历次升迁的履历,真是一篇罗列头衔官帽的千古奇文。假如我们对南宋官制未做过功课,满眼熟悉的文字,读着似乎有点懂,其实连一知半解都算不上。想了解功名利禄在男人心中的分量,根本不必皓首穷经,只消读一通墓志就够了。
稍稍翔实的墓志,都有些具体的事例。照字面上说,这位贵人勤于职事、廉洁奉公、爱民如子,以至于在离任的那一天,自发前来送行的队伍浩浩荡荡,全是些恋恋不舍的人。官人退休后,衣锦还乡,寄情于田园山水,饮酒啸咏,优游终日,实足一个江湖派的诗人。
再说荫补出身的低级官吏或者寄身于官府的大小幕僚。他们毕生浮沉于基层,品级较低,在京城里可能不算什么,可是在地方,人家大小也算官,或许还是权倾一方的“诸侯”。所以,墓志的写法,与前者大体类似。
最后说的平民,其实分好多种,有的是体面的文人,有的是巨富,有的是豪强,不妨统称其为“有力之家”。体面文人,可能参加过科举考试,屡试不第,遂绝仕进之意,从此以诗书自娱,好谈性命之学;巨富之家,无不以慈善事业为务,铺路架桥,不在话下,每逢饥荒,他就拿出自家的粮食赈灾,人家欠他高利贷,他就当着人家的面把地契、欠条烧个精光;地方豪强,在字面上,跟巨富几乎没有差别,只是威望更高,邻里之间不免有点龃龉,只要他肯出面调停,说“为这点鸡毛蒜皮吵架,家乡的脸面真被你们丢尽了”,于是人们无不畏服,都称他公道。万一地方上有了匪乱,登高一呼的人一定是他,家乡平安所能依赖的人,一定也是他。
你不要认为,南宋人的道德水平冠绝古今。其实,他们在底色上,跟今天的一般人并无差别。乐善好施的富人,“积善之家,必有余庆”,他们子孙满堂,且一个比一个有出息。至于他们如何致富,墓志通常不会说,你不知道我也不知道。据说他们“不肯本分营生,专好做那无赖之事,从此撒泼,做那不公不法之事”,然而又“生性慷慨,真有一掷百万之意,从此乡里人又服他豪爽”——这番话不是我说的,这是古代白话小说描写土豪时常用的套话。
还是宋代的范纯仁说得好:“若避好名之嫌,则无为善之路。”
墓志中的女人
为收集、整理浙江宋元墓志,我经常工作至深夜。
墓志的分类法很多。其中,男性墓志、女性墓志的两分法,是最简洁、有效的一种。
古人说立德、立功、立言是人生三不朽之事业。“学而优则仕”,当官的履历,便是立功,有诗文传世,便是立言;士绅土财主,修桥铺路,是为立功,有文集数卷“藏于家”,是为立言。中等的人家,立功、立言攀不上,道德却是人人有份。于是,墓志就专讲“立德”,说某男子如何像个真正的君子。
女子,并无立功、立言的说法,于是,就只说她是个贤妻良母好儿媳。
女人,是父母生的,在未出嫁之前,她的职责是温柔听话、孝顺父母。
嫁为人妇,应贤惠顺从,夫妻之间相敬如宾。据说“嫉妒是女人的天性”,但墓志中的女子绝非如此。丈夫生性豪爽,整日与朋友在家吆五喝六,妻子忙家务,端茶倒水,面无愠色。总之,无论丈夫为人如何,事业成功与否,她都是称职的贤内助。丈夫也是父母生的,做好贤内助之外,还要孝敬公婆,与妯娌和谐共处。为人实在太好了,所以“举族无间言”。
为人母了,一意督促儿子读书。运气好的,儿子得个功名,母以子贵,皆大欢喜。万一希望落空,也没关系,教育儿子专心务本种田,也算美德。
女子时时刻刻为别人而活,唯独没有自己,赵氏、钱氏、孙氏、李氏们,连自己的名字也没有。这种生活,大概是无趣的。所以,多半的女子,甫过中年,即日诵佛经,至死不辍,这与识字与否,并无关系。
墓志的末尾,通常如此。女人乐天知命,几乎能预知生死。忽有一日,遽得“微疾”,也就是无伤大雅的急性病,处理后事,丝毫不乱,然后安然离开,一点也不会拖累他人。
墓志中的女人,就这样走完了“完美的一生”。
你不必奇怪,为什么女子千人一面,好像人人都是曹娥孟母七仙女。因为妇德对女人的要求,从来毫无二致。
很遗憾,真正底层社会的女子是见不到的,因为她们在身后,或被一把火烧了,或者草席一卷,扔了,不会有墓志留下。实际上,即便她们随葬了一块刻字的石头,内容也不会相去太远,只是详略不同罢了。同样是因为妇德的要求,放之四海而皆准,不分贫富贵贱。
只要不在外地出差,孩子入睡前,翻开童话书,给他讲故事,是我的日课。
巧了,今天翻到的一页,正是叶圣陶的《稻草人》。
稻草人站在老妇人的稻田里。老妇人的丈夫、儿子相继死了,她的眼泪流干了,害虫吃光了她的庄稼,老妇人再也挤不出一滴眼泪;河边的渔妇,为了明日的早餐,狠心不顾病中的小孩,任凭孩子哭闹,直到他失去了最后一点气力;还有一个猪牛不如、为人随意买卖的女人,来到河边,喃喃自语,寻了短见。稻草人站在稻田里,一切都看在眼里,却喊不出声,一动也不能动……
故事有点长,还未讲完,小孩已经酣然入梦。
睡吧,这样也好,我的小孩,何必听这残忍、无趣的童话呢;睡吧,这样很好,我回到书桌前,可以继续整理古人的墓志了。
妻子责怪道:“每天三更半夜,不知道忙些什么。你的这些东西,全世界都不会有几个人愿意读。”
“又不是投资拍电影,难道还要讲票房。大不了浪费点墨水,爱看不看,有几个算几个。”我说。
“诡辩,我说不过你。”妻子递上茶水,掉头就走。
墓志中的夫妻
我用过五年的时间,调查、发掘浙江的南宋墓葬,发现稍稍体面的宋墓,通常是夫妻合葬墓。
夫妻合葬墓,一般采用双穴并列的埋葬形式,男左女右,这是“死当同穴”的见证;左右排列的长方形墓室,有些略有错落,左室比右室稍高,这是“夫为妻纲”的表现。夫妻各居一室,有各自独立的空间,中间以砖墙或石板隔开,有的在隔墙中间开以“小窗”,彼此的灵魂,在地下由此沟通。这种葬制,苏轼《东坡志林》称为“同坟异葬”,赞许其“最为得礼也”。
这种“最为得礼”的葬制,在南宋盛行。盛行的原因,主要在于“得礼”。什么是礼?夫妻死当同穴,又不失男尊女卑的分寸;夫妻各就各位,又相敬如宾,心气相通。这就是礼。
有些夫妻合葬墓,在丈夫与妻子的墓室,各置墓志一通,记述各自的祖先、籍贯、配偶、子嗣、性格、才能、生卒年和葬地。这是人生的盖棺论定。
丈夫是男人,是“主外”的。他的墓志,主要用来记录“立德、立功、立言”三方面的大事,家庭琐事之类,原则上可以忽略。墓志提到他的妻子,通常就这么一句话,“娶某氏”云云。他们繁衍的子女、孙子、孙女乃至曾孙的情况,都通常较此详细。夫妻之间,除此,再无别的话。
从墓志的详略,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丈夫对待妻子,远不及他对子孙热情,他对老丈人都有可能比对妻子更有感情,如果老丈人大富大贵的话。他们的婚姻,首先为了传宗接代,其次为了两大家族的利益结合,夫妻的感情排在第三位,或许根本无法入围前三。
我的结论,肯定是偏颇的。墓志是冷冰冰的,而《全宋词》中有的是悱恻缠绵的男人,其中必定隐藏着许多对妻子一往情深的好男人。只是宋人跟今天的男人差不多,不太好意思表达对妻子的爱恋。于是,他们多情的诗篇,全献给了萍水相逢的女人。
妻子是女人。女无外事,是“主内”的。她的墓志,就是一个温和的贤内助、孝顺的儿媳妇、慈祥的母亲、称职的厨娘、人情练达的管家婆的传记。她打理家务,井井有条,丈夫在外头专心干大事,无须过问家计,绝无后顾之忧。
她的墓志,从不描述她的相貌。但她的随葬品中,最常见金银首饰、奁盒、梳篦、粉盒和铜镜,又可见外表对于女人的重要性,哪怕身处来世。男人承认美貌的重要,又坚信美貌不等于“美德”,甚至恰恰相反,宋词中的美女多为别人家的女人。他们认为,妻子主内,足不出户,美貌只好比夜行的锦衣,出来混的男人,才需要风度翩翩,人模人样。所以,倒是男人的墓志,偶尔乐意承认他是个美男子。
她的墓志中,同样看不到爱情。相敬如宾,才是古人认可的高境界的夫妻关系,彼此当客人,既热情又不太亲昵,既独立又不太疏离。大凡圣人教导的做人道理,读上去简单,做起来很难。举例说明之——南宋时期,某个丈夫去世了,妻子当然必须痛哭,但是她的哀伤应该适度。如果让人看到她哭得太过伤心,这将妨害丈夫的名誉,人们会无端猜测她家的男人没出息,只晓得在内闱厮混,讨妻子欢心。
女性读者一定会因此愤愤不平,以为宋代妇女简直就是时代的牺牲品。我对此深表同情,但女权主义的历史学家说,女人一味强调自己的悲情,既不客观,也无助于自身的解放。
宋代家庭的具体生活中,很多男人稀里糊涂,精明的女人取而代之,成为家族的实权人物,垄断经济大权,主导子女教育。这样的例子很多,宋人话本小说中的悍妇或妒妇,让臭男人无不闻风丧胆。这是令人欣慰的,今日家庭主妇的理想,在宋朝至少已实现大半。
由南宋墓葬可知,很多夫妻以实际行动实现了白头偕老、死当同穴的理想。对此,我是很乐意赞美的,只是他们各自幸福与否,这个问题我们永远无法替古人回答。
刻字的石匠
我读过很多宋元墓志碑刻。三教九流,各色人等,不同的人生,同样的归宿。读碑,除了能够长一点见识,增添些感慨,本身并无太多审美的意义。论辞章,谀墓文通常不算好文字;论书法,世人重北朝隋唐,轻宋元碑刻,至于明清碑版,在“眼格”较高的朋友看来,简直不堪入目,这是有位书法家告诉我的。
我不想介绍具体的碑文,这是一种具有固定格式的文体,记录志主的生平事迹、卒葬岁月,一切行礼如仪。末了,在志石左下角的不起眼的角落,通常又缀以“某某刊”“某某镌”的一行小字。碑文至此,才算画上句点。
“某某刊”“某某镌”中的某某,就是刊工的姓名,即当年以刊刻石碑为业的石匠。他们不避狗尾续貂之嫌,署名于碑文之末,是“物勒工名”的意思,表明他们愿意对产品的品质负责。或许有人会问,墓志深埋地下,大家既非土行孙,也看不见,又何必署名,郑重如此?你可知道糊口不易,石匠以刻字为生,除了墓志,他们平常更多的活计可能是其他矗立于地表的丰碑巨制。万众观瞻的碑刻,既需要物勒工名,也有必要为自家的手艺吆喝赚人气,签名签习惯了,双手一打滑,在墓碑上署名,也未尝不可。我同时也认为,这种细节颇能见出古代工匠良好的职业道德。
同样的石匠,我儿时见过很多。在马路旁,他们左手握凿子,右手持榔头,面对石板,叮叮当当。刻字之余,不时俯身吹气,每吹一口气,石粉末末纷纷扬起,将他们的头发、眉毛染成白色。渐渐地,石板上显现出无数秀美的汉字。我是很崇拜石匠的,他们用凿子在石头上刻的字,比我作业簿里的铅笔字漂亮。我甚至爱上他们的“白发”,有样学样,偶尔顺手抹点白粉末末在头发或眉毛上。
石匠以刻字糊口,惯常以字数多少计费。这种方式,我不陌生,如果这篇小文有幸登上“报屁股”,报社的朋友照例会支付稿费,就是按字数算的。印象中,这十年来,稿费很少变动,尽管我家门口的菜场,一斤青菜从五毛钱卖到了五块多。我不清楚宋代的石匠是否有过类似的经验,愿他们幸福!
“推敲派”诗人的吟诵,字字皆辛苦。石匠的生活也不轻松,自山间凿下毛糙的石头,搬运、切割、打磨、将字迹摩勒上石、刊刻、修整定稿,每道工序都不能省。这活吧,貌似体力活,又是手艺活;说是手艺活,还是耐心活;说是耐心活,更是文化活,十足文盲,如何刊碑?想来真心不容易。
因为是要求很高的技术活,一地的石匠通常都来自世袭其业的石刻世家。比如,金华武义县出土的南宋墓志,多数由童姓的人家刊刻;台州临海县的宋代石匠,多半姓王;宁波鄞县的石匠,南宋前期多姓陈,南宋末年至元代多为茅姓人士,元代的茅绍之尤其著名,大书画家赵孟頫的文字指定由他掌刀刊碑。可惜,石工来自社会底层,不曾留下详细的传记。我们即便没有百分百的依据,也有七八成的把握,推测那些垄断一地生意的石匠大多来自“家传其技”的世袭家族。
了解这些掌故,甚有必要。都说古人的文章简洁,欧阳修“环滁皆山也”五个字,让今天的人写来,不知要多少啰唆。对古人而言,多一个字就是多一块钱,欲将《醉翁亭记》刊刻上石,始信“惜墨如金”绝非空话。现代人写文章,拉拉杂杂,这事不能全怪电脑,要怪就怪今天我们按文章的篇幅长短付费,而非依字数多少收钱。
我刚才说过了,反正稿费已多年未涨。我建议,不如索性取消稿费制度,一律按照篇幅的长短,向作者收取版面费,每个字收它十元八元的,看那些专爱在报章上说瞎话的人还敢不敢胡说八道。
价值的排序
今天浙江的县市,多数创置于唐宋以前,少数晚至明清。金华、处州、衢州三府交界之地,阻山隔水,老百姓交租服役,进城不便,天高皇帝远,也容易诱发匪乱。明成化八年(1472),有司有感于此,遂分割金华、兰溪、龙游、遂昌四县边境,创设汤溪县。
唐宋的旧县,县城规模相对较大,例如兰溪县(今兰溪市),向有“小小金华府,大大兰溪县”的说法,绕城跑一圈,挺累人的。明代新置小邑,例如处州府宣平县,金华府汤溪县,县城通常偏小。汤溪的旧县城,即今金华市婺城区汤溪镇,南北大街,东西小巷,走下来,不费多少工夫。
县城再小,衙署、文庙、城隍庙等基本标配,必不可少。据明商辂《建汤溪县治记》载,新建汤溪县城时的主要建设,分有先后顺序:首先建造县衙,其次是文庙,再次分司郡馆,次阴阳医学,次市井街巷。接下来,依次才是城隍庙、社稷坛、风云雷雨山川诸坛。而城墙的竣工,则更在汤溪设县十年以后。
全新的城市,在白纸上规划,一切从无到有。我不清楚,汤溪城市的建设,是否严格遵循了商辂所描述的顺序,但这顺序的编排,显然反映了士大夫心中“价值观的顺序”——衙署乃政治中心,是县官治理一县、教化一方的场所,论重要性,理应居首;政教为先,文庙乃一地文脉所系,理当名列第二;等而下之,依次为分司郡馆、阴阳医学、街道坊巷等官用、民用的设施。待日常政治、文化、经济和生活有了基本的保障,方才开始兴建城隍庙、社稷坛等宗教迷信类设施。先问苍生,后问鬼神,这是士大夫必须坚持的政治正确。
唯独城墙是个例外。不能说保境安民的城墙与民生无关,事实上,这恐怕是一座城市最重大的设施和地标。无奈工程量大,最为劳民伤财,一般官员,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条件不成熟,断不敢仓促上马。
无论如何,新规划城市的建设顺序,反映了古人“以人为本”的政治理念。如果将顺序颠倒过来,从城隍庙开始建设,以衙门收尾,则必有“不问苍生问鬼神”之讥,是完全不可想象和不能为人所接受的。
两宋之交,“金石夫妇”赵明诚、李清照,收藏金石文物颇丰,作为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收藏家、学者和诗人,为人所共知。金人南下,宋朝失掉中原后,赵明诚夫妇在流亡途中,藏品逐一散失。李清照《金石录后序》乃古往今来收藏家的第一伤心史,我每次阅读,都唏嘘不已。颠沛流离中,他们无法带上全部藏品,只好忍痛依次割弃,“先去书之重大印本者,又去画之多幅者,又去古器之无款识者。后又去书之监本者,画之平常者,器之重大者”。后来,形势持续恶化,赵明诚更是交代李清照:“必不得已,先弃辎重,次衣被,次书册卷轴,次古器,独所谓宗器者,可自负抱,与身俱存亡,勿忘之!”
赵明诚夫妇割爱的顺序,正是不同类别藏品在士大夫心目中的价值排序。书画古籍,古器珍玩,一切皆可抛弃,唯独“宗器”不可,必须与身共存亡。“宗器”大概是宗庙神位、祭器吧,显然较古籍书画价值更高,最能象征家国文化血脉的传承,这是与生命同等珍贵的东西。
一切物品,皆有价值。价值的决定因素是“人”和生命的传承。
北宋的文同,以画竹名世。苏东坡说,文同的文章,是他道德的糟粕,诗是文章的毫末,“诗不能尽,溢而为书,变而为画,皆诗之余”。可惜,世人只爱文同的画,却不读他的诗文,更不效仿他的美德。以坡翁的价值排序,画最低端,其次是书法,然后是诗歌、文章,最高级的是道德。世俗不识货,舍本逐末,只爱他的画。苏东坡发这种牢骚,也许是因为他认为,人的气质和德性,决定艺术的高下。
相对于道德命题,人生更加本质的是生命。《论语·乡党》:“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马厩遭火,孔子首先关心人的生命,而不是马。这是个好故事。
后人编故事,也常常拿火灾考验我们的价值观。据司马光《书仪》卷十《影堂杂仪》,影堂是供奉有祖先肖像的祠堂,若“遇水火盗贼,则先救先公遗文,次祠版,次影(即祖宗肖像),然后救家财”。这是祠堂救火的顺序。墓志铭作为传记文体,主要用来表彰人物的道德和嘉言懿行。我读过很多的墓志,温州乐清县有一通明代墓志,说,有个孝子,家里失火,应该如何救灾呢?首先,他应该妥善安置好父母和老人;其次,抢救历代诰命文书;再次,抢救祖宗肖像和先人文集。至于其他,金银绸缎、地契借条之类,抢救多少算多少,烧了,也不可惜。
我读过好几通类似的墓志,既有明代的,也有宋代的,总借无情的火灾,来考验并印证墓主人正确的价值观。今天,我写这篇文章,很想找出原文核实,却总也找不到,可见即便在“大数据时代”,好记性不如烂笔头的道理,也没有完全过时。
古人救火的顺序,当然也是价值观的顺序:诰命文书、祖宗肖像、先人文集,象征家族的传承和荣誉,较之物质财富更加重要。当然,最宝贵的是亲人的生命。
是的,生命,人的生存和命运,最为重要。但这问题至此就到头了吗?
墓志的叙事,总是太过厚道,它本来应该这样设问:亲人同时溺于水火,父亲、母亲、爷爷、奶奶,我们应该先救谁,后救谁?然而,自古以来的墓志,都不敢如此设问,即使问了,答案也无非一样,所有人都要救,一个也不能少。非要分出个先后顺序,那是存心为难好人的离经叛道的异端坏蛋。
但我对自己从未读过真正“刻薄”的中国古代墓志,是很在意的。古人的文章,在今天看来,如果说缺乏思想性,我猜想,多半的原因,就因为他们太过温良厚道,从不把自己灵魂深处的价值观,逼到墙角来深切拷问。
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选择的困境之中。但愿我们都能像古人文章中描述的正人君子,临危不乱,毅然决然,做出一切理所当然的正确选择——自然,这是最好的。
无字碑
陕西乾县武则天陵墓,陵前有一通高大的无字碑。
有人说,这是因为武则天的功德,大到无边无际,天下文字不可胜记;也有人说,武则天自以为平生毁誉参半,是非功过,且让后世自由评说。于是,在墓前留下空白的石碑。
这些说法,我是不信的。皇恩从来浩大,只见过小芝麻被吹成大西瓜,谁曾见过刻意低调的帝王?退一步讲,就算唐朝很开明,帝王的功过是非,也不会让天下苍生说了算数。如此通情达理的中国帝王,除非脑袋坏了。
墓地上的神道碑,宣扬志主的功德,作为人生的盖棺论定,通常在身后树立。唐中宗恢复唐朝正统后,一定为这篇文章伤透脑筋——对自己的母亲,曾经的大周皇帝,好话没法说,坏话不能说。君臣相顾茫然,乾陵前就有了无字碑。
不知你对此有何看法?反正我想起这块著名的无字碑,首先想到的就是他们李家人的苦衷。
据说,东晋贤相谢安、南宋奸相秦桧墓前,各有一通无字碑。清代学者梁绍壬《两般秋雨盦随笔》卷六“没字碑”条说:“谢太傅墓碑无字,伟绩丰功不胜记也;秦太师墓碑无字,秽德丑行不屑书也。”这种好人坏人的简单粗暴的分析,我也是不信的。
想来也是,“无字碑”的说法,根本文理不通嘛,既然是碑,应该有字。无字碑,好比说这是本无字的书,那是个沉默的演讲家,岂不无厘头?然而,历史上的无字碑确实存在,一定有其原因。
那么,墓前为何频频出现无字碑?让我以南宋为例,说点自己的看法。
古人死后,入土为安,同时在墓圹里随葬一块写有字的石头,即墓志,也叫“圹志”。圹志,通常是急就章,内容也简略,简要叙述墓主人名讳、世系、行实、生卒年月、埋葬地点等,一般由墓主人的亲属执笔。
金华市金东区南宋郑刚中墓出土的《郑刚中圹志》,由郑刚中的儿子郑良嗣撰写。他在文章末尾说,父亲的道德文章“须托名笔于神道,以信万世,良嗣不敢称述”。意思是,我的文字只是临时埋入地下的,至于地面的皇皇丰碑,则应该请名家来做,本人德行一般,才疏学浅,不敢做这样的文章。
身份显赫的人,地下随葬圹志,同时又在地表树立丰碑。圹志深埋地下,反正别人看不到,自家人将就写过,潦草一点自无妨。而墓表碑刻,乃观瞻所系,必须请名人执笔,非但要内容翔实,更要文采斐然。
乞铭于名家,费时耗力,如果不幸遇上个摆谱的、扭捏的名人,拖个一年半载,也是常事。所以,神道碑的树立,通常比下葬晚好几年。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的南宋魏杞墓,是魏杞下葬数十年以后,才正式树立由丞相郑清之撰写的神道碑。
有力之家,生前开始营建墓地。今日温州地区流行的“生坟”习俗,古已有之,南宋人称之为“寿藏”。墓地之上,早早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准备妥当一块空白的石碑,只等着死后,请名人填上。
于是,问题来了。像秦桧这样的人,生前的名声,已然不乐观,去世后,树倒猢狲散,人缘又不好,我估计不会有人愿意出面为他写墓铭。这就有可能催生无字碑。
别以为古人都是孝子,历史比我们想象得更复杂。向名人请铭,既麻烦又费钱。请不到、请不起、不愿请、不屑请、没时间请,凡此种种,都有可能催生无字碑。
还有另一种状况:台州临海县双港乡的南宋谢深甫墓,墓前也有无字碑。谢深甫的孙女谢道清,后来是宋理宗皇后。原本计划立于墓表的文章,已经请人写好了。可是,谢氏子孙宦游在外,无人出面张罗摩勒上石的事,一拖再拖,墓前又多出一块无字碑。
王十朋的墓碑
王十朋(1112—1171),温州乐清县梅溪人,故号梅溪,其文集称《梅溪先生集》。王十朋少有大志,然科场坎坷,直到四十六岁,方得中进士第一,即状元。入仕后,立朝有大节,力主起用张浚北伐,恢复中原;外任有政声,在夔州、泉州等地任上,深孚众望。南宋一代,王十朋素以气节名世,其政绩,其道德,其声望,堪称文官之楷模。
乾道七年(1171)七月,王十朋卒于家,享年六十岁,同年十二月六日“葬于左原白岩”,即今乐清市四都乡梅岙村牛塘山,其地距离梅溪故居仅里许。坟墓所在,山环水绕,当地人称为“状元坟”。作为乐清史上最大的乡贤,“状元坟”受到后世官民的善待。明末清初,墓地石像森严,碑亭巍然。1944年10月15日,“一代词宗”夏承焘先生造访梅岙墓地,见到“墓门将欲倾坏,石人石马皆半陷,墓碑二方亦剥蚀,以纸墨拓五六纸,朱子题盖,南轩书,碑(文)可辨者尚十五六”,知其规制尚存(夏承焘《天风阁学词日记》)。直到“文化大革命”期间,墓园才遭摧毁。如今重建的王十朋墓,除了残存的部分石像生尚为原物,面貌去古已远,仅作为历史文化名人的纪念地,列为“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
原先的碑亭,内立《有宋龙图阁学士王公(十朋)墓志铭》(后简称《墓志铭》)碑,由汪应辰撰文、张栻(号南轩)书丹、朱熹篆盖。三人同为名满天下的大儒贤臣,与志主一道,合而为四,故称“四贤碑”。
四贤碑,长期矗立于地表,是乐清最著名的古碑。可惜,毁于“文革”期间,今天只残存150个字的残块,保存在墓地附近新建的“王十朋纪念堂”里。
墓碑前头的三行文字,记录撰书人信息,其文曰:
端明殿学士、左中奉大夫、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上饶郡开国侯汪应辰撰。
承事郎、直宝文阁、权发遣静江军府、广南西路兵马都钤辖兼主管本路经略安抚司公事、赐紫金鱼袋张栻书。
宣教郎、新权发遣南康军事朱熹题盖。
这些格式化的文字,有必要全文照录,因为由汪应辰、张栻、朱熹名前的头衔,可以考见墓碑形成的过程。根据人物职官断代、辨伪,是历史研究的基本工具之一。
汪应辰,绍兴五年(1135)中进士第一,生前与王十朋有旧。据结衔,结合汪应辰生平,可知他撰铭时,已经奉祠赋闲,当在淳熙元年至二年(1174—1175)之间,其时距王十朋下葬,已隔三四年。
尽管汪应辰是王十朋的生前好友,然而,当孝子王闻诗、王闻礼向他请铭时,仍然需要提供事先准备好的有关志主生平事迹的素材,即“行状”。据朱熹为《梅溪先生集》所撰序文,《王十朋行状》为温州知州莫子齐所撰。莫子齐知温州,事在乾道九年(1173)。孝子请他为乃父作行状,事在王十朋下葬后一年有余。
换言之,在王十朋下葬之初,尚无墓志铭。用来随葬地下的,或许只有孝子执笔、临时刻就的圹志。圹志内容简略,一般只记录墓主人生平世系、生卒年月等简单信息,以防后世的陵谷变迁。请人撰铭需要时间,而葬期日迫,无法久等,故经常以圹志权宜替代由名家撰写的正式墓志铭,这是当时丧葬的惯例。
汪应辰完成《墓志铭》文本后,孝子继而邀请张栻书写志文。王十朋生前与张浚、张栻父子,同样交情深厚。据考,张栻于淳熙二年(1175)二月“知静江府”,淳熙五年(1178)进秩“直宝文阁”。可知张栻书丹,又在汪应辰撰铭三年后。
古代墓志,分志盖、志身两部分,上下扣合。志盖多以篆书刻题,故称“篆盖”或“题盖”,北朝、隋唐墓志有很多这样的实物。朱熹知南康军,事在淳熙五年或稍后,可知朱熹为《墓志铭》“题盖”,又约在张栻书丹一年后。
逐一完成上述步骤,孝子才能邀请石匠,将汪应辰的文章、张栻的书法、朱熹的篆题,刊刻立碑,树于墓前。这是南宋墓碑形成过程的常见情形。
墓志铭的性质,是由名人执笔的、体例和内容更加完善的正式“圹志”,一般来说,要随葬于墓室之内。然而,刊碑之日,距离王十朋下葬已隔八年。孝子贤孙,不可能只为了安置新刻的墓碑,就鲁莽地掘开父祖的坟墓。于是,只好将墓志铭碑,树立于墓表或神道,并建亭覆之。这种状况在南宋品官墓地中同样普遍存在。
按照隋唐时代的传统,神道碑与墓志铭,可是两样东西,不能混淆:神道碑,树立在地上,仅限于帝王及少数勋臣,重点宣扬墓主人功德,以供人观瞻;墓志铭,深埋地下,重点记录墓主人生平,以备异时陵谷变迁后辨识之用。北宋中期以后,随着墓志铭的内容日渐繁复,“圹中之铭”与“神道之碑”逐渐趋同,司马光、苏轼就认为二者既然相同,在墓地中就无须重复设置。到了南宋,墓志铭与神道碑的内容或形式,几无区别,很多人就将墓志铭当成神道碑,树立于地表。这种做法从南宋流行开来,在江南地区很常见,王十朋墓只是其中一例。
《有宋龙图阁学士王公(十朋)墓志铭》是地面上的丰碑,不像隋唐墓志那么方方正正,是无法配备志盖的。朱熹所谓“题盖”,其实只是置于碑首的“题额”——南宋墓志铭的形式与置放空间,相较于前朝,发生了巨大的改变,然而他们的措辞习惯,依然承袭着古老的传统。
墓志铭,是对一个人的最终评价,必须郑重其事;墓碑,为观瞻所系,关乎祖先与家族的记忆与荣誉,尤不可不慎。
王十朋墓地正式立碑,在其下葬七八年以后,参与墓碑创作之人,极一时之选。所谓“君子立其诚”,只有名公大儒的参与,才能赋予墓碑以道德的公信力。尤其像王十朋这样以气节立身、道德名世的人物,非但必须邀请名人名家,更必须是其生前的故交好友,绝非厚颜攀附的所谓名人可以敷衍成文。
古人立碑,是一件多么郑重、庄严的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