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克劳莱一家的写照
毕脱·克劳莱爵士为人豁达,喜欢所谓下层阶级的生活。他第一次结婚的时候,奉父母之命娶了一位贵族小姐,是平葛家里的女儿。克劳莱夫人活着的时候,他就常常当面说她是个讨人嫌的婆子,礼数又足,嘴巴子又碎;并且说等她死了之后,死也不愿意再娶这么一个老婆了。他说到做到;妻子去世以后,他就挑了墨特白莱铁器商人约翰·汤姆士·道生的女儿露丝·道生做填房。露丝真是好福气,居然做了克劳莱爵士夫人。
咱们且来算算她福气何在。第一,她和本来的朋友彼德·勃脱断绝了关系。这小伙子失恋伤心,从此干些走私、偷野味和其他许许多多不好的勾当。第二,她和小时候的朋友和熟人一个个都吵翻了;这好像是她的责任,因为这些人是没有资格给请到女王的克劳莱大厦来作客的。同时新环境里和她地位相等的人又不高兴理她。谁高兴呢?赫特尔斯顿·弗特尔斯顿爵士有三个女儿都想做克劳莱夫人。杰尔斯·活泊夏脱爵士全家的人也因为本家的姑娘没有当选而觉得丢面子。区里其余的从男爵认为同伴玷辱了门楣,大家气不愤。至于没有头衔的人呢,不必提名道姓,让他们唠叨去吧。
毕脱爵士一点不在乎,正是他说的,他瞧着这些人一个小钱也不值。他娶了漂亮的露丝,得意得很,别的全不在心上。因此他每晚喝得醉醺醺,有时揍揍他那漂亮的露丝,每逢上伦敦到国会开会的时候,把她孤身一人扔在汉泊郡。可怜她连一个朋友也没有,连牧师夫人别德·克劳莱太太也因为她是买卖人家的女儿,不愿意去拜会她。
克劳莱夫人最高的天赋是她的白皮肤和红喷喷的脸蛋儿。她没有才干,没有主见,性格又软弱,不但不会做事,而且也不会寻欢作乐。有些蠢得一窍不通的女人往往脾气暴,精力足,她连这点儿能耐都没有,所以不大抓得住丈夫的心。她的红颜渐渐消褪,生过两个孩子之后,身段也不像以前那么苗条好看,到末了只成了丈夫家里的一架机器,和死去的克劳莱夫人的横丝大钢琴一般是多余的废物。她和所有黄头发蓝眼睛的女人一样,因为皮色白,总爱浅颜色的衣服,拖拖拉拉,不整不齐的穿着水绿天蓝的袍儿褂儿。她一天到晚织绒线,或是做类似的活计。几年之内,克劳莱大厦里所有的床上都添了新床毯了。她辟了一个小花园;这花园她很有些喜欢,除此以外也就说不上什么爱憎。丈夫开口骂她,她木头木脑;丈夫伸手打她,她就哭。她连喝酒解愁的勇气都没有,只是成天趿拉着鞋,头发包在卷发纸条儿里,唧唧啾啾的过日子。唉,名利场!名利场!要不是你,她也许可以过得很乐意。彼德·勃脱和露丝可能是很好的一对儿,带着一家快快乐乐的孩子住在舒服的小屋里,享受自己份内的福气,担当自己份内的烦难,纵然辛苦,却也有希望。可是在我们的名利场上,一个头衔,一辆四匹马拉的马车,比一身的幸福还重要呢。如果亨利第八[76]和蓝胡子现在还活着,要娶第十个太太,还怕娶不着本年初进交际场的最美丽的小姐吗?
做妈妈的无精打采,痴痴,两个女儿当然不怎么爱她。女孩儿们倒是在马厩和下房里得到不少快活。好在那苏格兰花匠的妻子儿女都很好,因此她们两个在他家里学得一些规矩,交的伴侣也像样。夏泼小姐到这里来以前,她们的教育不过如此。
利蓓加怎么会给请去的呢?那全是克劳莱先生力争的结果。全家只他一个人关心克劳莱爵士夫人,时常保护她。她呢,除了自己的孩子之外,就是对他还稍微有一点儿感情。毕脱先生究竟是尊贵的平葛的后代,所以像外婆家的人一样,是个守礼的君子。他成年之后,从牛津耶稣堂大学毕业回家,便着手整顿下房松懈的纪律。他父亲虽然反对,他也不理会,何况他父亲见他也有些怕。他的规矩真大,宁可饿死,不换上干净的白领巾是决不肯吃饭的。有一回,他刚从大学回家,佣人头儿霍洛克斯递给他一封信,可是没有把信用托盘托到他面前,他对那佣人瞅了一眼,把他责备了一顿,眼光那么锋利,说话那么严厉,霍洛克斯从此看见他战战兢兢。全家的人没有不服他的。只要他在家,克劳莱夫人的卷发纸条儿早早拿掉了;毕脱爵士的泥污的绑腿也脱去了。不长进的老头儿虽然仍旧保持其余的老习惯,在儿子面前从来不敢尽着喝甜酒喝得烂醉;跟佣人说话的时候,态度也变得很文雅,很检点。大家看得出,只要儿子在屋里,毕脱爵士向来不咒骂妻子。
克劳莱先生教导佣人头儿每逢吃饭以前报一声“太太,开饭了”。他再三要扶着克劳莱夫人进饭厅。他不大和她说话,不过开口的时候总是必恭必敬。每逢她离开房间的时候,一定要正正经经站起来给她开门,很文雅的躬着身子送她出去。
他在伊顿中学读书的时候,大家叫他克劳莱小姐,而且——我说出来不好意思——常挨他弟弟罗登毒打。他虽然不聪明,可是非常用功,这样就把短处补救过来,实在是值得称赞的。在学校读书的八年里头,他从来没有给老师打过屁股。普通说起来,只有天使才躲得过这种处罚[77]。
在大学里,他的作为当然非常叫人敬重。他有外公平葛勋爵提携,可以在官场里找事,因此他事先准备,努力不懈的攻读古今演说家的讲稿,又不断的在各个辩论社里演说。他可以滔滔不绝的讲好些文话儿,他那小声音演说起来也很神气活现,他自己听着十分得意。他的见解感情没一样不是陈腐的老套,而且最爱引经据典的掉拉丁文。按理说,他这样的庸才,正该发迹才是,可是不知怎么,只是不得意。他写了诗投到校刊上,所有的朋友都说他准会得奖,结果也落了空。
大学毕业之后,他当了平葛勋爵的私人秘书,后来又做本浦聂格尔[78]领事馆的参赞,成绩非常出众。回国的时候,带给当时的外交部长好些斯德拉斯堡出产的鹅肝馅儿的饼。当了十年参赞之后(那时平葛勋爵已经死了好几年),他觉得升官的机会很少,不高兴当外交官了,辞了职回到乡下做寓公。
回国以后,他写了一本关于麦芽的小册子,并且竭力在解放黑奴的问题上发表了许多主张,因为他本性要强,喜欢有点儿名气。他佩服威尔勃福斯先生的政见[79],跟他交了朋友。他和沙勒斯·霍恩泊洛牧师讨论亚香低传教团的问题,来往的信札是有名的。他虽然不到国会去开会,可是每逢五月,一定到伦敦去开宗教会议。在本乡,他算判事,常常去拜访那些听不见教理的乡下人,按时给他们讲道。据说他正在追求莎吴塞唐勋爵的三女儿吉恩·希伯香克斯小姐。这位姑娘的姐姐爱密莲小姐,曾经写过好几本动人的传教小册子,像《水手的罗盘箱》和《芬却莱广场的洗衣妇》。
夏泼小姐描写他在克劳莱大厦的工作,倒并没有夸张过度。前面已经说过,他命令全家的佣人参加晚祷,而且再三请父亲同去,倒是有益的事情。克劳莱教区里有一个独立教徒的派别受他照顾,常到他们会堂里去讲道,使他那做牧师的叔叔大不受用。毕脱爵士因为这缘故高兴得了不得,甚至于听了儿子的话去参加过一两次集会。为这件事牧师在克劳莱教堂讲道的时候恶毒地攻击他,直指着他那哥德式的包座痛骂。这些有力的演说对于老实的毕脱爵士并没有影响,因为讲道的时候他照例在打瞌睡。
克劳莱先生为国家着想,为文明世界里的人着想,急煎煎的希望老头儿把国会议员的位子让给他,可是老的不愿意。另外一个代表的位子,目前由一位阔特隆先生占去了,关于黑奴问题,他有任意发言的全权。卖掉了这位子一年可以多一千五百镑的进账。父子两个对银钱看得很重,不肯放弃这笔收入。不瞒你说,庄地上的经济拮据得很,这笔钱在女王的克劳莱很可以一用了。
第一代从男爵华尔泊尔·克劳莱在照例行文局舞弊之后,罚掉一大笔钱,至今没有发还,华尔泊尔爵士兴致很高,爱捞钱,也爱花钱。克劳莱先生掉着拉丁文说他“贪求别人的,浪费自己的”[80],说着便叹气。华尔泊尔爵士活着的时候,女王的克劳莱大厦里常常酒天酒地的请客,因此他在区里人缘很好。他的酒窖里满是勃根第酒,养狗场上有猎狗,马房里有好马。现在女王的克劳莱所有的马不是用来耕田,便去拉脱拉法尔格驿车。夏泼小姐坐了到乡下来的车子,正是这队马拉的,那天它们恰巧不下地,所以有空。毕脱爵士虽然是个老粗,在本乡很讲究规矩,普通出门总要四匹马拉车子。他吃的不过是煮羊肉,可是非要三个当差的伺候着不可。
如果一个人一毛不拔就能够有钱,毕脱爵士一定成了大财主。如果他是乡镇上的穷律师,除了自己的本事之外什么资本都没有,他也许能够好好利用自己的聪明,锻炼成一个有能力的人,渐渐爬上有权有势的地位。不幸他家世太好,庄地虽大,却欠着许多债,对他都是有害无利的。他自以为精明,不肯把事务全部委托给一个账房,免得上当,所以同时用了十来个账房,而这些人他一个都不相信,结果事情办得一团糟。他是个刻薄的地主,在他手下的佃户,差不多没有一个不是一贫如洗。种地的时候,他吝啬得舍不得多下种子,哪知天地造化也爱报复,只把好收成给器量大的农夫,毕脱爵士田地上从来得不到好收成。投机的事情,他一件都不错过:开矿,买运河股票,把马匹供给驿车站,替政府包工。在他区里,他算得上最忙的人,最忙的官。他采办花岗石,不肯多出钱请规规矩矩的工头,结果有四个工头卷了一大笔钱溜到美国去了。他的煤矿没有正常的设备,被水淹没了。他卖给政府的牛肉是坏的,政府便把合同掷还给他。至于他的马匹呢,全国的驿车老板都知道他损失的马匹比什么人都多,因为他贪便宜买有毛病的马,又不给它们吃饱。
他的脾气很随和,全无虚骄之气。说实话,他宁可跟种地的卖马的在一块儿混,不喜欢和他儿子一般的大老爷上等人打交道。他爱喝酒,爱赌神罚誓,爱跟乡下大姑娘说笑话。他一毛不拔,向来不肯做善事,不过嘻嘻哈哈,有些小聪明,人是很有趣的。他今天跟佃户嘻嘻哈哈一块儿喝酒,明天就能出卖他;把偷野味的小贼驱逐出境以前,也能拿出同样的诙谐和犯事的人一起说笑。在夏泼小姐说的话里面,我们看得出他对于女人很客气。总而言之,英国所有的从男爵里面,所有的贵族和平民里面,再也找不出比他更狡猾、卑鄙、自私、糊涂、下流的老头儿了。毕脱·克劳莱爵士血红的手[81]在随便什么人的口袋里都想捞一把,只有他自己的口袋是不能碰的。说来伤心,我们虽然佩服英国的贵族,可是不得不承认,毕脱爵士的名字虽然在特白莱脱的贵族名册里,却的确有那么许多短处。
克劳莱先生能够叫他爸爸喜欢,多半是经济上的关系。从男爵欠他儿子一笔钱;这钱原是克劳莱先生由母亲那里得来的遗产,如果要还的话,对从男爵不很方便。他最怕花钱付账,对于这件事真是深恶痛绝。如果没有人强逼他,他是再也不肯还债的。夏泼替他计算下来(我们过些时候就会知道,这家子的秘密她已经知道了一大半了),只是为躲债,从男爵一年就得花好几百镑讼费。他认为这是无上趣事,不肯割舍。他叫那些可怜的债主等了又等,法庭一个个的换,案子一期期的拖,该付的钱总不拿出来,他就感觉得一种恶意的快乐。他说,进了国会还得付债还做什么议员呢[82]?这样看来,他这议员的资格对他用处着实不小。
好个名利场!我们且看这个人,他别字连篇,不肯读书,行为举止又没有调教,只有村野人那股子刁猾。他一辈子的志向就是包揽诉讼,小小的干些骗人的勾当。他的趣味、感情、好尚,没有一样不是卑鄙龌龊,然而他有爵位,有名气,有势力,尊荣显贵,算得上国家的栋梁。他是地方上的官长,出入坐了金色的马车。大官儿、大政治家,还要对他献殷勤。
在名利场上,他比天才和圣人的地位还高呢。
毕脱爵士有个同父异母的姐姐,她承受了她母亲的一大笔财产,至今是单身。从男爵想问她借钱,愿意把房产抵押给她,可是她宁可安稳拿着公债,回绝了这项交易。她答应死后把财产分成两份,一半给毕脱爵士的小儿子,一半给牧师家的孩子。有一两回,罗登·克劳莱在大学里和军队里欠下了债,全靠克劳莱小姐拿出钱来了事。所以她到女王的克劳莱来作客,大家都尊敬她。她在银行里的存款,足够使她到处受欢迎了。
随便什么老太太,银行里有了存款,也就有了身分。如果她是我们的亲戚(我祝祷每个读者都有二十来个这样的亲戚!),我们准会宽恕她的短处,觉得她心肠又软,脾气又好。郝伯斯和陶伯斯律师事务所里的年轻律师准会笑咪咪的扶着她上马车——她的马车上画着斜方形的纹章,车夫是害气喘病的胖子。她来玩儿的时候,你总是找机会让朋友们知道她的地位。你说:“可惜不能叫麦克活脱小姐给我签一张五千镑的支票!”你这话真不错。你太太接口道:“她反正不在乎这几个钱。”你的朋友问你说:“麦克活脱小姐是你家亲戚吗?”你做出满不在乎的样子回答道:“是我姨妈。”你的太太不时送些小东西给她,表示亲热。你的女儿不停的为她做绒线刺绣的椅垫、篮子和脚凳罩子。她一来,你就在她卧房里生着暖熊熊的火,而你的太太却只能在没火的冷屋子里穿紧身。她住着的时候,你家里收拾得整整齐齐,又舒服,又暖和,一家人都兴致勃发,仿佛在过节。这种空气,在平常是少有的。至于你自己呢,亲爱的先生,饭后也忘了打瞌睡,而且忽然爱玩起纸牌来了,虽然每次打牌你总是输钱。你们吃得多讲究!天天有野味,有西班牙白酒,又不时的到伦敦去定鲜鱼。因为大家享福,连厨房里的佣人也托赖着沾了光。不知怎的,麦克活脱小姐的胖子马车夫住着的时候,啤酒比往常浓了好些;在孩子的房间里(她的贴身女佣人一天三餐在那儿吃),用去的糖和茶叶也没人计较。我说的对不对呢?不信可以让中等阶级的人帮我说话。哎,老天哪!求你也赏给我一个有年纪的姨妈或是姑妈,没结婚的,马车上有斜方块儿的,头上戴着淡咖啡色的假刘海的;那么我的孩子也能为她做针线袋,我和我的朱丽亚也能把她伺候得舒舒服服。这梦想多么美丽,多么荒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