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
第十三条 公务员的条件
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 年满十八周岁;
(三)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 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 律〕
1. 《人民警察法》 (2012年10月26日)
第26条 担任人民警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年满十八岁的公民;
(二)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 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四) 身体健康;
(五) 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六) 自愿从事人民警察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得担任人民警察:
(一)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 曾被开除公职的。
第27条 录用人民警察, 必须按照国家规定, 公开考试, 严格考核, 择优选用。
第28条 担任人民警察领导职务的人员,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二) 具有政法工作经验和一定的组织管理、指挥能力;
(三)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四) 经人民警察院校培训, 考试合格。
2. 《法官法》 (2019年4月23日)
第12条 担任法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 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 或者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获得其他相应学位, 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六) 从事法律工作满五年。其中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学位,或者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的, 从事法律工作的年限可以分别放宽至四年、三年;
(七) 初任法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适用前款第五项规定的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方, 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确定, 在一定期限内, 可以将担任法官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
第13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
(一)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 被开除公职的;
(三) 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者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
(四) 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3. 《检察官法》 (2019年4月23日)
第12条 担任检察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 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 或者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获得其他相应学位, 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六) 从事法律工作满五年。其中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学位,或者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的, 从事法律工作的年限可以分别放宽至四年、三年;
(七) 初任检察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适用前款第五项规定的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方,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核确定, 在一定期限内, 可以将担任检察官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
第13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检察官:
(一)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 被开除公职的;
(三) 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者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
(四) 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