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五方正色和五方间色
正色和间色是中国传统色彩最基本的构成。何谓正色?青、赤、黄、白、黑为“五方正色”。何谓间色?正色之间调配出的绿、红、碧、紫、骝黄(硫黄)为“五方间色”。对于正色,孔颖达疏引黄侃云:“正谓青、赤、黄、白、黑,五方正色也。不正,谓五方间色也,绿、红、碧、紫、黄是也。”另外,上引《考工记》所记这十种色彩所象征的方位,以及《礼记·玉藻》所云:“衣正色,裳间色,非列采不入公门。”[注]均言明正色是色彩体系的构成骨架,与间色形成一种相互作用、互为主体的关系,也说明古时以正色为尊贵,以间色为卑贱,并十分看重衣之纯,贵一色而贱二彩。正色与间色以及正色的等级高于间色概念的提出,标志着对色彩进行人为等级划分的开始。从此,自然界的各种色彩被赋予了贵贱、尊卑等不同意义。君王的建筑、衣冠、车辆等都必须用正色。
此外,正色和间色尊与卑的关系还表现在施彩顺序及图案上。《考工记》“画缋”条即特别强调,不同季节皆配其色,分别是:春青、夏赤、秋白、冬黑,季夏黄。布五色的次序是先东方之青,后西方之白;先南方之赤,后北方之黑;先天之玄,后地之黄。青与白相次,赤与黑相次,玄与黄相次。青与赤相间的纹饰叫做文;赤与白相间的纹饰叫做章;白与黑相间的纹饰叫做黼;黑与青相间的纹饰叫做黻。五彩齐备谓之绣。画土用黄色,用方形作象征,画天随时变而施以不同的色彩。画火以圜,画山以章,画水以龙。娴熟地调配四时五色使色彩鲜明,谓之巧。凡画缋之事,必须先上色彩,然后再以白彩勾勒衬托。孔颖达也曾释五色为:“五色,五经行之色也。木色青,火色赤,土色黄,金色白,水色黑也。木生柯叶则青,金被磨砺则白,土黄,水黑,则本质也。”这种通过某种玄学观念创造出的具有规范社会功能的完善色彩体系观念,显然是早期色彩最重要的社会属性。其最具代表性的运用是在礼仪大典、帝和后的冠冕、绶带、出行时的各色仪仗、军队的旌、幡、旗和军服以及文武官员的朝服上。也正是因为色彩所表现出的视觉冲击,使礼仪大典的庄严、皇权的威严、军队的肃杀之气象,尽现出来,从而让人们产生震撼以致敬畏之心。
以五色昭示礼仪,规范社会的功能,曾在一段时间严格执行。但在春秋以后,尤其是随着品官服色系统的确立,终使这一套附会于五德终始说的五方正色循环系统随之逐渐崩溃。其主要原因,一是国家构成上的质变,即“贵族集团对于国家的重要性慢慢地被以官吏为代表的管理集团所取代,品官服色充当了这一质变的符号化表现。”《旧唐书》所载:“三品以上服紫,五品以上服绯,六品七品以绿,八品九品以青。”可以看作五色体系崩溃的标志。二是染色技术的发展,使大量新色彩出现,色彩的个人属性,即个人对某一色相的特殊喜好,或是对“身体性自发色彩”与“文化意蕴阐发的色彩”的不懈追求。对此有学者这样解释:所谓文化意蕴的阐发,在某种程度上即是对身体性色彩的不自主的表达,比如对各种环境色的直接身体反应的描述与发挥,而这种描述对象重点的观照,更多的恰恰不是五方正色,而是间色。比如在历代诗词和笔记之中的“天水碧”与“太师青”“雨过天青”“流黄素”“猩猩血”等。这些充满了文化意蕴的色彩于后人而言,已经远远超出色彩的范畴,并被多层面的演绎,身体性的自发已经完全归宿于文化意韵之中了[注]。历史上典型的例子很多,如,春秋时齐国一度流行紫衣,起因是齐桓公。《韩非子》有这样记载:齐桓公好服紫,导致一国尽服紫,风头最盛的时候,五件素衣都换不来一件紫衣。当齐君发现不妥予以制止,几乎不起作用。直到管仲进谏,劝齐君自己不再穿紫衣,而且对穿紫衣入朝的臣僚说“吾甚恶紫衣之臭”,令他们退到后面。齐桓公采用这条计策后,紫衣的流行势头才被遏制。孔子就曾有感于当时礼崩乐坏,特别强调:“君子不以绀(泛红光的深紫色)、(绛黑色)饰,红紫不以为亵服。”拿现代的话说就是绀、、红紫都是间色,君子不以之为祭服和朝服的颜色。对当时齐桓公好服紫,一国尽服紫的现象,孔子有“恶紫之夺朱”的评判,孟子有“正涂壅底,仁义荒怠,佞伪驰骋,红紫乱朱”的议论。再如,汉代时妇女流行穿带褶的紫色裙子,起因是赵飞燕。相传赵飞燕被立为皇后以后,十分喜爱穿紫色裙子。有一次,她穿了条云英紫裙,与汉成帝游太液池。鼓乐声中,飞燕翩翩起舞,裙裾飘飘。恰在这时大风突起,她像轻盈的燕子似的被风吹了起来。成帝忙命侍从将她拉住,没想到惊慌之中却拽住了裙子。皇后得救了,而裙子上却被弄出了不少褶皱。说来也怪,起了皱的裙子却比先前没有褶皱的更好看了。从此,宫女们竞相效仿,这便是古代著名的“紫色留仙裙”。这两件事均说明一个道理,文化倾向和时尚风气决定色彩社会效应的去向和水准,然后自然而然地贯穿到人们追求色彩的意识和行为中,从而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成为流行色的内因。色彩可直接反映出流行于那个时代的文化思潮和当时人们的处世哲学。在追随文化倾向和时尚风气时,色彩很多时候总是走在最前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