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实证经济学与规范经济学
内容提要
实证经济学和规范经济学是两个相对的经济学研究范畴,二者以“是否存在价值判断”为分歧点,实证经济学基于客观事实,不带价值判断和情感倾向,而规范经济学在分析经济问题时,具有一定的价值判断倾向。
1. 什么是实证经济学与规范经济学?
经济学作为社会科学,是基于若干假设和公理,经由逻辑推导形成的理论体系。但由于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人、经济学者是人,在研究过程中可能会掺杂主观情感或个人利益,出现一定的价值判断。基于此,不带价值判断和带价值判断的经济学研究泾渭分明,表现为实证经济学和规范经济学两种形式。
实证经济学是指描述、解释、预测经济行为的经济理论部分,也被称之为描述经济学。其对经济现象的本质、发展趋势的考察基于客观事实,不涉及任何价值判断,意图回答“是什么”“能否实现”等实证问题。实证经济学的主要作用在于提供一种通用的理论体系,从而预测经济变化对人类活动、行为产生的影响。而规范经济学则是与实证经济学相对而言的概念,是指基于一定价值判断来分析和处理经济问题的理论体系,意图回答“应该是什么”的理论问题。在西方经济学中,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基本隶属于实证经济学,而福利经济学、制度经济学等则属于规范经济学。
2. 如何区分和理解实证经济学和规范经济学?
经济学研究中对实证经济学和规范经济学的区分由来已久,早在古典经济学时期,以纳索·西尼尔和约翰·穆勒为代表的经济学家就对二者的区分进行了讨论,在大卫·休谟《人性论》中首次以理论形式确认。在《人性论》中,大卫·休谟提出:人们不能从“是”推断出“应该”这一命题,而事实领域和评价领域之间存在合乎逻辑的严格区分。这一观点被称之为“休谟铡刀”命题。1891年,英国经济学约翰·内维尔·凯恩斯按照是否进行价值判断将经济学划分为实证经济学和规范经济学。起初,这一观点并未得到重视,直至20世纪40年代才得以应用。
长期以来,实证经济学与规范经济学的区分标准并未统一,存在一定争议。但整体来看,是否存在价值判断是区分二者最直观的依据。现代经济学认为,实证经济学是研究经济规律、预测经济行为及效果的经济学,排斥一切的价值判断,此时的经济学家就像是一个严谨的科学家。而规范经济学则是基于一定的价值判断,制定分析和处理经济问题的标准,从而为制定科学的经济政策提供依据,这时经济学家的身份,似乎又转变为提供指导的政策顾问。但在实践过程中,想要严格区分实证经济学和规范经济学显然存在一定的难度,二者的边界模糊,因为对“价值判断”的定义尚未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