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色彩的相关要素
(1)面积
客观物象,无论是点、线、面、体,一旦在视网膜上成像,都得占有面积,没有面积就不可能成像,没有面积也不会有立体感,那么视面积是色彩存在不可缺少的形式。视面积的大小对色彩心理的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
视面积大,心理作用强,视面积小,心理作用弱。
人对色彩的感觉及感情反应,因其面积大小不同所形成的差别是明显的。
(2)形状
从理论上说,客观存在的物体及视网膜上的成像,都有一定的形状。如:方形、圆形、三角形、多边形、几何形、偶然形、自然形、动植物的形状等。
只有明度、色相、纯度、面积,却没有形状的色彩,在客观上不可能存在,那么色彩具有的形状是千变万化,难以穷尽的。就对色彩感觉的影响而言,聚散是关键。
聚集的形有正圆形、椭圆形、正方形、长方形、梯形、五边形、六边形、三角形等。
聚集程度最高的是:正圆形。
分散的形:自由形、网形、线形、点形、雾形等。
从视觉生理来看,瞳孔、黄斑、中央窝都是圆的。圆形的物象在中央窝上构成圆形的成像,被敏锐度一致的锥体细胞感受,所得色彩感受最精确、一致、稳定。假如说物象是条状的,成像既在黄斑内,又在黄斑外,色彩感觉就可能一致和稳定,但面积相同而聚散不同的色彩引起视觉注意的程度及带给心理的影响,差别就显著了。
(3)位置
客观物象在平面上及空间里,都占有一定位置。当眼睛看到该物体时,必然在视域内占有一个位置,并在视网膜的成像中占有一个位置,视网膜上的成像位置称视位置。这个位置首先表现出光感特点,即具有一定明度、色相及纯度,其次表现出面积和形状特征,面积大、位置必然大些,反之亦然。形状集中,位置会占得少些,形状分散,位置肯定占大些,越是分散占得越大。
从客观位置来说,会有上、下、左、右、中、偏之分;
从视位置来看,也有同样的情形。
作为物体的位置,还有个距离视点远近的问题,一般来说,近大远小,近强远弱、近清楚远模糊。
从视位置来看,这些印象都保留下来,但还有感觉问题:即空间感、层次感。当然近的视面积大,远的视面积小,近的感觉明确,远的感觉含混,对色彩的影响是极大的。
(4)肌理
引起色彩感觉的可见光,都是从客观物象上辐射来的,无论是发射、反射还是透射,都是受客观物象材料性质、表层的触觉质感及视觉可以感受到质感的影响,并为我们在感觉色彩的同时感觉到该材料的性质及表层特点,这一性质特点我们称之为肌理,即纹理。
(5)无彩色
无彩色是指金、银、黑、白、灰。试将纯黑逐渐加白,使其由黑、深灰、中灰、浅灰直到纯白,分为11个阶梯,成为明度渐变,做成一个明度色标(也可用于有彩色系),凡明度在0°~3°的色彩称为低调色,4°~6°的色彩称为中调色,7°~10°的色彩称为高调色。色彩间明度差别的大小,决定明度对比的强弱,3°以内的对比称明度的弱对比,又称短对比;3°~5°的对比称为中对比,又称中调对比;5°以外的对比称为强对比,又称长调对比。在明度对比中,如果其中面积大、作用也最大的色彩或色组属高调色和另外色的对比属长调对比,整组对比就称为高长调,用这种办法可以把明度对比大体划分为高短调、高中调、高中短调、高中长调、高长调、中短调、中中调、中高短调、中低短调、中长调、中高长调、中低长调、低短调、低长调、低中调、最长调等16种。一般来说,高调明快,低调朴素,明度对比较强时光感强,形象的清晰程度高;明度对比弱时光感弱,不明朗、模糊不清。明度对比太强时,如最长调,有生硬、空洞、眩目、简单化等感觉,而且有恐怖感。
从物理学角度看,黑白灰不包括在可见光谱中,故不能称之为色彩。需要指出的是,在心理学上它们有着完整的色彩性质,在色彩系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在颜料中也有其重要的任务。当一种颜料混入白色后,会显得比较明亮;相反,混入黑色后就显得比较深暗;而加入黑与白混合的灰色时,则会推动原色彩的彩度。因此,黑、白、灰色不但在心理上,而且在生理上、化学上都可称为色彩。
(6)彩色
彩色是指白黑系列以外的各种颜色,颜色有三特性:亮度、色调和饱和度。
亮度(Luminance):是指色光的明暗程度,它与色光所含的能量有关。对于彩色光而言,彩色光的亮度正比于它的光通量(光功率)。对物体而言,物体各点的亮度正比于该点反射(或透射)色光的光通量大小。一般地说,照射光源功率越大,物体反射(或透射)的能力越强,则物体越亮;反之,越暗。
色调(Hue):指颜色的类别,通常所说的红色、绿色、蓝色等,就是指色调。光源的色调由其光谱分布P(l)决定;物体的色调由照射光源的光谱P(l)和物体本身反射特性r(l)或者透射特性t(l)决定,即取决P(l)r(l)或P(l)t(l)。例如蓝布在日光照射下,只反射蓝光而吸收其他成分。如果分别在红光、黄光或绿光的照射下,它会呈现黑色。红玻璃在日光照射下,只透射红光,所以是红色。
饱和度(Saturation):是指色调深浅的程度。各种单色光饱和度最高,单色光中掺入的白光愈多,饱和度愈低,白光占绝大部分时,饱和度接近于零,白光的饱和度等于零。物体色调的饱和度决定于该物体表面反射光谱辐射的选择性程度,物体对光谱某一较窄波段的反射率很高,而对其他波长的反射率很低或不反射,表明它有很高的光谱选择性,物体这一颜色的饱和度就高。
色调与饱和度合称为色度(Chromaticity),它既说明彩色光的颜色类别,又说明颜色的深浅程度。色度再加上亮度,就能对颜色作完整的说明。
非彩色只有亮度的差别,而没有色调和饱和度这两种特性。
(7)色立体
标准的色彩设计的定义颜色可以这样表示:h色相(色调)S:纯度(饱和度)B:明度(亮度),把这三个要素作成立体坐标,就构成色立体。色立体学说的形成是经历了漫长的历史的。1676年,英国物理学家牛顿用三棱镜发现了日光的七色带,揭开了阳光与自然界一切色彩现象的科学奥秘,形成了由色相环组成的色彩平面图。这一色相环,它还不能理想地表述色彩的三个属性(明度、色相、纯度)的相互关系。为此,一些学者先后提出了各自的创见。1772年,拉姆伯特(Lambert)提出了金字塔式的色彩图概念。之后,栾琴(Runge,1771—1810)提出了色彩的球体概念。接着,冯特(Wundt,1832—1920)提出了色彩的圆锥概念,还有的学者提出了色彩的双圆锥概念。这样,经过三百年来的探索和不断发展完善,在表达色的序列和相互关系上,便从一开始的平面圆锥、多边形色彩图发展到现在的空间的立体球形色彩图——色立体(图1-5)。
图1-5 色立体
色立体定名法是色彩定名标准化的好方法,有利于国际性的色彩交流。色立体还为色彩设计者(包括画家)提供了丰富的色彩词汇,可以用来拓宽用色视域,更重要的是提供了一个可以直接感受的抽象色彩世界,它们实际地显现了色彩自身的逻辑关系,并能把如此全面丰富的色彩集合在一起进行细微的比较,启发艺术家对色彩自由的联想,以便更富创造性地搭配色彩。其次,色立体形象地表明了色相、明度、纯度间的相互关系,有助于色彩的分类、研究、应用,有助于对对比与调和等色彩规律的理解。建立标准化的色谱,给色彩的使用和管理带来了很大的方便,尤其对颜料制造和着色物品的工业化生产标准的确定更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