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疾控机构的目标任务
疾病预防控制是公共卫生的重要部分,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是以预防医学、临床医学、社会医学和管理学为指导,以疾病、伤害、健康为对象,研究其群体发生和发展规律,制定、实施、评估干预措施的科学和实践,其目的是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4)。依据《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界定的7项职责26项任务下,形成了78个服务项目和226条具体任务,主要包含如下内容:
1.疾病预防与控制
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和工作方案,制定相关技术方案,研制技术标准和方法;组织并开展传染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预测传染病疫情趋势,提出预防控制对策;指导、参与重大疫情处置;开展影响社会、经济发展和公众健康的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策略与措施的研究和评价。实施地方病和寄生虫病预防控制规划和工作方案,制定相关技术方案;研制技术标准和方法;组织并开展地方病和寄生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寄生虫病宿主和媒介的调查控制,提出预防控制对策;指导、参与重大疫情和病情处置;开展重点地方病和寄生虫病防治策略与措施的研究和评价。实施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和工作方案,制定相关技术方案;研制技术标准和方法;指导实施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干预策略与措施,组织并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提出预防控制对策;开展对重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策略与措施的研究和评价。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承担和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任务,制定技术方案;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预警;提供应急储备的技术支持;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师资培训、演练及技术指导。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的技术方案;掌握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提供相关预测预警信息;跟踪监测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展态势;指导和督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技术方案,参与和指导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提供技术支持;报告和反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展及处置信息。对跨省或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进行评估和报告。规划、实施全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统一、规范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相关应用软件;健全和完善网络直报系统;指导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平台的建设。
3.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
执行国家信息管理的相关标准,规范信息收集、汇总、数据交换及相关管理制度;维护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的运行;负责信息安全和信息质量的管理。执行信息分析报告制度,为疾病预防控制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社会经济建设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4.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
组织实施职业、放射、环境危害因素预防控制规划和方案;指导开展相关危害因素及其对人群健康影响的监测与评价;参与、指导职业危害、环境污染、核污染、职业中毒和放射事故等的处置及相关疾病的诊断与鉴定。研究、实施和评价影响区域内的相关危害因素的预防策略与控制措施。组织实施食品安全和食源性疾病的预防控制规划和工作方案;开展食源性疾病和食品污染物的监测、评价;研究制定食品安全影响因素和食源性疾病预防控制策略和措施;指导重大食品污染、食物中毒和重大食源性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置。组织实施营养改善规划和方案;建立、健全国民营养与健康状况监测评价体系和信息系统;开展营养改善策略、措施、技术及相关应用研究,承担与营养相关重大事件的调查与处理。组织实施学生常见病预防控制规划和方案;建立学生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评价体系,制定学生常见病防治策略与措施。
5.实验室检验检测与评价
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实验室网络和质量控制体系,研究制定相关检验标准和规程,规范参比实验室;指导疾控机构实验室基础设施建设、安全防护和管理;研究、开发并推广实验室检测新技术、新方法;为社会提供相关功能评价、技术仲裁和出证服务。负责重要菌种、毒种的鉴定、收集、保存和管理;负责重大疾病、不明原因疾病的病原学检验鉴定。开展健康影响因素、有毒有害因素及重大中毒事件毒物的检测鉴定;建立完善毒物分析标准库。
6.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执行健康教育规划,开展需求调查,制定不同人群的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方案。实施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方案,参与和管理重大健康教育活动项目,开发与制作全国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材料,指导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的开展。依照健康教育规划和方案,督导、检查和评估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效果。
7.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
组织业务工作督导和评价,参与对下级疾控机构的工作考核;开展师资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解决下级的技术疑难问题。依据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需求,制定技术标准,建立疾病预防控制专家库,提供技术支撑和咨询服务。调查研究主要公共卫生问题;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关键技术的应用研究;引进、开发、验证和推广新技术、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