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蔡京
这个翟谦在《金瓶梅》里着实是一个贪得无厌的势利小人,收了西门庆贿赂,从中搭线让西门庆做了蔡京的干儿子。可在西门庆死后,他却第一时间找上门去,公开索要四个擅长吹拉弹唱婢女。
但现在看上去,他倒是颇为和善。
“原来是云峰先生!不知蔡太师有何要求?”徐双鱼先是抱拳行礼,接着又开口相问。
翟谦笑着说道:“徐公子勿要多想,蔡太师只是想见一见,与你一同讨论讨论这绘画技法。”
讨论绘画技巧?徐双鱼先是一怔,随机又想明白了,这蔡京如同他的顶头上司一般,本职工作不怎么样,但是都是东京城里第一等的文雅人。第一次有机会接触到史书留名的大人物,徐双鱼多少还是有些期待。
“那就劳烦云峰先生带路。”
说是带路,其实蔡太师府就在徐家前边,离着也就一盏茶的路程。虽然每日路过,但是进去还是第一次。才从旁门迈入,便见雕梁画栋,极尽奢华之能事。厅前一个园子,里面散养着仙鹤、孔雀种种珍禽,又有那琼花、昙花、佛桑花,四时不谢,开的闪闪烁烁,应接不暇。但偶尔传出来断断续续的鼓乐之声,与这环境有点不搭配。
“云峰先生,这是哪里奏乐?”徐双鱼开口问道。
翟谦笑着,满脸自得:“老爷养的女乐,一天三顿饭,每顿饭是一班二十四个人奏乐。这不老爷新的了一首曲子,正在与女乐们排练。”
我去,每吃一顿饭都要一个交响乐团在一旁演奏,就算是美利坚的川大统领也没有这么奢侈吧?
“这边请!”翟谦微笑着指出一条路,曲曲弯弯看不到边,也不知道通向哪里。
跟着七拐八拐之后,终于来到一所高大的屋子门前,那断断续续的鼓乐之声正是从这里传出来的。
翟谦示意稍等一下,然后率先推门进去:“老爷,排《十三棍僧救唐王》的小徐官人已经请过来了,就在门外候着。”
一个中气十足的男声:“已经请过来了吗?快点进来。另外,你去焚一炉香过来。”
翟谦答应一声,又走了出来:“小徐官人,老爷请你进去。”
徐双鱼点头,进到屋子里。
这间屋子里面有点类似后世的大礼堂,屋顶不同于北宋时期的其他建筑,高高的耸起了一个尖,这样的造型能够很好的起到聚音的效果。而屋子正中,站着一位约莫六十多岁的老者,他身着一身大红的锦袍,花白的头发上裹着一条折上巾,身形清瘦,脸色白皙红润,下巴上还留着一小撮山羊胡子。
他见到徐双鱼进来,脸上原本就带着的笑意更加浓重,连带着脸上的褶子都加深了几分。他对着身后的女乐们挥手:“我今天来了贵客,你们先回去歇着,等过了晌午咱们再一起商量商量这曲子该怎么弹。”
女乐们唱个万福,叽叽喳喳地从后门出去,蔡京转过身拉住徐双鱼的手:“昨天就听说东京城出来位青年才俊,不但会排杂剧,更是能做的一手好诗词,而且画风自成一派。”
徐双鱼谦虚:“蔡太师赞誉了,小子只是学过几笔书画而已。”
“哎~!又不是朝堂之上,叫什么太师。”蔡京脸上的笑纹更深:“我长你一辈,你称呼一声老伯不亏。”
徐双鱼在见到蔡京之前,脑海中曾多次相像他应该是个什么样子。按照电视剧里,他应该是一个满脸横肉,胡子一大把的痴笨老头。按照戏剧里,他又应该是一位面目阴沉,脸色惨白的阴狠角色。可见面之后怎么也没想到,这蔡京面容是如此和善。
他怎么也不会相信北宋数十年党政里结出的最大恶果,在新旧党争的残酷环境里生存到最后的蛊王,会是这样一个和蔼老头。他和蔼的甚至让人想到演《宰相刘罗锅》和《神医喜来乐》的李保田。
正出神,就听蔡京在一旁说话:“徐贤侄,在想什么?”
“啊!只是见到太师有些感慨而已。”徐双鱼答道。
“都说了,不要叫太师!”蔡京略有嗔怪:“还有,你方才是不是在想着,老夫和你想的不一样?”、
心事被点透,徐双鱼有些不好意思:“是!蔡伯伯猜对了。”
蔡京哈哈笑着:“哈哈,我可不是猜,只是大多数人第一次见我,都和你一个样。”
“不知道,蔡伯伯叫小子前来,是为了什么事?”
蔡京没回答,反而拉着徐双鱼先坐下:“先不急,坐下慢慢说!你喝些什么?茶还是蜜露?”
“小子还不渴。”
蔡京又笑了:“谈风雅之事,白口多是无趣,不如来一壶龙团胜雪?”
徐双鱼拱手:“听蔡伯伯安排。”
蔡京吩咐下人:“去,把我珍藏的那团龙团胜雪泡来。”
下人答应一声,下去。片刻之后又端着两杯茶放到桌子上。茶碗里的茶水明绿鲜白,上面浮着一层细小密集的小气泡。这是宋朝人的点茶法。
点茶法出现于唐末五代,盛行于两宋时期。与唐朝的烹茶法和明朝之后的泡茶法大为不同。宋朝的点茶,是将茶饼先碾成粉末。然后把茶叶末放在茶碗里,注入少量沸水调成糊状,然后再注入沸水,或者直接向茶碗中注入沸水,同时用茶筅搅动,茶末上浮,形成粥面。
点茶法,在宋朝社会各个阶层中普及,茶不仅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物品,饮茶的风俗也深入到人们生活中的各个方面。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宋徽宗。十年前的大观元年,也就是公元1107年,宋徽宗御笔亲书《大观茶论》,成为关于历史上点茶最权威、影响力最大的一部著作,流传后世。徽宗皇帝曾在《大观茶论》里有一句话:“至治之世,岂惟人得以尽其材,而草木之灵者,亦得以尽其用矣。”
这句话徽州把喝茶与治世的道理说得很通透,只不过所作所为......令人不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