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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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我在芝加哥的时候,一直都住在一家俱乐部,那儿有个很不错的图书馆,第二天早晨,我去那儿看一两种不是订户就常常很难买到的大学杂志。天还早,只有一个人在那儿。那人坐在一把大的皮面沙发椅里,正在专心看一本书。我吃惊地发现原来是拉里。我怎么都不会想到竟会在一个这样的地方碰到他。我走过去的时候,他抬头认出了我,做了一个像是要站起来的动作。

“别动,”我说,然后几乎是想都没想地问:“你看什么呢?”

“一本书。”他笑着说。那笑容很讨人喜欢,尽管他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我却一点儿都不生气。

他把书合上,用他那双很特别的并不明亮的眼睛看着我,然后把书握紧,让我看不到书名。

“昨天晚上玩得痛快吗?”我问。

“很痛快。五点才回家。”

“这么早你就到这儿来了,真是太刻苦了。”

“我常来这儿。平时这个时候就我一个人。”

“那我就不打扰你了。”

“你没打扰我。”他又笑着说。这时我突然发现他的笑容很好看。那不是一种灿烂的、闪着光辉的笑,而是一种由内在的光照亮他的脸的笑。他在突出来的书架形成的角落里坐着,旁边放着把椅子。他伸出一只手放在椅子把手上。“你愿意坐会儿吗?”

“好的。”

他把手里的书递给我看。

“我读的就是这个。”

我瞧了一眼,是威廉·詹姆斯[1]的《心理学原理》。当然了,这是一部典范著作,在科学史上也有着很重要的地位,并且简单易懂;但我万万没想到,一位飞行员,一个从昨天晚上跳舞一直跳到次日凌晨五点的非常年轻的小伙子,手里拿的竟是这类书。

“你为什么读这个?”我问。

“我不知道的东西太多了。”

“你还很年轻。”我笑着说。

他很久没有说话,这种沉默让我尴尬,我便打算起身去找我要找的那几份杂志。但我觉得他有话要说。他的眼睛出神,面色严肃而专注,好像在冥思苦想。我等着。我想知道他要说什么。我们交谈时,他好像并未意识到刚才那么久的沉默,而是继续刚才的谈话。

“我从法国回来时,他们都想让我读大学。我不能上。有了这次经历,我觉得再不能回学校了。我觉得我不能过大一新生的生活。他们不会喜欢我的。我不想做我不喜欢的事。我也觉得老师不会教给我我想知道的那类知识。”

“当然了,我知道这件事跟我无关,”我说,“可我觉得你的想法并不对。我想我能明白你的意思,我也能理解,打了一两年仗之后去学校当那种受表扬的学生,是挺让人讨厌的。我觉得他们不会不喜欢你。我对美国的大学了解不多,但我觉得美国大学生和英国大学生还是有着很大的不同的,或许更爱闹腾,更爱起哄,但总的来说,他们都是非常正派、非常通情达理的孩子。我认为,如果你不喜欢他们那种生活,只要你用一点儿小技巧,他们就愿意让你过你想要的那种生活。我不像我的兄弟们,都上过剑桥大学。我有机会,却拒绝了。我想去闯荡世界。我对自己的这个决定从未后悔过。我觉得上大学会让我少犯很多的错误。在有经验的老师的指导下学得也能更快些。如果没人给你指路,光靠个人在死胡同里瞎摸索,会浪费很多时间。”

“你说的或许是对的。但我并不在乎犯错误。或许在那些死胡同里,我能找到我想要的东西。”

“你想要什么?”

他迟疑了一会儿。

“问题就在这儿。我还不知道我想要的是什么。”

我沉默了,因为对他的话似乎无话可答。我从小就有一个清晰、明确的目标,听了他的话,我觉得有些不耐烦,但我责备了自己;我有种感觉——我只能将它称为直觉,那就是在这个小伙子的心灵深处,有着某种困惑的挣扎,或许是某种不成熟的念头,或许是某种模糊的情感,至于是哪一种,我也不太清楚,让他的心中充满了某种躁动,促使他向着某种未知的方向前行。不知为什么,他激起了我的同情。我以前从未听他说过这么多话,直到现在我才发现他的声音很悦耳。这声音很感人。这声音就像镇痛用的香膏。当我想到这一点和他那讨人喜欢的笑容以及他那双非常黑的眼睛里的丰富表情的时候,我完全能够理解伊莎贝尔对他的爱恋。他身上的确有着某种非常可爱的东西。他转过头来看着我,没有任何的窘迫之感,但目光中既透着审视,又像是觉得很有趣。

“昨天晚上,我们都去跳舞了以后,你们说我了,对吗?”

“说了你一会儿。”

“我想这就是硬要鲍勃叔叔来的缘故。他不愿出门。”“好像有人给了你一个好工作。”

“挺棒的一份工作。”

“你打算接受吗?”

“不想。”

“为什么不想?”

“我不想。”

我在介入一件与我无关的事,但我觉得只因为我是个陌生的外国人,拉里这才不愿跟我谈这事。

“嗯,知道吗,一个人别无所长的时候,只好去当作家。”我咯咯笑着说。

“我没天分。”

“那你想做什么?”

他冲我灿烂迷人地一笑。

“游荡。”他说。

我忍不住大笑起来。

“我觉得干这种事芝加哥并不是世界上最好的地方。”我说,“你看书吧,我不打扰你了。我想去看看《耶鲁季刊》。”

我站了起来。我离开图书馆的时候,拉里仍沉浸在威廉·詹姆斯那本书中。我在俱乐部吃了午饭,因为图书馆很安静,便想回去抽支雪茄,浪荡一两个小时,再读读信,写写信。我吃惊地发现拉里仍在全神贯注读那本书。看上去自从我走以后他就没挪动地方。我大概四点离开的时候,他仍在那儿。他那种很明显的专注力让我吃惊。他既没有察觉到我来也没有察觉到我离开。那天下午,我有很多的事要做,一直到该换换衣服赴宴时才回到布莱克斯通。路上,我突然感到一阵好奇。我顺道再次走进俱乐部,去了图书馆。人不少,有读报纸的,还有看别的东西的。拉里仍然坐在那把椅子上,仍然在专心读那本书。

真是个怪人!

注释:

[1]威廉·詹姆斯(1842—1910),美国哲学家、心理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