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我们对物种进化的研究遍及整个动物世界,从而我们也学会了研究人类社会。那些困扰哲学家和伦理学家许久的怪异现象,开始以全新的姿态呈现出来。我们渐渐意识到,生命中的悲伤和困惑并非高深莫测,难以理解,也不需要再重来一世去参透,这些困扰只不过是自然作用的结果,而且,只要查明原因,就有办法解决。
尽管有人能凭借个人力量与客观条件作斗争,能在一段时间内抵制其影响,甚至偶尔能够完全克服,但人类及其他一切生物都受环境影响的事实仍是不容置疑的。禁欲主义者的一生就是个人意志力抵抗自然法则的绝佳例证。在每位自我了结生命的殉道者身上,也许能显示出坚强的意志力,但这种意志却由于错误观念而误入歧途,逼迫着血肉之躯去抵抗控制所有自发的生理现象,甚至让自己走入死亡之门。
虽然这些特例都能体现意志力的作用,但从生命的普遍发展历程来看,客观条件对人类有着不可抵挡的影响。第一,物质世界的环境是我们和其他生物共同面对的客观环境。所有的动植物都和我们一样,都会受风土气候影响,都会被来自生理上、化学上和物理上的因素所限制。第二,人类和动物共性还在于——我们都会受到个体行为反作用力的影响。也就是说,我们做了什么以及发生了什么,这些造就了我们。但除了这两个影响因素外,我们还被人类特有的客观条件所限制,即社会环境的限制。基本的相互交际构成了社会生活,在此过程中,我们对彼此影响的程度超越了最具团结性的群居性动物。社会环境这一因素,对人类有着巨大的塑造力。所有的客观条件中,能通过经济必需品来影响我们的,其作用力就是最突出的。
如果暂且抛开社会因素,纯粹把人类看作一种动物,我们会发现和其他兽类一样,对其影响最大的就是物质条件。动物们毛色体型不同,力量速度不同,对环境做出的微观调节也不同,但是所有的食草动物和肉食动物也有着显著的共同点,正因为这些共同点如此显著又如此普遍,所以动物是按照牙齿和营养器官来分类的,而不是按照防卫方式或运动能力来分类。动物成长中最不利的因素就是食物的来源,而获得食物的过程是有利的因素。正是在不断重复的觅食充饥的实践中,动物的生理构造和机能得到最大限度的进化。牛、羊和鹿对气候的适应能力不同,运动能力也不同,防卫方式也不同,但其主要特征却是有共性的,即拥有共同的营养方式。
这条法则也适用于人类,他们也会受到自然气候以及天敌的影响,但是,同其他生物体一样,给人类带来影响最深刻的是生活方式。在一个人今后的人生中,他会受到那些所有可能受到的社会因素的影响,他也会被自己的生活方式所塑造,就像“染工的手被染料所沾污”[1]一样。受压迫的希伯来人在近2000年中所产生的显著的民族变化就是一个著名案例,显示经济条件如何显著影响人类的。一般来说,某一种族想要在世界上显露头角,都会经过从以畜牧业过渡到以农业为主的阶段,但在这个过程中,只有腓尼基人或多或少地受到了商业的影响,从而使他们成为了世界贸易的先驱者。在大多数以暴力行径统一的基督教国家中,他们造成的社会压力迫使犹太人不得不以经商为生。犹太人在当时社会环境下所遭受的颠沛流离影响了这一民族的许多特征,比如犹太人非常重视家庭,因为除了家庭外,他们是没有国家,没有君主,没有自己一方乐土的一群人;犹太人人口规模很小,但他们具有惊人的生命力和忍耐力,因为他们是极少数通过无情环境选择后的幸存者;犹太人在残忍的束缚中并没有灭绝,反而不断迸发出古怪的天才。他们的独特性仍是受到了经济条件的影响,那就是他们在经商和理财方面的天赋,不管是最低级的典当商还是罗斯柴尔德家族[2],他们就是如此特殊的一群人,被动地在这样的经济环境下生活着。
举个虽不够精确但大家都知道的例子,同样是受到社会因素的影响,在任何国家,我们都可以分辨出游牧阶层,农民阶层以及工人等社会阶层。有一种论点明确指出,器官和功能都是越使用越高级,我们使用最多的器官或功能,也是最发达的,提供经济需求的日常方法也是我们使用最多的方法,这就导致当我们发现一种特殊的经济状况影响了一个特殊阶级时,我们就会期待一下有何特殊的结果,并且去找到它。
回顾上述情况,我们应该可以注意到,一些独特经济状况对人类种族的影响,而且这在我们的感官世界是不平衡的。我们是唯一的女性要为生计依赖于男性的动物,也是唯一的把性关系当作经济关系的动物。我们总是把性和对另一性别的经济依赖相联系,即经济关系总是和性关系紧密相连。尤其是女性的经济地位总是和性关系息息相关。
我们通常会认为这种情况也出现于其他动物中,但事实并非如此。在筑巢的时节,大部分雄鸟会帮助雌鸟喂养幼雏,同时也会时不时地给雌鸟带点吃的。这种喂养方式也出现在一些更高等的食肉类动物中,但绝对不会出现雌性依赖雄性这种情况,就算在繁殖季节中,也是如此。拿犀鸟来说,雄鸟会为雌鸟用粘土筑巢,雌鸟就坐在她那枯树上的鸟巢内孵蛋,只要张开嘴,雄鸟就会把食物喂到她口中喂食。但是其他时候,雌鸟可不期望他人的喂养。雌蜜蜂和雌蚂蚁在经济上都是独立的,但雄性却不是这样。经济功能上取得独立的工蜂和工蚁也都是雌性。再说说食肉类动物,如果一只幼雏非要选择失去父母中的一方时,选择父亲可能要好得多,因为母亲有能力独自悉心照料子女们。在许多动物中,就连最普通的猫,雌性动物不仅能养活自己和儿女们,还能去保护她的子女免受雄性的侵害。不会出现雌性在一生中都需要受到雄性的扶持的情况。
虽然人类中也有例外,但女性不受到男性扶持这种情况在人类中还是很普遍的,即使如今我们能够有幸见证在这方面发生的一些巨大变化。我们一代又一代人只是不适应这种“自然”的关系,这种其他动物都已经形成的关系。
一开始这种观点看起来似乎并不是那么明显,因为那些种田的农村妇女,那些野蛮原始部落中的女性和那些通常意义上的家庭妇女的生活方式似乎和这种观点大相径庭。就算在这种情况中,我们也需要一些准确又可靠的分辨力来把这种关系中的基本事实解释清楚。一匹马,如果在野生环境下,它是能够在经济上完全独立的,它靠自己努力地生活着。但是,如果它是被圈养的,那它在经济上就会产生依赖性。它吃的是嗟来之食,虽然有时也会付出体力劳动,但是这和它的生存方式没有任何关系。事实上,最受宠爱的马和最努力干活的马是不能等同的,没错,马是在干活的,但是它能吃到什么是取决于主人的意愿的,它要靠着它的主人才能活着,即它在经济上是存在依赖性的。这也就解释了那些努力工作的农村妇女和原始部落中妇女的例子——她们在他人的意愿下为其工作,她们所获得的不取决于她们干活多少,而是取决于他人的意愿,那么她们在经济上也是存在依赖性的。这不管是对个体还是群体的女性都适用。
在研究性别群体的经济地位时,我们发现其中的差别显著。作为一种群居动物,人类的经济地位依靠于专业化联合或者交易。一个种族的经济进步历程,不管是保持一段时间稳定不变还是持续不断向前发展,都包含了所有经济上的交集,包括手工艺品、艺术品、加工品、发明物、新发现等这些活动,以及用文明或是武力方式维系这些活动的机构。任何时期,任何有着高度影响力的种族,其经济地位都取决于世界范围的劳工数量和自由贸易的规模。然而,大部分的经济进程都是男性专属。即使女性获得允许去取得经济进步,这种进步也是早期最原始的一种。如果是女性取代男性进行经济服务,那我们在经济中的种族地位可能会沦落到一个悲惨的境地。
在任何一种机构中,失去男性工作者对经济上的影响要比失去女性工作者大得多,甚至会使机构陷入瘫痪。那些早期低级工业只不过需要一些可以拿到薪水的工人,这种女性能够做的工作男性也能够胜任;但是如果没有一代又一代人的努力,一些男性能够做的工作女性是不能做的。男性和女性一样也能做饭,也能打扫,也能做一些手工活,但是在那些大机器的现代工业操作中,在那些我们海陆交通的工程搭建工作中,在那些对复杂的交易,商业贸易以及政府活动的操控中,现阶段女性经济本领还不足以让她们胜任这些工作。
这并不是由于缺少达到这种成就所必须的基本能力造成的,也不是由于性别遗传上的缺陷造成的,而是由于女性不允许去发展达到同等水平的经济能力。男性在经济地位方面已经领先女性几千年了。总的来说就是,男性去创造财富,而女性则是从他们那获得财富。当男性去打猎,去捕鱼,去保卫家园或者收获谷物时,女性只是去享用他们的成果,吃些野味,鱼,牛肉或者谷物之类的。当男性出海,去很远的地方收咖啡豆,香料,丝绸和珠宝的时候,女性只能够分享男性带回来的这些东西。
不管在哪个国家的哪段时期,人类经济地位总是由男性主导的,而女性在种族进步中不能参与过程,只能去分享他们的成果。
如果对个体进行研究的话,这种结果就更加显而易见了。分辨一个人是工人还是亿万富翁,只要看他妻子穿的是破旧的裙子还是戴着闪亮的珠宝,她家里是低矮的屋子还是气派的房子,她拥有布满老茧的双脚还是多样的出行方式,这些都是她丈夫经济能力的体现。女性从她丈夫那里得到的不管奢侈品还是生活必需品,都是男性赚来并给予她们的。如果一名女性没有男性的“供养”,想要获得她的经济必需品,她所遭遇的困难最终会证明——-女性经济地位的普遍较低。无论是总体还是个体上,没有人能够否认“女性经济地位都由和她相关的男性所决定”这一事实。这也就表明了,丈夫和妻子要么是老板和雇员的关系,要么婚姻就只是一种“伙伴关系”,妻子只是刺激丈夫在创造财富过程中一个重要因素。
经济独立只是一种相对情况。从广义上说,任何生物在经济上都存在依赖性,动物依赖于植物,人类则依赖于前两者。从狭义上说,任何具有社会性的生物在经济方面都是相互依赖的,就算是人类也是集体工作。但是,最近的一些观点认为,人类的个体经济独立意味着单独个体都必须努力工作,赚取他应得的,他得到的和别人给予他的一样多。我的鞋子要依赖鞋匠做出,衣服要依赖裁缝制作,但是,只要我作为一名建筑工人,能够回付鞋匠和裁缝足够的劳动力,我就能买得起那些鞋子和衣服,这就意味着我获得了独立。如果我不需要他们的产品,那么也就不需要付出什么。只要我用付出的来换取所得的,在经济上我就是独立的。
女性去购买经济产品,她们能用什么去交换所消费的商品呢?那种认为婚姻不过是一种伙伴关系的论断,认为只有当两个人结婚后才可以创造财富,却没有有力的证明,说明这种论断是经不起推敲的。一个安逸幸福的男性比那些不顺心的男性能够创造出更多的财富,但是这不管对丈夫,还是父亲,抑或是儿子来说都是正确的。一般来说,如果剥夺使这个男性变得快乐和强大起来的任何条件,都会对他的事业产生掣肘。但是那些让他高兴的人,并不应该成为他的商业伙伴,也不应该因此有权分享他的收入。
对他所获得的幸福进行报答,在伙伴关系中并不能作为伙伴关系的有偿兑换。他从妻子那里所获得的幸福感,既不是一种商业伙伴关系的本质,也不是源自女性的俭朴和努力。站在一名家庭主妇的立场上,她可能是节俭又勤勉的,但不应该就此成为一名商业伙伴。在对待孩子的问题上,夫妻二人的确拥有共同的义务,即他们共同的爱,责任和抚养孩子。但是一位结了婚的商人,除非他的妻子也是一名商人,否则就算他成为父亲,他也不会选择拥有商业伙伴,对医生或者律师也是一样。在丈夫的商业领域里,如果没有接受过训练也没有经验的妻子是不能够提出有见地肯的建议的。一位作曲家的妻子并不一定要去作首曲子才能证明自己对丈夫的爱;一位失去妻子的丈夫虽然很悲痛,但这也不会影响他的事业,除非他一直沉浸在悲伤中无法自拔。这么看来,女性绝不是一种商业伙伴,除非她能像男性一样,可以贡献出金钱,经验或是劳动。大多数男性在是否选择一名女性做商业伙伴,或是他的妻子作为他的商业伙伴前都是要经过深思熟虑。
如果妻子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商业伙伴,那她又是如何从他丈夫那里分得食物,穿着以及住所呢?也许通过做家庭主妇,物质上的需要可以很快实现。这就是一种普遍模糊观点,女性通过家务事来换取她们想要的,甚至还能获得更多。这里,我们就已经在讨论一个非常实用且明确的经济领域问题了。尽管女性不是财富的创造者,却也服务于生产和分配的最终环节上。作为家庭主妇,她们的工作也的确具有经济价值。
对于一部分通过服务他人来维系生计的人来说,他们的贡献是不可忽视的。相比于其他方式来说,女性的家务劳动的确可以帮助男性赚取更多的财富,女性也只能通过这种方式来成为社会上的经济因素。但这对于马来说,似乎也是一样。相比于其他方式,马的劳作也可以为人类赚得更多。这么说,马也是一种社会经济因素。但是马并不具有经济上的独立性,由此可推,这就意味着女性也不具有经济上的独立性。如果一个男性相比于没有仆人,有了仆人就可以获得更有用的服务,那么可以说仆人也能够提供有用的服务。但是,如果仆人是作为这个男性的部分财产,他就有义务无偿提供服务,那他就不再具有经济上的独立性了。
作为一名家庭主妇,女性在家做家务是她的一种职责,而不是一项专业工作。穷人家的妻子可能在小房子里辛苦劳作,包揽全部的家务活,但富人家的妻子则可能聪明又优雅地打理着一座大房子,负责房前屋后的一切事情,这两种人都有权为她们所提供的服务得到合理的报酬。
这么来看的话,老实说,妻子,作为通过家政服务来换取回报的人,有权享有作为厨师,女仆,保姆,裁缝或者管家的工资,但不能再比这更多了。当然,这会削弱有钱人妻子的收入,并且还会让穷人没法“负担”起他的妻子的工资,除非这个穷人的确能够完全应付这种状况,支付她作为家庭主妇的工资,那么他和妻子就能够共同养育孩子。在这种情况下,丈夫可以堂而皇之地继续拥有这样一名“仆人”,而女性则可以继续帮忙主持家务。但这样的女人从不会被认为是富有的。就算是那种最高级别的私人管家,能够提供和主妇同样有用的服务,也不会因此积累许多财富。女性更不可能通过做家务活所挣的钱买珠宝,貂皮大衣或者去拥有一辆马车。
但是一个突出的事实是,女性总是无法得到她们在家政工作中所拥有的经济价值。最辛苦工作的女性拿着最微薄的收入,而最富裕的女性则干着最轻松的工作。在经济交换中,她们的劳动既不是给予也不是获得,似乎只是一种作为女性的责任。她们的经济地位和在家中干的活没有任何关系,除非反过来说她们所做的家务跟经济地位有关。此外,如果女性拿到了她们应得的合理薪水,那么所有“从事”这项“工作”的女性,她们的经济地位都会被降低到和仆人一样,尽管只有极少数女性(或者男性)会在意这件事。我们应该立即抛弃女性靠做家务为生的这种观点。也有一种说法是,她们通过成为母亲来维持生计,这真是一种奇怪的现象,我们经常谈论这件事,并且常常感同身受,但却没有人去对这种情况做一些合理的分析。
在对待经济交换这个问题上,如果我们问,不管是从种族群体中还是从丈夫个体中,女性在付出了劳动后得到什么样的回报,女性拿什么来买衣服,鞋子,家具,食物和住所?我们被告知,作为母亲的责任和义务她们提供了这种支持。
如果真的是这样,如果母亲的身份是一种可交换的商品,可以被女性换取买来的衣服和食物,那么我们就必须找到母亲身份的所做事情的数量或者质量同薪水的多少之间的某种联系。如果这种观点真的成立,那么那些没有孩子的女性就没有任何经济地位了,因为她们的经济地位必须靠成为母亲才能显现出来。这显然是荒谬的。没有孩子的女性可以拥有和有许多孩子的女性一样多的钱,甚至还可能更多,因为孩子还要消费掉母亲的资产,而且不管母亲是否有能力,她们提供给孩子的相差无几。这就非常显而易见了,女性不能够通过自己母亲的身份来保持经济上的繁荣,母亲这个身份也和经济地位没有任何联系。在原始部落时期,这种说法完全是正确的,比如在家长制时期,这种情况存在也有一定合理性。女性无论生多少个孩子都是没有价值的,这时她们的喜好和母性的确有着直接的联系,并且当她们生了儿子之后,她们也没有理由欢欣鼓舞。但是这并不适用于现在。男性不允许抛弃不能生育的妻子。这种认为母亲身份只是经济交换的因素的论断在今天是不成立的。但是,假使这是正确的,我们是否愿意去坚持这个立场,即使只是在理论上?我们是否愿意去认为母亲这一身份只是作为一种商业,作为某种商业交换中的形式?是否会把母亲的责任和关爱,她的辛勤劳作以及对我们的爱作为一种商品,去换取面包?
想到这些总会让人心生厌恶。就算我们敢于直面这些想法,并且强迫得出合乎逻辑的结论,我们会发现没有比把母亲当作一种交易品更让人感到恶心,或者更对人在社会上和个体上造成伤害的了。抛开这种所谓的女性经济独立的立场吧:女性作为一种社会群体,既不能创造也不能分配财富;女性作为个体,主要的劳动形式就是家政服务,还不能得到应得的薪水,即使拿到薪水,她们也不会对这样的经济地位感到满意;除非妻子是和丈夫从事同样的职业,否则妻子就不能成为丈夫的商业伙伴或者财富的共同创造者;女性作为母亲,不能拿到报酬,一旦她们拿了就是无比可耻的,这些事实让那些否认女性是被男性所扶持的人还剩下什么良心呢?令人吃惊的就是,母性让女性不适合去进行经济生产,因此,女性需要她的丈夫给予她支持。
既然我们已经认识到了女性不存在经济上的独立,她需要被男性养活,如果想要反驳这种观点,第一种所谓的理由就是她可以通过干家务养活自己,在经济上变成独立的,但是前面已经证明了女性的经济地位和她所做的家务活没什么联系;第二种进行反驳的理由就是女性作为母亲而不是作为仆人来维持生计,这在前面也已经证明过了,女性的经济地位和她的母亲身份,不论在数量还是质量上毫无关系;第三种进行反驳的理由是女性的母亲身份使她们不适合于经济生产,因此,丈夫养活妻子是天经地义的事。在讨论更深入的问题之前,让我们先来总结一下,那就是我们承认,女性需要得到她们丈夫的支持。
抛开伦理学和必要性来说,我们已经达成了这样的共识,那就是在人类中,女性需要得到男性的支持。然而,体现在其他动物身上,即雄性和雌性一样吃草,捕猎,攀爬,游泳,挖掘,奔跑,飞翔,用同样的方式活下去,但我们人类中,女性却不去寻找可以维持生计的方式,只是依靠男性养活。
现在我们来谈谈所谓的必要性。因为女性作为母亲的责任,她们总是被认为自己没法养活自己。既然其他雌性生物的母性职责并没有让她们不适合养活自己以及孩子,那么看起来,人类的母性职责需要母亲用尽毕生的心血来抚养孩子,或者说大部分母亲已经没有精力去谋求个人利益的说法也就不成立了。
这种情况的确存在,当然也会成为女性产生依赖性的借口和理由。蜂王的一生都在繁衍后代,但显然,她并不依赖雄蜂,而是靠那些无法生育的工蜂,她的伙伴,这些年龄大的雌蜂作为“侍者”为她提供依靠,这些工蜂在蜂巢里也是用她们的母性职责耐心又亲切的工作着。如果人类女性也不停地生孩子,那她将没别的事情可做,变成一个无助的受抚养者。
人类的母性真是如此么?女性会因为成为母亲而失去对大脑和身体的控制,失去能力,技能以及对其他工作的渴望么?在人类的历史中,女性是否与母性完全分离,女性是否必须去用全部心血去抚养她的孩子?
人类并不是这样的,我们可以看到,女性比母马还要辛苦,她不仅要倾尽一生来抚养她的孩子,还要为男性提供服务,包括她的丈夫,兄弟,父亲等一切和她相关的男性,同时还要为她的母亲和姐妹服务。如果可能,她还要帮助教堂,如果有能力,她还要奉献社会,她还可能为慈善,教育以及改革运动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除了做一名母亲外,她还有许许多多的工作。
一名家庭主妇从早忙到晚,不是忙着抚养孩子,而是忙着干家务活。女性比大多数男性工作的时间更长,工作也更辛苦,但这并不单单是因为母性的职责。原始社会中,母亲身负重担,从事的是部落中所有卑微的工作。在农村,母亲还要在田地里辛苦劳作,而上班族的妻子则在家里干活。就算现在,许多母亲虽然也是家庭里的工薪阶层,但同时也是家庭的操持者和养育者。那些比较悠闲的女性,以及富人家的女性,可能更能尽到她的母亲身份,但这正好证明了这种既定的经济依赖性。安逸又富有的女人比那些贫穷的女人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条件,但是她们不会花太多的时间在自己身上,因为她们还有其他事情要做。
除了母性职责之外,全世界的女性还在努力工作奋斗着,为了能够过着上独立的生活,来反驳那些所谓的母亲身份会阻止她们工作的观点。
如果这种观点能够站得住脚的话,在全世界,我们可以找到许多从没为孩子做过什么的女性,此外我们也能找到许多干了“所有”活的男性,他们还要伺候那些成为母亲后就不能养活自己的女人。显然这种观点是说不通的。一位健康的女性在成为母亲前有25年的时光,而且在尽完抚养义务后还应该有多于25年的时光。这还没有提到她成为祖母之后的职责。
母亲的工作能力一直是人类社会中的一个显著因素。她是一位出类拔萃[3]的工人,但她的工作还不至于影响她的经济地位。她的生活,她所得到的一切,包括食物,衣服,饰品,奢饰品以及娱乐活动,这些都和她创造财富的能力无关,和她干的家务活,她的母亲身份也无关。这些东西只和她所嫁的男人有关,只和她所依赖的丈夫有多少以及他愿意给多少有关。那些拥有着闪亮的奢侈品的女人,那些拥有最棒的经济品的女人,通常既不是做家务劳动的人,也不是母亲,她们仅仅只是坐拥着一位富豪。女性在经济上是依赖男性的,男性为女性提供着经济物质。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