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清朝置官统治南部县之始
明末清初,四川战乱频仍,很多州县惨遭荼毒(1)。据《南部县乡土志》载,崇祯十七年(1644),张献忠复由楚入蜀,陷成都,姚天动、黄龙奉命攻南部,城陷。知县郑梦眉自缢死,举家殉难(2)。同年,李自成亦攻陷北京称帝,推翻了统治276年之久的明王朝。也就是在这一年,清兵入关,五月攻占北京。十月,福临在北京举行登基大典,从此开始了清王朝的统治。清顺治三年(1646),大清肃王豪格率军由陕西入川围剿张献忠,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进入南部县(3)。当时南部县处于清军与张献忠领导的农民起义军的争夺中。
由此可见,清朝对南部县的统治不可能在顺治三年之前,而是之后。雍正《四川通志》中,以崔鹿鸣为南部县首任知县,顺治七年(1650)任。第二任为孙时,第三任为陕西人李元柱。若据此,则清朝对南部县派官治理,当自顺治七年始(4)。到嘉庆《四川通志》便出现了不同的说法,该志称:“国朝顺治四年巡抚李国英驻军保宁府,檄知县李元柱修理垣垛。”(5)有学者据此推出南部县首任知县当为顺治四年的李元柱(6)。嘉庆《四川通志》与雍正《四川通志》相比,还出现了两处变化,一是顺治四年李国英檄知县李元柱修理垣垛;二是崔鹿鸣任南部县的时间模糊掉了。嘉庆《四川通志》的这种说法完全被道光《保宁府志》继承了下来(7)。而道光《南部县志》的记载又有了新的变化。该志首先称:“国朝顺治四年,巡抚李国英驻军保宁,檄知县李元柱修理垣垛。”(8)可见其继承了嘉庆《四川通志》的说法。其次该志又以辽东广宁贡生崔鹿鸣为南部县首任知县,时间是顺治七年;而将陕西人李元柱列为第三任南部县知县(9)。这又是继承雍正《四川通志》的说法。可见《南部县志》的记载前后互相矛盾。于是,到底南部县的首任知县是李元柱,还是崔鹿鸣,便成为了一个问题。蔡东洲教授进行辨析后认为,李元柱为南部县的首任知县,顺治四年为清朝治理南部县之始。李元柱应为明代投诚清朝的首任知县,崔鹿鸣为清廷自设的首任知县(10)。
我们梳理相关相关资料后认为,这个结论还不太可靠,尚有进一步考订的必要。通过考察,我们认为崔鹿鸣为南部县首任知县更可靠,理由有三:
首先,我们认为从嘉庆《四川通志》以来所谓的“国朝顺治四年巡抚李国英驻军保宁府,檄知县李元柱修理垣垛”的记载本身存在严重问题。因为据相关史料记载,李国英任四川巡抚是在顺治五年(11),所以不可能出现“顺治四年巡抚李国英”之说。而联系到李元柱确实任过南部县知县,即便李国英令他修理垣垛真有其事,时间也不可能是顺治四年。因此,李元柱为首任南部县之说站不住脚。
其次,我们所见的资料,多将崔鹿鸣作为南部县的首任知县,其任职时间在顺治七年。此说最早出现在雍正《四川通志》,后来也没有人提出质疑,即便是嘉庆《四川通志》、道光《保宁府志》和《南部县志》,也明确将崔鹿鸣作为南部县首任知县。另据乾隆《西安府志》载,崔鹿鸣为奉天人,顺治三年任盩厔县知县,而且是该县清代第一任知县(12)。嘉庆《四川通志》保留了崔鹿鸣的传记:“崔鹿鸣,字嘉宾,号文台,辽东广宁人,以贡生应廷试,授盩厔知县。顺治八年调射洪,兵燹之后,流亡初集,劳来安集,实心抚字,民皆德之,后调南部,请留不得,有扶老挈幼随往南部者。”(13)李云栋在《重修南部县文庙碑记》中称:“南部文庙故址在城之西隅,明洪武中始立殿宇,我朝顺治九年署县崔鹿鸣建大成殿五楹。”(14)根据这些记载,并联系上文所引资料,可以简单梳理崔鹿鸣的任职经历:他于顺治三年任盩厔知县,顺治七年任南部县知县,顺治八年调任射洪县知县,顺治九年再任南部县知县。
最后,从相关的资料记载看,在张献忠被杀后,其残部仍与清军抗衡了很久,李国英多年皆驻守保宁府,指挥清军作战。离保宁府仅数十里的南部县及其他周边地区,动荡不安是理所当然,迟至顺治七年才设官治理,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综上所述,辽东人崔鹿鸣于顺治七年(1650)任南部县知县,标志着清朝开始派官治理南部县。此后到清朝灭亡,清朝在南部县实施了260余年的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