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笑傲江湖》与《滚滚红尘》
不知觉之间,三毛已死去十年。电影《滚滚红尘》的剧本是她的绝笔,曾引发相当争议。故事背景在四十年代,主线是沈韶华(林青霞饰)和章能才(秦汉饰)之恋,章是汪精卫政府的文化官员,即习惯所称的“汉奸”——他们显然以张爱玲和胡兰成为原型。争议焦点就在于此:与汉奸的爱情值得一唱三叹吗?这隐含着极有意味的问题:对于汉奸,在政治上否定之外,是否还容许私人关系和感情存在?政治上的“坏人”是否等于绝对的“坏人”,政治的敌对是否意味着一切事情上的敌对?换句话说,在公共政治之外,可以保留个人感情的私有空间吗?
三毛引出的争议,如今时过境迁,似已不成为问题了。其实远在《滚滚红尘》以前,《笑傲江湖》就通过不同的故事回答了同样的问题。
《笑傲江湖》第一册的刘正风“金盆洗手”事件,是全书引子,恐怕也是全书最能感人也最有意味的一章。衡山派(五岳剑派同盟之一)刘正风要金盆洗手,从此退出江湖,这原是一场私人party,怎料平地起风云,五岳剑派盟主左冷禅遣嵩山派高手前来阻止,理由是刘正风与魔教(日月神教)长老曲洋结交。嵩山派逼迫刘正风杀掉曲洋,刘与曲因爱好音乐结谊,情义深重,不惜妻儿被杀,亦仍不屈服。嵩山派的逻辑是:结识魔教中人就是勾结魔教,等于通敌,“自来正邪不两立,魔教和我五岳剑派仇深似海,不共戴天。刘正风结交匪人,归附仇敌,凡我五岳同门,出手共诛之。”这也是在场多数群雄的想法:“对朋友自然要讲义气,对敌人却是诛恶务尽,哪有甚么义气好讲?”而刘正风的逻辑则是:“……在下今日金盆洗手,是刘某的私事,既没违背武林的道义规矩,更与五岳剑派并不相干……”“刘某结交朋友,乃是私事,旁人却也管不着。”对于刘正风来说,不能因为反魔教的政治大业就取消交朋结友的私生活。
金庸当年写这章时,心中必有政治批判的影子。近五十年政治运动翻云覆雨,“金盆洗手”式的场面不是司空见惯了吗?只要一个人成了反革命,亲朋好友就必须公开“表态”以“划清界限”,具体的口诛笔伐,深揭狠批,也就不在话下了。在批判斗争的世界里,政治无所不在,一切问题都可以归结为政治问题,因而任何局部问题的异见都可能被“上纲上线”为政治上的反动;同时,政治问题又可以扩张为一切问题,因而一个人一旦在政治上被定性为反动,则其任何方面就都是错误的,他就成为一个不可接触的贱民,凡关系亲密者都要与他“脱离关系”,这是“立场”问题。在这种泛政治化的语境中,个人感情也要等同于政治路线,私人领域是不存在的。所以,留在大陆的胡思杜要写《对我父亲——胡适的批判》,舒芜对师长胡风反戈一击,妻子对李锐落井下石,儿女对顾准病入膏肓不闻不问……曲洋可是万恶的魔教分子啊,怎能跟反动派讲交情?这不是私事,是公事;不是音乐问题,是政治问题!嵩山派迫刘正风杀曲洋,不等于要他在政治上“表态”吗?嵩山派威吓刘正风的幼子刘芹承认“爹爹勾结魔教中的恶人”,承认刘正风该杀,这跟胡思杜表示认识到胡适是“反动阶级的忠臣,人民的敌人”又有何差别?
金庸当然拒绝嵩山派的逻辑,也即拒绝当年大陆政治批判的逻辑。他站在刘正风一边,自当同意这样的结论:政治不是一切,在任何情况下,在政治之外,都需要保持一个不受公共政治侵犯的私生活领域。
既然《笑傲江湖》中刘正风与曲洋的友谊是正当的,那么,《滚滚红尘》中沈韶华与章能才的爱情,还有张爱玲与胡兰成的爱情,也就无可非议。
此外,金庸小说还有一处可以更直接地与《滚滚红尘》相参证。《鹿鼎记》第四册陈圆圆回忆吴三桂时说:“他说人家骂他是大汉奸,可是为了我,负上了这恶名也很值得。我很感激他的情意。他是大汉奸也好,是大忠臣也好,总之他是对我一片真情,为了我,甚么都不顾了。除了他之外,谁也没有这样做过。”只要他待她真心,什么都不重要了。这是女性的逻辑,也是人性的逻辑。
因为世上只有错误的爱人,但没有错误的爱。
补记
王蒙曾撰文称,他读《笑傲江湖》为之落泪——盖王蒙久历政治运动,于小说中党同伐异的种种描写自有所感也(参郁之《看王蒙为何落泪——我读金庸〈笑傲江湖〉》,《万象》第一卷第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