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任何时候有矛盾
法则简说:“事物矛盾的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自然和社会的根本法则,因而也是思维的根本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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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辩证思维,提升辩证思维力,前提是要承认:在自然界,在人类社会,在人的思维领域,无事没有矛盾,无时没有矛盾。
毛泽东说:“没有什么事物是不包含矛盾的,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矛盾普遍存在于一切领域,这就是矛盾的普遍性,或者说矛盾的绝对性。它有两方面意义:
其一,一切事物,在其发展过程中,无不存在矛盾,这就是“事事有矛盾”。
其二,每一事物的发展,从头到尾,都存在着矛盾,这就是“时时有矛盾”。
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统一体。
不存在没有矛盾的事物,不存在没有矛盾的过程。只要有事物,就会有矛盾存在其中,就会有矛盾在运行。
毛泽东因此指出:“差异就是矛盾。”“矛盾即是运动,即是事物,即是过程,也即是思想。否认事物的矛盾就否认了一切。”
他如此强调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是不是太绝对了,是不是太极端了,是不是要把矛盾当成一切?
当然不是。用振聋发聩的语言,告诉世人生活的平常道理,这是哲学家常做的事情。
毛泽东如此绝对的表述,是想要表明,只有理解了矛盾,才能理解一切事物的变化发展。
只有树立普遍矛盾的思维,才能更好地看懂人生,看透社会,才能更好地工作,更好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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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意在提醒我们,不能否认矛盾,要敢于正视矛盾。
人的生命本身,就是矛盾的存在。在《矛盾论》中,毛泽东引用了恩格斯的一段话:“生命首先就在于:生物在每一个瞬间是它自身,但却又是别的什么。所以,生命也是存在于物体和过程本身中的不断地自行产生并自行解决的矛盾;这一矛盾一停止,生命亦即停止,于是死就来到。”
生命因有矛盾,而表征自己的存在,没有矛盾,生命也就停止。每一个生命,都蕴含着生与死的矛盾,蕴含着有与无的矛盾。这是客观规律,必须遵循。
人终归是要死的,人注定向死而生。只看到生命的“生”,看不到生命的“死”,就是否定矛盾,否定规律。
1963年,毛泽东和护士长吴旭君,曾讨论过生、老、病、死的话题。护士长不乐意毛泽东谈死的话题,让他不要说不吉利的话。
但毛泽东说,他相信辩证法,因此相信他会死。他开玩笑地说:“我死了,可以开个庆祝会。护士长到时候要打扮得漂漂亮亮,兴高采烈、满面春风地参加庆祝会,然后大大方方地上台讲话。”
护士长茫然地问:“讲什么呢?”
毛泽东说:“你就讲,同志们,今天我们这个大会是胜利的大会。毛泽东死了,我们大家来庆祝辩证法的胜利。他死得好,如果不死人,从孔夫子到现在地球就装不下了。新陈代谢嘛,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这是事物发展的规律。”
他还说:“我在世时吃鱼比较多,我死后把我火化,骨灰撒到长江喂鱼。你就对鱼说:鱼儿呀,毛泽东给你们赔不是来了。他生前吃了你们,现在你们也吃他吧,吃肥了你们好去为人民服务,这就叫物质不灭定律。”
如此看,毛泽东还是一个人生哲学家,并且是看透生死的超脱哲学家。
有生就有死,有死才有新的生。毛泽东不回避死的问题,豁达地看待死亡,这是他坚持矛盾普遍性获得的人生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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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仅是人的生命,党的生命也存在矛盾。
毛泽东说:“党内如果没有矛盾和解决矛盾的思想斗争,党的生命也就停止了。”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只有承认党内的矛盾,才有动力去解决党内的矛盾,才能推进党的事业的发展,维系党的生命力。
毛泽东说过:“没有矛盾的想法是不符合客观实际的天真的想法。”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有“没有矛盾”的天真想法。
在1956年,生产资料私有制改造基本完成,有些人提出,我们的社会已经没有任何矛盾了。
毛泽东回应:“许多人不敢公开承认我国人民内部还存在着矛盾,正是这些矛盾推动着我们的社会向前发展。许多人不承认社会主义社会还有矛盾,因而使得他们在社会矛盾面前缩手缩脚,处于被动地位。”
社会发展,必然会有多种多样的矛盾,解决了这些矛盾,社会就取得进步。社会中的矛盾是不能躲避的,不能无视的。
敢于承认它,解决它,才能赢得主动地位。我们要善于观察,要找到矛盾,不能看不到矛盾,更不能自欺欺人地以为没有矛盾。
当代中国进入矛盾凸显期,矛盾大有铺天盖地而来的趋势。但害怕矛盾,粉饰太平的情况却又出现了。
一些领导者生怕别人找到矛盾,总是千方百计地回避矛盾,隐藏矛盾。好像有问题,有矛盾,就不再是和谐的景象。
他们即使发现矛盾,也不从根基上出发去解决,而是走一步算一步,听之任之。殊不知,用纸包火,火只会越烧越旺。矛盾越积越多,就会引火烧身,无法扑灭,而悔时晚矣。
提前正视矛盾,解决矛盾,才能亡羊补牢,化被动为主动。领导者要客观看待出现的矛盾,不要不允许出问题,要敢于承认问题。
有问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敢承认,不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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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认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也不能夸大矛盾,对人生总是消极,对社会满是失望,成为悲观主义者。
有的人,不满社会现状,整天愁眉苦脸,开心不起来。一有点事,就哀叹生也痛苦,死也痛苦,病也痛苦,工作也痛苦,一切皆是痛苦。
他们喜欢脱口而出,人生不如意事,十有八九。久而久之,也就没有了一二的如意事,全变成不如意事。
几乎被公认的西方悲观主义哲学家叔本华,确实说过:“人生,像钟摆一样逡巡于痛苦和无聊之间。而实际上,痛苦和无聊,乃人生终究至极的要素。”
但这个哲学家却告诉我们:“综观个体的一生,如只就其显著的特征来说,通常它是一个悲剧,但仔细观察其细节,则又是一出喜剧。”
其实,人生是一出悲喜剧,我们不能只演绎悲剧,还要去参演喜剧。
台湾歌手张信哲唱过一首歌,叫《这个世界》,其歌词很有辩证法的味道,值得很多对社会、对人生过于悲观的人去听听:
在这个世界,有一点希望,有一点失望,我时常这么想。
在这个世界,有一点欢乐,有一点悲伤,谁也无法逃开。
我们的世界,并不像你说的真有那么坏,你又何必感慨。
用你的关怀和所有的爱,为这个世界,添一些美丽色彩。
这才是身处社会的正确方式,才是美丽人生的生存之道。
如果满眼全是问题,一味地失望,一味地悲伤,一味地认为世界很坏,就不是客观对待矛盾的态度,也就不可能有辩证思维力。
当代回响
如何看待和谐社会建设进程中的矛盾凸显?
和谐社会的理想,遭遇到矛盾多多的现实。理想的阳光是否能够照进现实,不免让人心生困惑,充满忧虑。
有人说,之所以讲和谐社会,就是因为全是矛盾。就是用一种美好的主观愿望,掩盖住客观存在的矛盾现实。
有人想,一提和谐社会,就是要把矛盾“和谐”掉,就是要想尽一切办法捂住矛盾,别让矛盾破坏了和谐的气氛。
似乎,提矛盾、讲问题不合时宜,甚至是与主流唱反调。矛盾与和谐,水火不容。追求和谐,就是要消灭矛盾。
社会和谐,是不是就否定矛盾辩证法了呢?是不是就不承认有矛盾了?
肯定不是这样。不是说,社会和谐了,就没有矛盾了。矛盾会消失得无影无踪,变成“祖国处处显和谐,问题统统无影踪”。社会发展不能不以矛盾辩证法为理论根基,矛盾辩证法恰恰是和谐社会建设的方法论基石。
社会是一个有机体,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
构建和谐社会,前提是要承认,统一体内部各要素之间必有矛盾,社会内部的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作为矛盾统一体的社会,也不是永恒的或自然的实体,它是变化的,且时时处于变化之中,处于自我生成与矛盾发展着的历史过程中。
和谐社会因此是动态性的社会,而不是一劳永逸就能实现的静态性社会。
不能人为地把和谐社会理解成未来的某种形态,好像在那个阶段社会终于达成了毫无矛盾的理想境界。
矛盾是不可消除的,能消除的只是社会中的某些具体矛盾。
具体矛盾是人遇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困难或阻碍。每一种具体的矛盾显然是能够消除的,但一种具体矛盾被克服,又会有新的具体矛盾出现。所以,不可能消除所有的具体矛盾。
无论是和谐的社会还是非和谐的社会,都无一例外地包含着各种各样的具体矛盾。将和谐等同于矛盾的消除,显然是善意的美好的想象,不是科学的、客观的观点。
和谐社会不是没有矛盾,而是社会中的矛盾达到的一种理想状态。
社会中的各要素以非对抗性为主,以统一性为标志,合作、默契、对话、妥协、双赢、协商等占据主导地位,这就是和谐社会。
和谐社会建设,以矛盾为动力。矛盾对于推动社会和谐,起着倒逼的作用。只有出现矛盾,解决矛盾,不断地化解社会各要素之间的对抗性,才能实现社会和谐。
和谐社会建设,必须正视矛盾。不能过于夸大矛盾,也不能无视矛盾存在。不能客观上消灭不了矛盾,就从主观上消灭。把真实存在的矛盾包住裹住,结果只会导致矛盾越积越多、越积越深,最后一发不可收拾。
和谐社会建设,必须学会正确地处理矛盾。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不同矛盾,不同方式处理。如果不能正确处理它,本来作为动力的矛盾,就会变成阻力,变成“杀伤力”,将和谐状态无限推远。
和谐社会的构建,并不是要否认矛盾,也不表示要消除矛盾。其题中之意,是更加明智、更加积极地承认矛盾,更为清醒地认识矛盾、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