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制陶业:开区域品牌之先声
石湾以制陶业著称,明清时代已有“南国陶都”的美誉。石湾的制陶业是典型的民营产业,以满足民生日用为导向,其产品如瓦缸、饭煲、粥煲、药煲、花盆、面盆、酒埕、油埕、瓦埕等等,均和民生日用紧密相连。虽然在官府看来,这些都是“民间日用微小之物”,但石湾制陶业要开拓民间市场,所以十分重视以质量获得消费者赞誉。据清代屈大均的《广东新语》记载:“广州之佛山多冶业,冶者必候其工而求之,极其尊奉,有弗得则不敢自专,专亦弗当,故佛山之冶遍天下。石湾多陶业,陶者亦必候其工而求之,其尊奉之一如冶,故石湾之陶遍二广,旁及海外之国。”范端昂在《粤中见闻》里也说,“石湾善陶”,产品“备极工巧,通行二广”。因为石湾陶器质量上乘,种类繁多,很好地满足了民生日用的需要,赢得了消费者的赞誉。
明代,广州已有民谚称赞“石湾瓦,胜天下”,清代屈大均的《广东新语》也记载了类似的民谚——“石湾缸瓦,胜于天下”。“瓦”即“缸瓦”,是粤语里指代“陶器”的一个词语,“石湾缸瓦”是老百姓对石湾陶器的称呼。这一词汇在清初文化界人士的著作里也有收录。后来学术界人士也采用这一说法,例如,《广东建设》1930年第6期就有一篇《石湾缸瓦业调查报告》,撰写于1936年的《广东省陶瓷业改进方针》也使用这一词语。迄今,这一民谚在佛山民间的知名度也很高,佛山陶瓷界人士也经常引用这句话来说明佛山陶瓷业的历史悠久以及技术水平发达,只是说法略有差异,现在的通行说法是“石湾瓦,甲天下”。
在明代老百姓的话语体系里,“石湾缸瓦”是一个极普通的词汇,但在佛山产业品牌史上,这却是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词汇——这是佛山历史上最早出现的区域品牌名称,如同今天人们所熟知的“大沥铝材”“盐步内衣”“平洲鞋业”“张槎针织”“西樵面料”以及“澜石不锈钢”等。
显然,“石湾缸瓦”这个区域品牌并非石湾陶户或消费者刻意塑造的,但我们也不能说这是“无心插柳柳成荫”。石湾制陶业产品门类繁多,产量大,从业人员也很多——清代“石湾六七千户,业陶者十居五六”,鼎盛时期从业人员有六万多人。为何消费者没有称赞某个店铺的某类产品,而是把制陶业作为一个整体来赞扬呢?这就不能不说到石湾制陶业发达的行会组织。
石湾制陶业在明嘉靖年间就已出现行会组织,明天启年间已分为八个行业,清代增至二十二行。这些“行”的内部,又有大行、中行和小行之分。石湾制陶业内部的各个分行业,甚至每一个从业人员都在行会组织的管辖之下。行会的作用是“内而厘定行例,以杜内部之哄争,外以树立团体,以杜外界之滥入”。各行业之间的经营界限有着严格的规范,行业内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包括入行、收徒、休假、互助、执行工价列、换东家以及行会内务的管理、行会负责人的推选和会务的交接等方面都有详细的规章制度,还定出具体处罚的细则。
石湾制陶业的行会组织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因为行规是通过平等协商的方式制订的,之所以能平等协商,则是因为石湾制陶业的行会组织有“东家行”和“西家行”之分。前者是作坊主和商人的组织,后者是手工业工人的组织。有了“东家行”和“西家行”,劳资双方就可以通过行会组织协调冲突、达成共识,并反映在行规上面,这些行会规约制成印版大量拓印,然后分发到各个制陶工场(寮),张贴在墙上,东、西两家共同遵守。由于这些行规反映的是东、西两家的共同利益,所以约束力很强。石湾花盆行是佛山最早出现东、西家的行会,现存的《花盆行历例工价列》表明,这个行业的工价就是由东、西两家共同制订的,有很强的约束力,“如有作弊,极信确证,定将此人传东、西行,均同议罪”,所以,历史上,石湾制陶业基本上没出现过为工价闹事的事件。不仅如此,明清时代,每年到二月和八月,石湾制陶业的各个行会轮流到陶师庙举办大型拜祭活动,拜祭陶师后行友集中聚餐,俗称“饮行”,并同时召开全体行友大会,共同商议行会内部事务。通常每个行会的拜祭活动都是由东家出资、东西两家一起拜祭。这样的拜祭活动对于融洽行业之间以及行业内部的东、西两家之间的关系,均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也正因为如此,石湾制陶业不仅能保证产品的质量,而且也能以行业整体形象对外,而不是某个字号或某类产品“一枝独秀”。所以,消费者也不会单独称赞某个字号或某类产品,而是称赞整个行业——“石湾缸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