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木居奏稿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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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本書是對時任科布多參贊大臣瑞洵《散木居奏稿》的標點、校勘、注釋與補證。

瑞洵(1858—1936),字信夫,號景蘇、井蘇,又號坦園,博爾濟吉特氏,滿洲正黄旗人, 光緒元年(1875),取舉人,充户部筆帖式。九年(1883),奏赴劉錦棠軍營差委(未赴任)。十二年(1886),中式進士,改庶吉士。十六年(1890),授翰林院編修,旋補右中允。二十年(1894),充國子監司業。二十三年(1897),升翰林院侍講學士。同年,充順天鄉試同考官,歷翰林院侍讀學士、日講起居注官、功臣館滿總纂、功臣館纂修、國史館協修、會典館漢文總校、會典館詳校、大學堂文案處總辦。二十五年(1899),賞副都統銜,擢科布多參贊大臣,加總理各國事務大臣銜。二十九年(1903),派辦阿爾臺山安輯事宜。後解職。晚年潜心修佛。民國二十五年(1936),卒。有《犬羊集》《犬羊續集》《時賢閎議》《散木居奏稿》等行世。

《散木居奏稿》凡二十五卷,共收摺片等三百餘件,分爲司業集、籌筆集、斂鋒集、紆轡集、雷池集、壺盧集、勉力集、歲寒集、讓賢集、彌節集、微管集、造塔集、西征集、熱歇集、棄肋集等,主要包括保舉將才、人事丁憂、員缺補差、軍功加賞、官兵屯田、練兵、畜牧、工程、糧餉、邊防、防務用款等内容,涉及科布多地區政治,經濟、軍事、外交、民族、民生、地方治安以及宗教等一係列重大問題,真實地記録其在任期間,在抵禦外侮、關心民生、開發邊疆、推行教育、改善民族關係等方面所做的貢獻,再現了清王朝與地方官吏對科布多的治理情况。其内容涉及廣泛,史料豐富翔實。因此,對其奏稿的整理與研究,不僅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而且具有深遠的歷史意義。

我國邊疆距内地途程窵遠、民族雜居,風俗各異,治理非易。清代同治以降,階級矛盾激化,内憂外患不斷,尤其是在邊疆民族的雜居之處,中央王朝爲鞏固自己在邊疆地區的統治地位,因地制宜地采取了一係列特殊政策,包括武力鎮壓與懷柔策略。作爲珍貴的重要官文書之一的奏摺,真實地記録了當時中央王朝與地方官吏對地方的治理情况,充分反映了各個歷史事件的演變進程,彌補了正史文獻之不足。因此,《散木居奏稿》的標點、校勘與補證,對於研究清末邊疆政治、經濟、軍事以及社會階層的變動,有着不可替代的史料價值,對於地方史以及民族政策的研究,亦具有重要的文獻價值。

由於原稿尚未整理,閲讀極其不便,一般的研究者幾乎無從下手,兼之其原件(硃批奏摺)和録副(録副奏摺)珍藏於兩岸故宫,查考麻煩,傷財費時,苦心勞力,實屬非易,故研究者望而却步。迄今爲止,海内外尚未發現有關該書點校、考辨等方面的研究成果梓行。

本書以刊本《散木居奏稿》爲底本,在全面調查相關文獻的基礎上,以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藏《硃批奏摺》《軍機處録副奏摺》和臺北“故宫博物院”藏《軍機及宫中檔》爲校本,並查照《上諭檔》和《清實録》,采用對校、理校、補證及考辨之法,以硃批(原件)爲準,對原稿件折片進行標點、校勘與補正,詳細而係統地考證其在任期間對外交涉、發展生產、推行教育、捐資助賑、關注民生等方面所做的貢獻及取得的成就,真實地再現當時中央王朝對邊疆地方治理情况以及各個歷史事件的演變進程,以期達到反映目前最新研究成果之目的,爲清史研究者提供一部史實確信、資料豐富、内容完備的研究文本。

本書的特點:

1.采用宫中檔案還原奏稿的原始面貌,文獻具有權威性。

2.利用檔案、史志等材料對原稿進行校勘與注釋,對重要人物之履歷,則通過宫中檔案及史志材料重新編寫,糾正了一般史書、詞典諸多舛誤。

3.廣泛運用檔案、史志等文獻資料對原稿的來龍去脈進行梳理與補證,使内容更加豐富、翔實精當,以期提高古籍整理與研究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