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法化与语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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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量化意义由何而来?

综合考察“随”“逐”“排”“列”发现,它们具有共同的义项,这一义项跟“顺序”或“次序”有关,本文概称为“序列”。既然它们四个都能够表达序列义,又都具有量化意义,按照语言演变规律,是不是可以断定它们的量化意义是由序列义发展而来的,也就是说,汉语存在着“序列>量化”的语义演变模式呢?这恐怕需要先考察它们的序列义用法和量化用法之后才能确定。本文以“逐”为例,探讨序列义与量化义用法之间的关系。在探讨之前,先交代一下“逐”表序列义和量化义的用法;为易于理解,下面以现代汉语为例说明。

2.1  在现代汉语中,“逐”可用作介词,义为“挨着(次序)”,“逐”与其后出现的名词性成分组成介宾短语来修饰其后的谓词性成分VP,如“逐句翻译”“逐条说明”“逐次解决”等。另外,“逐”还可以作为构词语素出现在双音副词“逐一”“逐个”“逐年”“逐日”中,它们在权威工具书中的释义均含有序列义。可见,不管是介宾短语还是双音副词,“逐X”均具有顺序义。我们发现,这种顺序隐含在指称集合内部不同个体成员的有序排列中,“逐”能够将同一个谓词性成分VP所表达的动作行为分配给有序集合内每一个不同的个体成员,从而使得每一个不同的个体成员均实施或参与这个谓词性成分VP所表达的动作行为,或者是受到这个谓词性成分的支配,即通过对每一个个体的周延达成对整个集合的周延,具有分配性(distributivity)特征,“逐”的这一特征在方式副词“逐一”的用法中体现得甚为明显。

根据语言事实可知,副词“逐一”要求具有复数意义的名词性成分作为指称集合,这可由以下几个方面判断得出:

(a)与“每”“各”“全”“都”“所有”“全部”等量化成分连用

(20)各部门主管都将与部属逐一交谈,讨论得失。

(21)海口交巡警支队已将所有特种号牌车辆的违章、违法情况逐一登记。

(b)与“几”“一些”“许多”“部分”“一系列”等量化成分连用

(22)出版社费时7个月,对万片经板逐一清点登录,重新按《千字文》序号排列出来。

(23)目前两国领导人确定的各项共识和双方达成的一系列协议正在逐一得到落实。

(c)上下文中出现并列格式

(24)前进中道路上的困难和问题当然要逐一解决。

(d)出现具有复数意义的具体数目

(25)全县对县直75个部、办、委、局领导班子的310名干部逐一考评。

(e)上下文出现重叠格式

(26)将大大小小的毛病一一列举在车间的黑板报上,逐一加以克服。

(f)上下文中出现带复数意义的后缀“们”

(27)李鹏总理逐一解答了代表们提出的问题。

有时,虽然上下文中缺乏表示复数意义的形式标志,但指称集合依然需要做复数意义理解,如:

(28)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厅和有关部门,对民主党派的建议逐一答复。

从指称集合与副词“逐一”所修饰的谓词性成分VP之间的语义关系来看,具有复数意义的名词性成分可以是施事、受事和与事,其中受事既可以是受事宾语也可以是受事主语,指称集合为谓词性成分的受事宾语最为常见,占全部用例的近90%,如:

(a)受事宾语

(29)胡锦涛夫妇和希拉克夫妇在奥赛博物馆馆长勒穆瓦讷的陪同下,逐一欣赏、品评着这些佳作

(b)受事主语

(30)现在对许多都市家庭来说,彩电、冰箱、音响、录像机等家用电器都已逐一添置。

(c)施事

(31)唐翔千、唐骥千、倪少杰、丁午寿、罗肇强、格士德、朱祖涵、邵炎忠逐一走进人民大会堂,聆听邓小平讲香港前途问题。

(d)与事

(32)邓小平亲自走到门外迎接,与他们逐一握手。

副词“逐一”既可以左向指称,也可以右向指称,以前者最为常见,例见引言。有时,“逐一”并不严格要求与其所指称的集合毗邻,但是要求与其他构成事件的谓词性成分处在同一个完整的语义框架中,如:

(33)各有关部门和各地区要统一部署,在清理市场、控制流通的同时,对违法侵权产品穷根究底,查明来源,查明集散地,逐一予以重点整顿。

通过上述三个方面,可以概括出“逐一”的分配性具有三个特点:(a)“逐一”所约束的指称集合是一个具有复数意义的名词性成分,指称集合内部的不同个体成员之间应该呈有序性排列;(b)“逐一”所约束的名词性指称集合与其所修饰的谓词性成分应该出现在同一个语义框架中;(c)指称集合的复数意义是语义上的,而不是语法上的。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可以把“逐一”看成一个修饰符,它以事件中多名参与者为目标,将一个事件分解为若干个有序子事件,并将多名参与者分配在这些子事件中。“逐”的分配性特征依托内部有序的复数集合而存在,序列性是“逐”表达量化的基础与前提,二者关系十分紧密。另外,“逐”作为量化限定成分参与构成的双音副词与作为介词构成的顺序义介宾短语在现代汉语中广有用例,双音副词应该由介宾短语词汇化而来。下面重点揭示“逐”由序列义演变出量化义的发展过程。

2.2  “逐”本义为“追逐、追赶”,在甲骨文中,动词“逐”的对象主要是动物,从西周金文开始,“逐”后对象不再受限于动物。“逐”可以和其他动词搭配成连动结构,始于春秋时期(黄成,2011),如:

(34)蔡昭侯将如吴,诸大夫恐其又迁也,承公孙翩逐而射之,入于家人而卒。(《左传·哀公四年》)

在这样的句法环境中,“逐”逐渐引申出“随、跟随”义,依然用作动词,如:

(35)目随色而变易,眼逐貌而转移。(《全梁文》)

(36)逐流牵荇叶,缘岸摘芦苗。(储光羲《江南曲》)

(37)白发逐梳落,朱颜辞镜去。(白居易《渐老》)

无论是“追逐、追赶”义还是“随、跟随”义,“X逐Y”的语义均可理解为X在Y后,X随Y而实施某种动作行为。当Y是一个具有复数意义、内部可离散为若干个个体成员的有序集合或有序集合内的某个个体成员时,X就可以依照有序集合Y内的个体成员顺序顺次实施“逐Y”后谓词性成分VP所代表的动作行为,“逐”也因此发展出介词用法,义为“依照/按照……次序/顺序”,如:

(38)种法:黄场时,以耧耩,逐垄手下之。(《齐民要术·卷三·种蒜》)

(39)大历六年二月,量定三等,逐月税钱,并充布绢进奉。(《通典》)

(40)黄金燃桂尽,壮志逐年衰。(孟浩然《秦中寄远上人》)

例中“垄”应理解为内部可离散为若干条在空间上有序排列的“垄”组成的复数集合,“月”和“年”应理解为内部可离散为若干个在时间上有序排列的“月”和“年”组成的复数集合。此种用法中的复数集合Y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a)有定性(definiteness)

一般而言,“逐”后具有复数意义的名词性成分,能够提供可供理解和确认的既定指称集合或范围,能够涵盖名词性成分指称事物的总和,这是有定性的两个本质属性——可确认性(identifiability)和全括性(inclusiveness)的要求(C.Lyons,1999;术语翻译见王欣,2003)。

(b)离散性(discreteness)

如果对一个数量体形成的概念是在其构成整体中有分离或中断的情况,这个数量体内部就是离散性的(Talmy,2000)。“逐”后名词性成分所指称的集合或范围能够离析出若干个可分离或中断的个体,如“垄”这一集合就由若干条在空间彼此挨序但又各自分离的“垄”构成。

“有定性”与“离散性”是“逐”后名词性成分所构成集合的整体属性,接下来的“序列性”和“量增性”是从内部个体成员这一角度来看得出来的。

(c)序列性(sequentiality)

“逐”后名词性成分所指称集合的内部个体成员在时间和空间上呈有序性排列,全部个体成员彼此依序存在,个体成员之间的序列性存在造成集合为一个有序集合。

(d)量增性(quantity increasement)

不同个体成员之间的序列性存在会对集合的内部容量造成影响,集合内的不同个体成员依序递增排列,会对集合造成增量影响,使得集合可以无限增容。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从逻辑上来分析,指称集合Y中的个体成员出现于“逐Y”格式时不能从最后一个个体成员开始,从最后一个个体成员开始无法保证其后续接个体成员,从而造成“逐Y”格式表达在逻辑上不成立,这说明指称集合Y的个体成员不能落实为排序最后的一个个体成员,只能从与最后一个个体成员挨序邻接的前一个成员开始依序递增。这可概括为如下公式:

Ω={x1,x2,x3,…xn

A={xm:xm+1ϵΩ}

Ω表示一个集合,这一集合有n个个体成员,m表示与最后一个成员n挨序邻接的前一个成员,即n-1,要保证“逐Y”格式的表达在逻辑上成立,个体成员要从m开始依序递增。

2.3  复数集合及复数集合可离散为不同的个体成员,即有定性和离散性,是“逐”获得量化义的首要语义前提。以指称集合为谓词性成分的施事为例,复数集合内部的不同个体成员按照排列次序一个接一个地实施谓词性成分VP所表示的动作行为,依序行进到最后一个个体成员来实施谓词性成分VP所表示的动作行为时,就可以推导出排序在前的所有个体成员均已实施了谓词性成分VP所表示的动作行为,在此基础上,可以进一步推导出集合所指称的全部个体成员,即整个集合均已实施了谓词性成分VP所表示的动作行为。可以这样理解,“逐”在序列和量增两个维度上对集合内不同个体成员加以影响并进而影响整个集合,个体成员的有序存在实现为量的累积,集合个体成员的数量依序递增导致集合增容,序列和量增具有正比关系,当个体成员依序行进到排序最后的一个个体成员时就会使集合最终封闭化和明确化为范围与界限都十分明晰的一个有定集合,集合内部成员的数量以累积的方式增长,使得集合的内部容量最终具体体现为具有复数意义的一个数值,该数值能够涵盖集合内所有个体成员,这就满足了量化表达的语义要求——复数集合内的所有不同个体均都依序实施相同的动作行为,表现在语言上,当“逐”参与构成的格式能够与其他量化表达形式连用或对举使用时,可以说明“逐”已能做量化义解读,如:

(41)渚蒲随地有,村径逐门成。(杜甫《漫成二首》)

(42)终身拟作卧云伴,逐日须收烧药钱。(白居易《酬元郎中书怀见赠》)

(43)问“致曲”。曰:“曲是逐事上着力,事事上推致其极。 ……”(《朱子语类》卷六十四)

(44)逐事都如此理会,便件件知得个原头处。(《朱子语类》卷一百一十七)

(45)学者须是撒开心胸,事事逐件都与理会过。(《朱子语类》卷一百一十九)

(46)首蹄肝肺心肠肚尾肾等,每件逐位皆均有。(《朱子语类》卷八十九)

(47)逐朝每日醉醺醺,信着谗言坏好人。(关汉卿《邓夫人苦痛哭存孝》第二折)

(48)逐朝忍冻饿,每日在破窑中。(无名氏《越调·柳营曲》)

当“逐”参与构成的格式单独使用仍然具有量化功能时,说明“逐”的量化功能日益稳固,“逐”已将量化义内化其中,如:

(49)某受命于冥曹,主给一城内户口逐日所用之水。(《太平广记》卷一百五十七)

这也可由《宋语言词典》和《元语言词典》所辑录的词条“逐处”“逐次”和“逐日”“逐朝”的义项及配例看出,“逐处”“逐次”分别被释为“随处,就地”“屡次”,“逐日”和“逐朝”均被释为“天天”,例如:

(50)(诏河北缘边诸州军寨):今后应是先落北界来归僧人,取问如不愿出家者,其随身公凭并僧衣逐处纳下。(《会要·道释》一)

(51)均州奏:为本州岛编管、前漳州军事判官练亨甫,逐次与兄练劼、弟练冲甫往女弟子鲁丽华家踰滥,后收养在宝林院郭和尚房下,令求食。(《玉照新志》卷一)

(52)不想老虔婆逐日嚷闹,百般啜哄。(《青衫泪》三[拨不断]白)

(53)典房卖舍,弃子休妻,逐朝价密约幽期。(宋方壶[一枝花]《妓女》)

通过上述诸例可知,“逐”参与构成的格式表达量化义时,主要出现在谓词性成分前,用作状语性成分,但通过考察语料可知,它们有时也能用在名词性成分前,用作定语,用例少见,这能更好地说明“逐”已完全将量化意义固化其中,如:

(54)右宜遍降敕三京诸道州府长吏,分明晓示逐处管界,各令遵守。(《唐文拾遗》)

(55)皇帝车驾出城面会,上表称臣,宗社再造,惟候逐处州郡抚定了当,方欲敛军,仍要逐处官员血属质于军前,才候交割了当,便即放还。(《大金吊伐录》第七十九)

2.4  上文说明了“逐”发展出量化义的演变过程,“逐”的量化意义由序列义用法直接发展而来,而其序列义的用法与本义又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因而,可以十分肯定地推测出,从本义到量化义,“逐”大概历经了如下几个发展阶段:

阶段一:“逐”用作动词,义为“追逐、追赶”,用作谓语,所出现的句法格式为“(X)逐Y”,甲骨文中已见;

阶段二:“逐”用作动词,义为“随、跟随”,用作连动谓语的前项,所出现的句法格式为“(X)逐Y+(而)VP”,春秋时期始见;

阶段三:“逐”用作介词,其后出现体词性宾语,介宾短语用作其后谓词性成分VP的状语,义为“依照/按照……次序/顺序”,所在的句法格式为“[逐+Y]+VP”,六朝以降直至现代汉语仍在使用;

阶段四:“逐”获得了量化意义,“逐”和Y的意义可以解读为“每Y”“逐Y”或“YY”,使用情况较前三个阶段复杂,可分为两类:(a)“逐”用作介词,与Y构成介宾短语,所在的句法格式仍为“[逐+Y]+VP”,现代汉语仍在使用,如“逐字审读”“逐句说明”“逐行扫描”等;(b)“逐”和Y内部结构日益紧密,凝固性增强,已高度词汇化为一个副词,所在的句法格式为“[逐Y]+VP”,“逐”为量化限定成分,如“逐日”“逐朝”“逐处”“逐次”“逐一”和“逐个”。两类情况的“逐”与Y构成的组合均用作谓词性成分VP的状语。

这四个阶段“逐”的意义及用法可概括为下表:

据此,可概括出“逐”的语义演变连续统:

追逐、追赶>随、跟随>序列>量化

伴随着连动谓语前项语法化过程和介宾短语“逐Y”词汇化过程的发生,这一连续统日益虚化与抽象化;与此相应的是,“逐”由动词发展成介词,并进而词汇化为副词的构词语素,起量化限定作用。需要补充说明以下几点:

(a)具有量化义的“逐”直接由序列义发展而来,在最初获得量化义时,要求其后出现的成分常为内部有序的时间或空间义类名词性成分,以前者最为常见。在量化义渐趋稳固的过程中,“逐”后的成分日趋多样和丰富,其后可以出现数词、量词以及“数词+量词”,其中“逐”后独用量词时,量词既可以是名量词,也可以是动量词,上下文中出现数词或量词的指称集合,该集合同样为具有复数意义的名词性成分,如:

(56)须是入去里面,逐一看过,是几多间架,几多窗棂。(《朱子语类》卷十)

(57)今请观察使、刺史到任一年,即悉具厘革制置诸色公事,逐件分析闻奏,并申中书门下。(《唐会要》)

(58)只管恁地逐项穷教到极至处,渐渐多,自贯通。(《朱子语类》第九)

(59)大男小女,逐个出来为寿。(辛弃疾《感皇恩》)

(60)得底固是好,不得底也逐番看得一般书子细。(《朱子语类》第一百九)

(61)滕爷把纸笔教他细开逐次借银数目。(《喻世明言·滕大尹鬼断家私》)

(62)一书不读,则阙了一书道理;一事不穷,则阙了一事道理;一物不格,则阙了一物道理。须着逐一件与他理会过。(《朱子语类》第十五)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数词和量词本身并不能够构成内部有序的指称集合,不能形成“逐Y”格式语义表达的前提与基础,但客观的语言事实中又确实存在着数词和量词出现在“逐”后的“逐Y”格式,这说明此种情况下的“逐Y”格式中“逐”的量化义已非常稳固,并不需要像量化义刚开始产生时一定要借助内部有序的名词性指称集合才能保证该格式具有量化意义的解读。

(b)“逐”参与构成的格式具有量化义,其量化义与序列义的关系密切并非本文首次发现,早在清代就有人提及。李调元在《勦说·卷一》中曾提到,“自宋以来,多用逐字为辞,如逐人、逐事、逐件、逐年、逐日、逐时之类,皆谓随其事件以为区处,无所脱漏,故云逐也”。这段话中有三个重要信息:第一,“逐Y”格式产生于宋代;第二,指称集合内部具有顺序性(随其事物以为区处);第三,表达量化义或全量义(无所脱漏)。

(c)除了所参与构成的格式具有量化意义外,单字“逐”独立出现在谓词性成分前,也可做量化义解。这种现象早在西汉时代就已出现,用例极少,整个北大中文CCL语料库古代汉语库只发现3例,如:

(63)始皇闻之,遣御史逐问,莫服,尽取石旁居人诛之,因燔销其石。(《史记·秦始皇本纪》)

(64)大夫曰:“巫祝不可与祀,诸生不可与逐语,信往疑今,非人自是。”(桓宽《盐铁论·卷九·论灾第五十四》)

(65)前苏令发,谓苏令初发起为盗贼。欲遣大夫使逐问状,时见大夫无可使者,谓见在大夫皆不堪为使。(《通典·卷十六·选举》)

(d)“随”“逐”“排”“列”等虽然本义各不相同,但却经常连用或对举使用,如“随逐”“逐X随Y”“随X逐Y”“排列”等语言形式;它们都由本义发展出了序列义,并且都由序列义直接发展出了量化义,遵循“序列>量化”的语义演变模式。以“排”为例,在近代汉语中,除了“排日”外,“排”还可作为构词语素参与构成“排门”“排年”“排家”“排头儿”等词,如:

(66)a.应是人家皆快活,排门比户散□(堆)钱。(《敦煌变文集新书·双恩记》)

b.人皆欲得长年少,无那排门白发摧。(王建《岁晚自感》)

(67)今将各处排年未纳药物开坐前去,请催贡。(《元典章·礼部五·医药》)

(68)兴哥送了些人事,排家的治酒接风,一连半月二十日,不得空闲。(《喻世明言·蒋兴哥重会珍珠衫》)

(69)无正事尊亲,着俺把各自姓排头儿问,则俺这叫爹娘的无气忿。(关汉卿《邓夫人苦痛哭存孝》第二折)

(66)中的“排门”,《唐五代语言词典》释为“挨家挨户,引申为家家、人人”;(67)中“排年”的《汉语大词典》释为“连年、逐年”,《元语言词典》释为“历年”;(68)中的“排家”,《汉语大词典》释为“挨家挨户”;(69)中的“排头儿”,《元语言词典》释为“从头;逐一”。各个词典的这些释义揭示出了序列义和量化义之间的发展演变关系。

2.5  通过上述现代汉语和汉语史的语言事实可知,在汉语中确实存在着“序列>量化”的语义演变模式,量化义可由序列义发展而来,序列义是量化义的一个语义来源,由序列义发展而来的量化成分具有分配性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