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崤县与崤山道
上节为了论证石壕与石崤的关系,花费一些笔墨重新审定了崤县、硖石县治所的更徙情况,得出了一些不同于前人的结论。由于王文楚先生曾提出“崤县、硖石县的置废和迁徙,正与崤山南北二路互为更替的历史完全一致”,所以有必要依据对于崤县和硖石县治所的新的认识,重新审度一下这一结论。
(一)王文楚先生云:“北魏设崤县于安阳城,故北周初移崤山主道于南路。隋大业二年废崤县,故三年移崤山主道于北路。”北魏崤县的治所本文前面没有讨论,王文楚先生在这里是沿用了民国《陕县志·古迹》类载所谓“大通寺碑文”的说法。因手头无民国《陕县志》,不详“大通寺碑文”出于何时何人之手。但据《太平寰宇记》卷六陕州硖石县下载,则是“后魏太和十一年分陕县东界于冶垆置崤县,在治之郊,属宏农,取崤山为名”。据此,崤县应当紧挨着陕州治所,而古安阳城所在的今南县村距陕州(即今陕县)要有50里左右 109,是不宜称之为陕州之“郊”的。今陕县东南不远有地名“野鹿”,傍古之橐水即今青龙涧河,与“冶垆”音似,地望与《太平寰宇记》陕州之“郊”亦合,疑即北魏崤县所治。据此。冶垆在崤山南北两路分歧点今交口以西,南北两路都必经其地,看来北周初移道崤山南路和大业三年移道北路与崤县的置废都不会有什么关系。
附带指出,谭其骧先生主编之《中国历史地图集》第4册北魏图上,崤县的位置标注与王文楚先生所定位置大略相似,当有同误。
(二)王文楚先生云:“武德初再置崤县于石坞,因此时又恢复南路;贞观十四年移县于硖石坞,改名硖石县,是时北路通而南路衰;同年不久复迁硖石于安阳城,又复南路为主。”按唐代南北二路的主次变化,据王文楚先生研究,除贞观十四年内很短一小段时间一度移就北道外,其他时候都是以南路为主。可是根据上节所述,贞观十四年以前,崤县曾从崤山南路上的硖石坞(今石门)移至北路上的鸭桥(今硖石驿西),而后又复移回到南路上的安阳城(今南县村),往返变动过3次;而贞观十四年移治硖石坞(今石门)后直至北宋初年,又从未移动过1次。这也显然不合乎王文楚先生上面所述县与路之间的对应关系。如果再考虑到王文楚先生在这里没有提起的大业元年废三崤道等南北路线变化,那么王文楚先生关于崤县与崤山南北二道互为更替的对应制约关系也就更为难于成立了。
又王文楚先生论崤山南北二道更替,殆本诸《通典》永宁县目为说。然而《通典》“此段文字颇多讹误,不能通解,且似有矛盾处”(见严耕望先生文)。如《通典》云大业三年废南道,而不载《通鉴》等书大业元年废北道开南道事;《通典》云贞观十四年废南道,而又恰恰失载《唐会要》贞观十四年废北道开南道事。严耕望先生以为《通典》大业三年疑为元年之讹,即与《通鉴》同指一事;而贞观十四年事也与《唐会要》所云为一事。《通典》叙南北方向均有讹误。今按严说近是。但即使依照严耕望先生的解释,也仍然不能与王文楚先生的推论相吻合。
崤县、硖石县地当崤山路口,其治所选择与崤山南北两道主次地位的更迭二者之间是具有一定影响的。如贞观十四年以后硖石县一直设在南道上的硖石坞(今石门),迄唐亡再未曾移徙,这与贞观十四年以后一直以南路为主道应当是有所关联的。但是同时县治的选定还会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因此它们二者之间往往并不呈现机械的对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