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科学的世界
第一章 个人的知识与社会的知识
科学知识的目的在于去掉一切个人的因素,说出人类集体智慧的发现。在这一章里我要讨论一下科学知识在达到这项目的上获得了几分成功,和为了达到最大限度的成功而必须牺牲掉的个人知识因素。
整个社会的知识和单独个人的知识比起来,一方面可以说多,另一方面也可以说少:就整个社会所搜集的知识总量来说,社会的知识包括百科全书的全部内容和学术团体会报的全部文献,但是关于构成个人生活的特殊色调和纹理的那些温暖而亲切的事物,它却一无所知。如果有个人说“我没法说出我看到布痕瓦尔德 [1] 所感到的恐怖”,或者“我没法用语言表达我过了多年的集中营生活之后重见大海所感到的快乐”,这时他是在说一件千真万确的事实;他从亲身经验所得到的知识是那些与他经验不同的人所没有的,这种知识并不是用语言可以完全表达出来的。一个运用语言文字的能手可能在敏感的读者心中创造一种与他自己相差不多的心境;可是如果他用的是科学的方法,那么他的经验之流就会烟消云散,永远消失。
语言,这个我们借以表达科学知识的唯一工具,在其起源及其主要功用方面,基本上是社会性的。固然数学家乘船遇险漂到荒岛,他很可能掏出随身带的笔记本和铅笔,用数学语言作一些演算,来消磨这种难受的寂寞;同样,人们记日记也完全是为了自己看的。再就日常生活中更常见的事来说,大多数人也是通过语言进行内心思维活动的。可是语言的主要目的毕竟还是传达思想,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语言就必须是大家公用的语言,而不是说话人独创的一套自家语言。其结果就是在把思想翻译成语言的过程中,每个人经验中最具个人特点的东西几乎都失掉了。此外,就连语言的共同性本身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一个错觉。某种形式的一句话通常可以为适当的听者一致认为对或是错,但是这句话的意义对于所有的听者来说却并不相同。影响不到一句话的真或伪的那些意义上的差别,通常在实际生活中没有什么重要意义,因而被我们忽略掉,结果使得我们认为个人的世界与公共的世界非常相似,这种相似远远超过了实际的情况。
研究一下学习语言的过程,我们就会很容易证明这一点。理解一下词的意义有两种方法:一种是通过别的词给它下定义,这样的定义叫作文字的定义;另一种是通过让人经常当着一个词所指的物体听到这个词,这样的定义叫作实指的定义。显然开始只能使用实指的定义,因为文字的定义要是假定一个人已经认识用来下定义的那些词。你可以通过文字的定义懂得五边形是具有五条边的平面图形,可是小孩子却从来不是用这种方法学会那些常用的词的,例如“雨”、“太阳”、“午饭”或“床”等。这些词是通过小孩子看着我们要说的东西,由我们用加重语气读出相应的词让他们学会的。所以小孩子对于一个词的意义的理解要受他个人经验的影响,要受他的环境和感觉系统的决定。一个经常看到毛毛细雨的小孩和一个只见过热带倾盆大雨的小孩,对于同一个“雨”字的意义会有不同的理解。一个近视眼的小孩和一个远视眼的小孩对于同一个“床”字也会有着不同的意象。
不错,教育力求把语言变成不带一点个人因素的东西,并且获得了某种程度上的成功。“雨”不再是大家都熟悉的那种现象,而成了“从云块落到地面的水点”,“水”不再是把你弄湿的那种东西,而成了H2O。关于氢和氧,我们必须牢牢记住它们的文字的定义;至于你是否理解这些定义倒无关紧要。一个人所受的教育越高,文字的世界和感官的世界的距离也就越大;你学会怎样正确使用文字,正像你学会拉小提琴一样;你终于成了一个运用文字的能手,熟练到连文字还有其意义这一点也丢在脑后了。这时你已经成了一个只具有社会性的人,连藏在你心头深处的思想也适合刊载在百科全书上了。但是你却再也没有希望做一个诗人,如果你想谈情说爱,你会发现你说的那种不带一点个人色调的语言很难引起你所希望引起的那种感情。你为了传达而牺牲了表达,结果你所传达的最后只能是既抽象而又枯燥无味的东西。
我们越是接近逻辑上的完全抽象,不同的人在理解一个词的意义上所出现的无法避免的差别也就越小。这一点是很重要的。没有理由认为两个受过适当教育的人在理解“3481”这个数字的意义上会有什么不同。对于两个逻辑学家来说,“或”和“不”可以有完全相同的意义。纯粹数学自始至终都在使用能够为大家所公认、不带一点个人因素的概念。这是因为数学概念中没有从感官得来的东西,而感官乃是形成个人世界的门户。人体是一件反应灵敏的记录器,不断传进来自外界的消息;传到一个人体的消息绝不会和传到另一个人体的消息完全一样,尽管实际生活和社会的需要让我们学会不去理会两个邻近的人在知觉结果方面的差别。在物理学的建立上,我们特别强调知觉知识的时宜方面,这是知觉知识中最抽象和最接近逻辑和数学的一个方面。我们这样做是为了要做到让概念成为大家共同理解的东西,把可以传达的都传达出来,不能传达的就听其沉没到黑暗朦胧中去。
可是人类所理解的空间和时间,实际并不像科学所说的那样不带一点个人的因素。在神学家的心目中,上帝超然地对全部时间和空间一览无遗;科学在模仿这种非片面性的努力上获得了一些表面上的成功,但是这种成功有一部分实在是我们的错觉。人类与神学家的上帝不同:人类的时间和空间总有个“此时”和“此地”。凡是属于此时此地的事物都是清晰分明的,事物越是遥远就越变得模糊不清。我们对于一个事件的全部知识都是从一个时空中心向外辐射出去的,这个中心就是此时此地我们所占有的这块小小的领域。“此地”是个意义含糊的字眼:天文学中的宇宙论可以把银河系当作“此地”,在研究银河系时“此地”指的是太阳系,在研究太阳系时“此地”指的是地球,在地理上“此地”指的是我们居住的城市或地区,在感觉的生理研究上“此地”指的是与身体其他部分相对而言的脑子。大的“此地”总是以小的“此地”作为它的部分的;一切“此地”都包含说话人的脑子或者脑子的一部分。至于“此时”,情况也相仿。
科学素以消除“此时”和“此地”为本身的目标。对于地球表面发生的某个事件,我们要指出它的经纬度和日期,借以确定它在时空簇中的位置。我们已经发展了一种技术,它可以保证所有具有精密仪器的精确观察者在经纬度和日期上会得出相同的数字。结果只要我们满足于这些数字,不去深究它们的意义,那么这些数字就不会再有任何个人的因素。在我们人为地把格林尼治的经度和赤道的纬度规定为零度之后,其他地方的经纬度也就随着确定下来。但是什么是“格林尼治”?这类名词原是不该在完整的宇宙概观中出现的,它的定义并不是数学上的定义。如果想给“格林尼治”下定义,最好的办法是把一个人带到格林尼治,并对他说“这里就是格林尼治”。如果另外某个人已经确定了你所在的地方的经纬度,那么你就可以用格林尼治相对于这个地方的经纬度来给格林尼治下定义:举例说,格林尼治位于纽约以东多少度和以北多少度。但是这样仍然逃避不开“此地”这个概念,“此地”在这里指的是纽约而不是格林尼治。
此外,通过经纬度来给格林尼治或纽约下定义本身就很荒谬。格林尼治是个实有其地并且住有居民的地方,这里有些建筑在确定以格林尼治的经度做起算点之前就已经有了。自然你可以对格林尼治作一番描写,可是你总会碰上具有同样特点的其他城镇。如果你要让你的描写一定指格林尼治,唯一的办法是说出它和另外某个地方的关系,比方说它在泰晤士河伦敦桥下游若干英里。可是这样你又得给“伦敦桥”下定义。迟早你还是免不了要把某个地方定义为“此地”,而这却是一个以自己为中心的定义,因为所说的那个地方并不是每个人所公认的“此地”。可能有一个逃避开这个结论的办法:以后我们还要讨论这个问题。但是显而易见或轻而易举的办法是没有的,除非找出一个办法,否则所有经纬度的确定都会掺杂着“此地”这种主观因素。这就是说,虽然不同的人给一个地方确定了相同的经纬度,他们对于他们所得出的数字到底还是没有给予相同的定义。
我们相信我们生活于其中的这个共同的世界是一个结构,这个结构一部分是科学的,一部分是先于科学的。我们知觉到的桌子是圆形或长方形,尽管画家为了表现它们的外形,不得不把它们画成椭圆或非长方形的四边形。不管一个人离我们有二英尺还是十二英尺,我们看他总是差不多同样大小。除非我们注意到这些事实,我们很少觉察到经验让我们在解释可感觉的形象上所作的校正。从一个在一张侧面像上画出两只眼睛的小孩子到一个谈论电子和质子的物理学家,中间要经过一段很长的路程,可是在走这段路程时却有个始终不变的目标:消除感觉的主观性,而代之以对所有知觉者都相同的一种知识。感觉到的事物和人们认为是客观的事物之间的差别逐渐扩大;小孩子画的有两只眼睛的侧面像和看到的还是很相近的,但是电子和质子同感觉世界之间却只剩下一点点逻辑结构上的相似。然而电子和质子有一种好处,就是它们可以不靠感官而实际存在,而我们的直接视觉材料,由于它们掺有主观性因素,差不多可以肯定地说不是我们见到的物体的真实情况。
电子和质子的存在——假定相信它们的存在从科学上讲是正确的——并不依靠它们是否被知觉到;相反,我们有充分理由相信它们在宇宙还没有一个知觉者以前就已经存在了无数的年代。虽然它们的存在并不依靠知觉,但是我们还是依靠知觉才有理由相信它们的存在。几十万年以前,从一个广漠遥远的区域发射出多到让人难以相信的光子,这些光子在宇宙中向四面八方流动。最后有很少数的光子击中了一张激光板,使感光板发生化学变化,这些变化使得感光板的有些部分在天文学家的观察下呈现黑色而不是白色。对于一个渺小的但却受过高等教育的有机体所发生的这点微小的效果,是我们相信有一块大小和银河差不多的星云存在的唯一理由。认识的顺序和因果的顺序恰好相反。就认识的顺序说,观察黑白形状的天文学家的短暂的主观经验发生在前,而那块广漠、遥远和属于很久以前的星云出现在后。
在研究我们为什么相信一个关于经验的语句的理由时,我们逃避不开带有个人局限性的知觉。我们从这个不纯的来源得到的知识,经过科学方法的一番提炼,到底能达到怎样纯净的程度,做到和上帝一样超然而无所偏,显出自己辉煌的成就,这是个困难的问题,我们以后将要多加研究。可是有一件事从开始就很明显:只有在原来的知觉材料确实可信的条件下,才有理由相信以它为基础推论出来的那座高大的宇宙大厦。
我的意思并不是说一定要把原来的知觉材料看成无可置疑而加以接受,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加强或削弱个人的证词有着种种人所共知的方法;在法庭上我们使用一些方法,在科学上我们使用一些多少有些不同的方法。可是一切都依靠一个原理,那就是证词当中每一小部分都必须具有一些分量,因为只有依靠这个原理,彼此一致的证词才能具有很大的概然性。个人的知觉知识是我们全部知识的基础,我们还没有一种能在许多观察者所共有的与件上开始研究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