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第一章 语言学史一瞥
环绕着语言事实建立起来的科学,在认识它的真正的、唯一的对象之前,曾经经过三个连续的阶段 [1] 。
最先是所谓“语法”。这种研究起初是由希腊人创立的,其后主要为法国人所承袭 [2] 。它是以逻辑为基础的,对于语言本身缺乏科学的、公正的观点;它的唯一目的是要订出一些规则,区别正确的形式和不正确的形式。那是一门规范性的学科,距离纯粹的观察还很远,它的观点必然是很狭隘的。
其后出现了语文学。早在亚历山大里亚就曾有过一个“语文学”学派,不过这一名称现在主要用来指沃尔夫(Friedrich August Wolf) [3] 自1777年起所倡导,目前还在继续着的学术上的运动。语言不是语文学的唯一对象。语文学首先要确定、解释和评注各种文献;这头一项任务还引导它去从事文学史、风俗和制度等的研究,到处运用它自己的方法,即考订 [4] 。如果接触到语言学问题,那主要是要比较不同时代的文献,确定每个作家的特殊语言,解读和说明用某种古代的或晦涩难懂的语文写出的碑铭。毫无疑问,这些研究曾为历史语言学做好准备:瑞兹耳(Ritschl) [5] 关于普劳图斯(Plautus)的著作可以称为语言学的。但是在这一方面,语文学考订有一个缺点,就是太拘泥于书面语言,忘却了活的语言;此外,吸引它的几乎全都是希腊和拉丁的古代文物。
第三个阶段开始于人们发现可以把语言互相比较。这就是比较语文学或“比较语法”的起源。1816年,法朗兹·葆朴(Franz Bopp) [6] 在一本题名《梵语动词变位系统》的著作里研究了梵语和日耳曼语、希腊语、拉丁语等的关系。不过,第一个看到这些语言的亲属关系,承认它们全都属于同一个语系的,还不是葆朴。在他之前,特别是英国的东方学家琼斯(W.Jones) [7] 就已经这样做过。但是一些孤立的确认并不能证明1816年才为人们普遍理解的这一真理的意义和重要性。葆朴虽没有发现梵语同欧亚两洲的某些语言有亲属关系的功绩,但已看到了亲属语言的关系可以成为一门独立科学的材料。用一种语言阐明另一种语言,用一种语言的形式解释另一种语言的形式,这是以前还没有人做过的。
没有梵语的发现,葆朴是否能够创建他的科学——至少是否能够创建得这样快——那是很可怀疑的。这种语言作为希腊语和拉丁语以外的第三个见证,向他提供了一个更加广泛、更加牢靠的研究基础。此外,梵语的情况又出人意外地特别有利于阐明这种比较,更加强了它的这一优点。
试举一个例子。比方拉丁语genus“种类”的变格范例(genus,generis,genere,genera,generum等等)和希腊语génos“种类”的变格范例(génos,géneos,géneï,génea,genéōn等等),无论是单独拿来考虑,还是把它们互相比较,都不说明什么问题,但是如果加上梵语的相应系列(濾anas,濾anasas,濾anasi,濾anassu,濾anasām等等),情况就不同了。我们一眼就能看出希腊语变格范例和拉丁语变格范例间的关系。暂时假定濾anas代表原始状态(因为这可以帮助我们解释),我们可以断定希腊语géne(s)os等形式中一定脱落了一个s,而且每次都是在两个元音间的。其次,我们可以断定,在相同条件下,拉丁语的s变成了r。再从语法的观点看,梵语的变格范例明确了词根的概念,它相当于一个完全可以确定的、固定的单位(濾anas-)。拉丁语和希腊语只有在它们的最原始的时期才会有梵语所代表的状态。因此梵语在这里之所以富有教益,就因为它保存了印欧语的全部s。诚然,在其他部分,它没有把原始型的特征保存得这样好。例如它已把元音系统整个推翻。但是一般地说来,它所保存的原有成分对于研究是极有帮助的。梵语在许多场合恰巧就是一种很适宜于阐明其他语言的语言。
从一开始,跟葆朴同时,还涌现了一些杰出的语言学家:雅各布·格里木(Jacob Grimm) [8] ——日耳曼语研究的创始人(他的《德语语法》出版于1822年至1836年);波特(Pott) [9] ,他的词源学研究使语言学家的手上有了大量的材料;库恩(Kuhn) [10] ,他的著作既涉及语言学,又涉及比较神话学;印度学家本飞(Benfey) [11] 和奥弗列希特(Aufrecht) [12] 等等。
末了,在这一学派的最后一批代表当中,我们应该特别提到马克思·缪勒(Max Müller) [13] ,古尔替乌斯(G.Curtius) [14] 和施来赫尔(Aug.Schleicher) [15] 。他们三人通过不同方式都为比较研究做了许多工作。马克思·缪勒曾以他的光辉的讲话(《语言科学讲话》,1861年,英文本)使这种研究通俗化,缺点是不够谨严。古尔替乌斯是一位杰出的语文学家,特别以他的《希腊语词源学原理》(1879)闻名于世,他是使比较语法和古典语文学和解的先驱之一。古典语文学曾疑惑地注视着这门新兴科学的进展,而比较语法也对古典语文学表示过怀疑。最后,施来赫尔是试图把详细探讨的成果编成法典的第一人。他的《印度日耳曼语比较语法纲要》(1861)对葆朴所创建的科学作了系统的阐述。这本书在一个很长的时期内有过很大的贡献,比其他任何著作都更能令人想起这个构成印欧语言学第一时期的比较语言学学派的面貌。
这个学派虽曾有过开辟一块丰饶的新田地的无可争辩的功绩,但还没有做到建成一门真正的语言科学。它从来没有费工夫去探索清楚它的研究对象的性质。可是没有这一手,任何科学都是无法制订出自己的方法的。
孕育着其他一切错误的头一个错误是,比较语法在它的研究中(而且只限于印欧系语言的研究),从来不过问它所作的比较究竟意味着什么,它所发现的关系有什么意义。它完全是比较的,而不是历史的。毫无疑问,比较是一切历史重建所必不可少的条件。但是单靠比较不能作出结论。而且比较语言学家越是像博物学家考虑两种植物的成长那样去考虑两种语言的发展,就越得不出结论。例如施来赫尔常要我们从印欧语出发,看来像是个历史学家,可是他毫不犹豫地说,希腊语的e和o是元音系统的两“级”(Stufen),因为梵语有一个元音交替系统使人想起这个“级”的观念 [16]
基本元音:a i u
第一次增长:ā eọ
第二次增长:ā ai au
每一次“增长”都是按“连音变化”的规律加a变成的,例如第一次“增长”的ā=a+a,e=a+i,o=a+u;第二次“增长”的ā=a+ā,ai=a+e,au=a+o。施来赫尔认为梵语的三个基本元音可以代表古印欧语的原始状态,希腊语的e和o只是元音系统增长的两“级”。德·索绪尔在这里批评了他的这种观念。——校注
这种单纯的比较方法引起了一系列错误的观念。它们不符合现实中的任何东西,同一切言语活动的真正情况也格格不入。人们把语言看做一种特殊的领域,自然界的第四王国 [17] ;由此产生的推理方法,如果是在另外一门科学里,定会使人大吃一惊。这一时期的著作,我们今天只要读上八行到十行,就不能不对其中那些离奇古怪的思想和用来为这些思想进行辩解而采用的术语感到震惊。
但是从方法论观点看,认识一下这些错误并不是毫无意义的:一门科学在草创时期的错误,就是最初从事研究的人所犯错误的放大了的写照,下面我们在论述的过程中将有机会提到其中的几个。
只有到了1870年左右,人们才开始提出疑问:语言生命的条件究竟是什么 [18] 。他们于是看出,语言间的对应只是语言现象的一个方面,比较只是一种手段,一种重建事实的方法。
使比较研究获得恰如其分的地位的真正语言学,产生于罗曼族语言和日耳曼族语言的研究。罗曼族语言的研究是狄兹
(Diez) [19] 所创建的(他的《罗曼族语语法》出版于1836—1838年),它特别促进了语言学接近它的真正的对象。因为罗曼语语言学家具备印欧语语言学家所没有的特别有利的条件:他们认识罗曼族语言的原始型——拉丁语;其次,文献的丰富使他们有可能详细地探究语言的发展。这两种情况限制了臆测的范围,使整个探究具有特别具体的面貌。日耳曼语语言学家的情况也是这样。毫无疑问,原始日耳曼语是不能直接认识的,但是借助于许多世纪的大量文献,由它派生出来的各种语言的历史还是可以考究出来的。因此,比较接近实际的日耳曼语语言学家也获得了一些跟早期印欧语语言学家迥不相同的概念。
发出第一次冲击的是《语言的生命》(1875)的作者美国人辉特尼(Whitney) [20] 。不久后形成了一个新的学派,即新语法学派(Junggrammatiker),它的领袖都是德国人:勃鲁格曼(K.Brugmann) [21] ,奥斯特霍夫(H.Osthoff) [22] ,日耳曼语语言学家布劳恩(W.Braune) [23] ,西佛士(E.Sievers) [24] ,保罗(H.Paul) [25] ,斯拉夫语语言学家雷斯琴(Leskien) [26] 等等。他们的功绩是把比较所获得的一切成果都置于历史的展望之下,从而使各种事实联成自然的顺序。由于他们的努力,人们已不再把语言看作一种自我发展的有机体,而是语言集团集体精神产物。同时人们顿时也明白了语文学和比较语法的观念是多么错误和有缺陷 [27] 。然而,这一学派的贡献虽然很大,我们却不能说它对于全部问题都已阐述得很清楚。直到今天,普通语言学的基本问题还有待于解决 。施来赫尔于是假定,正如相同种的植物要独立地经历过相同的发展阶段一样,每种语言都应该各自平行地经历过这两个“级”。在他看来,希腊语的o是e的增长;同样,梵语的ā也就是ǎ的增长。实际上那是印欧语 [28] 的一种交替在希腊语和梵语里的不同反映,它在这两种语言中所产生的语法上的效果不一定是相等的(参看以下第219页)。
[1] 德·索绪尔这个关于语言学史的分期,显然跟新语法学派的大不相同。新语法学派把语言研究分为两个时期:十九世纪以前是“科学前时期”,十九世纪历史比较语言学建立后是“科学时期”,而新语法学派的出现是它的完成阶段。——校注
[2] 语法起初是由古希腊哲学家和语文学家亚里士多德(Aristotle),亚里士塔尔库斯(Aristarchus),盛诺多图斯(Zenodotus),特拉克斯(Dionysius Thrax)等人创立的。罗马帝国崩溃后,主要为法国人所承袭,著名的语法学家有埃提恩(Etienne),拉木士(Ramus),沃士拉(Vogelas),龚迪雅克(Condillac)等人,一般都是以逻辑为基础的,尤以波尔·洛瓦雅耳(Port-Royal)的“唯理普遍语法”为最显著。——校注
[3] 沃尔夫(1759—1824),德国文学家和语文学家,精于希腊罗马的文学和语文学,主张尽量用与文物有关的资料解释语文问题。他的重要著作有《罗马文学史》(1787),《荷马序论》(1795),《语文学百科全书》(1831)等等。——校注
[4] 德·索绪尔在这里承认语文学有它自己的方法,这是跟新语法学派不同的。新语法学派诸语言学家对语文学一般持否定态度,不承认它有任何科学的方法,详见勃鲁格曼(K·Brugmann)所著《论语言学现象》一文。——校注
[5] 瑞兹耳,德国古典语文学家,他于1848—1854年曾把罗马公元前二世纪喜剧作家普劳图斯的著作编印成集,并加以考订,颇有语言学意味。——校注
[6] 葆朴(1791—1867),德国语言学家,精通梵语,1816年出版《论梵语动词变位系统,和希腊语、拉丁语、波斯语和日耳曼语的相比较》,1833年出版《梵语、禅德语、希腊语、拉丁语、立陶宛语、古斯拉夫语、峨特语和德语比较语法》,奠定了印欧语比较语法的基础。——校注
[7] 威廉·琼斯(1746—1794),英国东方学家,精通梵语和波斯语,曾在东印度公司任职。1786年他在印度加尔各答亚洲学会宜读论文,认为梵语在动词词根和语法形式方面跟希腊语和拉丁语有许多共同点,它们都出于一个共同来源。——校注
[8] 雅各布·格里木(1785—1863),德国语言学家,曾著《德语语法》(1819),《德语史》(1848)等书,奠定了日耳曼语历史比较研究的基础,著名的“语音演变规律”(Lautverschiebung)就是由他确立的,又称“格里木定律。”——校注
[9] 奥古斯特·波特(1802—1887),德国语言学家,主要从事词源学研究,重要著作有《印度日耳曼语领域内词源研究》(1830),主张词源研究必须以语音对应为准则,奠定了近代词源学的基础。——校注
[10] 阿达尔贝尔特·库恩(1812—1881),德国语言学家,比较神话学的奠基者,1852年起主编《比较语言学杂志》,大大推动了历史比较语言学的发展。——校注
[11] 本飞(1809—1881),德国印度学家和语言学家,1869年出版《德国语言学和东方语文学史》一书,名噪一时。——校注
[12] 奥弗列希特(1822—1907),德国印度学家和语言学家,曾刊印文献和学术论文多种,所出《梵文手稿目录》和《梨俱吠陀》,内容丰富,对西欧印度学研究提供了许多宝贵的资料。——校注
[13] 马克思·缪勒(1823—1900),英国东方学家,语言学家和宗教史学家,曾翻译东方古典文献多种,辑成《东方圣书》。1861年,他把在英国牛津大学的讲演稿编成《语言科学讲话》出版,上下两册,文笔浅显流畅,使语言学得以大大通俗化。他在语言学中站在自然主义立场,把语文学和语言学对立起来,认为语文学属历史科学,而语言学属自然科学,曾因此引起他与美国语言学家辉特尼的一场很激烈的辩论。——校注
[14] 古尔替乌斯(1820—1885),德国语言学家,希腊语专家,曾著《希腊语词源学纲要》(1858),《希腊语动词》(1873)等书,试图用历史比较法研究古典语言但是在许多问题的解答上仍然沿用了传统古典语文学的方法。——校注
[15] 奥古斯特·施来赫尔(1821—1868),德国语言学家,语言学中自然主义学派的创始人,重要著作有《语言比较研究》(1848—1850),《印度日耳曼语比较语法纲要》(1861),《达尔文理论和语言学》(1863)等书。——校注
[16] 古印度语法学家把梵语元音的相互关系归结为三个基本元音a,i,u,和它们的两次“增长”,如下:
[17] 缪勒在《语言科学讲话》一书中曾把语言看做自然界的第四王国。德·索绪尔在这里不只驳斥了施来赫尔把语言当作自然有机体的看法,并且批评了缪勒的自然主义观点。——校注
[18] 1870年是语言历史比较研究的一个转折点,出现了新语法学派的诸语言学家。他们竭力反对以前的语言学家把语言的生命分为史前的增长时期和有史以来的衰老时期,要求用不容许有例外的语音演变规律和类比作用解释语言变化的现象,把语言的历史研究提到了一个更高阶段。——校注
[19] 狄兹(1794—1876) ,德国语言学家,曾著《罗曼族语语法》,于1836—1838年出版,奠定了罗曼族语言研究的基础。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把他跟葆朴和格里木相提并论,给以很高的评价。——校注
[20] 辉特尼(1827—1894),美国印度学家和语言学家,曾出版梵语研究和《吠陀》注释多种。他的语言学著作有《语言和语言研究》,《语言的生命和成长》等,竭力反对马克思·缪勒的自然主义观点,特别强调语言的社会因素。——校注
[21] 卡尔·勃鲁格曼(1849—1919),德国语言学家,毕生致力于印欧系语言的历史比较研究。他的重要著作有《希腊语语法》(1887),《印度日耳曼语比较语法纲要》(1886)和《印度日耳曼语比较语法简编》等。1878年和奥斯特霍夫合编《形态学研究》,其中的序言就是新语法学派的一篇宣言。——校注
[22] 奥斯特霍夫(1847—1907),德国语言学家,新语法学派主要成员之一。他的重要著作有《印度日耳曼语名词词干结构领域内的研究》(1875),《名词合成词中的动词》(1878)等等。——校注
[23] 布劳恩(1850—1926),德国语言学家,日耳曼语语文学家,曾出版古德语文献,峨特语和古高德语语法文选多种,1874年和保罗合编《语言和文学史集刊》,颇负盛名。——校注
[24] 西佛士(1850—1932),德国语言学家,语音学家,普通语音学奠基者之一。他的重要著作有《语音学纲要》(1881),《古日耳曼语音律学》(1893),《格律·旋律研究》(1912),《语音分析的目的和方法》(1924)等。——校注
[25] 保罗(1846—1921),德国语言学家,日耳曼语专家。他的主要著作有《中古高德语语法》(1881),《德语语法》(1916);1880年出版的《语言史原理》是新语法学派的一本最重要的理论著作。——校注
[26] 雷斯琴(1840—1917),德国语言学家,斯拉夫语专家,曾著《古保加利亚语手册》(1871),《塞尔维亚·克罗地亚语语法》(1914),《立陶宛语名词结构》(1891)等书;1876年出版的《斯拉夫·立陶宛语和日耳曼语的名词变格》曾把斯拉夫语和日耳曼语加以对比。——校注
[27] 这个新学派由于比较接近实际,曾对比较语法学家所用的术语,特别是其中不合逻辑的隐喻进行了斗争。从此以后,人们不敢再说“语言做这样,做那样”,也不敢提到“语言的生命”等等了,因为语言不是实体,而只存在于说话者当中。但是我们也不要走得太远,只要领会这个道理就够了。有些比喻还是不可少的。要求只使用与言语活动的事实相符的术语,那就无异于冒称这些事实对于我们已没有什么奥妙了。那还差得很远呢!因此,我们有时也毫不犹豫地采用一些当时所谴责的说法。——原编注
[28] 本书所说的“印欧语”,现在一般都称为“原始印欧语”。——校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