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包括的时期
本编包括十八世纪九十年代至十九世纪六十年代末或七十年代初的经济分析史。在《国富论》刊行后的一二十年间,就分析工作而言,可以报道的本来不多;有些可以报道的,大多已经纳入第二编。我看不出有什么理由必得指定某一年作为一个新的分析活动时期的开始,但是如果一定要这样做,我们不妨从马尔萨斯的《人口论》初次问世的时候(1798年)算起。马克思的《资本论》第一卷(1867年)、杰文斯的《政治经济学理论》(1871年)、门格尔的《国民经济学原理》(1871年)的出版以及社会政策协会的成立(1871年),是明显地标志着另一个时期到来的一些事件。
我们都知道,划分历史时期是一件不得已而为之的坏事。首先就可以从原则上加以反对,而不问作者用来划分时期的具体方法如何:历史的发展永远是连续不断的,决不能将其割成片断,而不流于武断,并蒙受损失。拒绝用年代去标明一个时期,我们并没有解决这个问题,只不过是把因为我们无力解决它而引起的后果略微减轻一些罢了。第二,由于我们集中注意于经济分析的历史而不得不采用的特殊分期方法,必然不能满足对另外一些事情感到兴趣的人们。第三,即使从研究分析史的同行学者的观点来看,把亚当·斯密放在前一个时期的将近末了,而不把他放在一个可以说是为他的影响所支配的时期的开头,这种方法是很有理由可以反对的。我们对于这一切的承认,将在许多方面表现出来,例如,在本编中,我们就没有对在年代上属于这一时期的作者一一加以考察——最重要的例子是库尔诺,同时我们把在年代上不属于这一时期的某些作者却包括在内——卡尔尼斯就是一个例子。然而,我认为我们的时期划分是能够表明事情的基本真相的。这要由读者来判断。但我们可以立即提到两个事实,这些事实颇能证明我们的处理是正确的。第一,在我们以前的许多历史学家已经感到,这个时期形成了一个真正的单元。这种感觉表现在一个特殊的名称中:这个时期被称为经济学的“古典”时期——所谓“古典”,其意义与本书所用的这个词的意义完全不同。 [1] 这个时期保留着这块牌子,一直到当“古典”一词失去了它的颂扬的含义而开始意味着“陈旧”时,凯恩斯勋爵使用这个词来表示马歇尔及其直接追随者的学说(或者简单地说,就是凯恩斯以前的经济学)。第二个并且是更重要的事实是,从十八世纪九十年代到十九世纪六十年代末这一段时间,确实合乎我们的分期标准:首先,有了同腐朽事物作有希望的斗争的崭新活动;然后,一切安定下来,出现了一种我们所称的标准的古典形势,这种形势已概括在约翰·穆勒的标准的古典成就(这又是从我们所持的古典一词的意义讲)中,他那从已经确立的真理的有利地位来说话的态度,他那对于这种已经确立的真理具有永恒性所抱的天真的自信,均着重指出了这个事实。随之而来的是停滞——这种状态普遍感到是表明这门科学已经成熟了,如果不是已经衰微了的话;在这种状态中,“懂行的人”在实质上是彼此意见一致的;在这种状态中,“大功现已告成”,大多数的人认为,除了一些细节以外,剩下所要做的就只是推敲和应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