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义的仪式主义
20世纪中叶那几十年研究仪式的一代人类学家和社会学家,大部分可以称作是功能主义的仪式论者,以区别于涂尔干学派。潜认知主义模型虽被吸纳进了功能主义纲领中,但它们也是可以区分开的。
功能主义运动的目的在于说明,所有的社会制度实践都吻合在一起,并对维持整体结构有所贡献。这种分析方法后来被认为是静态的而被抛弃了。功能主义一度太时兴,后来才被抛弃,因此值得对曾经激发这种分析方法热情的学术动机进行重建(关于这一点最好的资料是古德在1995年的著作)。当业余人类学家和依靠文献的古典学者让路给专业的田野研究时,一群马林诺夫斯基的追随者开始强调,实地研究工作应该去考察整体社会,分析所有那些相互关联的起作用的制度活动。特别是埃文思-普里查德和迈耶·福特斯做了这方面的研究,他们对几个非洲部落逐一做了分析,着眼于其经济、政治结构、亲属关系系统、宗教和其他制度,作为一个相互支持系统的一部分是如何起作用的。任何制度都不能被孤立地去理解:它们都是互相调适的,而且一个要素的局部变化,若是既不能瓦解整体,也不能产生对抗那些维持系统平衡力量的变迁,那么它是无用的。这一功能主义纲领为田野研究者开辟了一片有希望的天地,同时也与老一代的业余爱好者或蹲在图书馆的人类学家的方法形成了鲜明对比。功能主义者所拒绝的是历史主义者的解释,此解释是把来自某一社会背景的一个特定事项看做在当前是起作用的,并把它解释为某一早期历史的“残存”的证据。功能主义者回避历史,目的在于避免猜想性的历史解释(因为孤立的文化事项必定也有当前功能),而是去说明发挥作用的结构。功能主义是一种系统化的,目的在于说明社会是如何运作的基本理论;有关相互关联结构的系统化理论,优先于结构如何变迁的理论,因为后者只有以前者为基础才能被科学地建立起来。4
功能主义纲领最易被用于解释孤立的部族社会,或者至少是那些看起来是与世隔绝的和独立的社会。它的主导概念是一套结构功能一体的单位,由此与其界限之外的其他功能单位相区分。后来的评论家抨击了这一点,认为功能主义者过分地把社会比喻为一个自我再生产的有机体,或者他们根据西方民族国家的意识形态,把部族社会定型为一个自我延续的同一体。后来可能又提出了,部落也有历史,而且它们不仅随时间的延续而改变,而且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由它们的商业、文化名声、军事地缘政治学和亲属关系联盟等“外交关系”构成的(Chase-Dunn and Hall 1997)。当功能主义纲领被推广应用到整个社会学学科研究,被用于分析复杂的现代社会时,这类困难更为突出了。塔尔科特·帕森斯和罗伯特·默顿是功能主义的主导人物。5功能主义理论变成系统地列述任何社会所需要具有的基本功能;其变迁模型是体现这些功能的结构的分化;而且认为只有当功能得不到适当满足时才会出现紧张,系统为恢复平衡而做出反应。帕森斯另外又强调了共享的价值系统,认为此系统引领每个具体的社会系统,它通过一套规范为行动者实现这些价值提供行动指南。功能主义纲领作为一种宏大理论,在从20世纪40年代到60年代的辩论中陷入了泥潭,争论的问题是,什么是功能或反功能、什么因素决定哪一替代功能生效,另外功能主义观点是否是保守的,即它只关注分层和不平等,而忽略社会内部相冲突的利益关系。最终这一整体研究纲领失去了拥护者。一些人拒绝它是由于所谓的意识形态的偏见;另一些人认为,对在什么情境下实际会有什么结果做验证性的解释方面,它似乎不可能取得进展。
功能主义现在已经不再那么时髦了,任何曾与它有关联的理论都可能会被无情地抛弃。有一种反对涂尔干的倾向是认为他是保守的进化论者,并把他的集体良心概念看做是与帕森斯的主导性价值系统等同的表现(的确也是后者的来源)。然而,我认为,涂尔干派传统的力量是其对微观社会学的贡献,而不是在宏观层次的社会整合或社会进化理论方面。特别是《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中,涂尔干提供了一种说明团结和共有的符号是如何在小群体中通过互动而产生的模型;因而这容易延伸出(尽管涂尔干诚然没有这样去做,而且也许反对这样做)把这些群体看做是局部性的、短暂的或相互冲突的,而不是整合在一起的大社会。“集体良心”可能只存在于小范围中,而不是像巨大的天空一样在一个社会中覆盖到每个人,而且我在其他地方曾提出(Collins 1975),涂尔干的机制为冲突理论提供了关键的要素,它与宏观层次的功能主义是完全对立的。
仪式分析经常受到的一个批评是,它过于普遍化。仪式无所不在;但如果一切事情都是仪式,那么什么不是仪式呢?在这一情况中,在所发生的不同类型的事情中做区别,概念是无用的。此批评突出反对的是这样的一个仪式概念,即认为无论是在维持社会秩序还是恢复社会秩序的情况下,其在功能上有助于社会平衡,对释放抵制因素起减压阀的作用,或者促进共享的价值。当事情做错了时有仪式;当事情做对了时也有仪式。仪式分析似乎只是在微观层次去表明功能主义保守性的偏见:任何事情都被解释为社会自动地形成社会整合倾向的一部分。但这里的问题是功能主义,而不是仪式分析。如果我们把仪式从功能主义的分析脉络中剥离出来,我们仍然有一个清楚的模型,说明什么社会构成要素形成了仪式,其结果是什么;而且这些要素的作用力是可变的,这决定了会形成多大程度的团结。仪式以不同的程度可能失败,也可能成功。我们能够预测和测验在这些不同的情况下会有什么样的结果。这样的仪式分析不是同义反复。
在我自己所用的仪式理论中,我是最大的罪人之一,提议应去看几乎所有各处的仪式。但这不会降低到一个平淡无奇的水平,失去解释的兴趣。相反,它为我们提供了一种非常基本的可用的理论,以此可说明在广泛不同的情境下会有多大程度的团结,有多大的承诺去共享符号和人类行动的其他特征。如果它对降低关于仪式理论偏见有任何帮助的话,那么此理论也就可以用(我后面将做解释)相互关注和情感连带变化的原因和结果加以表达。我将声明,这一理论可以被普遍地应用;它能适用于广泛的情况,但不能用于无意义的地方,例如波义耳定律对容积、温度和压力都有要求。
仪式的功能主义理论比一般的功能主义者纲领有更有限的应用范围,它在说明仪式运作的机制方面取得了许多重要成果。功能主义仪式论以拉德克利夫-布朗(Radcliffe-Brown 1922)为代表,他说明了当一个群体在失去其成员时,葬礼所起的重新整合的作用:越过其外在表现,此仪式是为活人做的,而不是为死者做的,举行的仪式对生者带来的热情越高涨,它对群体的威力越大,它需要重新整合自己的力量也越大。6这是潜认知的解释,但在理解群体结构和功能方面也有所促进。拉德克利夫-布朗也是一位微观功能主义者,但他提供给我们所用的经验资料,我们只能重新组合当作能产生不同结果的仪式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