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赞德人的巫术、神谕和魔法(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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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用于描述赞德习俗和信仰的术语

有些研究者可能对我使用的民族学术语持有异议。社会人类学,尤其本书涉及的领域所运用的术语很不统一,我们经常用不同的名称指代相同的事物,或是用相同的名称指称不同的事物,这的确是一件遗憾的事情。术语缺乏统一,除了会导致混乱,往往还会在应该就事实争论的时候(如果有争论的可能的话),使人们耽于毫无结果的用词方面的争议。这种情况部分源于事实本身的复杂性,但是更多的是由于术语问题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命名体系必须建立在对现象进行广泛的比较研究的基础上。在此,我主要关注下面列举的赞德概念。我先用一个赞德词语指代的概念作为首标目,然后在这个首标目的下面分类,并且把阿赞德人认为是不同类型的行为进行区分。我并不急于把巫术(witchcraft)、神谕(oracles)和魔法(magic)作为理想的概念类别进行定义,而是想先描述 曼古(mangu)、索罗卡(soroka)和恩古(ngua)这几个词在阿赞德人的思维中是什么意思。因此,我不是很关心下列问题:是否应该把神谕归于魔法;相信孩子先出上牙再出下牙是一种不幸是否是巫术的表现形式;禁忌是否是消极的魔法(negative magic)。我的目的是要运用一系列英语词汇分别指称不同的赞德概念,并且在谈论同一概念的时候,一直只使用指代这个概念的同一英语名称。例如,赞德语不会把神谕或者禁忌称为恩古,那么我也不会把它们叫做“魔法”。在此我不打算提出这样的问题:阿赞德人是否意识到同一个术语所表示的种种行为方式可以归为一类,换句话说,这种统一性(unity)是否只是我们的抽取而已。

上表第一列是指代某些概念的赞德名词,第二列是我在谈论这些概念时使用的英语名称。术语的意义在本书中会有所引申,而且一些概念和行为必须在被说明之后才能用于叙述其他的概念和行为,因此提供一些正式而简洁的定义可以使读者在阅读的时候容易一些。我无意为名称争论,如果有人愿意采用与我不同的词语指代这些概念和行为,我也不反对。

如上所示,在对赞德概念和行为分类的时候我采用了进一步细化的方法,对此有些学生可能持有异议。我希望他们先不要急于下结论,而是把本书读完之后再发表自己的见解。不管怎样,以上就是我对术语的定义,如果有人要对这些术语作出不同的定义,或者要用不同的首标目对这些事实归类,他完全享有这样的权利。名称只是标签而已,它帮助我们把同类的事实从不同类的或者在某些方面不同类的事实之中整理出来。如果使用的标签无助于此,我们可以舍弃。即使没有标签,事实还是不变的事实。

神秘观念:它指一些认为现象具有超感知属性的思维模式,它们认为这些超感知属性或者部分超感知属性不是来自观察,也不能通过观察进行逻辑推理,而这是这种思维模式所不具备的。

常识观念:指这样一些思维模式,它们认为现象只具有人能观察得到的或者能够根据观察进行推理的属性。只要某一观念没有断言未观察到的事物是真实的,就不能把它归为神秘观念,哪怕这个观念由于观察的不完整是错误的。这样的观念不同于总是强调超感知力量的神秘观念。

科学观念:科学由常识发展而来,但是比常识更有条理,并且具有更好的观察与推理的方法。常识依靠经验和粗略的计算方法,而科学依靠实验和逻辑规则。常识只观察到原因链条上的某些环节,而科学观察到更多或者全部的环节。根据我们以上对常识和科学所作的区分来判断,阿赞德人没有或者极少有科学观念,所以在此我们不需要更清楚地定义科学观念。这里介绍科学观念这个名称是出于以下考虑:当面对是否应该把一个观念划分为神秘意义或者常识意义的时候,我们需要一个仲裁来帮助我们回答这个问题。我们所拥有的科学知识和逻辑知识就是能够判断什么是神秘观念、常识观念和科学观念的唯一仲裁。但是这个仲裁的判断从来不是绝对的。

仪式行为:指任何由神秘观念解释的行为。这种行为和希望产生的结果之间没有客观的联系,我们只有在了解了和这样的行为相关的种种神秘观念之后,才能够理解这样的行为。

经验行为:指任何由常识观念解释的行为。如果我们看到了整个行为及其结果,即使没有解释,我们通常也能够理解这样的行为。

在研究开始之际,这些定义已经可以满足我们的需要。如果要作一个比这更为详尽的分类也是可以的,而且社会事实一般都很复杂,我们很少能够用一个分析性的分类把所有的社会事实全部包括进去,所以等描述完事实之后我们可以重新考虑我们作出的分类。如果有必要,我们还可以创造新的分类方法。另外要说明的是,我们的分类不针对全部的概念,只针对某些概念,即针对那些人们非常确信的与经验相符或者不相符的事实概念。总之,它是一个为了便于描述而专门进行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