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咏唱
罗宾十一岁就是犯罪集团的首脑,曾一手策划多起抢案、诈骗案。逍遥法外多年以后,他因犯案成员酒醉失言,把犯罪过程透露给女友知晓,女友又报警告密而遭到逮捕。元帅泰虎看重其才华,将他秘密转入高级军校就读。入校后,他没上过一天课,却在多次重大战役中表现出卓越的战略大局观和超群的谋略,进而被任命为政府军参谋总长。
“罗宾,做为一名军人,须当秉持着百分百的忠诚,正大光明的战斗!你的计策也许有效,可我极度厌恶。”元帅泰虎的态度异常坚决。
“元帅,狮子搏兔亦用全力。我早上就已经派人去实行‘生化战术’了。”泰迪罗宾用他往日应付学校老师的散漫语气回应。全军只有他敢用这种态度跟元帅说话。
“罗宾,狮子可没有带病菌的毒牙。你这是在挑战我容忍的底线。如果青族叛贼因此败亡,那我保证会让你消失在地平面上!”发怒的泰虎半边脸颊呈现石化状,大营的地面随之动摇不稳。
“我的命是你给的,你想收回随时都可以拿去。”罗宾维持作风,脚下的那条小木狗却不依不饶,朝泰虎声声怒吠。
元帅石化到了手臂部位,紧张局面急速升温!长方形餐桌仿佛变作热火炙烤的铁板,席上将领通通收手端坐。
餐桌后面、元帅的右后侧,一名侍卫适时往前一步,进言:“元帅,您用兵阳刚,罗宾计谋阴暗,有光的地方必有阴影,你们两人相辅相成、如影随形,谁也离不开谁。”发言者黑衣忍者装束,名叫耕助。多年来,他追随泰虎南征北战,不但能力了得,且忠心耿耿。
“活在这个时代,活在这个国家,有好多好多的事缺乏公信力,缺少公平性,缺失道德标准,唯利是图。可是,我例外。”元帅发话,“空军上校西姆,我命令你明日空投大量医疗用品、包含专治罗宾所投病菌的抗生素和疫苗,给青族部落。”
泰虎一发令,身穿空军军服的男人立即起身领命:“是,长官。”
“参谋总长泰迪罗宾,现在我以元帅身份宣布革去你所有军职,留营待用。”泰虎紧接着发布第二道命令,并宣布散会。
“是,长官。”众将士一齐领命出营。泰迪罗宾也走了。他还是那样,拿战争当儿戏,把军营视作游乐园。
查尔斯随阿烈连夜溜到阿米奴婆婆家借宿了一宿。隔天清晨,查尔斯即出门用公共电话联系一心。双方互报平安后,一心说出一脉跟消逝出发前往富金市的消息。按照一脉嘱咐,他请求查尔斯尽早回旅社,好商量如何设法控制首都的第一电台,号召全国人民反黑锄奸。
查尔斯连声答应,挂断电话,走回阿米奴婆婆家想跟他们道个别,再赶回贫民窟的旅社。到了阿米奴家门口,他听见无名烈如牛哞的嚎啕声。
查尔斯赶忙入内慰问,随后得知,昨晚烈火堂的一干兄弟尽数被杀,连同码头上带头罢工的工人也受到牵连,无一幸免。该事件未经报导,便炒成海格市的头条新闻,老幼皆知。多年福祸相依的兄弟受其连累横死在自己的地盘上,情义至上的无名烈悲痛欲狂!查尔斯回想起卡鲁父女惨死的那一幕,也不禁鼻酸。
“多尔骨,我非宰了你个王八羔子不可!”怒不可遏的无名烈,冲出去要跟多尔骨拼命。
查尔斯忙使出擒拿手法将他制服在地。阿烈天生蛮劲奇大无穷,武功高强的查尔斯几乎压制不住他。幸好,阿米奴婆婆及时说动了他:“冲动是魔鬼。一头发疯的公牛能撞死斗牛士,纯属侥幸。就算你杀了他又能改变什么呢?牛终归是牛,到头难逃一死,于事无补。”
阿烈稍微冷静,力道减去大半。小弟提西守候在侧,他看偶像一日之间就沦落至此,着急得都快哭了。男孩哽咽着冲无名烈喊:“烈哥,你还有兄弟不是吗?不管你再落魄,我永远都跟你混!”
喊声传至门外,随之步入一少女。来人蒙着面纱,对阿米奴家貌似相当熟悉,视线所触皆有回忆。她于受缚的无名烈跟前停下,本就狭隘的厅堂又添一人更显拥挤。少女摘去面纱,露出青色纹面,说:“放开他,没有什么能够阻挡一个勇者为信念赴死!”
“密路表姐!”提西一段小跑,投入纹面少女的怀抱。
该名少女叫做密路·那可,青族人。她的祖父辈在多年前从阿斯玛平原迁徙到靠近海格市的嘟嘟路群岛。近来,故乡遭逢大难,她不遗余力的呼吁岛上的族人返乡参战。但,定居异乡的青族人似乎忘记了种族的根源,再也没人愿意为信仰牺牲,只想苟且的活下去。故,密路下了决心,要用行动唤醒海岛上的族人,引导他们重拾信仰。
“你是青族人?”查尔斯看到少女的纹面,不自觉地放开无名烈。
“收起你讶异的目光,青族人并不可怕,除非有人要掠夺我们世代牧牛放羊的土地。”密路应道。
“我以你为荣,密路,也以你的族群为荣。”阿米奴步伐迟缓地走近,“想外婆了吗?”婆婆张臂和密路、提西贴身拥抱。
“我想外婆,还想家乡——阿斯玛。”密路的思乡情怀溢于言表……
在她小的时候,父亲与母亲曾带她回去过。每到春未夏初繁花满树时,形态各异的蝴蝶都会飞回那里聚会。无数个梦里,阿斯玛平原的天空上淡淡飘动地云朵,仿佛还印在她儿时的花衣上。母亲唱过的歌谣,父亲哼过的曲调,草原上的牛羊,扇动银翅的蝴蝶,带她追忆那遥远纯真的时光。传诵着自由勇敢的鸟儿,持续高唱。
密路流下两行热泪,深情地凝视着外婆的双眼:“我要回阿斯玛平原了,外婆,我要和族人共抗外敌。今天特来向您道别,望您珍重!”
“回阿斯玛平原参战?就你一个人?”无名烈站起来,问。他听人说,时下那里战火纷飞,人们无时无刻不面临着死亡的威胁,难道她不怕?
密路不答,只对他轻轻一笑,转身走了。阿米奴婆婆和提西没有拦她,目送她地离去。密路离开地每一个脚步皆伴随一句祈祷文,这是传达青族人独特信仰的咏唱:
翱翔天际的青鸟,您是无拘无束的自由,愿我的生命能够化作您飞翔的翅膀,灵魂相系,常伴左右。雄踞大地的白虎,您是冲破桎梏的勇气,愿我的热血能够融入您无畏的雄心,振奋鼓舞,勇往直前。奇迹般的阿斯玛平原,您是青族子民的母亲,孕育之恩铭刻在心。我愿能与所有同胞分享喜乐,愿能与他们分担悲伤,请您永远赞美青族子民,以青色纹身为证……
咏唱重复着,重复到密路走得很远,很远……
歌声渐渐稀薄,无名烈望着远方,有感而发:“我突然有种想和他们并肩作战的冲动。”少女对家乡的爱、对族人的执着,如同一支灵药注入阿烈体内,悄无声息的,他受到了感染。
“还有比这更重要的事,就怕你这个孝子未必肯做。”查尔斯说。
“你不会要我去刺杀我义父吧?”
“不。我只想跟你合作潜入首都亚林堡,控制第一电台,号召全国人民共同革命。”查尔斯毫不避讳的公开计划,“但最终目的还是要推翻你的义父,把公道还给社会,把尊严还给人民。”
“你可真会挑人,居然叫做儿子的去拆他老爸的台。更可笑的是,我居然打从骨子里认同你,有够讽刺。”阿烈也明言表态,“这样吧,你助我干掉多尔骨,之后我跟你去亚林堡。”
“可以。不过寡难敌众,你还是先随我去贫民窟的旅社,我们商量妥当了再出手不迟。”
“行。”无名烈一口答应,继而与查尔斯双拳相抵以示订约。
一听说要展开复仇大战,提西就连蹦带跳,胡乱激动了一把:“烈哥,我也要跟你去干架!”
“干架嘛…你就不必去了,我吃米粉,你喊烫就行。”阿烈捏着提西脸颊的皮肉,说:“要真想帮忙,就求你奶奶再送我一些‘葡萄神丹’,那就再好不过了。”
“混账小子,你以为那是老鼠屎啊——你想要就有?”阿米奴骂道,“我虽有灵药神能,需要遵守的限制却也不少。
“比如,具有疗效的葡萄籽出现几率既低又不稳定,还不能靠它谋利。唯一能确定的就是,有效的葡萄籽会有甘苦味。况且,我昨天不是才给你一袋吗?那是我拼得拉出葡萄屎,积攒的所有库存了。做人要知足,快滚吧。”
无名烈清楚,阿米奴婆婆之所以急于赶他们走,是顾虑到爱孙提西待会死活要随行。他也就不婆妈了:“不好意思,我把你的灵丹妙药当瓜子嗑光了。既然您没库存,那我们先走了。”
趁提西不注意,阿烈突然拉上查尔斯,一溜烟地跑了。他绝不想让提西卷入这场江湖争斗。
贫民窟,一脉他们居住的旅社前面这条街,名为斯摩格大道,取自王国某一任有德国王的名号。一度,这是平民区最为繁华的商业中心,日成交金额上亿。白天里,街上总是人潮拥挤,各式各样的商品琳琅满目。
时过境迁,过往的繁华俱成云烟,当初物美价廉的商品,全换做了伪劣产品跟二手货。尽管如此,照样不会乏人问津。人假如穷怕了,见啥都好。富人玩腻了的东西,穷人往往拿它当宝贝:什么样的东西卖给什么样的人。
查尔斯他们返回贫民窟。地头蛇无名烈套了件路上捡来的黑袍,用衣领掩面,神经兮兮的,怕没造反就先给人举报截杀。
他的防范已够周密,可总以为路人在打自己主意?想是心虚作祟,使得流氓明星好比扯掉面具上街的蝙蝠侠,看谁都不对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