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浪漫的自负者》:比阿特丽斯的儿子艾默里
除了零落而不可言说的几个,艾默里·布莱恩继承了他母亲的所有性格特质,这样说来,他也并非一无是处。他父亲是个平庸的人,不善言辞,喜欢读拜伦的诗,有个习惯是一边翻阅《大英百科全书》一边打瞌睡。由于在芝加哥作经纪人的事业有成的两个哥哥相继去世,他在三十岁时变成了一个富人。正处于最初的兴奋阶段,觉得世界属于自己的时候,他来到度假胜地巴尔港,遇见了比阿特丽斯·奥哈拉。结果,斯蒂芬·布莱恩将他接近六英尺的身高和在关键时刻优柔寡断的性格传给了后代,这两个特性又出现在他的儿子艾默里身上。斯蒂芬·布莱恩在自己家庭生活的幕后徘徊了许多年,总是一副谦逊温顺的形象,死气沉沉、细软服帖的头发遮住半张脸;他一直在琢磨“照顾好”他的妻子,不理解也无法理解妻子的念头却一直在困扰他。
但是比阿特丽斯·布莱恩值得多美言几句!尘世间竟然有她这样的女人!早年她在威斯康星州日内瓦湖畔她父亲的庄园里,或者在罗马圣心修道院里——在她年轻的时候,这是只有超级富豪的女儿才能享用的教育奢侈品——拍的那些照片显示,她的容貌精致高雅、秀色可餐,她的衣着做工精湛、式样简洁。她接受了极好的教育——她在文艺复兴的辉煌中度过了青年时代,她熟谙古老罗马家族的最新八卦;红衣主教维托利和意大利王后玛格丽塔,以及必须具有相当文化造诣的人才会听说的更为神秘的名流,都知道她的名字,知道她是一个极其富有的美国姑娘。她在英国学会了宁愿喝威士忌加苏打水也不喝葡萄酒;在维也纳的那个冬天,她丰富了两个闲聊的话题。总而言之,比阿特丽斯·奥哈拉接受了那种今后完全不可能再有的教育;一种根据一个人可以蔑视和吸引的物品和人物的数目来衡量的教诲;一种富于一切艺术和传统、缺乏任何思想的文化;在伟大的园丁修剪了劣质的玫瑰来培育一朵完美的花蕾的那些岁月,最后一天绽放的花朵。
她在不那么显要的时候回到了美国,遇见了斯蒂芬·布莱恩,然后嫁给了他——她这么做几乎完全是因为她有一点厌倦,有一点伤心。她的独生子是在一个无聊的季节怀上的,一八九六年春季的一天,他来到了这个世界。
到了艾默里五岁的时候,他已经是她愉快的同伴了。他是一个赤褐色头发的男孩,有灵活而富有想象力的头脑和对于化装舞会服装的品味,还有一双漂亮的大眼睛——总有一天会长得帅气迷人的。从四岁到十岁的这几年,他和母亲坐着外祖父的私家车旅游,从科罗拉多南下直到墨西哥城。在科罗拉多,他母亲觉得很厌倦,在一家时尚酒店里精神濒临崩溃;而在墨西哥城,她染上了轻度的、具有传染性的结核病。得了结核病后她反而高兴起来,后来还把它派上了用场,成了自身环境固有的东西——尤其是在喝了几口烈性酒之后。
就这样,当那些多少还算幸运的富家子弟在罗得岛新港海滩公然顶撞家庭女教师,或者挨打、接受辅导、听别人朗读小说《敢做敢为》[4]或《密西西比河上的弗兰克》的片断的时候,艾默里却在纽约沃尔多夫大酒店捉弄默默顺从的侍者,因为成长而消除了对室内乐和交响乐的本能厌恶,并且从母亲那里获得了高度专业化的教育。
“艾默里。”
“嗯,比阿特丽斯。”(这样对母亲直呼其名真是古怪;她鼓励他这么叫。)
“亲爱的,别想着起床了。我一直怀疑小时候早起床会让人情绪紧张。克洛蒂尔德会把你的早餐送上来。”
“好的。”
“今天我觉得自己很老了,艾默里,”她叹息道,她的脸庞犹如一幅珍贵的哀婉动人的浮雕,她的嗓音轻柔而微妙,她的双手如同伯恩哈特[5]的手那么灵巧。“我的情绪很紧张——紧张。明天我们必须离开这个可怕的地方,去寻找阳光。”
艾默里敏锐的绿眼睛透过蓬乱的头发盯着他的母亲。即使在这个年龄,他对她也不抱任何幻想。
“艾默里。”
“噢,嗯。”
“我想让你洗个热水澡,水要尽量热一点,这样就能放松你的情绪。要是你想看书,可以在浴缸里躺着看。”
他还不到十岁,她就给他读《华宴集》[6]的片断;才十一岁,他就能口若悬河地谈论勃拉姆斯、莫扎特和贝多芬,虽然这样有点怀旧。一天下午,母亲把他一个人留在温泉城的酒店里,他品尝了母亲的杏子酒,因为喜欢这种酒的味道,他便多喝了几口,颇有几分醉意。这么做只是一时好玩,可是在欣喜若狂中他又尝试了一支香烟,经不住诱惑做出了粗野低俗的反应。虽然这起事件比阿特丽斯得知后惊骇不已,但是也让她暗暗觉得好笑,在后代人眼中这也是她永不厌倦的谈资之一。
“我这个儿子,”有一天,他听见她对着满屋子肃然起敬、钦佩不已的女人说道,“完全成熟了,还相当迷人——可是很娇弱——我们一家人都娇弱;这儿,你们也知道。”她那只光彩照人的手贴在美丽的胸脯上;然后她压低嗓门悄声细语,给她们讲了儿子喝杏子酒的故事。她们都乐坏了,因为她讲起故事来绘声绘色,不过那天晚上,很多餐具柜都用钥匙锁上了,也许怕小男孩或者小女孩不检点……
此类家庭旅行始终都很隆重;两个女佣,私家车,或许有布莱恩先生,要是他有空的话,往往还有一名医生。艾默里得了百日咳的时候,四个讨厌的专职医护人员弯腰围着他的床,彼此怒目而视;他染上猩红热的时候,护理人员的数量,包括医生和护士,总共有十四个。不过,血浓于水,在家人的照顾下,他恢复了健康。
布莱恩家族并非隶属于任何城市。他们是日内瓦湖的布莱恩家族;他们要招待的亲戚相当多,朋友反而不多,而且从东海岸的帕萨迪纳到西海岸的科德角,他们都拥有令人羡慕的地位。然而,比阿特丽斯越来越喜欢只和新结识的人交往,因为某些故事,比如她的体质的历史及其多次修订,关于她的国外岁月的回忆,她认为有必要定期重新讲述一遍。就像弗洛伊德式梦境一样,这些故事必须要倾诉,否则它们会冲进去围攻她的情绪。但是对美国女人,比阿特丽斯很爱挑剔,尤其是对那些从西部来的流动人口。
“她们说话有口音,亲爱的,”她告诉艾默里,“不是南方口音,也不是波士顿口音,不是属于哪个地方的口音,就是口音”——她变得神思恍惚起来,“她们无意中学会了老式、过时的伦敦口音,虽然不走运,但也得有人用这种口音讲话。她们说起话来就像一个英国男管家,可能还在芝加哥的一家大歌剧团呆过几年。”她变得近乎语无伦次——“假如——每个西部女人的生活中总会有这种时候——她觉得自己的丈夫已经够富裕了,所以她可以有——口音——她们想给我留下一个好印象,亲爱的——”
虽然她把自己的身体看作是一团脆弱的集合体,但是她认为自己的灵魂也几乎同样不健康,因此在她的生活中十分重要。她曾经是一个天主教徒,但是她发现,每当自己处于丧失或者重新找回对母教的忠诚的过程中,神父们对她的关注远远超过平时,于是,她保持了一种迷人的摇摆不定的态度。她时常哀叹美国天主教神职人员的品性平庸粗俗,十分肯定若是她在欧洲大陆的大教堂的庇护下生活,她的灵魂就依然是罗马强大圣坛上一粒微弱的火焰。虽然如此,除了医生之外,和神父们打交道仍旧是她最喜欢的娱乐。
“啊,威斯顿主教,”她这样声明,“我不想谈我自己的事。我能想象,歇斯底里的女人川流不息地飘到你的门口,恳求你配合她们”——然后,在教士填补了她生活中的一段插曲之后——“可是我的心情——就是——很奇怪就是不一样。”
只有对主教以及职位更高的神职人员,她才会透露自己那段可以向他们倾诉的罗曼史。她第一次回国的时候,遇到了一个没有宗教信仰的人,住在阿什维尔的斯温伯恩[7]式年轻人,对他那些充满激情的亲吻和恳切务实的谈话,她显然很喜欢——他们从正反两方面讨论过这件事,而且是一场理智的恋爱,完全没有愚昧举动。最终,她还是决定要为出身背景而结婚,而那位来自阿什维尔的年轻异教徒,经历了一场精神危机,然后加入了天主教会,他就是现在的——达西大人[8]。
“确实,布莱恩太太,他还是一个愉快的同伴——真是红衣主教的得力助手。”
“总有一天艾默里会去找他,我知道,”这位美丽的夫人低声说道,“达西大人理解我,同样也会理解他。”
艾默里十三岁了,变得颇为修长纤细,也越来越看透了他的凯尔特母亲的心思。他偶尔接受家庭教师的辅导——他的想法是,他要“跟上”,把每一样“落下的功课都补上”,然而,由于家庭教师都找不到他落下的功课是什么,他的精神状态依然非常好。再过几年这样的生活,他会是什么状况还不得而知。然而,他与比阿特丽斯乘船前往意大利,才离岸四个小时,他的阑尾就穿孔了。这可能是因为他老是躺在床上吃饭。在发了一连串忙乱的电报到欧洲和美国之后,令乘客们惊诧的是,大轮船慢慢地掉过头来,回到了纽约,将艾默里送上了码头。你得承认,要不是性命攸关,轮船掉头回港真的很壮观。
艾默里阑尾手术之后,比阿特丽斯精神崩溃了,症状疑似震颤性谵妄,于是艾默里被送到明尼阿波里斯,预定随后两年和他的姨妈姨父一起生活。到了那里,西部文明那天然、粗野的气质第一次吸引了他——可以这么说,赤裸裸的接触。
给艾默里一个吻
看这张纸条时,他撇了撇嘴唇。
“我要举办一个雪橇晚会,”纸条上写道,“星期四,十二月十七日,下午五点,如果你能来我会非常高兴。
你真诚的
敬请赐复:迈拉·圣克莱尔”
他在明尼阿波里斯呆了两个月,这里最让他为难的是对“学校里的同学”掩饰他觉得自己多么优越,然而,这个信念建在了移动的沙滩上。有一天,艾默里在法语课上卖弄了一下(他分在法语高级班),他轻蔑地指责老师说法语的口音,让里尔登先生狼狈不堪,班上的同学却很开心。于是,这位十年前在巴黎呆过好几个星期的里尔登先生,一打开课本就拿法语动词变位来报复。然而,艾默里在历史课上又卖弄了一回,结果却完全是灾难性的,因为那些男生都和他同龄,接下来的整整一个星期,他们都在互相尖声怪叫、含沙射影:
“噢——我认为,你们知道吗,美国革命主要是中产阶级关心的事”,或者说“华盛顿出身名门世家——噢,很有名望——我认为”。
艾默里巧妙应对,故意说错话,试图挽回自己的面子。两年前他就开始读一本美国历史了,虽然那本书只讲到殖民战争为止,但是他的母亲宣称写得十分赏心悦目。
他的主要弱点在运动方面,但是,刚一发现运动是学校里的实力和名气的试金石,他就开始玩命地、坚持不懈地努力锻炼,争取在冬季运动会上脱颖而出,而且,在脚踝疼痛、不管他怎么努力也直不起来的时候,他还是英勇地每天下午到洛勒莱冰场一圈圈地滑冰,纳闷要多久以后他才能不让冰球的球棍和冰鞋莫名其妙地缠在一起。
迈拉·圣·克莱尔小姐举办雪橇晚会的邀请信在他的外套口袋里放了一上午,和一块沾满灰尘的花生脆糖有了激烈的身体接触。下午他总算把信和糖分开了,松了一口气,经过一番考虑,又在科勒与丹尼尔合编的《初级拉丁语》的封底上打了个初步的草稿,他写了回复:
亲爱的圣·克莱尔小姐:
今天早上收到了你关于下星期四晚上的非常可爱的邀请,我非常开心。我很乐意下星期四晚上向你致意。
忠实的
艾默里·布莱恩
于是,星期四那天,他若有所思地走在容易打滑、铲车平整的人行道上,看见了迈拉家的房子,当时是五点半,他猜想他母亲会赞同他晚到半个小时。他站在门口的台阶上,眼睛冷淡地半睁半闭,精心策划着自己的入场。他会跨过地板,不要太匆忙,去见圣·克莱尔太太,用完全正确的语调说:
“亲爱的圣·克莱尔太太,非常抱歉我迟到了,可是我的女佣”——想到这里他停顿了一下,意识到自己会像背诵课文一样说话——“可是我和我的姨父必须去见一个人——对,我在舞蹈学校认识了您可爱的女儿。”
然后他会用半外国式动作微微欠身,和所有拘谨的小女人握手,并且朝周围的人点头致意,他们都僵硬地站着,三五成群互相照应。
一名男管家(明尼阿波里斯的三名男管家之一)开了门。艾默里走进去,自己脱下帽子和外套。他没听见隔壁房间里有尖锐刺耳的谈话声,感到有点意外,认为这一定是颇为讲究礼仪的缘故。他赞同这样的行为——就像他赞同男管家的举止一样。
“迈拉小姐。”他说道。
令他诧异的是,男管家可怕地咧着嘴笑。
“噢,是的,”他宣称,“她在家。”他没有意识到说话不能带伦敦腔损害了他的身份。艾默里冷漠地注视着他。
“不过,”男管家继续说道,毫无必要地提高了声音,“就她一个人在家。参加晚会的人都走了。”
艾默里突然惊恐地倒吸了一口冷气。
“什么?”
“她一直在等艾默里·布莱恩。就是你,对吧?她的母亲说,要是你在五点半之前露面,你们两个就坐派克车去追他们。”
看到迈拉一个人出现,艾默里的绝望清楚地写在脸上,她穿了一件厚绒呢轻便大衣,一直裹到耳朵。她显然一脸怒气,说话声音勉强还算愉快。
“嗨,艾默里。”
“嗨,迈拉。”他曾经对她形容过自己精力充沛时的情形。
“哦——不管怎么样你到这里了。”
“哦——我得跟你解释一下。我猜你还不知道我来的时候汽车出了事故。”他开始胡编乱造。
迈拉睁大了眼睛。
“谁受伤了?”
“哦,”他不顾一切地继续编造,“姨父和姨妈还有我。”
“有人死了?”
艾默里停顿了一下,然后点点头。
“你的姨父吗?”——惊恐。
“噢,不是,就是一匹马——好像是一匹灰色的马。”
听到这里,苏格兰口音的男管家窃笑。
“可能是发动机死了。”他暗示。艾默里真想毫无顾忌地严刑拷打他。
“我们现在就走吧,”迈拉冷淡地说道,“你明白,艾默里,我们订了五人坐的雪橇,而且大家都到了,所以我们不能等——”
“哦,我也是不得已,是吧?”
“所以妈妈叫我等到五点半。我们要在雪橇到达明尼哈哈俱乐部之前追上他们,艾默里。”
艾默里保持的少许镇定也消失了。他脑海里浮现出这样的场景:铃儿叮当响,一群快乐的人乘坐雪橇在铺满积雪的大街上飞奔,这时豪华轿车出现了,他和迈拉在六十只责备的眼睛面前非常招摇地下车,他道歉了——这一回是真正的道歉。他大声叹息。
“怎么了?”迈拉问道。
“没什么。我在打哈欠。我们肯定要在他们到那里之前赶上他们吗?”他还抱有一线微弱的希望,或许他们的汽车可以悄悄地溜进明尼哈哈俱乐部,在那里遇见其他人,他们可以找个倦怠的僻静之处,坐在炉火前,然后完全恢复他刚才丢掉的矜持镇静的风度。
“噢,迈克很可靠,我们一定能追上他们——我们快点吧。”
他觉得胃不舒服。他们刚踏进汽车,他就急急忙忙地按照构思好的一个有点像方格的进程表,噼里啪啦说出一番带有外交辞令色彩的话来。那是根据他在舞蹈学校收集的几句“恭维话”改编的,大意是说他“漂亮极了、有点像英国人。”
“迈拉,”他压低声音,斟字酌句地说道,“我真是万分抱歉。你能不能原谅我?”她严肃地望着他,他那双专注的绿眼睛,他的嘴巴,对于她那十三岁女孩的喜好时尚的品味来说,就是浪漫的典范。是的,迈拉可以很轻易地原谅他。
“嗯——能——当然。”
他又看了看她,然后垂下眼睛。他的睫毛很长。
“我很可怕,”他伤心地说道,“我和别人不一样。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做不成体统的事。我想,是因为我不在乎吧。”然后,他随意地说道:“我烟抽得太多了。我的心脏受到了烟草的毒害。”
迈拉脑海里浮现出一幅通宵达旦烟雾弥漫的画面,只见艾默里面色苍白,由于肺里满是尼古丁,他变得踉踉跄跄。她轻轻吸了口气。
“噢,艾默里,别抽烟了。那会阻碍你的发育!”
“我才不在乎呢,”他忧郁地坚持,“我得抽烟。养成习惯了。我做的很多事情,要是家里知道了”——他踌躇了一会,让她有时间想象黑暗恐怖的画面——“上星期我去看了低级歌舞表演。”
迈拉差点昏过去。他的绿眼睛又看了看她。“你是城里唯一一个我很喜欢的女孩子,”他情绪非常激动地大声说道,“你很讨人喜欢。”
迈拉自己也不确定她是不是这样的人,但是这话听起来很时髦,虽然她隐约觉得不大妥当。
外面浓重的暮色开始笼罩大地,豪华轿车突然做了个急转弯,把她甩到了他身上;他们的手碰到了。
“你不应该抽烟,艾默里,”她悄声说道,“你不知道吗?”
他摇摇头。
“没有人在乎。”
迈拉迟疑了一下。
“我在乎。”
艾默里心潮涌动。
“噢,是的,你在乎!你暗恋青蛙帕克。我猜大家都知道了。”
“不,我没有。”她慢吞吞地说道。
两人沉默了一会,而艾默里激动不已。迈拉舒适地坐在车里,与外面阴暗寒冷的空气隔绝,颇有几分迷人。迈拉全身裹得严严实实,像是一小包衣服,几缕卷曲的黄色头发露在滑冰帽下面。
“因为我也爱上了别人——”他停了下来,因为他听见远处有小孩子的笑声,而且,在灯光照耀下的大街上,透过结了霜的玻璃,他辨认出那个黑色轮廓是雪橇上坐着一群人。他必须尽快行动。他用力挣扎了一下,笨拙地伸出手来,抓住了迈拉的手——确切地说,抓住了她的大拇指。
“叫他直接开到明尼哈哈,”他悄声说道,“我想和你说会话——我一定得和你说会话。”
迈拉认出了前面那群人,并且立即看见了她的母亲,然后——嗯,出于礼节吧——瞥了一眼旁边那双眼睛。“理查德,转弯从这条小巷开下去,直接开到明尼哈哈俱乐部!”她对着话筒大声说。艾默里坐回来靠在垫子上,松了一口气。
“我可以亲亲她,”他心想,“我打赌我可以。我打赌我可以!”
头顶上的天空一半清澈透明,一半雾气霭霭,周围的夜晚寒冷而富有活力,洋溢着紧张的气氛。道路从乡村俱乐部的台阶向远处延伸,仿佛白床单上的深色皱摺;道路两侧的庞大雪堆犹如一排排巨大防波堤。他们在台阶上逗留了一会,望着假日的白色月亮。
“像这样一轮苍白的月亮”——艾默里做了个不明所以的手势——“让人变得神秘。你看起来像个摘了帽子、头发有点蓬乱的小女巫”——她伸手抓住自己的头发——“噢,别动,这样很好看。”
他们缓步上楼,迈拉在前面带路,走进一间艾默里梦想的小密室,里面有一张宽大的下沉式沙发,前面烧着温暖舒适的炉火。几年以后,这里将是艾默里的大舞台,多个情感危机的摇篮。现在,他们在这里谈了一会儿雪橇晚会。
“总是有一帮害羞的家伙,”他评论道,“坐在雪橇后面,可以说是藏起来说悄悄话,还互相推推搡搡。某个疯疯癫癫的斗鸡眼女孩子总是”——他模仿了一个恐怖的动作——“她似乎总是和陪她外出社交的监护人聊得很起劲。”
“你真是个奇怪的男孩子。”迈拉迷惑不解地说道。
“你这话什么意思?”艾默里立刻警觉起来,他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地盘。
“噢——老是说一些稀奇古怪的话。明天你干吗不来跟我和玛丽莲一起滑雪呢?”
“白天我不喜欢女孩子,”他立刻说,然后觉得这句话有点冒失,又补上一句:“不过我喜欢你。”他清了清嗓子,“我喜欢你,第一名、第二名和第三名都是你。”
迈拉的眼神恍惚了。要是讲给玛丽莲听,这个故事多生动啊!此时此刻,和这个帅气的男孩子一起坐在沙发上——面前是可爱的炉火——感觉这幢大楼里只有他们两个人——
迈拉投降了。现在气氛太合适了。
“我喜欢你,前二十五名都是你,”她坦白,声音在颤抖,“青蛙帕克排在第二十六名。”
青蛙在一个小时内跌了二十五名。目前他甚至还没有注意到这一点。
但是艾默里在她身边,他很快俯身吻了迈拉的脸颊。他以前从来没有吻过女孩,这时他好奇地尝尝自己的嘴唇,仿佛他刚吃了某种新奇的水果。然后,他们的嘴唇不时地轻轻擦碰,犹如初绽的野花随风摇曳。
“我们真可怕。”迈拉欣喜地轻声说道。她悄悄地把手伸进他的手里,头靠着他的肩膀。忽然,强烈的反感情绪攫住了艾默里,他感到厌恶,讨厌整件事。他极力想要逃离,再也不想看到迈拉,再也不想亲吻任何人;他意识到自己的脸贴着她的脸,意识到他们手牵着手,觉得很难受,他很想从自己的躯体里爬出去,躲到看不见的安全地方,躲到他内心的角落里。
“再吻我吧。”她的声音从一个广袤的空旷处传来。
“我不想。”他听见自己这么说。又停顿了一下。
“我不想!”他情绪激动地重复了一遍。
迈拉跳起来,两颊因虚荣心受伤而变得绯红,后脑勺上的大蝴蝶结颤抖着表示同情。
“我恨你!”她大声喊道,“你永远不敢再来跟我说话!”
“什么?”艾默里结结巴巴地说道。
“我要告诉妈妈你亲了我!我就这么说!我就这么说!我告诉了妈妈,她就不让我跟你玩了!”
艾默里站起来,无可奈何地看着她,仿佛她是一头新发现的野生动物,迄今为止他还不知道到地球上存在这种动物。
门忽然开了,迈拉的母亲出现在门口,笨拙地摆弄着她的长柄眼镜。
“哦,”她开口了,一边慈祥地调节眼镜,“接待处的那个人告诉我你们两个孩子在楼上这儿——你好吗,艾默里。”
艾默里望着迈拉,等待她大发雷霆——但是什么也没有等来。撅嘴生气的样子消逝了,脸上的通红消退了,迈拉回答母亲问话的时候,声音如同夏天的湖面那样平静。
“噢,我们出门那么晚,妈妈,所以我想我们倒不如——”
他听见楼下传来尖厉的笑声,默默地跟着母女二人走下楼梯的时候,还闻到了热巧克力和茶点的单调气味。留声机放出的音乐与许多女孩哼唱歌曲的声音交织在一起,他觉得脸上微微发热,然后热量传遍了全身:
“凯西·琼斯——他爬上火车头
凯西·琼斯——他命令手中握。
凯西·琼斯——他爬上火车头
朝着应许之地踏上他的告别之旅。”[9]
年轻的自负者的快照
艾默里在明尼阿波里斯呆了将近两年。第一年冬天他穿的是莫卡辛鹿皮鞋[10],鞋子本来是黄色,但是,在擦了许多回鞋油、沾了脏东西之后,鞋子呈现出成熟的色彩,一种肮脏的绿褐色;他穿了一件灰色的麦基诺厚彩格呢双排扣短大衣,戴了一顶红色滑雪帽。他的狗德尔蒙特伯爵喜欢叼着那顶红帽子,因此他的姨父送给了他一顶灰色的,帽子可以拉下来遮住脸。这顶帽子有个缺点,你呼出的气体会结冰;有一天这顶绒线帽冻在了他的脸颊上。他抓起一把雪在面颊上搓,但是冻伤的地方还是变成乌青。
有一次德尔蒙特伯爵吃了一盒靛青漂白粉,不过那并没有伤到它。可是后来它发疯了,在街上乱跑,撞上栅栏,在排水沟里打滚,追求自己的古怪路线,从艾默里的生活里消失了。艾默里倒在床上大哭。
“可怜的小伯爵,”他叫道,“噢,可怜的小伯爵!”
几个月后,他怀疑伯爵做了一段精彩的情感表演。
艾默里和青蛙帕克都认为文学作品中最伟大的台词出现在《绅士大盗》第三幕。
他们坐在星期三和星期六的午后场演出的第一排。这句台词是:
“如果你不能成为一名伟大的艺术家或者一名伟大的军人,那么可以退而求其次,成为一名罪大恶极的罪犯。”
艾默里又恋爱了,还写了一首诗。就是这首:
“玛丽莲和萨莉,
两位姑娘乃吾心仪。
玛丽莲亭亭玉立,
萨莉她浓情蜜意。”
他感兴趣的是:明尼苏达的麦戈文是否会当选全美最佳橄榄球运动员或者或者第二名,怎么变纸牌魔术,怎么变硬币魔术,变色领带是怎么回事,小宝宝是怎么生出来的,三个指头的布朗是否真的是一个比克里斯蒂·马修森还要出色的棒球投手。
他读了很多书,包括:《为学校争光》《小妇人》[11](两遍)《普通法》[12]《萨福》[13]、危险的丹·麦格鲁[14]、《宽阔的公路》[15](三遍)《厄舍府的倒塌》[16]《三周》[17]《小上校的密友玛丽·威尔》[18]《营房谣》[19]《警察公报》和《吉姆—贾姆·杰姆斯》杂志。
他吸收了亨蒂[20]的所有历史偏见,还特别喜欢玛丽·罗伯茨·莱因哈特[21]那些幽默欢快的谋杀小说。
上学荒废了他的法语,也让他对权威作家感到厌恶。他的老师都认为他懒散、不可靠、华而不实。
他从许多女孩那里收集了一缕缕头发。他手上戴着别人的几个戒指。到最后他再也借不到戒指了,因为他情绪紧张时的习惯就是咬戒指,咬得都变形了。似乎这个习惯,通常会引起下一个要借给他戒指的人的戒备和猜疑。
在整个夏天的那几个月,艾默里和青蛙帕克每星期都要到专业固定剧团去看演出。看完演出后,他们在八月夜晚的温和空气中漫步回家,沿着亨内平和尼科莱特大道浮想联翩,在快乐的人群中穿行。艾默里不明白,人们怎么能注意不到他是一个头顶光环的男孩,在人群中的面孔朝他转过来的时候,在人们暧昧不明的目光凝视他的双眼的时候,他就装出最浪漫的表情,仿佛走在沥青路上铺的气垫上。
在床上躺下之后,他常常听见说话声——模糊不定、渐渐变轻,令人着迷——仿佛就在他的窗外,而在睡着之前,他会做一个最喜欢的白日梦,梦见自己在成长为一名伟大的橄榄球前卫,或者是梦见日本人入侵,当时自己受到嘉奖、被任命为世界上最年轻的将军。他梦见的始终是自己正处于转变的过程中,从来没有梦见完成转变之后的状态。这一点也非常符合艾默里的性格特征。
自负少年的行为准则
在母亲叫他回日内瓦湖之前,他虽然显得很羞怯,内心却热情澎湃,第一次穿上正装长裤,搭配一条紫色折叠式领带,一个两边服帖得无懈可击的“贝尔蒙”衣领,紫色的袜子,镶紫边的手帕从他胸前的口袋里露出一角。但是不止如此,他还构想出了自己的第一个哲学理念,一个赖以生存的行为准则,尽可能为其取个贴切的名字,这个准则是一种仪态高贵的自高自大。
他已经意识到,他的最大利益与某个有所不同、正在转变的人的利益息息相关,为了他的过去可以始终与他联系在一起,此人贴上了标签,这个标签就是艾默里·布莱恩。艾默里把自己标记为幸运的年轻人,有无限拓展的能力,无论是善良还是邪恶。他认为自己没有一个“坚强的性格”,而是依靠自己的技能(学东西比较快)和优越心态(阅读大量内容高深的书)。他引以为傲的是,他绝不可能成为一个机械或者科学的天才。倘若攀登任何其它高峰,他都将势不可挡。
身体方面——艾默里觉得他极其漂亮。他确实漂亮。他自认为是一个有发展潜力的运动员,一名柔韧灵活的舞者。
社交方面——在这方面,他的条件也许非常危险。他承认自己有个性,有魅力,有吸引力,有镇定从容的风度,有驾驭所有同龄男性的实力,有让所有女性神魂颠倒的天赋。
心理方面——全面而毫无争议的优越感。
说到这里,有一点必须坦白。艾默里颇有清教徒的良心。并不是说他屈从于这个良心——在后来的生活中,他几乎完全将其消灭——而是说在他十五岁时,这个良心让他认为自己比别的男孩坏很多……肆无忌惮……几乎在每个方面都想影响别人,甚至怀着恶意……有几分冷漠,也缺乏情感,有时甚至接近冷酷……一种飘忽不定的荣誉感……一种邪恶的自私自利……与性有关的任何东西他都感兴趣,迷惑不解,鬼鬼祟祟。
而且,在他的性格里横向贯穿着一种奇怪的软弱……只要比他大的男孩嘴里说出一句刻薄话(比他大的男孩通常都厌恶他),他的镇定从容很容易就荡然无存,他会变得敏感而乖戾,或者愚蠢而胆怯……他会成为自身情绪的奴隶,觉得自己虽然有时能够鲁莽无畏,但是既没有勇气,没有毅力,也没有自尊。
虚荣,以及自我怀疑(如果不说是自我认知),把人们当作服从他的个人意志的自动装置的意识,“超过”尽可能多的男孩然后登上模糊的世界之巅的渴望,捏和在一起……艾默里就在这样的心理背景下,渐渐进入了青春期。
为大冒险做准备
火车带着仲夏的倦怠在日内瓦湖慢慢地停下来,艾默里看见他的母亲坐在电气汽车里等他,汽车停在火车站的砾石路上。这是一辆老式汽车,一个早期的车型,漆成了灰色。看见她坐在那里,身材苗条挺拔,看见她的脸上美丽与尊严结合在一起,熔化成恍如梦幻、沉思冷静的微笑,他的心中立刻充满了以母亲为荣的极大自豪感。他们冷淡地亲吻,然后他跨进汽车,很快就感到害怕,担心自己已经失去了必需的魅力,不符合她的期望。
“亲爱的孩子——你长这么高了……你看看后面吧,看看有没有什么汽车跟上来……”
她看看左边又瞧瞧右边,小心翼翼地开到一小时两英里的速度,恳求艾默里担任警戒;在一个繁忙的十字路口,她叫他下车,跑到前面向她发信号往前开,就像一个交通警察。比阿特丽斯可以称为一个谨慎的司机。
“你长高了——不过你依然很漂亮——你跳过了尴尬的年龄,十六岁了吧;也许是十四岁或者十五岁;我从来都记不住;不过你跳过了这个年龄。”
“别为难我了。”艾默里喃喃说道。
“可是,亲爱的孩子,你穿的衣服真古怪呀!看起来好像是一整套——不是吗?你的内衣也是紫色的吧?”
艾默里很不礼貌地咕哝着。
“你一定得去布鲁克斯服装店买几套真正的好衣服。噢,我们今天晚上要好好谈谈,要不明天晚上也行。我想跟你说说你的心——你可能忽略了你的心——你还不知道。”
艾默里想,他这一代人近来的服饰多么肤浅啊。除了微微有一点害羞,他感觉自己和母亲之间原有的玩世不恭的亲情关系丝毫也没有削弱。然而,在回家后的最初几天,他在花园里,在湖岸边到处闲逛,心情却是超级孤独;同时他发现,在车库里和其中一位司机一起抽“公牛”牌香烟的时候,有一种懒洋洋的满足感。
六十英亩的庄园里点缀着老旧和新建的避暑别墅,还有许多喷水池,躲藏在茂密的树叶里的白色长凳忽然出现在眼前;一个庞大的、数量持续增长的白猫家族在许多花坛里巡游,晚上,它们的身影忽然显现在逐渐暗下来的树丛里。就是在这里的一条幽暗小径上,比阿特丽斯终于找到了艾默里,在此之前,布莱恩先生像往常一样,一到晚上就回到他的私人图书室。她先是责备他不该躲着她,然后和他在月光下长时间促膝谈心。他无法安心面对她的美貌,正是因为母亲的美貌他才这么漂亮,他也无法面对她那精致的脖子和肩膀,一个幸运的三十岁女人的优雅。
“艾默里,亲爱的,”她轻柔地低声吟唱,“我离开你之后,日子过得真奇怪,真不可思议。”
“是吗,比阿特丽斯?”
“我上一次精神崩溃的时候”——她说起这件事,把它当作一件坚定勇敢的丰功伟绩。
“医生们告诉我”——她变换嗓音,接着唱出表示信任的音符——“要是任何人像我这样经常喝酒,他的身体早就毁掉了,亲爱的,进了坟墓——早就进了坟墓。”
艾默里皱了皱眉,很想知道青蛙帕克听了这句话会有什么反应。
“没错,”比阿特丽斯继续悲惨地唱道,“我老做梦——梦见奇妙的景象。”她用手掌捂住眼睛,“我看见青铜色的河水拍打着大理石砌成的河岸,看见大鸟在空中翱翔,是色彩斑驳的鸟,披着彩虹色的羽毛。我听见奇怪的音乐,突然响声大作的粗犷的喇叭声——怎么了?”
艾默里偷偷笑了。
“怎么了,艾默里?”
“我是说讲下去,比阿特丽斯。”
“都讲完了——这个梦只是一再地重现——花园里鲜花争奇斗艳,相对来说,梦里的色彩就很单调了;月亮旋转摇摆,比冬天的月亮还要苍白,比秋天的月亮还要金黄——”
“你现在感觉很好吧,比阿特丽斯?”
“很好——以后我也会很好。没有人理解我,艾默里。我知道我说了这些话你也不明白,艾默里,可是——没有人理解我。”
艾默里颇为感动。他伸手搂住他的母亲,他的头在母亲的肩膀上轻轻地摩挲。
“可怜的比阿特丽斯——可怜的比阿特丽斯。”
“跟我说说你自己吧,艾默里。你这两年过得糟透了吧?”
艾默里本来想撒谎,然后还是决定不这么做。
“没有,比阿特丽斯。我过得很开心。我适应了中产阶级的生活。我变得循规蹈矩。”他很意外自己居然说出这样的话,想象着要是青蛙听见了会如何目瞪口呆。
“比阿特丽斯,”他忽然说道,“我想出去上学。在明尼阿波里斯,大家都打算出去上学。”
比阿特丽斯露出一点惊慌的神色。
“可是你只有十五岁。”
“是的,可是大家都是十五岁就出去上学,我也想出去,比阿特丽斯。”
在比阿特丽斯的示意下,接下来的散步中这个话题就放下了,但是一个星期后,她让他欣喜不已,因为她说:
“艾默里,我决定了,还是让你按自己的办法做吧。要是你还想出去的话,你可以出去上学。”
“真的吗?”
“去康涅狄格州的圣里吉斯学校吧。”
艾默里立刻兴奋起来。
“这件事正在安排,”比阿特丽斯继续说道,“你最好出去上学。我原本希望你先上英国伊顿公学,然后进牛津大学基督堂学院,可是现在似乎行不通——目前上大学的问题我们暂时不考虑,顺其自然吧。”
“你打算怎么办,比阿特丽斯?”
“天知道。似乎我的命运就是在这个国家,在烦恼中虚度年华。做美国人,我一秒钟也没有后悔过——其实,我认为只有很庸俗的人才会后悔,我坚信我们伟大的国家前途无量——不过”——她叹了口气——“我觉得,我的生命原本应该倚靠着一个更为古老、更为醇厚的文明,懒散地消磨,应该在一块郁郁葱葱的土地上度过,那里的秋天一片金黄——”
艾默里没有回应,于是他的母亲继续说道:
“我的遗憾是你没有去过国外,不过我还是觉得,既然你是一个男子汉,那你最好在鹰的嗥叫中成长——这么说对吗?”
艾默里点头称是。她可不会感激日本人的入侵。
“我什么时候去上学?”
“下个月。你得早一点动身去东部参加考试。考完试以后你可以休息一个星期,所以我希望你沿着哈德逊河逆流而上,去拜访一个人。”
“拜访谁?”
“去拜访达西大人,艾默里。他想见见你。他上了英国哈罗公学,然后又上了耶鲁大学——后来成了一名天主教徒。我想让他和你谈谈——我感觉他能帮你很大的忙——”她轻轻地抚摸着他的赤褐色头发,“亲爱的艾默里,亲爱的艾默里——”
“亲爱的比阿特丽斯——”
于是在九月初,艾默里准备了“六套夏天穿的内衣,六套冬天穿的内衣,一件运动衫或者T恤衫,一件针织套衫,一件大衣,冬天的衣服,等等”,动身前往新英格兰[22],学校云集之地。
这里有安多弗中学,埃克塞特中学,都保留着逝去的新英格兰的美好回忆——校园很大,而且有和大学一样的民主管理制度;圣马可学校、格罗顿学校和圣里吉斯学校——都从波士顿和纽约人家庭招收学生;圣保罗学校有很大的滑冰场;庞弗雷特学校和圣乔治学校繁荣兴盛,品味高雅;塔夫脱学校和霍奇基斯学校,用中西部的财富为在耶鲁大学取得社会成功做好准备;此外,还有圣三一珀林学校、威斯敏斯特学校、乔特罗斯玛丽中学、肯特学校以及上百所其它高中;所有这些学校年复一年地打磨自己那套健康、传统、令人敬畏的模式;他们的精神激励就是大学入学考试;他们模糊的意图在上百个招生文告里阐明,例如“给予作为一名虔诚正派的绅士所需的精神、道德和体育方面的充分训练,培养孩子面对他们的时代以及他们那一代人的问题的能力,为他们在文理各科目打下坚实的基础。”
艾默里在圣里吉斯学校呆了三天,以嗤之以鼻的信心参加了考试,然后原路返回纽约,拜访他的守护神。这座大都会,他只不过远远地瞥了一眼,清晨从哈德逊河的一条轮船上看见了许多白色高楼,除了由此得出的洁净感之外,也没有留下什么印象。其实,他的脑子里挤满了在学校里取得体育运动的卓越技能的梦想,所以他只是把这次拜访看作大冒险的颇为讨厌的前奏而已。然而,事实证明这一次并非如此。
达西大人的房子是一座格局不规则的古老建筑,坐落在俯瞰哈德逊河的小山上,除了去罗马天主教世界的各地区旅行,房子的主人就住在这里,有点像一位流亡的斯图亚特家族的国王,等待着被召回去统治他的国家。达西大人当时四十四岁,忙忙碌碌——身材稍微粗壮了一点,不大匀称,头发的颜色犹如金丝,才华横溢,个性内敛。当他走进一个房间,头发浓密蓬乱,从头到脚穿戴着全副紫色盛装,活像一幅透纳[23]的落日风景画,既令人羡慕又引人注目。他写过两本小说:其中一本强烈反对天主教,是他在皈依之前写的,五年之后他写了另一本,在这本书里,他试图将自己对天主教的所有巧妙嘲讽,转变为更加巧妙的对美国新教圣公会的含沙射影的讽刺。他极度注重仪式,异常富于激情,因为热爱信仰上帝的观念而立誓做一个独身主义者,并且相当喜欢他的邻居。
孩子们崇拜他,因为他像个孩子;年轻人喜欢与他为伴,因为他依然是个年轻人,不会对他们的行为感到震惊。倘若生逢其地,生逢其时,他很可能是一个黎塞留[24]——目前,他是一个品行非常端正、非常信奉宗教(即使不算特别虔诚)的教士,故弄玄虚地玩弄幕后操纵的老伎俩,尽情地品味生活,即使不算完全享受生活。
他和艾默里初次见面就彼此产生了好感——一个是天性快活、令人钦佩的主教,他可以在大使馆的舞会上翩翩起舞、引人赞叹,一个是绿眼睛、神情专注的少年,他是第一次穿上正装长裤,谈话还不到半个小时,他们各自心里就已经接受了他们之间类似父与子的关系。
“亲爱的孩子,我一直等着要见你,等了好多年了。拿一张大椅子坐下吧,我们聊聊天。”
“我刚从学校过来——圣里吉斯学校,你知道。”
“你母亲也这么说——她是个非凡的女人;抽支烟吧——我肯定你抽烟。哦,如果你像我,你就讨厌所有的理科和数学——”
艾默里坚决地点点头。
“我都讨厌。喜欢英语和历史。”
“当然。你还会讨厌学校一阵子,不过我很高兴你要去圣里吉斯念书。”
“为什么?”
“因为这是一所绅士学校,你不会这么早就想到民主。等你进了大学,你就会发现民主有很多。”
“我想上普林斯顿大学,”艾默里说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不过我觉得哈佛大学的男生都是娘娘腔,就像我以前那样,耶鲁大学的男生都穿着宽大的蓝色运动衫、抽烟斗。”
达西大人轻轻地笑了笑。
“我就是其中一个,你知道。”
“噢,你可不一样——我觉得普林斯顿人都懒散、漂亮、有贵族气派——你知道,就像春季的一天。哈佛似乎有点闭门不出——”
“而耶鲁就像十一月,清新凉爽、精力充沛,”达西大人总结说。
“确实这样。”
他们轻松愉快地聊着天,不知不觉亲密起来,一直没有从这样的关系中走出来。
“我以前喜欢漂亮王子查理[25]。”艾默里声称。
“你当然喜欢——还喜欢汉尼拔[26]——”
“对,还喜欢南方邦联。”对于做一名爱尔兰爱国主义者,他倒是颇为怀疑——他怀疑做爱尔兰人多少有点粗俗——但是达西大人向他保证,爱尔兰是浪漫的注定要失败的事业,爱尔兰人民相当可爱,做爱尔兰人无论如何也要成为他的主要偏爱之一。
他们滔滔不绝地谈了很多,又抽了几支香烟,在此期间达西大人得知,艾默里还没有被培养成一个天主教徒,这让他感到很意外,但是还不至于觉得憎恶。一个小时之后,他说他还有一位客人。这位客人原来是波士顿的桑顿·汉考克阁下,他是前驻海牙公使,一部博大精深的中世纪历史的作者,也是一个声名显赫、爱国、卓越的家族的最后一位成员。
“他来这儿休息,”达西大人推心置腹地说道,把艾默里当作同龄人,“我充当一种借以逃离疲倦的不可知论的工具,我想只有我知道,他那古板守旧的思想确实在大海上迷失了方向,渴望紧紧抓住像教会这样的结实的圆木。”
他们第一次共进午餐是艾默里青少年时代值得纪念的一件事。他容光焕发,散发出独特的聪慧和魅力。达西大人通过提问和启发,唤起他认为自己最好的一面,而艾默里则才华横溢,机灵巧妙,仿佛在谈论上千个冲动、渴望、厌恶、信念和恐惧。他和达西大人喋喋不休,长篇大论,那位老人由于接受能力没那么强,也不大容易接受新思想,然而无疑其心态并不冷漠,因此他似乎心满意足地侧耳倾听,沐浴在他们两人之间闪耀的柔和阳光里。对许多人来说,达西大人如同阳光;艾默里在青年时代也阳光灿烂,等他年龄增长了许多以后,多少还有一些灿烂,但是这样相互之间自然而然的交流再也没有了。
“他是一个聪明的孩子。”桑顿·汉考克想,他见识过两个大陆的辉煌,他与巴涅尔[27]、格拉德斯通[28]和俾斯麦[29]都谈过话——事后他又对达西大人说:“但是,他的教育不应该托付给一所中学或者大学。”
然而,此后的四年里,艾默里最好的智慧才华都集中用在了流行时尚之类的事情上,用在了错综复杂的大学社交体系上,用在了比特摩尔酒店茶点和温泉城高尔夫球场所代表的美国社会中。
……总而言之,艾默里度过了美妙的一周,在这一周里,他的头脑进行了彻底搜查,他所持有的上百个理论坚定了,他的生活乐趣变成了上千个抱负。这并不是说他们的谈话都和他的学业有关——但愿不要和学业有关!至于萧伯纳是做什么的,艾默里只有很模糊的一点概念——而达西大人谈了相当多的《可爱的流浪者》[30]和《奈杰尔爵士》[31],不过他照顾得很好,艾默里始终没有觉得深奥。
但是,艾默里与他自己同代人初步交锋的号角正在吹响。
“当然,你离开这儿不会觉得遗憾。对我们这样的人来说,我们的家就是我们不会觉得遗憾的地方。”达西大人说道。
“我觉得遗憾——”
“不,你没有觉得遗憾。对你我来说,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必不可少的。”
“哦——”
“再见。”
自负者的屈辱
艾默里在圣里吉斯学校的两年,虽然有时候很痛苦有时候得意洋洋,但是对他自己的生活没有什么实际意义,正如踩在大学脚下的美国“预科”学校,对一般的美国生活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一样。我们没有伊顿公学那样的学校来构建统治阶级的自我意识;相反,我们只有纯洁正派、软弱无力、无伤大雅的预科学校。
他一开始就全搞砸了,大家一般都认为他既自命不凡又傲慢自大,普遍厌恶他。他打橄榄球很紧张,要么表现出色、鲁莽轻率,要么倾向于保护自身安全,远离危险,只要不失体面。在和一个身材同样大小的男孩打架时,他惊慌失措地中途退出,引来大家异口同声的嘲笑,而在一个星期后,他在走投无路时铤而走险,又和一个比他高大许多的男孩打了一架,结果被打得头破血流,但是他反而感到很自豪。
他怨恨所有管他的当权者,这一点再加上他对待功课懒散懈怠、漠不关心,激怒了学校里的所有老师。他变得垂头丧气,想象自己是一个被社会遗弃的人;躲在角落里生闷气,熄灯后才开始看书。因为害怕孤单他交了几个朋友,但是他们并不是学校里的佼佼者,所以他只不过是把他们当作顾影自怜的镜子和观众而已,在他们面前,他可能摆出那种对他而言绝对必不可少的姿态。他感到难以忍受的寂寞,极度不快乐。
然而他也有过少许慰藉。每当艾默里淹没的时候,最后沉入水下的那部分是他的虚荣心,所以,在耳聋的老勤杂工“呜嘿呜嘿”告诉他,他是她所见过的最漂亮的男孩子的时候,他依然可以享受欣慰的喜悦。他很高兴自己是学校第一支橄榄球队里最灵巧、年纪最小的队员;在一场激烈的讨论结束时,杜格尔博士告诉他,要是他愿意的话,他可以得到全校最好的分数,听了这些话他也很高兴。但是,杜格尔博士说错了。照艾默里的性格,他根本不可能得到全校最好的分数。
凄凄惨惨戚戚,整天关在校园里,老师们都不喜欢他,在同学中间也不受欢迎——这就是艾默里的第一个学期的情形。但是,在圣诞节期间他回到了明尼阿波里斯,对学校里的事守口如瓶,而且奇怪的是,他还摆出兴高采烈的样子。
“噢,起初我有点生疏,”他以居高临下的口吻对青蛙帕克说道,“不过我很快就适应了——我是球队里最灵巧的队员。你应当出去上学,青蛙。这是极好的事情。”
好心老师事件
他的第一个学期的最后一个晚上,资深教师马戈特森先生传话到自习室,要艾默里九点钟去他的办公室。艾默里怀疑即将听到一番忠告,不过他打定主意要谦恭有礼,因为这位马戈特森先生对他一直都很和蔼。
他的召唤者严肃地接待他,示意他在一把椅子上坐下。他清清嗓子哼了几声,有意显得和蔼些,就像一个人在知道自己处境微妙时会做的那样。
“艾默里,”他开口了,“我请你来是为了一件私事。”
“是,先生。”
“今年我一直在留意你,我——我喜欢你。我觉得你身上有那种素质——成为很优秀的人的素质。”
“是,先生。”艾默里努力清楚地说出话来。他讨厌人家谈论纷纷,仿佛他是一个公认的失败者。
“但是我注意到,”这位长者继续轻率地说道,“你在男生中不是很受欢迎。”
“是这样,先生。”艾默里舔了舔嘴唇。
“呃——我觉得你或许并不完全明白他们到底——呃——反感什么。现在我要告诉你,因为我相信——呃——如果一个男孩知道了他自己的问题,他就能更好地处理它们——就能更好地符合别人对他的期望。”他又谨慎而含蓄地清了清嗓子,然后继续说道:“他们似乎认为你——呃——稍微特立独行了一点——”
艾默里再也无法忍受了。他从椅子上站起来,说话时声音近乎失控。
“我知道——噢,难道你没有想到我知道吗?”他的声音越来越大,“我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你以为你非得告诉我!”他停顿了一下,“我要——现在我得回去了——但愿我没有无礼——”
他急匆匆离开了办公室。在他走回教室的路上,在室外清冷的空气中,他因为拒绝了别人的帮助而欢欣鼓舞。
“那个该死的老笨蛋!”他大声吼叫,“好像我不知道!”
然而,这是一个很好的借口,他决定那天晚上不回自习室了,于是,他舒舒服服地躺在自己的房间里,津津有味地吃着纳贝斯克糕点,看完了《白衣纵队》[32]。
可爱姑娘事件
二月出现了一颗明亮的星星。华盛顿诞辰纪念日那天,因为一件期待已久的盛事的璀璨光华,他突然明白了纽约。上一次,清晨他在船上瞥见的纽约,犹如深蓝色天空上的一片鲜艳的白光,在他的脑海里留下了一幅壮丽的图画,可以和《天方夜谭》里的梦幻城市相媲美;而这一次,他借着电灯光看到了纽约,从百老汇大街恍若战车比赛、一个接一个的招牌上,从阿斯特公园酒店女人的明眸里,无不散发出晶莹闪烁的浪漫气息。他和圣里吉斯学校的小帕斯克特在这家酒店吃了晚餐。当他们缓步走上剧院通道时,迎面传来尚未调弦的小提琴的紧张拨弦声和不和谐音调,飘来胭脂香粉的感性、浓郁的芬芳,于是他进入了奢侈享乐的欢愉气氛中。周围的一切都让他心醉神迷。剧院上演的音乐剧是乔治·M·科汉的《小百万富翁》[33],舞台上有一个极漂亮的黑发少女,他坐在台下看着少女翩翩起舞,双眼泪水盈盈,欣喜若狂。
“啊——你——可爱的姑娘,
你是一个多么可爱的姑娘——”
男高音唱道,艾默里默默地表示赞同,心里却是激情澎湃。
“你的——所有——美妙言语
我听了心颤抖——”
到了最后几个音符,小提琴音量加大并且发出了颤音,少女倒在舞台上,变成一只折断了翅膀的蝴蝶,整座剧院爆发出热烈的掌声。啊,像舞台上那样坠入爱河,伴着这样一支旋律慵懒缠绵的迷人乐曲,多么美妙!
最后一场戏发生在屋顶花园里,大提琴对着音乐编织的月亮叹息,而轻松的冒险和像泡沫那么灵巧的喜剧则在银白的月光下轻快地来回穿梭。艾默里情绪激动,渴想做屋顶花园的常客,去和一个女孩见面,她应该长得像那个——最好,就像那个姑娘;她的头发沐浴在金色的月光下,而在他的身旁,一个莫名其妙的侍者倒上了起泡葡萄酒。帷幕最后一次落下的时候,他长长地叹息一声,以致坐在前面的人都转过头来看着他,而且说话声音很大,连他也能听见:
“多么漂亮的男孩呀!”
听到这句话,他就不再想那部音乐剧了,他想知道,在纽约人民眼中他是否真的很漂亮。
他和帕斯克特默不作声地走向他们住的酒店。首先开口讲话的是帕斯克特。他那十五岁少年的飘忽不定嗓音,用忧郁的口吻,打断了艾默里的冥想:
“今天晚上我就和那个姑娘结婚。”
没有必要问他指的是哪个姑娘。
“我要骄傲地带她回家,把她介绍给我的家人。”帕斯克特继续说道。
艾默里明显深受感动。他真希望是自己而不是帕斯克特说了这句话。这句话听起来那么成熟。
“我对女演员很好奇;她们都很坏吗?”
“不是这样吧,老兄,外表根本看不出来,”老于世故的年轻人加重语气说道,“不过我知道那个姑娘很善良很乖巧。我能看出来。”
他们漫步前行,混在百老汇的人群中,听着从咖啡馆飘出来的音乐胡思乱想。一张张新面孔突然闪现又瞬间消逝,宛若忽明忽灭的万家灯火,这些苍白或是涂了胭脂的面孔,累了,却依然由疲惫的兴奋支撑着。艾默里着迷地注视着这些人。他在规划自己的人生。他打算住在纽约,在每一家餐馆和咖啡馆都为人所知,穿一件燕尾服,从黄昏游荡到清晨,用睡觉来消磨午前那段单调乏味的时光。
“真的,老兄,我今天晚上就和那个姑娘结婚!”
总体基调的英勇
在圣里吉斯学校的第二年和最后一年的十月,是艾默里记忆中最精彩的部分。那场和格罗顿学校的比赛从一个活泼明快、神清气爽的午后的三点钟,一直打到清冷的秋日黄昏,艾默里担任四分卫,狂喊乱叫着鼓励队友,做出不可能做到的擒抱,呼喊打法套路的代号,声音压低成嘶哑、疯狂的耳语,然而,他依然找出时间为头上缠着血迹斑斑的绷带而得意,在猛然扑倒、身体冲撞和四肢疼痛的时候,为紧张、光荣的英雄主义而陶醉。在那些时刻,勇气如同葡萄酒一样从十一月的黄昏里源源不断地流出,而他就是不朽的英雄,就是一个站在挪威古代大帆船的船头的海盗,他就是罗兰[34]、霍雷修斯[35],他就是奈杰尔爵士、泰德·科伊[36],经过打磨抛光,调整到最佳状态,然后凭借自己的意志挺身而出,找到突破口,击退了对手的进攻势头,听到了远处雷鸣般的欢呼声……最后伤痕累累、疲惫不堪,但是依然闪避逃脱,他绕过一个边锋,转身,变换节奏,伸直手臂拦截……扑倒在格罗顿学校的球门后面,两个人压在他腿上,那是这场比赛的唯一一个触地达阵得分。
老滑头的哲学
艾默里摆脱六年级那年受到嘲笑的优越感和获得的成就,玩世不恭而惊奇地回顾了自己前一年的处境。他完全变了一个人,凡是艾默里·布莱恩可以改变的都改变了。艾默里加上比阿特丽斯再加上在明尼阿波里斯度过的两年——这些性格特质和环境影响,就是他进入圣里吉斯学校时个性的组成部分。然而,在明尼阿波里斯度过的两年时光并不是厚厚的覆盖物,不足以隐藏“艾默里加上比阿特丽斯”这两层个性,以免寄宿学校里那些搜索的目光挖掘出来,所以,圣里吉斯学校很费力地把比阿特丽斯这一层从他身上剥离,并且开始在艾默里这一基本构件上面铺下更为传统的新板材。但是,圣里吉斯学校和艾默里两者都没有意识到,事实上,艾默里这一基本构件本身并没有发生变化。他为之所苦的那些性格特质,他的喜怒无常,他的装模作样倾向,他的懒惰,以及他对干蠢事的热爱,现在被看作理所当然的事了,大家公认这些特质是一个明星四分卫、一个聪明的演员和《圣里吉斯闲话》的编辑的怪癖:看到容易受影响的小男生模仿那些很虚荣的行为,他感到迷惑不解,不久前,这些行为还是可鄙的弱点。
橄榄球赛季之后,他的情绪跌落到恍惚的满足。节日前的舞会之夜,他悄悄溜走,早早上了床,享受聆听小提琴乐曲飘过草地、涌进他的窗子里来的愉悦。许多夜晚他躺在那儿,清醒地梦见蒙马特高地[37]的隐密的咖啡馆,象牙白肤色的女人与外交官和幸运的军人一起探寻浪漫的神秘,而管弦乐队则在一旁演奏匈牙利圆舞曲,气氛浓艳热烈,洋溢着异国情调,充满了阴谋、月光和冒险。春天,他按照老师的要求读了《快乐的人》[38],然后他灵感迸发,文思涌动,想象着阿卡迪亚[39]的田园牧歌式的生活,以及希腊潘神[40]的排箫。他挪动了床,这样天一亮阳光就会叫醒他,他可以穿上衣服出门,走向六年级教室旁边挂在苹果树上的老式秋千。他坐在这个秋千上,越荡越高,直到他感觉好像荡进了辽阔的天空,荡进了吹箫的森林之神和仙女们游玩的仙境,那些仙女的面庞让他想起纽约州伊斯特切斯特市街头与他擦肩而过的金发少女。当秋千荡到最高点时,他仿佛看见阿卡迪亚真的就在某座小山的山脊那一边,褐色的山路渐渐变小,消失不见,变成一个金色的圆点。
十八岁那年的年初,整个春天他都在大量地博览群书:《来自印第安纳的绅士》[41]《新天方夜谭》[42]《马库斯·奥狄恩的道德》[43];《代号星期四》[44],这本书他没看懂但是很喜欢;《斯托弗在耶鲁》[45],这本书有点相当于教科书;《董贝父子》,读狄更斯这本书是因为他觉得自己真应该看看更好的作品;罗伯特·钱伯斯[46],大卫·格雷厄姆·菲利普斯[47],E·菲利普斯·奥本海姆[48]的全集,以及丁尼生[49]和吉卜林[50]的零星作品。至于他的所有功课,只有《快乐的人》和立体几何学的某种刚硬明晰的特质才能激发他那慵懒倦怠的兴趣。
随着六月的临近,他觉得需要与人交谈以便明确地阐述自己的思想,而他意外发现,六年级的班长拉希尔是一个可以共同探讨哲理的人。在多次谈话中,无论是在大路上,还是趴在棒球场边,或者深夜在黑暗中吸着香烟,他们反复讨论了学校教育的种种问题,并且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老滑头”这个说法。
“有香烟吗?”有一天晚上,熄灯五分钟后,拉希尔把脑袋探进门来,悄声问道。
“当然。”
“我进来啦。”
“你不如拿几个枕头,躺在窗台上。”
艾默里从床上坐起来,点上一支烟,而拉希尔则在窗台上安顿下来,准备谈话。拉希尔最喜欢谈论的话题是六年级学生各自的未来,而艾默里为他着想总是不厌其烦地描绘他们各自的前景。
“泰德·康弗斯?很简单。他会考试不及格,整个夏天都在哈斯特伦家补习功课,凭借大约四个条件进入谢菲尔德,然后在大学一年级中途就考试不及格直接退学。然后他就回到西部老家,胡闹一年半载;最后他父亲会叫他去做油漆生意。然后他就结婚,生四个儿子,都是笨蛋。他将永远认为是圣里吉斯学校毁掉了他的前程,所以他会把儿子都送到波特兰的走读学校念书。等到四十一岁,他就得了脊髓痨死掉,他的老婆会做一个洗礼架,随便叫什么吧,送给长老会,上面写着他的名字——”
“等等,艾默里。那也太他妈的悲观了。你呢,你会怎么样?”
“我会进优等班。你也是。我们都是哲学家。”
“我不是。”
“你当然是。你有个该死的聪明脑袋。”不过艾默里也知道,任何抽象的东西,无论是理论还是笼统的表述,也打动不了拉希尔,除非他不小心踢到具体的细枝末节。
“我没有,”拉希尔一口咬定,“我在这里都让别人缠住了,得不到一点好处。我成了朋友们的牺牲品,他妈的——帮他们做功课,帮他们脱离困境,夏天还要无聊地到他们家里走访,老是要逗他们的小妹妹开心;他们自私自利的时候我也不能发脾气,然后呢,他们觉得他们投我一票,跟我说我是圣里吉斯学校的‘大师兄’,就算是报答我了。我想去的地方,人人都自己做完自己的功课,我可以指点别人怎么做。我厌倦了对学校里的每条可怜虫都要友好。”
“你不是一个老滑头。”艾默里忽然说道。
“一个什么?”
“一个老滑头。”
“那到底是什么意思?”
“哦,那就是说——就是——包含了很多意思。你不是一个老滑头,我也不是,虽然我比你更接近些。”
“那么谁是呢?是什么让你更接近些?”
艾默里想了想。
“什么——嗯,我认为老滑头的标志就是,一个家伙用梳子蘸水把头发朝后梳得很光滑。”
“就像是卡斯泰尔斯那样?”
“对——的确。他就是一个老滑头。”
他们花了两个晚上总结了一个准确的定义。老滑头长得很漂亮,或者说看起来很干净;他有头脑,也就是说,有搞好人际关系的头脑,他利用一切手段在诚信的大道上勇往直前,博取人心,赢得赞赏,而且从来不会惹上麻烦。他衣着讲究,尤其注重外表的整洁,他的名号源自以下事实:他的头发必然剪得很短,抹了许多水或者生发油,从中间分开,依照时尚潮流的指示,朝后梳得很光滑。当年的老滑头都戴着玳瑁眼镜,以此作为他们老滑头团体的标识,而这一点让他们很容易辨认,所以艾默里和拉希尔从来没有错过一个。老滑头似乎分散在学校各处,总是比同龄人明智一点,精明老练一点,操控着几个手下或者别人,但是他小心谨慎,始终隐藏着自己的聪明机灵。
艾默里一直都觉得老滑头这个分类很有价值,直到他读大学三年级,那时他发现老滑头的轮廓变得模糊不清,难以确定,因此得多次细分,结果变成了仅仅是一个性格特质而已。艾默里的秘密理想具备了成为老滑头的所有先决条件,但是,除此以外,勇气、极出色的头脑和才能,他都没有——艾默里也承认自己性情古怪,与严格意义上的老滑头完全格格不入。
这是他和学校传统文化的虚伪性的第一次真正决裂。老滑头是一个确定无疑的成功分子,与预科学校里的“大师兄”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老滑头”
1.具备聪明的社交价值观念。
2.衣着讲究。假装衣着只是外表——但是心里知道衣着并非只是外表而已。
3.参加自己能大放异彩的各项活动。
4.考上大学,因此从世俗意义上来说,很成功。
5.头发梳得很光滑。
“大师兄”
1.比较愚笨,没有社交价值意识。
2.认为衣着只是外表,因此一般不在乎穿着。
3.出于责任感,事事挺身而出,全力以赴。
4.考上大学,但是前景如何仍然有疑问。因为自己原来的朋友圈子不见了而感到失落,因此总是说,归根结底,中学时代最快活。回到母校发表演讲,探讨圣里吉斯学校的学生应该做些什么。
5.头发梳得不光滑。
艾默里已经明确决定要报考普林斯顿大学,即使那一年圣里吉斯学校只有他一个学生报考。从明尼阿波里斯当地的传说,以及从曾经“入选骷髅会[51]”的圣里吉斯学校毕业生那里听到的故事看来,耶鲁大学具有浪漫色彩和迷人魅力,但是普林斯顿大学最吸引他,因为这所大学的校园气氛很好,色彩明媚,而且享有美国最愉悦舒适的乡村俱乐部的诱人美誉。大学入学考试来势汹汹,艾默里的中学时代相形见绌,渐渐飘进昔日时光。多年以后,当他回到圣里吉斯的时候,他似乎忘记了六年级时获得的那些成就,只能把自己描述成一个不能适应环境的学生,他脑海里浮现的画面是,自己匆匆走过走廊,受到了偏执的同龄人的嘲笑。他们因为脑子里塞满了人情事理而变得不可理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