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残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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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则徐致信英女王

禁烟运动期间,确切说是1839年3月前后,钦差大臣、兵部尚书、湖广总督林则徐,兵部尚书、两广总督邓廷桢,以及兵部侍郎、广东巡抚怡良三人联名给英国女王伊丽莎白写了一封书信。书信写道:

天道无私,不容害人以利己;人情不远,孰非恶杀而好生。贵国虽在重洋二万里外,然而同此天道,同此人情,未有不明于生死利害者也。我天朝四海为家,大皇帝如天之仁,无所不覆;即遐荒绝域,亦在并生并育之中。

广东自开海禁以来,流通贸易,凡内地民人与外国番船相安于乐利者,数十年于兹矣。且于大黄、茶叶、湖丝等类,皆中国宝贵之产,外国若不得此,即无以为命。而天朝一视同仁,许其贩卖出洋,绝不靳惜。无非推恩外服,以天地之心为心也。

乃有一种奸夷,制为鸦片,夹带贩卖,诱惑愚民,以害其身而谋其利。前吸食者尚少,近则互相传染,流毒日深,在中原富庶繁昌,虽有此等愚民,贪口腹而戕其生,亦属孽由自取,何必为爱惜也。

然以大清一统之天下,务在端风俗以正人心,岂肯使海内生灵尽甘心鸩毒?是以现将内地贩卖鸦片并吸食之人,一体严行治罪,永禁流传。

惟思此等毒物,系贵国所属各部落内鬼蜮奸人私行造作,自非贵国王令其制卖。但各国之中,亦只数国制造此物,并非诸国皆然。然又闻贵国亦不准民人吸食,犯者必惩。自系知其害人,故特为厉禁。

然禁其吸食,何如禁其贩卖,并禁其制造,乃为清源之道。若自不食,而仍敢制造贩卖,引诱内地愚民,则是欲己之生而陷人之死,欲己之利而贻人以害。此皆人情之所痛恨,天道之所不容。

以天朝力震华夷,何难立制其命?而仰体圣明宽大,自宜告诫于先。且从前未用公文移会贵国王,一律严禁,则犹得诿为不知。

今与贵国王约,将此害人之鸦片,永远断绝。我内地禁人吸食,尔属国禁人制造,其从前已经造作者,贵国王须即令其搜尽,投之海底,断不许天地间更有此种毒物。非独内地民人不受其害,即贵国民人,既有造作,安知其不吸食?果并造作尚禁之,则该国亦不受其害,岂不各享太平之福,益昭贵国恭顺之忱?如此则明于天理,而上天不至降灾,协乎人情,而圣人亦必嘉详。

况内地既经严禁,无使吸食,即使该国制造,终亦无处可卖,无利可图。与其亏本徒劳,何不改图别业?况内地搜出鸦片,尽行付火油烧毁,再有夷船夹带鸦片前来,不能不一体烧毁,恐船内所载他货,难免玉石俱焚,是利不得而害已形,欲害人而先害己也!

天朝之所以平服外国者,正有不测之神威,毋谓言之不早也。贵国王接到此文,即将各海口断绝缘由,速行移复,幸勿谎饰支延,贮切盼切!19

我们暂且将上面引述的书信称为A版本,因为非常有意思的是,林则徐等人写给英国女王的书信还有B版本。B版本以如下语句开篇:

惟我大皇帝,抚绥中外,一视同仁,利则与天下公之,害则为天下去之,盖以天地之心为心也。贵国王累世相传,皆称恭顺。观历次进贡表文云“凡本国人到中国贸易,均蒙大皇帝一体公平恩待”等语。窃喜贵国王深明大义,感激天恩,是以天朝柔远绥怀,倍加优礼,贸易之利,垂二百年。

以如下语句结尾:

我天朝君临万国,尽有不测神威,然不忍不教而诛,故特明宣定例,该国夷商欲图长久贸易,必当懔遵宪典,将鸦片永断来源,切勿以身试法。王其诘奸除慝,以保义尔有邦,益昭恭顺之忱,共享太平之福。幸甚! 幸甚!接到此文之后,即将杜绝鸦片缘由,速行移覆,切勿诿延!20

显然,无论是在措辞技巧还是说服力方面,B版本都不如A版本。根据《清实录》的记载,这封书信在托人带往英国之前,林则徐等人先行将底稿上奏道光帝。

1839年8月27日,道光在下发给军机大臣的上谕中说:

据林则徐等奏,拟具檄谕英吉利国王底稿附折呈览。朕详加披阅,所议得体周到。着林则徐等即行照录,颁发该国王,俾知遵守。其余各国,俱着先行谕知。在粤夷目夷商,倘须移知各该国王,着奏明再行酌发。21

从国内史料上看,上呈给道光帝的应是B版本。刊登在西方媒体及书籍上的版本,则基本都是A版本。上述A版本的全文内容,引自美国汉学家卫三畏在1842年编写的一本中文学习教材,原文即是中文。

客观地说,A版本充分表达了林则徐、邓廷桢、怡良等人对鸦片屡禁不绝、祸国殃民的忧虑,以及对鸦片商道德沦丧、唯利是图行为的愤慨情绪,他们希望英国国王出于道义上的考量进行有效的干涉。不过,我们也不难从中看出,即便是对“夷情”颇为了解的林则徐,也不敢如实向皇帝汇报中外实力之差距,继续让皇帝沉醉于“天朝君临万国,尽有不测神威”的迷梦之中。

这封信的英文版首先刊登在1839年5月的《中国丛报》上,而后被其他西方媒体(包括在中国办的外文媒体)广为转载,例如1839年7月15日的《广州新闻》(The Canton Press),以及1840年2月3日的《悉尼商报》(The Shipping and Mercantile Gazatle)等。

《悉尼商报》对这封信评论如下:

这是一份古怪的文件,在很大程度上显示了中国政府对外国人一贯的傲慢与自豪。我们相信,它会在中国人中间广泛流传。中国人可能以为这封信已经送达。商务监督无疑会得悉此信内容,但他不会将此信上呈维多利亚女王。我们相信他说过,如果钦差和总督愿意用与这封信同样的措辞致信他们自己的君主,他会非常乐意帮他们递交。无论如何,他们在信中的措辞是平等的22

根据《悉尼商报》的报道,英国首席商务监督义律曾表示,如果这封信是写给女王的大臣们,那可能非常好,但他不会允许这封信被递交给女王本人。香港第一任财政司长马撤尔(1844—1845年在任)在1847年出版的《中国:政治、商业及社会》一书中也推测,这封信可能从未送达英国女王的手中。23

夏威夷大学历史学家艾琳·塔穆拉(Eileen Tamura)与琳达·门顿(Linda K. Menton)二人则在合著的《中国:了解其过去》一书中确定无疑地表示,英国女王从未收到这封书信。“一位英国茶商携带此信到了伦敦,但外交部拒绝接见他。这封信从未递交。《泰晤士报》刊登了这封信,但只是为了嘲讽而已……英国人显然觉得,他们一点也不惧怕天朝。”24

如果说,上述《悉尼商报》的评论是撰文编辑的就事论事之语,那么,下面的评论则展示了他对中国文化的观察:

这封信在很多方面都是空洞的形式,毫无用处。但对中国人来讲,他们的政府十分讲究形式和细节,他们会将空洞的形式上的胜利看成是一场最重要的胜利。

从我们的君主给中国的皇帝送礼物这个纯粹的形式中,他们认为我们是恭敬的并且是顺从的;从我们的大使所乘船只的桅顶悬挂一些小旗等纯粹的形式中,他们把英国看成是属国。如果允许这位钦差和总督将女王看作身份平等的人而致信,他们会很自然地得出结论,任何英国贵族(即便是最高级别的贵族)都是他们的下人,因此可以轻视并侮辱他们。

我们将在后面看到,在第一次鸦片战争战败、中英《南京条约》签署之后,清朝统治者仍然试图在形式上维持独尊的地位,直至圆明园被焚、第二次鸦片战争战败10年后,才不得不接受大清与其他国家平等的现实。

林则徐、邓廷桢、怡良三位官员写的上述书信,已成为西方学者研究中国近代史及中国文化的重要素材。正如前文所提及的,卫三畏在1842年编写的中文教材中,甚至将它列为外国人学习中文、了解中国文化的必读文章。

在美国汉学家费正清等人看来,之所以会出现这样一封信,是因为“中国官员虽然对人性及中国传统十分精通,但对西方超级无知”。他认为,林则徐的书信与他诉诸武力的禁烟运动一样,都是对“良心的呼唤”,但对林则徐来说,不幸的是,这两项举措都失败了,因为英国人的坚船利炮很快就来到中国复仇。25

美国历史学家萧邦齐(R. Keith Schoppa)则在《哥伦比亚中国近代史导论》一书中写道,林则徐等人写的这封信,揭示了中国的自我概念(self-conception)及中国与外国之间的关系,同时表达了中国人对英国在清楚吸食鸦片的悲惨后果之后还继续向中国走私鸦片的行为的失望与疑惑。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