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消费与偏好
萝卜白菜,各有所爱——消费偏好
消费偏好是指消费者对于所购买或消费的商品和劳务的爱好胜过其他商品或劳务,又称“消费者嗜好”。它是对商品或劳务优劣性所产生的主观感觉或评价。
根据经济学的假设,人都是有偏好的。所谓萝卜白菜各有所爱,所谓穿衣戴帽各好一套,说的就是这个道理。比如消费者对特定的商品、商店或商标产生特殊的信任,重复、习惯地前往一定的商店,或反复、习惯地购买同一商标或品牌的商品。属于这种类型的消费者,常在潜意识的支配下采取行动。
偏好实际上是潜藏在人们内心的一种情感和倾向,它是非直观的,引起偏好的感性因素多于理性因素。每个人的偏好不同,这就会引起每个人行为选择的不同。黎巴嫩的文学家纪伯伦曾经写过这样的故事:有个人在自家地里挖出一尊绝美的大理石雕像。一位艺术品收藏家高价买下了这尊雕像。卖主摸着大把的钱感叹:这钱会带来多少荣华富贵,居然有人用这么多钱换一块在地下埋了几千年、无人要的石头?收藏家端详着雕像想:多么巧夺天工的艺术品,居然有人拿它换几个臭钱。他们都为自己所交换来的东西而感到非常满意。
每个人的偏好不同,因此对同一种物品的评价往往不同,而这种评价直接影响该物品对自己的实际价值。卖主认为钱的价值大于雕像,买主认为雕像的价值大于钱,其实这和个人的偏好不无关系。
那么偏好究竟跟什么相关呢?有人认为和收入相关:比如我们买服装时,富人不喜欢在地摊前买,他们总是偏好去大型商场;也有人认为和前期偏好有关:比如我们考研时会买星火英语,因为大学考英语四级、六级时一直选择星火英语;也有人认为偏好和地理有关:如四川人偏好吃辣,江苏人偏好吃甜;也有人认为偏好跟熟悉程度有关:比如集中同质商品供自己选择,一般会选择做过广告的;还有人认为偏好与周围人的偏好有关:如你周围的人都买某件东西时,你一般也会买这件东西。
其实,影响人们消费偏好的因素是很复杂的。宏观看,国家和民族的历史传承、国家和区域的经济环境、福利和劳动保障条件等都会影响人们的消费行为。而作为个人,偏好主要受以下几方面影响:
(1)习惯。由于个人行为方式的定型化,比如经常消费某种商品或经常采取某种消费方式,就会使消费者心理产生一种定向的结果。这种动机几乎每个人都有,只是习惯的内容及稳定程度不同。
(2)方便。很多人把方便与否作为选择消费品和劳务以及消费方式的第一标准,以求在消费活动中尽可能地节约时间。
(3)求名。很多人把消费品的名气作为选择与否的前提条件。购买活动中,首先要求商品是名牌。只要是名牌,投入再多的金钱也心甘情愿。
一般来说,某种商品的需求量与消费者对该商品的偏好程度正相关:如果其他因素不变,对某种商品的偏好程度越高,消费者对该商品的需求量就越多。但现实中人们的偏好并不是连续的、稳定的,而是可变的。偏好颠倒的现象说明,人们并不拥有事先定义好的、连续稳定的偏好,偏好是在判断和选择的过程中体现出来的,并受判断和选择的背景、程序的影响。因此,偏好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如果消费者的偏好不稳定又含糊的话,要提供给他们一个满意的解决方案,以满足其偏好是不可能的。然而,因为他们对自己的偏好不了解,因此易被影响。
(2)消费者知道自己没有稳定、清晰的偏好,他们对供给的评估很有可能是建立在其外观的吸引力上,而不是其是否真的符合他们(不牢固)的偏好。例如,喜欢喝葡萄酒,但是又清楚地知道自己没有这方面的知识,可能会非常乐意接受有关葡萄酒方面的教育和消费建议。
(3)消费者有着稳定的消费偏好,这些偏好引导着他们的选择,但是他们却并没有清楚地意识到偏好对他们消费选择的驱动性。例如,他们可能自认为选择是建立在理性、客观评判的基础上的。而实际上他们的选择主要考虑的是情感因素或审美因素。因此,这些消费者很可能会错误地接受那些实际上并不符合他们偏好的定制化供给或选择标准,而最终导致不满意。
(4)消费者既有清晰的偏好,又对自己的偏好有足够的了解,这使他们能正确判断一种定制化供给是否真的符合他们的偏好。由于他们对自身偏好的了解,他们可能很少依赖营销者的建议。
事实上,每个人的消费偏好各有不同。比如2009年在各大电视台热播的电视剧《蜗居》引发了很多观众的热情。小艾听办公室同事说电视剧《蜗居》不错,很残酷、很写实。忍将不住,熬夜下载看了两天,终于把整部电视剧看完了。她认为,《蜗居》是一部绝好的国产片子,反映了现代房奴的辛酸史,是如此贴近自己的生活。看完之后,她对《蜗居》赞不绝口,四处向别人推荐。但是小艾尚在读幼儿园的女儿雯雯对她妈妈如此钟情于这部电视剧很不以为然,剧中故事对雯雯完全没有吸引力,相比较而言,她更喜欢看动画片中聪明的“喜羊羊”。
同样的一部电视剧,不同的人对此评价却各不相同?这就涉及个人的偏好问题。偏好表明一个人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一般来说,偏好无所谓好坏,“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并不能说喜欢青菜的人就要优于喜欢萝卜的人。爱好运动的人可能会经常说“生命在于运动”,而好静的人喜欢以“千年乌龟”的典故作为自己不好动的理由。
服务态度好的商店生意兴隆——消费效用
在经济学的发展史中,“效用”概念的出现无疑是一个突破。物品效用在于满足人的欲望和需求。一切物品能满足人类天生的肉体和精神欲望,才成为有用的东西,才有价值。在经济学中,效用是用来衡量消费者从一组商品和服务之中获得的幸福或者满足的尺度。有了这种衡量尺度,我们就可以在谈论效用的增加或者降低的时候有所参考,因此,我们也可以在解释一种经济行为是否带来好处时有了衡量标准。
在度量效用的问题上,西方经济学家先后提出了基数效用和序数效用的概念。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分析消费者行为的两种方法:基数效用论的边际效用分析法和序数效用论的无差异曲线分析法。
在19世纪和20世纪初,西方经济学中普遍使用基数效用概念。基数是指1、2、3……,是可以加总求和的。基数效用论认为,效用可以具体衡量并加总求和,具体的效用量之间的比较是有意义的。表示效用大小的计量单位被称作效用单位。例如:对某消费者而言,看一场精彩的电影的效用为10效用单位,吃一顿麦当劳的效用为8效用单位,则这两种消费的效用之和为18效用单位。
序数效用论认为,效用无法具体衡量,也不能加总求和,效用之间的比较只能通过顺序或等级表示。自20世纪30年代至今,西方经济学中多使用序数效用概念。序数是指第一、第二、第三……,序数只表示顺序或等级,是不能加总求和的。例如,消费者消费了巧克力与唱片,他从中得到的效用是无法衡量,也无法加总求和的,更不能用基数来表示,但他可以比较从消费这两种物品中所得到的效用。如果他认为消费1块巧克力所带来的效用大于消费唱片所带来的效用,那么就叫一块巧克力的效用是第一,唱片的效用是第二。
效用价值论强调物对人的满足程度,而满足程度完全是主观的感觉,主观价值是客观交换价值的基础。物品的有用性和稀少性都是价值形成不可缺少的因素,都是主观价值的起源。经济学依赖一个基本的前提假定,即人们在作选择的时候倾向于选择在他们看来具有最高价值的那些物品和服务。效用是消费者的主观感觉,取决于消费者对这种物品的喜欢程度。消费者对某种物品越喜欢,这种物品带来的效用就越大,他就越愿意购买,需求就越高。比如有人喜欢抽烟,那么香烟对于他而言效用就很高,但对于一位不愿意闻烟味的女士来说,香烟就会效用很低甚至是负效用。很显然,在作决定的时候,烟民自然会把香烟视为至宝,而女士们可能更钟情于化妆品或者衣服之类的东西。
我们也可以通过红皮鸡蛋与白皮鸡蛋的变迁,来解读效用。根据科学研究,不管是鸡蛋的味道还是营养价值,都跟蛋壳的颜色毫无关系。那为什么以前满市场的白皮鸡蛋都不见了?这是因为,在我国很多地方,人们都喜欢红皮鸡蛋。红色给人一种吉利的象征,当它大量涌入市场,价钱与白皮鸡蛋差不多的时候,多数市民选择红皮鸡蛋,如此一来,红皮鸡蛋便抢占了市场。正是因为人们对红皮鸡蛋有更大的满足感,所以才造成了今天的“市场尽是红皮鸡蛋”的状况。
现在人们买红皮鸡蛋还会达到以前的效用吗?答案又是否定的。红皮鸡蛋本来是很吸引人的,越稀少就越受到尊崇。当红皮鸡蛋充斥市场时,人们对于红皮鸡蛋的满足感是逐渐降低的,这就是边际效用递减。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现在的白皮鸡蛋反倒比红皮鸡蛋贵的原因了。
某种商品给消费者带来的效用因人而异,效用大小完全取决于个人主观感受,没有客观标准。比如有的消费者会认为购买胶卷相机带给他们的效用比购买数码相机更大,喝矿泉水比喝啤酒带给他们的效用更大,吃米饭比吃面条更能带给人愉悦感。这些由消费者的主观感受来决定。
实际上,一种商品对消费者是否具有效用,取决于消费者是否有购买这种商品的欲望,以及这种商品是否具有满足消费者欲望的能力。从这个意义上讲,消费者购买商品就是为了从购买这种商品中得到物质或精神的满足。效用是消费者消费某物品时的感受,本身就是一个主观的、抽象的、虚无的概念,而不是一个客观的尺度。
我们总是追求物美价廉的商品,但随着商品的丰富、营销手段的多样以及竞争的加剧,“物美”与否并非我们所能简单判断的。商家常常在商品上标明“原价××,现价××”,商家这样做无非是想通过所谓的“原价”增加商品的预期效用,即使“原价”从来没有出现过。较低的现价会使消费者认为用较低的支出会得到效用较高的商品,销售量自然增加。
如果在使用商品之前不清楚商品的效用,我们就会反过来,根据价格判断商品的效用。“便宜没好货”就是这个道理。事实上,我们需要某种商品,首先有了这种欲望后才去市场中搜寻。于是就会有价格越高,人们对它的评价就越高,购买的欲望就越强,购买的人就越多,这就形成了“越贵越买”现象。当然贵到一定程度,或者商品成了奢侈品,买的人就会减少。
所以,有时候效用是无法衡量的,只能根据价格来判断对物品的效用。举例说,这类商品有药品、衣服、珠宝首饰等。患者一般对药品效用不清楚,所以常觉得好药应该贵一些,并且价格不是病人考虑的主要因素,所以会有一段需求曲线是上升的。衣服有其特殊性,我们每次买的不一样,这时候经验不起作用,因此对其效用评估的一个重要标准是价格,而且很多人不仅把衣服价格作为主要考虑的因素,甚至有人把衣服的价格作为炫耀的资本。珠宝首饰也是如此,特别是对于玉器、玛瑙等需要专业鉴别知识的商品,我们判断它们的预期效用更依靠价格,所以常常有人高价买来假货。
即使买贵了还是很高兴——消费者剩余
消费者剩余是指消费者购买某种商品时,所愿支付的价格与实际支付的价格之间的差额。在西方经济学中,这一概念是马歇尔首先提出来的,他在《经济学原理》中为消费者剩余下了这样的定义:“一个人对一物所付的价格,绝不会超过,而且也很少达到他宁愿支付而不愿得不到此物的价格。因此,他从购买此物所得的满足,通常超过他因付出此物的代价而放弃的满足,这样,他就从这种购买中得到一种满足的剩余。他宁愿付出而不愿得不到此物的价格,超过他实际付出的价格的部分,是这种剩余满足的经济衡量。这个部分可以称为消费者剩余。”
消费者愿意出的最高价格并不一定等于供求双方决定的市场价格。消费者剩余可以用下列公式来表示:
消费者剩余=买者的评价-买者的实际支付
也就是说,人们希望以一个期望的价格购买某商品,如果人们在消费时实际花费的金钱比预期的花费低,人们就会从购物中获得乐趣,仿佛无形中获得了一笔意外的财富;相反,如果商品的价格高于他的预期价格,他就会放弃购买行为。他因为购买商品的实际支出低于预期价格获得某商品而得到满足。
这就是后来人们常说的“千金买邻”的典故,“1100金”的价钱买一幢普通的房子,相信任何一个经济人都不会作出如此选择。但是宋季雅却认为很值得,因为其中的“1000金”是专门用来“买邻”的。
消费者在买东西时对所购买的物品有一种主观评价。这种主观评价表现为他愿意为这种物品所支付的最高价格即需求价格。决定这种需求价格的主要有两个因素:一是消费者满足程度的高低,即效用的大小;二是与其他同类物品所带来的效用和价格的比较。举个例子来说:
那么,小秦究竟从这张专辑中的得到什么利益呢?实际上,小秦愿意为这张专辑支付100元,但他最终只为此支付了81元,比预期节省了19元。
这节省出来的19元就是小秦的消费者剩余。一般来说,在购买商品时,每个购买者都希望以低于自己支付意愿的价格买到商品,而拒绝以高于支付意愿的价格购买该商品。而宋季雅之所以愿意出“1100金”购买与吕僧珍比邻的房屋,是因为“1100金”仍在自己的可接受价格范围内。
在日常生活中,消费者剩余可以用来衡量消费者购买并消费某种物品或劳务所得到的经济福利的大小。消费者购买和消费物品或劳务是为了得到经济福利,一种物品或劳务给消费者带来的消费者剩余越大,即市场价格越低于消费者愿意出的最高价格,消费者就越愿意购买;反之,如果市场价格高于消费者愿意出的最高价格,那么消费者就会认为购买该物品或劳务不值得,或者说消费者剩余为负数,那么消费者就不会购买。
在市场经济中,很多商家为了让自己赚取更多的利润,会尽量让消费者剩余成为正数,于是采取薄利多销的销售策略,以此来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前来购买商品。但是有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一种非常奇怪的事情,你在高档的精品屋里打7折买来的东西,在外面一般的商场里价格却与自己买的基本差不多。因为你被打折的手法诱惑了,你只获得了过多的消费者剩余——心理的满足,而付出的是自己的真金白银。
商家想方设法把消费者剩余转化为利润的例子在日常生活中比比皆是,当你在水果摊看到刚上市的荔枝时,新鲜饱满的荔枝激起了你强烈的购买欲望,并且这种欲望溢于言表。卖水果的人看到你看中了他的荔枝,他会考虑以较高的价格卖给你。其实,你对荔枝的较强的购买欲望,表明你愿意支付更高的价格,从而有更多的消费者剩余。所以,当你询问价格的时候,他会故意提高价格,由于你的消费者剩余较多,或许你对这个价格还挺满意,便毫不犹豫地把荔枝买了下来。结果,你的消费者剩余转化为水果摊主的利润。
这个例子告诉我们在购买商品时应该如何维护自身利益的一些经验,比如,当我们想购买某种商品时,不要眼睛直勾勾地看着这件商品,不妨表现出无所谓的态度,甚至表现出对该商品的“不满”,这样,商家以为你不太想买,就不敢提高价格。
什么主宰着你的消费行为——消费预期
消费预期是消费主体在对市场和经济状况作出判断情况下的消费倾向,也就是消费者在购买产品之前对于厂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判断。而消费者的预期价值和他们在实际消费过程中的感知价值所形成的差距直接影响了消费者的满意度。并且消费者的预期价值直接决定了顾客需求的现状和趋势,影响了他们的购买决策。
一般来说,消费者在使用商品(包括有形产品和服务)以后,会根据自己的消费经验,对商品作出一个自我评价,并在此评价的基础上形成对该产品的态度,即是否感到满意。生活中还存在着这样一个定律:如果实际效果>预期,则顾客就会感到满意。也就是说,对于我们来说,当在购买和接受服务之前,都会预先设想到我们应该会有怎样一个体会,也就是说有了一个期望值。自然而然的,在体验产品的服务时,顾客就会产生一个实际的效果感受。倘若这些效果远远低于客户的期望值,那么客户心理就会亮出不满意的红灯。如果实际效果与期望值差不多,客户会感觉到一般满意;如果实际效果超过了期望值,甚至带来惊喜,客户就会非常满意。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斯宾诺的西装里经常携带大量的发票及各式收据。一次洗衣服时,西装里有一张数额不菲的支票被洗了,等到发现时,支票已经残损不堪。这张支票足以让他破产。当他听说英国银行新提供了一种服务,能将破损的支票还原时。尽管斯宾诺对这种服务并不抱太大期望,他还是走进了银行。经过一番鉴定后,果然,斯宾诺得到了全部的钱。当银行的服务员让他为自己的服务打分时,斯宾诺毫不犹豫地给出了“非常满意”!
在这个故事里,当斯宾诺听说银行有恢复残损支票的服务时,我们可以假定他对银行服务的预期评价为30(假定顾客评价100时为满意),而当他得到全额的还款时,现实就远远超出了自己的预期,他不仅对此感到满意,甚至还很激动,则我们可以假定他的实际效果评价为120。通过这样的数值表示,我们就能很清楚地看到斯宾诺的满意程度。
实际上,人总是根据预期来作出决策的,而这种预期往往并不一定就说得上是理性化的。比如我们在菜名前加一点异国情调、时髦的词语,如“墨西哥辣椒芒果酱”“北美草原水牛肉”等,这些描述会引导我们抱有非常大的期望,我们往往会发现这些“芒果酱”和“牛肉”确实好于平常吃的芒果酱和牛肉。当然,预期的影响力并不局限于饮食。如果请朋友看电影,你事先告诉他评论家们对该片评价如何高,他们就会更喜欢这部影片。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的预期具有特殊的引导作用,能隐蔽地发射一种能量,让被预期者朝着预期的方向行进或改变。也可以说,预期是一种带有暗示性的软性指令。
消费预期容易形成一种成见。在美国曾经有一则“百事挑战”的电视广告,广告里任意挑选顾客,请他们品尝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然后让他们当场说明喜欢哪一种。结果当然是百事可乐超过可口可乐。同时,可口可乐的广告表明人们对可口可乐的偏爱超过百事可乐。事实上,两家公司对他们的产品采用了不同的评估方式。据说可口可乐公司采用的是让消费者根据偏好公开挑选,而百事可乐采取的挑战方式则是让参与者蒙起眼睛,在两种可乐中品尝打分。难道说百事可乐在“盲目”测试中味道较好,而可口可乐在“可见”测试中味道较优?实际上,多年来可口可乐在广告、品牌上已经占据了优势,人们对可口可乐的预期已经让人们产生了一种成见:可口可乐比百事可乐好喝。其实,这就如同我们看到老年人用电脑,就会想到他不会上QQ,看到清华学生就想到他们一定很聪明的原因。成见为我们提供了特定的预期,也可能对我们的认识与行为有不利的影响。
预期具有非凡的作用,它能让人们在嘈杂的房间里聊天,虽然有时听不清,但仍然可以正确理解对方说什么。有时收集信息上出现一些乱码,我们也照样读懂它的意思。尽管预期有时候让人显得很傻,但却是用途多多。
很多人也许有这样的体验:冬天感冒,在小店买的感冒药就不见好,大药房的高价药吃了就觉得畅快;患哮喘病,普通药品总不见效,著名厂家刚上市的新药一定能药到病除。换句话而言,事关自己的身体健康,你一般会对这些讨价还价吗?普通感冒先放下不说,如果到了性命攸关的疾病,我们还有多少人锱铢必较呢?不会的,我们会为自己,为孩子,为亲人竭尽全力,花多少钱在所不惜,一定要选择最好的药。为什么会选择价格高的药品呢?这是因为我们对价格高的药品治愈疾病有较高的期望。通过美国的行为经济学家丹·艾瑞里所做的实验得知:一分钱,一分货,付多少钱,就有多大疗效。说到底,这种非理性行为的背后其实蕴藏着心理预期的作用。
如果某种商品在价格上打了折扣,注定得到的东西就差吗?如果我们依赖自己非理性的直觉,实际上就是这样。如果我们看到半价商品,我们本能地断定它的质量就比全价的差——事实上我们把它看得差了,它就真的差了。怎么纠正呢?如果我们定下心来,理性地拿产品与价格做一番比较,就能克服那种无意识的冲动,不再把产品的销售价格与内在质量挂钩了。
怎样搭配才能花钱最少——消费者均衡
在消费者的收入和商品的价格既定的条件下,当消费者选择商品组合获取了最大的效用满足,并将保持这种状态不变时,称消费者处于均衡状态,简称为消费者均衡。消费者的货币收入总是有限的,他要把有限的货币收入用于各种物品的购买,以满足自己的欲望。他应该如何把货币分配于各种物品的购买才能获得最大程度的满足,使得心理平衡呢?
如果我们用Px和Py分别表示X商品和Y商品的价格,再用MWx和MWy分别表示X商品和Y商品的边际欲望,那么,消费者均衡将由以下公式反映:
如果消费者认为X商品的边际欲望与价格之比大于Y商品的边际欲望与价格之比,那么,消费者就会增加X商品的购买量,减少Y商品的购买量,直至两个比值相等为止。虽然消费者均衡公式只有一个,但是,消费者均衡的比值却不计其数。因为每一个消费者的欲望尺度都有可能不相同。
那么究竟什么是消费者均衡呢?举一个生活中的例子来说明。李大妈是个很会过日子的人,买东西精打细算。这天她准备做午饭,看着家里没什么菜了,就去菜市场买菜。她先买了白菜、萝卜和西红柿,花了10元钱;又买了豆腐和粉条,花了5元钱。一看钱包里只剩下2元钱了,本来还想买一斤肉,可钱不够了。这怎么办?不能不买肉,家里已经没有荤菜了。李大妈这时才觉得白菜、萝卜和西红柿买多了,于是找卖菜的想退掉一些。买了菜还要退货?好在卖菜的见李大妈是老主顾,就退了她5元钱的菜。李大妈于是花7元钱买了点肉,心满意足回家了。
我们来分析李大妈的消费活动。李大妈带的钱是有限的,一共只有17元钱,她必须要用这17元钱满足她对各种菜的需要。白菜、萝卜和西红柿花了她10元钱,随着购买量的增加,边际效用减少了。想买肉而钱不够了,这时肉的边际效用就增加了。由于每元钱用于购买菜和肉的边际效用并不相等,李大妈心理不平衡,所以她要去退货,以便重新将货币分配于菜和肉的购买上。后来她用退回来的5元钱,再加上剩下的2元钱买到了肉。这样,每元钱用于购买菜和肉的边际效用就相等了,实现了消费者均衡,从而心满意足。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消费者均衡的原则是:在消费者的货币收入固定和物品的价格已知的条件下,消费者总是想让自己购买的各种物品的边际欲望与各自价格的比值都相等,换句话说,消费者总是幻想自己的每一单位货币所获得的边际效用都相等。
同时,实现消费者均衡必须具备以下假设性条件:
(1)消费者的偏好既定。这就是说,消费者对各种物品效用的评价是既定的,不会发生变动。也就是消费者在购买物品时,对各种物品购买因需要程度不同,排列的顺序是固定不变的。比如一个消费者到商店中去买盐、电池和点心,在去商店之前,对商品购买的排列顺序是盐、电池、点心,这一排列顺序到商店后也不会发生改变。这就是说先花第一元钱购买商品时,买盐在消费者心目中的边际效用最大,电池次之,点心排在最后。
(2)消费者的收入既定。由于货币收入是有限的,货币可以购买一切物品,所以货币的边际效用不存在递减问题。因为收入有限,需要用货币购买的物品很多,但不可能全部都买,只能买自己认为最重要的几种。因为每一元货币的功能都是一样的,在购买各种商品时最后多花的每一元钱都应该为自己增加同样的满足程度,否则消费者就会放弃不符合这一条件的购买量组合,而选择自己认为更合适的购买量组合。
(3)物品的价格既定。由于物品价格既定,消费者就要考虑如何把有限的收入分配于各种物品的购买与消费上,以获得最大效用。由于收入固定,物品价格相对不变,消费者用有限的收入能够购买的商品所带来的最大的满足程度也是可以计量的。因为满足程度可以比较,所以对于商品的不同购买量组合所带来的总效用可以进行主观上的分析评价。
有钱人就该高消费吗?——炫耀性消费
经济学家把消费极为昂贵的产品或服务称为炫耀性消费。其含义在于这种消费行为的目的不在于其实用价值,而在于炫耀自己的身份。此外,消费心理学研究也表明,商品的价格具有很好的排他作用,能够很好地显示出个人收入水平。利用收入优势,通过高价消费这种方式,高层次者常常能够有效地把自己与低层次者分开。
炫耀性消费作为一种象征性消费,包含两层含义:其一,是“消费的象征”。即借助消费者的消费表达和传递某种意义和信息,包括消费者的地位、身份、个性、品位、情趣和认同。消费过程不仅是满足人的基本需要,而且也是社会表现和社会交流的过程。其二,是“象征的消费”。即消费者不仅消费商品本身,而且消费这些商品所象征的某种社会文化意义,包括消费时的心情、美感、氛围、气派和情调。
炫耀性消费是一种重要的社会经济现象,这个概念最早由凡勃伦于1899年出版的《有闲阶级论——关于制度的经济研究》一书中提出来的。凡勃伦认为商品可被分为两大类:非炫耀性商品和炫耀性商品。其中,非炫耀性商品只能给消费者带来物质效用,炫耀性商品则给消费者带来虚荣效用。所谓虚荣效用,是指通过消费某种特殊的商品而受到其他人尊敬所带来的满足感。他认为:富裕的人常常消费一些炫耀性商品来显示其拥有较多的财富或者较高的社会地位。
这事要拿到现在,一定十分可笑,因为在今天,铝不仅比银便宜得多,而且光泽和性能都远远比不上银。铝之所以变得便宜,是因为后来人们发明了电解铝的技术,可以大量生产铝。铝已经非常普遍,谁还会像当年的拿破仑三世那样拿它来炫耀呢。不过,如今用消费品拿来炫耀以显示自己身份的人却是越来越多。
在金钱文化的主导下,炫耀性消费可以说遍及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其表现形式可以说是林林总总、无所不包。炫耀性消费与商品的竞争相结合,一种是自我消费,一种是代理消费。很多人的炫耀性消费都是通过价格及品牌来表现的。如果价格下跌,炫耀性消费的效用就降低了,这种物品的需求量就会减少。比如一部价值20万元的手机,现在要1万元卖给他,他也许根本瞧都不会瞧一眼。如果是一顿20万元的年夜饭,如果请他免费品尝,大概也会被拒绝。因为这些物品只剩下实际使用效用,不再有炫耀性消费效用了。
如今,年轻的“80后”富家子弟们正逐渐走向公众的视野,与他们的父辈筚路蓝缕艰苦创业不同,他们一出生便继承万贯家产,正成为社会的一代新贵。他们中间一些人大手大脚的消费更为社会所诟病,“二世祖”便是人们送给他们的“雅号”。名车豪宅、香槟美酒、名牌着装、饰物、大把烧钱,之所以会频频成为“富二代”们追求的对象,其实归根结底是其“炫富”心理在作怪。
这种炫富心理其实在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中也很常见。很多时候,人们买一样东西,看中的并不完全是它的使用价值,而是希望通过这样东西显示自己的财富、地位或者其他。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中,消费者的行为是理性的,进行炫耀性消费的都是企业家、演艺界大腕、社会名流等亿万富豪,他们有钱,进行炫耀性消费也是正常的。但是在我国,炫耀性消费增长的速度远远快于经济增长。
实际上,炫耀并非缺点,它对我们这个社会起着很多大的建设性功能:正是通过炫耀,财富才获得不断积累的动力;正是通过炫耀,一个人对财富拥有的满足才能折射到另外一个人的梦想中,并转化为一群人追求财富的动力。也就是说,从主观上讲,一个人通过炫耀获得了“追求财富并得到财富”的成就感;客观上讲,一群人在这个人的炫耀性消费的刺激下获得追求财富的动力:有资格炫耀的人是成功的人,是拥有财富的人。
不正常的炫耀性消费所带来的损害是巨大的。当人们看重自己的财富地位、权贵身份时,就要尽其所能地炫耀和攀比,把人生的目的和意义定位在不断满足日益升级的炫耀需求上。在很多腐败案例中,一些高官为显示自己的地位和权势,大肆进行炫耀性消费,并为满足欲望而放弃原则和法律,进行权钱交易,贪污受贿,直至腐化堕落。
炫耀性消费不仅使大量的奢侈品生产耗资巨大,而且这些消费者又以惊人的铺张浪费将奢侈品化为废弃物。享受不了的人有条件挥霍,需要的人又没条件满足。浪费的财富只是满足了富有者的虚荣心,这无异于实际财富的低增长和社会整体福利的下降。
炫耀性消费是一种典型的非理性消费。其实,炫耀其身份的方式不一定非得通过消费奢侈品等行为体现,可以通过慈善等其他方式得以体现。因此,炫耀性消费可以降降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