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造血干细胞移植(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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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供者评估

一、从供受者HLA配型角度进行患者移植前的受益/风险评估
供受者的配型结果应该出自有相应资质的同一实验室,原则上有条件的单位应对配型进行复核或确认。
首先根据HLA分型结果判断是否是最佳供者:
1.当供者和受者是同性别的双胞胎,HLA完全相合时,要鉴别是否为同基因供者。同基因供者必须经过权威部门如法医鉴定中心认定;因为同卵双生的同基因供者移植后不会发生移植物抗宿主病,移植物中也没有肿瘤细胞污染,应该作为首选的供者。但也缺乏移植物抗白血病效应,需要加强移植后复发的检测和预防。
2.一般认为HLA完全相合的同胞供者是异基因移植供者的首选,在高危复发的患者中,单倍体移植具有更强的GVL效应。
3.非血缘关系供者,当A、B、DRB1高分辨满足5/6或6/6相合时,可以选择作为供者。即便骨髓资料库不断扩容,也只有少部分患者可以检索到合适的供者。因为查询需要3~6个月的时间,是否等待需要结合患者的病情和意愿共同决定。
4.单倍体相合的移植供者选择余地大。因为患者的同胞、父母、子女、患者父母的同胞(叔叔伯伯姑姑舅舅姨)及其各自的子女(堂亲、表亲)均可能成为候选的供者,这样几乎每个患者都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找到供者。配型不完全相合的同胞供者,需要父母参加配型以确定是NIMA还是NIPA供者。子女作为供者,或父母作为供者,父母亲均需要参加配型,用以推导和确认单倍体相合。
5.脐带血。对于儿童患者,检索到A、B、DRB1 4/6以上相合的脐带血,MNC达到2.7×10 7/kg或以上,可以应用。但如果患者病情是复发高危,因为不能再得细胞进行细胞治疗,选用脐带血移植要慎重。对于SAA患者,因为不植入率高,也不建议应用。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的资料显示,在治疗恶性血液病方面,单倍体相合的HSCT能够获得和配型相合同胞供者、无血缘关系供者或脐带血移植供者相同的疗效,而亲缘供者在时效性上优于非血缘供者,在再次可得性上优于脐带血。可根据患者意愿,决定是否寻找非血缘供者或脐带血。在HLA匹配程度相同的多个供者中,选择年轻男性。在单倍体相合的同胞供者中,北京大学血液病研究所的资料显示选择顺序为年轻男性、子女、父亲、非母系遗传抗原(NIMA)不合的同胞、母亲、旁系亲属,并结合DSA情况选择供者(见供者选择章节)。
二、从供者身体状况评估是否合适做供者
供者在捐献造血干细胞移植前的3个月内,要全面评估身体状况,除外血液系统疾病,是否可以耐受麻醉、骨髓采集和G-CSF动员,是否有心脏、肝脏、肺脏和肾脏方面的其他疾病。HIV阳性、精神病没有得到很好控制、没有行为能力的供者均为捐献造血干细胞的禁忌。患有结核病供者在控制结核后可以捐献。乙型肝炎患者在HBV-DNA阴转后可以捐献。如果配型相合的供者具有心脑血管病史,尽量不注射细胞因子动员剂,如果无供者可替换可以采用静态的骨髓,以避免G-CSF应用后可能的高凝状态。如果供者有麻醉药物过敏史,或脊柱畸形或不适合采集骨髓的其他情况,可以单独采集外周血造血干细胞。供者的年龄没有明确界定。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曾成功地为6岁和72岁的供者采集到造血干细胞。女性育龄期供者,在捐献干细胞前,做妊娠检查。孕妇不宜捐献造血干细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