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序曲
一
小学毕业的时候,是1997年的夏天,和之后每一次毕业一样,炎热而干燥。
那时我们家住在城市的郊区,听说隔着老仇家的后墙再往外迈一步就是所谓的农村。我的父母是普通的拖拉机厂工人,每天为如何能更省力地装卸螺丝而烦恼。他们俩骑车去城里上班的时候,如果我不上学就会把我锁在家里,因为在这片城市最大的棚户区里,集聚了各种各样被城市遗弃的人,有的人是不折不扣的酒鬼,每天枕着酒瓶子睡在路上,这样的人每到冬天都要死一些,东北冬季的寒冷会毫不客气地要他们的命,为他们自己省了力气;有的人是手法拙劣理直气壮的骗子,我爸的一个棋友就是专门靠着行骗为生,他的惯常伎俩是把已经被他扭断一条腿的癞皮狗放在陌生人停靠在路边的三轮车底下,然后把对方从驾驶室里揪出来,让他看看他的车是多么残忍地伤害了一只可怜的狗儿,而他恰巧是这狗的主人。我爸说,这人棋品倒是不赖,从不悔棋,也不会因为输棋把棋盘掀了,大部分时候是沉浸在上一步棋的悔恨当中。于是在我的记忆里,他是一个多愁善感的骗子。还有各种各样有着犯罪前科的人是我们的邻居,有的人不但有前科,而且正在续写着自己犯罪的历史。98年的时候,一群警察在一间狭小的厨房里按倒了一个中年男子,据说有几个警察被同伙按得死死的,以至于差点让中年男子趁乱逃掉。他毕竟没有逃掉,也许是因为他太老了。我认识他,虽然他和我家没什么往来,但是我爸妈说他是这条街上最老实的人之一,别人如果因为一个西瓜或者一个牌局而动起手来,他通常是劝架的那个。因为年纪大,又是单身,听说媳妇和一个修自行车的跑掉了,大部分时候大伙都会听他的话,把手中的刀或者锤子放下,用文明人的方式把问题解决。警察走后,他就上了新闻,原来他是这个城市里最著名的杀人犯之一,十年间陆陆续续杀死了男女老少约有十八个或者十九个,抢来的钱都藏在房梁上,警察们用他家的拖把一包一包捅下来。
我妈说:还好我们是他的邻居,兔子不吃窝边草啊。
我爸妈都是下乡的知青,从城市走的时候除了一个铺盖卷,没带走一点有用的知识,我爸说他一辈子和“知识”两个字搭边只有那时候的知识青年的封号,而我妈经常讲的是,他们在农村的时候吃饭和上厕所都用的是一个盆。还好我爸从小打架斗殴有一手,因为祖上是满族,所以留下点摔跤的底子,传给后人,他成了他们青年点的点长。我外公是某个粮食局的工会主席,这芝麻大的官让我妈顺利进入这个城市里效益最好的国企——拖拉机厂并且和我爸相逢。这样按部就班的一对幸福的工人阶级不会想到,到了我小学毕业的那个夏天,他们赖以生存的工厂已经岌岌可危。我在饭桌上听见他俩经常哀叹厂长们已经纷纷开始把国家的机器搬到自己家里,另起炉灶,生产和原来一样的拖拉机,而工厂里的工人们则一批批地被通知可以休一个没有尽头的长假,这是在“下岗”出现之前出现的一个巧妙的词汇,叫作停薪留职。他们俩因为工作一直卖力,又是这个工厂的元老,所以得以薪水减半,继续留下,但是面对那些熟悉的机器和熟悉的面孔一点点消失,他俩也感觉到这一半的薪水迟早不保,可除了拧螺丝之外他俩觉得自己再没有值得谋生的技能。后来想来,那是一种被时代戏弄的苦闷,我从没问过他们,也许他们已经忘记了如何苦闷,从小到大被时代戏弄成性,到了那时候他们可能已经认命,幻想着无论如何,国家也能给口饭吃吧。
那个外面一切都在激变的夏天,对于我来说却是一首悠长的朦胧诗,缓慢,无知,似乎有着某种无法言说的期盼,之后的任何一个夏天都无法与那个夏天相比,就像是没有一篇报纸上的社论能与一首诗相比一样。虽然我爸妈因为那一半的薪水加班而把我锁在屋里,可他们不会知道,现在也不知道,我会捅开后窗户,爬过一排低矮的小房子,跳在邻居的院里,再爬过一扇高我两头的木门,落在街上。那时候我没有朋友,有几个玩伴,一个因为差点被他爸打死而差点打死他爸,被送走了,去了哪呢?我不知道那个地方的名字,听说那儿都是他那样的人,就算你不是,出来的时候也是了。我一度很想念他,他十一二岁的时候就已经是那个胡同里最好的木匠,能做极圆的车轮,做好了就装在一块木板两边,让我坐在上面,他推着飞跑,跑累了就松手让我和木板继续滑翔,然后站在原地等着看我们人仰马翻,可每次他都能说服我坐上去,那时候我是多么的轻信啊。他喜欢玩猫,他有次在我面前把猫头冲下浸在水缸里,猫嘶叫着打飞了水缸里的树叶。几次之后他说,看来是淹不死了,我爸一喝酒就爱这么弄我。还有几个,我已经记不起他们的名字,只记得夜里我们玩藏猫猫,没有路灯,我干脆躺在地上,他们有的踩在我的脸上却还是没有发现我,以为踩到了屎或者什么的,继续向另一个黑暗处找去。小学毕业之后,他们消失不见了,至少对于我来说是这样,后来才知道,运动是相对的,其实是我走掉了,他们还在那里,可我却以为他们向某处走去了。
那时候小学的班上有个女孩儿长了一双丹凤眼。
其实我不知道什么叫丹凤眼,但是第一眼看她,就知道那一对东西一定是丹凤眼了,眼角绵延不绝,隐入太阳穴附近,好像两片随时可能被吹散的云彩。她其实并不漂亮,走起路来还有些八字脚,可我还是一下子喜欢上她,因为我觉得她看我的时候眼睛里好像有所指摘,我也怀着同样的情愫努力看回去,所谓努力是让自己的眼角也绵延起来,瞳孔也努力地微微抖动。这样来回看了一年之后,班主任金老师找到我妈,说,给你儿子配个眼镜吧,要不就恶化了。多亏了那时候我家穷得可以,一锅汤能喝上一个星期,我妈也就怀着愧疚的心情向我隐瞒了老师的好意,多年之后才告诉我,我现在的高度近视是她当时力不从心所致,我当时对那时候的苦日子怀恨在心,一言不发地接受了她的内疚。适当的内疚是一切善意的基础,我曾经这样理解。
那个女孩儿的名字我竟然记不全了,第一字是陈,陈旧的陈,我敢肯定,第三个字是梦,噩梦的梦,我也很吃得准,中间那个字有好几种选择召唤着我,我相信最接近的应该是书,教科书的书,好吧,就叫她陈书梦吧。长着丹凤眼的陈书梦是我们班的好学生,从来不因为学习的事发愁,每天收到的纸条都上缴给老师,纸条积攒到一定规模,为奖励她的间谍行为,金老师就给了她一个三道杠挂在胳膊上,她一下子一言九鼎,拥有了每天下午站在讲台上看着我们上自习的权力,金老师就欣慰地回到办公室看报纸。也许是大家都崇拜她胳膊上的三道杠吧,从那之后,丹凤陈收到了很多的纸条,这让金老师大为惊恐,如果大肆惩戒,班里一定鸡飞狗跳,那几个脾气不好发育又早的小子说不定放学之后找她的麻烦。我们学校有着许多折辱师尊的历史,有一个自命清高但又极其势利的女老师就曾经在回家的路上被装进麻袋,扔进垃圾箱,据说她从此变得很公平。我们的班主任当然知道这些小坏蛋的厉害,想来想去,只好把这些写满错别字和朦胧爱意的纸条归罪于丹凤陈的不检点,肯定是她在台上搔首踟蹰,才惹得班里这么多本来安分守己的小男孩情窦初开。于是丹凤陈一下又被贬为布衣,金老师把三道杠授予了一个五官杂乱无章的女生。我记得那个姑娘的眼睛和鼻子互不相让,一味向脸庞的中路挤去,导致脸的中部浓墨重彩,而其余部分剩下大块的留白。于是下午的自习恢复了以往的秩序,每个男生都低头俯视自己的桌面,或者趴在上面睡一个好觉,没有人愿意抬起头来。
丹凤陈从此变得沉默寡言,她把她想要考取的初中偷偷地刻在自己的书桌上,每次考试她都要抱着自己的书桌去考场,好像不如此就丧失了斗志。108中,我记得她刻得十分清楚,我们这个城市里最好的初中,集中了这个城市里几乎所有的好学生和好老师,也就是说云集了这个城市十三岁到十六岁的所有天才和一群专门让天才儿童变成天才少年的老师。据说只要考上108中,就算高中辍学了,重点大学也是考得上的。那是多么令人神往的地方,简直像一所教堂一样闪耀着出世的光芒,所有有着鸿鹄之志的十三岁孩子都把这所学校当作自己起飞的跑道,因为会有一些像圣保罗一样的领路人在这三年里为你插上翅膀。而我这样的燕雀,从来没有想过和108中发生关系,那时候我关心的是,回家的路上要小心,不要被高年级的学生劫了钱和丹凤陈到底有没有喜欢的人呢?当然,还有就是回家生炉子的时候,是先放蜂窝煤还是先放油毡纸,才能够让自己不要每天都被呛得眼泪横流。
到了六年级下学期的时候,丹凤陈的苦功渐渐显示出效果。她的成绩开始遥遥领先,数学根本是不会丢分的,语文也就丢个一两分在作文上,这种遥遥领先在若干次大大小小的考试之后趋于稳定。丹凤陈的话却是越来越少,除了课上机械地回答问题,几乎要把自己变成一个哑巴。而且她的学习方式有时候令人恐惧,几乎是一刻不停地写来算去,这让她在考试的时候经常是早早就进入检查的环节。而那些稍逊的好学生常常会检查一遍之后,就提前交了卷纸,然后跑到操场上跳皮筋或者争抢起水泥的乒乓球台。可丹凤陈却从来都是检查到最后一秒,她的那双丹凤眼好像要把卷纸看穿了一样,不但要看到题目,还要看到出题人背后的心机,我有几次竟发现她好像是在冷笑着的。我对丹凤眼的一见钟情从她成为第一名开始,悄然变成一种崇拜。那也许是我有生以来第一个崇拜的人,高高在上,冷峻无情,可又有声有息,就在你身边走来走去,她呼出的二氧化碳离我不过一米远,有种卓然不群的香气,这使我在每一个放学的傍晚都开始不可救药地思念她。虽然我很快就发现那只不过是一种比较难买的洗衣粉,但是那时候我宁愿相信这是一种巧合。为了表示我的爱是真格的,我也把“108中”几个字刻在了书桌上,并且郑重向我爸妈宣布我准备向108中发起冲刺,我爸妈喜忧参半地看着我,上进总是好的,他俩一直以为我小学毕业之后上个技校是令人信服的去处,然后进到我爸的工厂,从仓库保管员开始,从清点每一个螺丝和轴承开始,一点点成为一个合格的拖拉机厂工人,抱着铁饭碗,铁饭碗里盛着粗茶淡饭,但是从不会空。可那时候的铁饭碗已经要被熔了给别人重铸,他俩也觉得应该是时候帮我修改我的未来了。俩人咳嗽了一会。我爸先不咳嗽了,说:考上了要交多少钱?我摇头问:还要交钱吗?我都考上了。我妈说:九千吧。我爸说:你上次考了你们班多少名?我大声说:三十六。我妈对我爸说:他们小学从来没有考上108的,我记得好像。我爸赞许地点点头,说:你要是考上了,砸锅卖铁也供你,今天就说到这儿,开饭。
我一下子觉得自己追随丹凤陈的愿望实现了三分之二:三分之一,丹凤陈是一定会考上的,老师说她现在已经没有一个盲点,所以她现在已经基本上是一个108中的学生;三分之二,我爸妈已经许下诺言,只要我考上,锅什么都可以不要,砸了卖铁,这让我心里很踏实;剩下没有实现的三分之三就是我自己考得上。我觉得我的人生第一次变得纯粹起来,生活被抽象成几万万分之一,我只要把这之一搞定,剩下的几万万分则尽皆归顺,虽然这种纯粹在以后变成了我的灾难,但是第一次的纯粹却让我史无前例地安静下来,开始注视手头每天侍弄的活计。学习逐渐变成为一件简单的事儿,数学只要准备好草纸,该乘除的别用加减,应用题把字儿读明白了再算数,然后注意以一个工整的“答”字开始和一个圆润的“句号”结束,就可以拿满分。语文只要背书就可以了,课文是一定要倒背如流的,然后每一段的主题和每一句话的含义也要背到一字不差。那时候我真的相信作者的每一笔都有所寄托的,而暗地里升起对于看透这些寄托的人的崇敬,这么隐晦的联想都能被你猜到,真有你的。不过没关系,尽管有些话当时不明所以,只要记住就好了。而且我开始对做作文有点爱好,因为我发现做作文和撒谎是一枚硬币的两面,撒谎是那个简约的数字1,而作文则是繁复的菊花,但是花出去的时候都是一块钱。缘着对于堂而皇之地说谎的热爱,我开始每天为老师写日记。现在翻看我妈妈珍藏的发黄的日记本,真是难以想象当时怎么有毅力写下这么多本连篇累牍的谎言,下面还有金老师惊愕的夸奖,夸我的正叙、倒叙、插叙、议论、抒情和最后的画龙点睛都进步神速,和五年级的时候判若两人。尤其是抒情,简直让她觉得惭愧,这么大的一个孩子怎么这么会抒情,她一个堂堂的教师都抒不出这么多。其实写故事无论如何需要一点生活的细节,就算是彻头彻尾的谎言也得有点真材实料的骨头,但是情要是抒起来可管不了那么多,那玩意只跟想象力有关。所以我那时候真是文理兼备,一日千里,虽然有时候回家的路上还是会被莫名其妙地揍一顿。有一次一个四年级的大个子向我索要我手腕上的电子表,那是我爸为我考试买的,我断不能让其被他人掳去,就委婉地拒绝了,结果那孩子一拳把我打倒在地,对着我的手表猛踩,我拼命用没有表的手遮掩,直踩得我手指吱吱作响,那孩子看我如此执拗,照着我的面门狠踩了一脚之后,骂着向着另一个更加瘦小的孩子走过去。我到家的时候,爸妈还和以前一样,没有下班,油毡纸我昨天已经准备好了。炉子噼里啪啦的升起来,炉坑里的浓烟不出所料地扑面而来,我趁机大哭了一场,泪水冲坏了脸上完整的鞋印,因为我忽然想起来,我已经六年级了。
离升初中的考试还有大约一个月的时候,金老师把我和丹凤陈调到一桌,坐在第一排的中间,因为我俩是班里成绩最好的两个人。我努力控制住自己,不让自己多看她一眼,我爸常说,小不忍则乱大谋。那时候我势如破竹,只是不够稳定,像定时炸弹,可能炸了敌人,也可能炸了自己。不稳定的原因主要是我的字太潦草,那是低年级时候养成的坏习惯,反正也没人在乎我写的什么,包括我自己,没想到到了我在乎的时候,我的手又不听使唤,一笔一画写清楚并非不能,只是时间又不够,卷纸的尾巴见不着。如果阅卷老师碰巧能辨认我的字迹,我便是数一数二的分数,如果她情绪不佳,遇见了棘手的烦心事,对于生活和眼前的卷纸都失去了耐心,那我就只能默默地自我爆炸了。
没想到的是,我并没有爆炸,丹凤陈开始出了问题,她总是莫名其妙地涂改自己的卷纸,把已经正确无误的答案改得面目全非,甚至驴唇不对马嘴了。有时候我瞄到她的表情,像被什么带刺的东西驱策的野兽一样凶狠和漫无目的。金老师几次三番找她谈话,告诉她放下包袱,还是小孩子,不要想太多,只不过是一个升初中的考试,就算失手,之后有的是机会。丹凤陈又祭出她的哑巴功,一言不发,哭也不哭,只是面带笑意,似是嘲讽。这让班主任很没面子。有次当着全班的面把她叫起来,大骂她越是关键时刻越不争气,到底是个女孩子,一见压力就没有用了,女孩子学习再好也是靠不住的,到了紧要关头一定要掉链子。她站在我身边,手指紧紧攥着,指甲把手里的铅笔剜掉一块块绿皮,脸还是温存地笑着,真是让人气不打一处来。金老师伸手扯住她的红领巾,像牵狗一样把她从座位里拽出来,开始重复刚才的话,只不过这次每说完一句,就扯一下她的红领巾,好像她叩头认罪一样。丹凤陈猛地把手中的铅笔向金老师眼睛戳去,可能是因为过于用力,没有戳准,把金老师的腮帮子戳开了一个窟窿,我赶忙拦腰将她抱住。她大喊:我恨你,我恨你。金老师拖着腮上的铅笔落荒而逃,不多时,就有几个校工来把丹凤陈带走了。丹凤陈和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我记得非常清楚。她回头,用丹凤眼瞄着我说:我的铅笔。之后班上乱作一团,之后又如何如何,我忘了,只记得那天回家之后。我妈说:默,你身上什么味?我说:别人家的洗衣粉。
后来丹凤陈再没出现。她的妈妈第二天来取走了她的书包和文具,我留意她的眼睛,不是丹凤眼,很普通的一双,眼皮有些松懈,和我妈的眼睛竟然有些相像,也和我妈一样,穿着洗得发白的蓝色工作服。几乎是悄无声息地来了又走,身上没有她的味道,是一股陈旧的机油味。
我想也许丹凤陈和我那个木匠朋友一样,也被送到了一个我无法了解的地方,不知道他们去的地方是不是一个地方。如果是一个的话,不知道他们俩后来认识了吗,木匠会不会告诉丹凤陈,有个笨蛋常坐在他的板车上摔倒,还会为一只素未谋面的猫求情;丹凤陈会不会告诉他,有个傻瓜为了她,也把“108中”这三个数字一个汉字刻在了书桌上。他俩要是能聊聊我多好啊。那能不能是我的名字第一次在别人的嘴里口口相传。
好像是两天之后,金老师出现了,右脸挡上了一块方正的纱布,好像没有看见我的左边少了一个人,就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只是不敢笑,看起来异常严肃,严肃得有点滑稽。不过几天,我就发现她对我的关心双倍于以前,眼睛里的慈爱在纱布的映衬下有几分悲凉,这是丹凤陈留给我的遗产,只要我不要突然站起来在她的另一边脸上戳一个洞出来,这份遗产便会跟着我到学校毕业的那天。不是因为我没有那么尖锐的铅笔,也不是因为我害怕与丹凤陈在另一个地方重逢,而是我确实没有什么理由像她那么鲁莽和低智,我正学着享受这种关怀,金老师唯一的希望,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也许是我的问题,我太小了点,还没有学会怎么去长情,当然在之后的若干年的某一段灵光一现的时刻,我一度掌握了长情的要领,或者说是不由自主地陷入了一种恶狠狠的爱恋,并希望它长久。可大多数时候,越是浓郁的情愫越是不可靠的心血来潮,那种自以为不可或缺的人物,只要一个不和谐的夜晚就可以让我对其失去兴趣。丹凤陈是我第一个迅速遗忘的女孩儿,不只是现在忘记了她名字中间的那个字,不只是现在连她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也忘记了,只记得自己对她的一点心意,而是在那个时候,我虽然能够记得她名字中间的那个字,能够记得她在那几年是个什么样的人,可自己对她的那一点心意,迅速地不见了。
考试那天,我自己骑着自行车到了108中。我已经享受了一个月的特殊关怀,无论考得好坏,这点关怀都不会变多也不会变少。印象里,我是为数不多的几个没有父母陪同的孩子,工厂减员增效的风潮终于波及到了他们,工厂来朝他们要剩下那一半的薪水了。他们已经连续好多天懒得跟我说话,晚饭间的话题主要是听说那个谁昨天去给那个谁送了两瓶酒,我们要不要去,去的话是送酒还是买烟抑或是水果,酒人家至少已经有了两瓶,再送是不是显得不足轻重,烟什么的,不上讲,又不便宜,水果是不是又太寒酸了些,而且吃几天就变成垃圾桶里的核和皮,可能人家吃完就想不起我们曾经送过什么了。我发现原来这个貌似重要的考试只和我自己有关,而那时候我还有一点虚荣心,如果没人注意我,这点虚荣心就无所附焉。那天我走进108中,发现的是一大片叫作操场的平原,大到显得教学楼有点渺小,操场的一侧有一排整齐的单杠双杠,我们的小学只有一个单杠,因为它的唯一性,周围留下了许多血泪。我马上把书包挂在其中一对双杠上,这是我们小学争抢单杠的标准动作,宣布这对双杠是属于我的,然后和这一对因为阳光直射而略带温暖的铁杠子一直纠缠到考试之前。
我最终的成绩超过了108中的分数线二十几分。我爸妈多次找到学校想以我成绩优异为由,减免一部分择校费,他俩的心理价位是学校应该给我这个成绩优秀的学生奖励,而不是我们排着队给他们送钱。双方最后以九千元一分不能少成交。据我妈绘声绘色的回忆(我爸的回忆是:这帮王八犊子),校方说,你们俩还有一个小时,离分数线差五分的学生有一百五十六个人提出了交纳三万或三万以上择校费的申请,当然我们也觉得你家孩子成绩不赖,也许将来能给我们长脸,但是我们要脸的原因也是为了以后能收这些差几分的学生的择校费。希望咱们能互相体谅,做家长的,别把自己家的孩子耽误了,你们也知道你家片区那些初中是什么样,去了就等于放弃自己子女的将来,也等于放弃你俩的晚年,我们108中特别不想这么一个看起来还不错的苗子被自己的亲爹亲妈毁了,也不想你们的晚年因为子女不肖特别悲凉。嗯,现在还有五十五分钟了。
我妈骑着自行车借遍了所有还知道住址的亲戚,凑足了九千块,装在拖拉机厂发工资的信封里,送到学校的财务处。她说直到那天才知道原来这个城市里有这么多富人,每个人都提着一塑料袋的钱,等着那些因为凑不足九千块钱的家长漏下的名额。
她自豪地说:人家真的没吹牛。
就在他们俩为我的学费奔忙的时候,我正在开始享受第一个镶着一种叫作成就感的金边的夏天,它虽然和以后的每一个毕业的夏天一样炎热,却尚存一些叫作童年的年华,我尚能以躺在火车道旁伴随着轰鸣声晒太阳为乐,尚能无须任何人的陪伴,跑到野外的小湖边逮鸟,然后放飞。对那些失去的朋友的想念会偶尔来袭,可那些注定要忘记的名字根本无法撼动我对自己的崇拜,我发现也许我是这个平庸的家庭里唯一卓越的人,当然我的卓越需要他们用九千元来追认,但我清楚我将成为这个三口之家的唯一希望,只要我让这种希望延存,我将拥有他们所能提供的一切,那时的我,还没法体会“一切”这个词是多么危险。
二
十三岁之前的教育让我对老师心存敬畏,畏多一点,敬少一点。
我们小学的班主任带我们六年,我们第一次走进教室,她也一样,她是一个新毕业的师范学生,我妈说,她送我进教室的时候,看见老师,以为是哪个学生的姐姐,梳着马尾辫,一双笑眼,让你宾至如归。可随后六年里,我眼看着她一点点地热爱上了抽我们嘴巴,心情不好的时候电炮也是有的,心情大坏的时候我们的头发就可能要遭殃,如果你赶上她那天一切都不顺意,你又是最后那一根稻草,那你可能会有幸体会一下标准的陈真式侧踹。多年以后,我在电视上看到《精武英雄》,李连杰那个雷霆万钧的动作让我一下子喊出了她的名字,并且感叹当年我们是多么结实啊。王亮,坐在我前排,每天擦特别浓的香水,呛得我闲来无事就踢他的椅子。他转过头来,我说:我受不了了,王亮。他说,如果我不擦,你会更受不了。后来我才知道有种比劣质香水更致命的味道叫作狐臭。看来金老师比我知道得早很多,她经常要找王亮的麻烦,通常是比武,当然是她主攻,王亮负责四下逃窜。一次她飞起一脚将他踢倒,不知是踢中了哪个穴道,王亮倒在地上抽搐起来,她一下慌了神,脸上又露出了师范学生的模样,这表情没一会就消失不见,因为没一会王亮就从地上爬起来,惭愧地说:老师我去给你买辣白菜吧。
她是朝鲜族人。
她除了亲自动手修理学生,偶尔也要学生之间互殴。我便被王亮打过几回,他知道如果他不给予我沉重的打击,老师的侧踹就在不远处等他,他就下起狠手,抽得我以为袭来的是我爸的右手。每次他揍完我都会扔给我一块新买的橡皮,散发着诱人的香味,喜欢得我恨不得咬上一口,一想到是王亮扔来的,便作罢了。
金老师的好处是重武也不轻文,她会要我们背诵宋词,唐诗也背,三百首就可以,无须再多,她对唐诗是看不起的,觉得欠韵味,太粗粝,不如宋词曼妙,童声读起来更加摇曳,尤其是我们根本不懂得词中的意思,只凭着音律朗朗诵起,远听以为是无心的歌唱。
四年级以后的每个下午,她都不允许我们算数或者背单词,更不要说去操场上飞跑厮打或者摔片基,只许在教室里背宋词,若是背得不好,她便要弃文从武,因此我们都胆战心惊地背到一字不差,不说倒背如流,因为她从没要求我们倒背,从中间任何一处起头,我们是都背得下去的。李后主的词虽不属宋,可她最喜欢,他的词我们全都要背,她最爱听我们背那首《浪淘沙》,每背到“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我便觉得有些异样,“一晌贪欢”四个字像是一句咒语,每次背到我都心头一跳,像是让谁的手指戳了一下,不知道她对这首词的眷恋是不是也是因为贪恋这奇怪的一戳。丹凤陈的声音细小,可清澈动人,也许我喜欢她不只因为她的眼睛,还有她的声音,长大了回想起,不光有洗衣粉的味道,还有她的声音,那声音就好像在耳边,又好像是窗外面,忽近忽远地唱起,一晌贪欢,一晌贪欢。
金老师后来嫁给了一个姓马的体育老师,她的脸虽然被丹凤陈戳了一下,但是一点疤都没有,那姓马的老师人长得却不像马,有点像马的兄弟,驴或者骡子,看脸面就知道力气不小,可似乎一直找不到正确的地方使用。后来我经常幻想是不是金老师也要抽他的嘴巴,如果他该做饭的时候不做饭,该洗脚的时候不洗脚,或者背不出金老师爱听的李煜,如果是那样,我觉得我小学几年挨过的上百个嘴巴倒是不冤,毕竟是她的爱好,连像骡子或者驴的马老师都敢揍,我们这些小坏蛋又算得了什么呢?我妈说,之后经常在中山广场见到金老师,跟着一个巨大的录音机跳迪斯科,不是她记忆的模样了,和其他跳迪斯科的女人越长越像,我妈说她快要没法从那一群人里挑出她了。又过了几年,我妈说看见她领了一个小女孩儿,五六岁的样子,很可爱,只是脸颊有些修长,小姑娘坐在她的腿上,不知道因为什么事情,挥动着小手轻轻地掴着老师的耳光,老师说:打妈妈?打妈妈?还打?
所以,当我坐在初一丁班的第一小组第二排第一次见到初中班主任孙老师的时候,我长舒了一口气。这女人至少有点疲态,不像是能和学生过招的样子。她看起来三十岁左右的年纪,可就像是在走进教室之前已经走了十几里山路,而教室又不是她的终点。我记得她的第一句话是:我管了十几年坏学生,你们是我带的第一拨好学生,我不想管你们,更不想用管坏学生的方式管你们,我这些年太累了。然后叹了一口气,好像要吹散鞋上的尘土。她接着说,我当学生的时候书念得不好,没有我妹妹好。我心里想:你妹妹?她说:我妹妹念到北京去了,每天在长安街上班,我就不行,当英语老师,教了十几年坏学生,你们这些好学生不知道坏学生心里是怎么想的,他们一心就想捉弄老师,但是我知道,我当学生的时候就是这么想的,非得跟老师对着干,我又不能打他们,我不喜欢打人。
我想,就等您这一句话。
她说,但是你们应该能猜到,我今天能教你们,一定是我这些年教得不赖,我有办法治他们,我教过的学生没有一个回来看我的,我不难过,他们要是不怕我,我早就完蛋了。所以,还是那句话,你们都是好学生,我不想管你们,我太累了。
那天她看起来极其苗条,后来我们才知道,就在那个夏天,她怀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