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安南都護府治下的族群問題研究——以都護和土豪的關係爲中心
陳燁軒
作者學習單位:北京大學歷史學系
公元10世紀初,安南土豪曲承裕割據交趾。其後,安南政權更迭頻繁,遂演變爲“十二使君之亂”。至公元968年,丁部領統一交趾,建立“大瞿越”,從而宣告了越南第一次北屬時期的結束[1]。
是什麽導致了越南的誕生?泰勒(Keith Weller Taylor)對此有專書進行研究。泰勒認爲,在北屬時期,越南地方的精英階層吸取了漢文化以凝聚其自身的力量。但其精英階層仍保留帶有當地特色的文化形態。由於中原移民將廣州建設成一個繁榮的區域,交趾的重要性相對下降。而中原王朝在交趾的統治一直要消耗巨大的成本,這在10世紀後變得難以承受,最終造成越南的立國[2]。
耿慧玲依據越南的金石材料,對該問題也形成一家之言。其認爲,“九真的地方勢力一直是越南國家的主要支撑力量”[3]。在中國中央的勢力進入越南地區後,“原本在越南地區的部落豪强,在中國有系統的政治體系介入下,成爲有組織的地方集團”[4]。由於中國中央對於越南長期採取羈縻的統治形式,所以當地精英多採取與中央合作的態度;當該集團的利益受到侵犯時,他們就轉而與中央對抗。但越南地方勢力盤根錯節,爲中央縱横捭闔、化解反抗提供可能。當唐末五代中央控制消失時,越南的地方集團即謀求割據。不過直到越南的丁、黎、李朝時期,越南的國家意識才逐漸形成並强化,到陳朝時,越南國家形成[5]。
這種解釋越南自立的理論,歸結起來,即是説在北屬時期,安南長期存在十分强大的本土勢力,其權勢隨着中國中央控制力的强弱而此消彼長,並在唐末五代把握時機立國。但事實上,就中古時期而言,中國各地一直存在不可小覷的地方勢力,有學者將其歸納爲“土豪層”,或者“在地有力者”[6]。江淮地區的土豪層,在唐後期一度是地方重要的不安定因素[7]。此外,敦煌的土豪張義潮,曾率領當地百姓趕走吐蕃佔領者,使敦煌再次回歸唐朝[8]。因此,我們就不能不回到這樣一個問題:安南的地方勢力是什麽樣的存在?爲什麽他們會走上自立的道路?這也成爲本文討論的基本問題。
目前,北屬時期越南的史料主要爲《安南志略》和《大越史記全書》,這兩套書都成書於14世紀以後,所以其中關於北屬時期的記載,主要源于中國的史乘。能够集中反映安南土豪活動情況的,來自中國歷代正史對安南地方叛亂的記載。這也成爲我們瞭解這一群體的一個突破口。
一、北屬時期越南的地方叛亂
(一)關於史載北屬時期越南地方叛亂的統計
北屬時期越南地方叛亂頻繁,這是學界早已注意到的。薛愛華在《朱雀》一書中,將唐代嶺南的叛亂情況加以整理,總計到八十餘次之多[9]。這説明包括安南在内的嶺南五管(廣管、邕管、桂管、容管、交管),其地方叛亂的情況是相當嚴重的。耿慧玲認爲,越南地區所出現的這些地方叛亂,是由於朝廷所要達到的目的,超過了越南地方勢力集團所能接受的範圍,在越南强大的地方勢力集團作用之下,出現了頻繁的叛亂[10]。其實,關於交趾地區多叛亂這一情況,當時的人已經注意到了。比如五代時南漢國王劉龑就曾對被派往交州任刺史的李進告誡道,“交趾民好亂、但可羈縻而已。”[11]對北屬時期越南的歷次地方叛亂情況進行分析,無疑相當重要。
然而,目前還没有學者對北屬時期越南的諸次叛亂專門進行整理和分析。筆者認爲,對諸次叛亂領導者、平定者等情況加以考察,可以瞭解到當時北屬越南地區的族群派别,亦可以認識到當時各方勢力在越南地區的角力情況。筆者檢閲各種史料,製成表1。
表1共列舉了24起北屬時期越南的叛亂。其中屬於地方長官叛亂的共計3起,地方屬吏起事3起,軍士作亂2起,地方屬吏外當地人造反共計16起。
表1 北屬時期越南的地方叛亂情況
嚴耕望指出,中古時期的郡吏往往由當地人擔任[12]。毛漢光也指出,“安南中部正州之刺史、僚佐,以及都護府中之僚佐,爲當地豪族所盤據。”[13]其實一直到唐代,華南地區的地方官員,多由當地豪族充任,此舉被以“南選”的形式固定下來。因而,上述的地方屬吏很有可能也是由當地人擔任的。
而地方長官的這幾起叛亂中,李遜之反當是得到土著族群的支持,《宋書·杜慧度傳》云:“李遜子李弈、李脱等奔竄石碕,盤結俚獠,各有部曲。”[14]李遜失敗之後猶能“盤結俚獠”,推测李遜起事時,當和土著族群有所勾結。平定李遜之亂和李凱之亂者,分别爲當地豪强杜瑗和交州長史李畟。可見朝廷在平定這幾起地方叛亂上,仍要仰仗當地的勢力。至於王升之亂和軍士作亂,當和晚唐藩鎮割據的大勢有關,和之前的叛亂有所不同。《舊唐書·趙昌傳》記王季元之亂謂“泰爲首領所逐”[15],又可知王季元應當是當地的“土豪”出身。因爲所謂“首領”,通常是指當地的豪長,這在下文也有專門提及。
(二)關於北屬時期越南地方叛亂中所出現諸族群名稱的分析
分析上表,我們可以得出如下認識:安南的地方叛亂基本都和土著族群有關。而這些土著族群起事,皆是由其豪長所領導。因而,在北屬時期土豪和安南地方叛亂的關係是十分密切的。對於這些土著族群,史書所載名稱不盡相同,大致有“雒將”“蠻夷”“土民”“俚户”“州人”“郡人”等幾種。這些稱呼的性質差别較大。
1.“州人”與“郡人”
杜佑《通典·食貨》:
谷者,人之司命也。地者,穀之所生也。人者,君之所治也。有其谷則國用備,辨其地則人食足,察其人則徭役均。知此三者,謂之治政。[16]
又韓愈《原人》:
形於上者謂之天,形於下者謂之地,命於其兩間者謂之人……人道亂,而夷狄禽獸不得其情……人者,夷狄禽獸之主也。[17]
可見,唐朝人所定義的“人”,不止相對於禽獸,也是相對所謂“夷狄”而言;是爲王朝所控制、對王朝政權承擔徭役責任的所謂編户齊民。
《後漢書·南蠻傳》:
光武中興,錫光爲交趾,任延守九真,於是教其耕稼;制爲冠履,初設媒娉,始知姻娶;建立學校,導之禮義。[18]
又《三國志·士燮傳》:
燮體器寬厚,謙虚下士,中國士人往依避難者以百數。[19]
“教其耕稼”,其目的當然不只在於解決温飽問題,更重要的當在於使其“漢文明”化,變安南土著居民爲王朝的編户齊民。而“中國士人往依避難”,一般而言,不會只是一個人的遷移。因爲所謂“中國士人”,在中世多指中原地區的豪强地主,其遷移往往攜家帶口,頗具規模。
《晉書》卷六二《祖逖傳》:
京師大亂,逖率親黨數百家避地淮泗,以所乘車馬載同行老疾,躬自徒步,藥物衣糧與衆共之,又多權略,是以少長咸宗之,推逖爲行主。[20]
祖逖一族是永嘉“衣冠南渡”的典型代表。“中國士人”避居交趾的情況應當與之類似。在中古社會,循吏的移風易俗和外來士人攜家帶口的遷入,應當是交趾地區編户齊民的重要來源。然而遷入者畢竟只是少數。《三國志》裴注引《江表傳》云:
〔魯〕肅問備曰:“豫州今欲何至?”備曰:“與蒼梧太守吴巨有舊,欲往投之。”肅曰:“孫討虜聰明仁惠,敬賢禮士,江表英豪,咸歸附之,已據有六郡,兵精糧多,足以立事。今爲君計,莫若遣腹心使自結於東,崇連和之好,共濟世業,而云欲投吴巨,巨是凡人,偏在遠郡,行將爲人所併,豈足託乎?”[21]
蒼梧郡在今廣西梧州一帶,與交趾已經十分鄰近。從劉備與魯肅的對話,我們可以看出士人南遷的條件與顧慮。因而,“中國士人”攜家遷居交趾的情況應當不多見。當地的編户齊民更多的是從土著居民中轉化而來。不過,這也爲地方叛亂和人口流失問題留下隱患,這在下文將會述及。
2.“俚户”
關於安南都護府“俚户”,毛漢光認爲,“俚户當然不是羈縻州或獠部之俚户,而是正州之俚户,他們本不課税,在中宗以前皆‘輸半課’”[22]。進而言之,對於朝廷而言,所謂“俚户”和“郡人”,其關鍵的差别可能不僅在漢化程度上,而更在於交納賦税上的不同。
《唐六典》云:
凡嶺南諸州税米者,上户一石二斗,次户八斗,下户六斗;若夷、獠之户,皆從半輸。[23]
又《資治通鑑》:
垂拱三年秋七月……嶺南俚户輸半課,交趾都護劉延佑使之全輸,俚户不從。[24]
可見,官方對於“俚户”的界定和賦税體系有着密切的關係。“土民”情況和“俚户”略同,應該理解爲正州内不納全税的土著居民。
3.“蠻夷”
(1)東漢的“蠻夷”
起事的所謂“蠻夷”,在東漢和唐代,有着很大的區别。從表1來看,東漢時叛亂多在日南郡,毗鄰林邑,且首領不明。到唐代,叛亂的“蠻夷”普遍是由所謂的“安南首領”“群蠻首長”所領導的。東漢“蠻夷”叛亂的情況,《後漢書·南蠻傳》云:
桓帝永壽三年,居風令貪暴無度,縣人朱達等及蠻夷相聚,攻殺縣令,衆至四五千人,進攻九真。[25]
可見,在東漢,“縣人”和“蠻夷”是截然兩分的。史書對當時叛亂的記載,不乏充滿異域色彩的描述。如劉欣期《交州記》:
趙嫗者,九真軍安縣女子,乳長數尺,不家,入山聚群盜,帶著金檎碮屐。[26]
然而,到了隋唐時代,這樣充滿異域色彩的描述已經絶跡。叛亂的領袖,取而代之的,變成了“俚户首領”“安南首領”“群蠻首長”等稱呼。
(2)隋唐的“安南首領”
毛漢光認爲:“唐朝對於安南西北地方、東北地區、南端地區,常以當地酋豪爲羈縻州刺史、長吏。唐朝在安南中部地區之正州以及東北地區之羈縻州,亦有以安南大首領爲刺史。”[27]毛先生同時認爲所謂杜氏、楊氏即是安南中部的酋豪。
其實,中古時期的“蠻”,往往是中央王朝依據帝國邊緣族群對其向心程度而劃定的。據《文獻通考·四裔考》:
南方曰蠻,亦曰西南蕃。今郡縣之外,羈縻州洞,雖故皆蠻地,猶近省,民供税役,故不以蠻命之,過羈縻,則謂之化外真蠻矣。[28]
唐人樊綽《蠻書》云:
桃花人,本屬安南林西原七綰洞主大首領李由獨管轄。亦爲境上戍卒,每年亦納賦税……自此以後[29],七綰洞悉爲蠻[30]收管……切以桃花人今亦呼桃花蠻也。[31]
桃花人爲安南西北部的土著族群。之前由於對唐王朝服兵役、納賦税,因而稱之爲“桃花人”。等到他們歸附南詔,就被稱之爲“蠻”。上引《文獻通考》更是明確指出只要土著族群接受中原王朝的羈縻,向王朝納税服役,就不被認爲“蠻人”。因之,正史中所出現的諸如“群蠻首長”之類的稱呼,不應理解爲文化、種族的差異,如占婆與中國的差異;而實際上是因爲他們處於帝國邊緣,又與王朝處於對抗的狀態,因而被蔑稱爲野蠻人。也就是説,這是基於政治意義的稱謂,而非文化意義上的不同。
(3)10世紀交趾諸政權首領的族群屬性
隋唐時期作亂的這些“群蠻首長”,亦即當地土豪,是隋唐歷次地方叛亂的主要領導力量。10世紀割據交趾、與南漢政權對抗的軍閥,皆是出自當地土豪。據黎崱《安南志略》:
唐末,交、愛土豪曲、楊、矯、吴相繼篡奪,殆五六十歲。[32]
黎崱爲陳朝時降元的越南文人,生於13世紀60年代,卒於14世紀40年代。在越南第二次北屬之前,越南仍保留有許多本國史。作爲當時陳聖宗侄子彰憲侯、静海軍節度使陳鍵的幕僚,黎崱是有機會接觸到這些史書典籍的。他對於上述四姓軍閥的敘述,應當引起我們的重視。《大越史記全書》有如下記載:
丁卯〔907〕……時〔劉〕隱據番禺,交州人曲顥據州治,稱節度使,志在相圖……癸未〔923〕秋七月,漢主遣驍將李克正領兵攻交州,擒節度使承美以歸,以其將李進代之。克正留守州,爲曲顥將愛州人楊廷藝所逐……丁酉〔937〕春三月,廷藝牙將矯公羨殺廷藝而代之。戊戌〔938〕冬十二月,廷藝牙將吴權自愛州舉兵攻公羨。[33]
〔前吴王〕姓吴,諱權,唐林人,世爲貴族,父旻爲本州牧。[34]
〔丁先皇帝〕姓丁,諱部領,大黄華閭洞人,驩州刺史丁公著之子也。[35]
可以看出,曲顥、楊廷藝、矯公羨、吴權、丁部領這些越南地區的實際統治者,他們奪取政權的形式雖然都是倚助軍事力量,但他們有一個共同的身份,即他們都是安南的土豪,在當地享有崇高的威望。這和他們能凝聚起與南漢、北宋對抗的力量,有密切的關係。
二、北屬時期越南“土豪”的社會角色研究
(一)魏晉南北朝時期交趾的豪族政治
探討北屬時期越南土豪的社會角色,首先應檢討漢朝後各王朝在當地所採取的治理政策。自漢武帝平定南越國後,尤其是在馬援平定征氏姐妹之後,交州三郡成爲漢帝國經營華南的重要根據地。當時的循吏,如前引《後漢書·南蠻傳》交趾太守鍚光、九真太守任延等,對於交州的教化是很有推動作用的。
黎明釗指出,“征氏姊妹之亂乃駱越文化與漢文化在互動過程中之衝突所造成的”[36]。而“傳説時期的駱越婦女在其血緣制度中已見其重要性”[37],黎氏認爲,東漢後循吏在此地推行儒家教化,“對西甌、駱民獨特的文化傳統及社會組織造成嚴重的衝擊”[38]。這是合理之論。
然而隨着漢帝國的崩潰,中央王朝對於交州的統治力愈來愈倚重交州當地豪族,這是很明顯的。如前文提到的對交趾一帶漢文明化具有重要影響的士燮,即是祖上避亂南下久居交州的豪族。據《三國志·士燮傳》:
士燮字威彦,蒼梧廣信人也。其先本魯國汶陽人,至王莽之亂,避地交州。六世至燮父賜,桓帝時爲日南太守。燮少遊學京師,事潁川劉子奇,治左氏《春秋》……舉茂才,除巫令,遷交阯太守。弟壹,初爲郡督郵……燮乃表壹領合浦太守,次弟徐聞令領九真太守,弟武,領南海太守……燮兄弟並爲列郡,雄長一州,偏在萬里,威尊無上。[39]
當交州發生叛亂時,朝廷往往不得不倚重當地豪族領兵平亂,如表一所列杜瑗家族。據《宋書·杜慧度傳》:
杜慧度,交趾硃鸘人也。本屬京兆。曾祖元,爲甯浦太守,遂居交趾。父瑗,字道言,仕州府爲日南、九德、交趾太守。初,九真太守李遜父子勇壯有權力,威制交土,聞刺史騰遁之當至,分遣二子斷遏水陸津要。瑗收衆斬遜,州境獲寧。……以瑗爲龍驤將軍、交州刺史……慧度,瑗第五子也。初爲州主簿,流民督護,遷九真太守。瑗卒,府州綱佐以交土接寇,不宜曠職,共推慧度行州府事,辭不就。〔義熙〕七年,除使持節、督交州諸軍事、廣武將軍、交州刺史……統府板弘文行九真太守[40]。及繼父爲刺史,亦以寬和得衆,襲爵龍編侯。[41]
杜氏三世均爲交州刺史,可以看出,在魏晉南北朝時期,杜氏這樣的交趾豪族在當地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土豪在交趾地方政治的這種重要作用,在隋唐時期依然存在。其中,以杜氏家族最爲典型。下文將詳述其家族在唐代的發展情況。
(二)交趾杜氏家族在安南的活動
1.交趾杜氏家族的族群屬性
交趾杜氏,在中古時期一直爲該地的首姓。據《資治通鑑》:
有杜守澄者,自齊、梁以來擁衆據溪洞,不可制。[42]
交趾杜氏在唐代仍有極重要的作用,史書多稱之爲“群蠻首長”“安南首領”。如《資治通鑑》云:
貞元七年,安南都護高正平重賦斂。夏,四月,群蠻首長杜英翰等起兵圍都護府,正平以憂死,群蠻聞之皆降。[43]
而《舊唐書·德宗紀》下則稱杜英翰爲“安南首領”[44]。又如《新唐書·裴立傳》:
〔裴行立〕由蘄州刺史遷安南經略使。環王國叛人李樂山謀廢其君,來乞兵,行立不受,命部將杜英策討斬之,歸其孥,蠻人悦服。英策及范庭芝者,皆溪洞豪也。隸於軍,他經略使多假借,暴恣干治,行立陰把其罪,貸之,許自效,故能得英策死力。[45]
可見杜氏家族在唐代安南都護府擁有極大的勢力,不僅在都護府中出任要職,對於都護府的決策具有重要影響力;而且擁有兵權,能够統領當地土軍,在土著族群中享有極高的威望。杜氏家族在安南的影響力,與中古時代馮氏家族在嶺南的地位有相似之處。據《舊唐書·馮盎傳》:
馮盎,高州良德人也。累代爲本部大首領……武德四年,盎以南越之衆降,高祖以其地爲羅、春、白、崖、儋、林等八州,仍授盎上柱國、高羅總管,封吴國公,尋改封越國公。拜其子智戴爲春州刺史,智或東合州刺史,徙封盎耿國公。貞觀五年〔631〕,盎來朝,太宗宴賜甚厚。俄而羅竇諸洞獠叛,詔令盎率部落二萬爲諸軍先鋒。時有賊數萬屯據險要,不可攻逼。盎持弩語左右曰:“盡吾此箭,可知勝負。”連發七矢,而中七人,賊退走,因縱兵乘之,斬首千餘級。太宗令智戴還慰省之,自後賞賜不可勝數。盎奴婢萬餘人,所居地方二千里,勤於簿領,詰擿奸狀,甚得其情。[46]
馮氏家族在唐代嶺南社會具有巨大的影響力。鑑真和尚在東渡日本的過程中,曾被海風吹到海南島,受到馮氏家族的款待。據日本真人元開《唐大和上東征傳》記載:
〔萬安州〕大首領馮若芳請住其家,三日供養。若芳每年常劫取波斯舶二三艘,取物爲己貨,掠人爲奴婢。其奴婢居處,南北三日行,東西五日行,村村相次,總是若芳奴婢之住處也。若芳會客,常用乳頭香爲燈燭,一燒一百餘斤。其宅後,蘇芳木露積如山;其餘財物,亦稱此焉。[47]
……始安郡都督上党公馮若璞等步出城外,五體投地,接足而禮,引入開元寺……馮都督來,自手行食,供養衆僧,請和上受菩薩戒。其所都督七十四州官人、選舉試學人並集於此州;隨都督受菩薩戒人,其數無量。[48]
日本學者松浦章曾指出,馮若芳的巨額財富來自其對於海上絲綢之路航線的控制[49]。事實上,馮氏家族不僅擁有巨大的財力、社會影響力,而且,當馮氏家族參與組織地方叛亂時,朝廷在平定叛亂後,對該家族仍然採取招撫的策略。據《資治通鑑》云:
先是,番禺賊帥馮崇道,桂州叛將朱濟時,皆據險爲亂,陷十餘州,官軍討之,連年不克;李勉遣其將李觀與翃並力攻討,悉斬之,三月,五嶺皆平。[50]
但是在平定叛亂的同時,唐王朝又下達了招撫馮氏家族的制命。常袞《宣慰嶺南制》:
長吏議法不平,作威以逞,因其猜阻,陷我忠良。馮季康、何如英等,南方右族,累代純臣,協其義烈之心,積有艱危之效。惑於所譖,虐用其刑,無狀致辟,遂生邊患。朕自托人上,每勞日昃,法天地之生成,宏父母之慈愛,聞此濫罰,惕然疚懷,尋亦辨明,特令昭雪。[51]
從唐王朝處理嶺南馮氏的舉措可以看出,李唐對於華南地區的土豪,大抵以招撫爲主。關於嶺南馮氏,學界已經有較爲翔實的研究。如河原正博、林天蔚、王承文都曾對該問題進行研究[52]。王承文先生認爲像馮氏這樣的嶺南土豪,可以被定義爲“溪洞豪族”,“東晉南朝爲了加强對少數民族地區的統治,選用不少溪洞‘首領’‘蠻酋’‘渠帥’‘洞主’擔任當地的行政長官,授予王、侯、將軍等名號,並對一些漢化較深實際上已加入東晉南朝統治集團的少數民族上層分子委以重任。”[53]
王先生的這種論斷,也很契合安南杜氏的情況。前文已提到,杜氏家族“自齊、梁以來擁衆據溪洞”。即使到五代交趾“十二使君之亂”時,杜氏依然能够憑藉其在溪洞的勢力,割據一方。據《大越史記全書》:
丙寅十六年〔宋乾德四年(966)〕,南晉亡。群雄競起,各據郡邑自守……杜景碩(原注:稱杜景公)據杜洞江。[54]
由此可見,從南朝一直持續到越南北屬時期的結束,杜氏家族在溪洞地區都保持有雄厚的勢力。甚至到了黎朝,還有丁酉四年(997)秋七月,大行皇帝“親征杜洞江賊,執其徒歸京師”的記載[55]。那麽,何謂“溪洞”?范成大《桂海虞衡志》中有很好的解答。范成大在宋孝宗乾道年間曾出知静江府,熟悉今廣西一帶的風土人情。《桂海虞衡志》即爲記述廣南西路風土民俗之作,惜其書今已失佚頗多。南宋黄震《黄氏日鈔》引《桂海虞衡志》云:
羈縻州洞,有黄、儂、韋、周四姓。黄儂隸邕州,韋、周隸宜州。國朝平儂智高,析其部落爲州縣,小者爲洞,凡五十餘所。即其雄長爲首領,籍其丁壯號田子甲者爲洞丁,而總隸於提舉。[56]
可見“溪洞”是華南各土著族群在未實現“改土歸流”前,一種基本的聚落組成形式。在宋代,它已經成爲王朝羈縻制度中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而“溪洞”在交趾也是廣泛存在的。
《梁書·武帝紀》:
〔中大同元年(546)正月〕交州刺史楊瞟克交趾嘉甯城,李賁竄入屈獠洞,交州平。[57]
《陳書·高祖紀》:
〔交州〕三山獠洞,八角蠻陬,逖矣水寓之國,悠哉火山之國。[58]
又據旅唐新羅文人崔致遠《補安南録異圖記》:
安南之爲府也,巡屬一十二郡……羈縻五十八州。府城東至南溟四百餘里,有山横亘,千里而遥,邃穴深岩,爲獠窟宅。[59]
由以上材料可見,安南在中古時期存在數量衆多的溪洞勢力。其中,李賁之亂在蕭梁末年;崔致遠爲唐代後期旅唐的新羅人,曾遊歷四方,後入高駢幕府[60],也可證明溪洞勢力在中古時期是盤根錯節,貫穿始終的。而杜氏家族,顯然就是衆多溪洞豪族中最顯赫者了。
2.從《青梅社鐘銘文》看杜氏家族在安南都護府的權勢
關於杜氏家族的歷史,不僅散見於官方史書,也有晚近出土的金石材料提供佐證。
《越南漢喃銘文彙編》第一集收録有《青梅社鐘銘文》一篇。該銘文於1986年在當時的越南河西省[61]青威縣青梅社出土,因而得名。據銘文來看,該鐘銘鑄於唐貞元十四年(798),記述了佛教組織“隨喜社”鑄銅鐘供養佛祖一事。銘文最後有所有供養人的名字。從這些人的身份來看,基本上都是在職或已退休的當地文武官員及其妻子。該銘文所載屬於杜氏家族的重要供養人有:
經略先鋒兵馬使、義軍都知兵馬使、前攝愛州刺史、朝議郎、使持節長州諸軍事、守長州刺史,又守郡州遊弈使、上柱國、賜紫金魚袋杜懷□。
副都護使、持節郡州諸軍事、守郡州刺史、充本州遊使、上柱國、賞紫金魚袋杜懷碧。[62]
其中,愛州爲安南都護府内最重要的正州之一,長州也是安南正州,郡州爲羈縻州。由此可知,杜氏家族的勢力,在安南都護府不同管控程度下的政區,都有分佈。
毛漢光、耿慧玲等學者曾研究過此碑銘。據廖幼華、王德權和耿慧玲的統計,該銘文“記録了當時青梅社民242人,其中,最大的姓是杜氏,有65人;其次是郭氏,42人”[63]。而如果比較其官職與姓氏關係的話,“擁有各類官銜者總計有65人,結果大致與姓氏分佈相似,以杜、郭兩氏最盛,超過半數(29人)。若再以所任官職之層級觀察,刺史及刺史以上職務,杜氏3人,他姓皆無……至於各級中下級文武官職,大致與姓氏分佈相當,以杜、郭、黄三姓居多”[64]。青梅社供養人所覆蓋的地區,主要在交州、愛州、長州等安南都護府中部核心區。以上統計數字可以看出杜氏家族在該地區的顯赫地位。
毛漢光據研究發現,“唐朝對交州、長州、愛州、驩州地區領袖之羈縻,最高官職可達副都護、招討副使、左相兵馬使等職,都護府内之僚佐更有許多地方大姓在位,至於正州、縣、羈縻州、縣之長官、僚佐,似以當地大族爲原則”[65]。毛漢光的這一論斷,是相當準確的。今將杜氏家族在唐後期所參加的重要活動整理製成表格如下:
表2 唐後期安南杜氏重要成員舉例
從上表可見,杜氏家族在唐後期參與了安南都護府的歷次重要活動,其中不乏起兵造反的事例。然而安南都護府對於像杜氏家族這樣的安南溪洞豪族,基本上仍採取羈縻和拉攏的政策。在具體事務的處理上,安南都護也須依靠這些溪洞豪族的幫助。在唐高宗以後,安南都護府成爲了唐王朝控制北屬越南地區的最高機構。在遠離關中王朝政治中心的情況下,都護個人的作爲,往往成爲都護府能否順利控制安南地區局勢的關鍵。
三、唐代安南都護府和安南都護的治政情況分析
(一)安南都護府建制的變遷及安南都護府的職責
1.唐代安南都護府建制的變遷
關於安南都護府對於唐代南疆的重要性,陳國保有專門研究。陳國保認爲,安南都護府不僅是唐朝維護南部邊疆穩定、鞏固南部邊疆統治的最高軍政機構,而且和邕州都督府、南寧州都督府共同構成唐朝南部、西南邊疆相互防護的邊疆防禦體系,維護了唐王朝的長治久安[66]。南詔的興起使安南失去其西北屏障,唐朝在南部和西南部的防禦體系逐漸失靈。安南都護府在晚唐成爲唐王朝與南詔作戰的前沿陣地。安南的失守殃及嶺南,並成爲唐朝滅亡的催化劑[67]。
在唐代的大部分時間,安南都護府爲北屬越南最高軍政機關,安南都護爲其最高長官。關於安南都護府變遷,可參見李吉甫《元和郡縣圖志》:
隋開皇十年〔590〕罷交趾郡爲玉州,仁壽四年〔604〕置總管府,大業三年〔607〕罷州復爲交趾郡。武德四年又改爲交州總管府。永徽二年〔651〕改爲安南都督府。至德二年〔757〕改爲鎮南都護府,兼置節度。大曆三年(768)罷節度,置經略使,仍改鎮南爲安南都護府。貞元六年〔790〕又加招討處置使。[68]
又《舊唐書·高宗紀》:
永隆二年〔681〕八月……辛卯,改交州爲安南都護府。[69]
《元和郡縣圖志》敘述至唐憲宗元和年間(806——820)。到唐懿宗咸通年間(860——874),安南都護府受南詔入侵,全境被占,其後都護府建制發生較大變化。據《資治通鑑》:
咸通四年六月,廢安南都護府,致行交州於海門鎮。以右監將軍宋戎爲行交州刺史,以康承訓兼領安南及諸軍行營……〔秋,七月〕復置安南都護府於行交州,以宋戎爲經略使,發山東兵萬人鎮之。[70]
又《新唐書·方鎮表》六:
咸通七年,升安南都護爲静海軍節度使。[71]
以上即爲唐代交趾地區最高軍政機關的變化情況。從中我們知道,安南都護府由交州總管府轉化而來,而最後升格爲静海軍節鎮。這一變遷是相當重要的,它關係到對於安南都護府職責問題的討論。
2.關於安南都護府職責的討論
烏小龍、李大龍《有關安南都護府的幾個問題》將安南都護府的職責歸納爲以下幾點:“設置防禦體系,置兵戍守”;“徵收賦税”;“以德化之,推廣儒學”;“平息反叛,防禦外敵”;“以夷治夷”;“疏通航道,修築道路,發展經濟”。[72]
這樣的歸納大致是準確的。問題在於,除了第5點外,其他職責都是作爲一位普通的州郡長官應該履行的。而且,我們或許還要考慮到,安南都護不僅是安南都護府的長官,同時還是府治交州的刺史。據《舊唐書·地理志》:
〔交州〕刺史充都護,管兵四千二百。舊領縣八,户一萬七千五百二十三,口八萬八千七百八十八。[73]
當然,軍鎮的長官同時是所治州的刺史,這也是唐後期的常態。據《新唐書·百官志》:
大率節度、觀察、防禦、團練使,皆兼所治州刺史。[74]
烏、李認爲,“和其他邊疆地區不同,唐王朝在安南地區是徵收賦税的,這是安南都護的職責之一”[75]。這裏的“其他邊疆地區”,據筆者的理解,應當是指安北都護府、安西都護府、安東都護府和北庭都護府。我們應該清楚,上述四個都護府均是唐王朝在一系列軍事征服後,所設置的軍事機構。安北防禦的範圍是突厥故地,安西是對於西域的羈縻,安東則是在遠征高麗後設置的。安北、安東存在時間很短,唐王朝尚未能很好地經營;安西、北庭所轄多爲羈縻之地,並非帝國直接控制的正州。因而,没有對這些邊疆地區徵收賦税,這是在情理之中的。
安南都護府則不同。交趾地區納入帝國的郡縣版圖已經有數百年的歷史。這裏有唐王朝的編户齊民,還有向帝國交納“半税”的“俚户”。徵收賦税是作爲刺史的職責所在。都護身兼交州刺史,因而自應徵收賦税、推行儒家教化。同時,還應注意安南都護的另一身份——“安南經略使”。據《新唐書·方鎮表》:
天寶十載〔751〕,置安南管内經略使,領交、陸、峰、愛、歡、長、福禄、芝、武峨、演、武安十一州,治交州。[76]
又據《舊唐書·地理志》:
安南經略使,治安南都護府,即交州,管兵四千二百。[77]
又據《資治通鑑》胡三省注云:
安南府兵四千二百人。兵輕税本鎮以自給。[78]
“經略使”,又作“經略招討使”,是唐後期地位次於節度使的一種軍事職官。在唐後期,唐王朝財賦仰給東南八鎮,財賦收入大不如天寶以前。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實行“兩税法”後,州縣税收分成三部分,一是“上供”,二是“送使”,三是“留州”。學界對此已經有相當詳細的研究[79]。軍鎮依靠郡縣的税收來維持其軍政開支,是普遍的現象。
當然,在唐代,凡任安南經略使者,必兼任安南都護,因而討論這兩者職責的不同,看似無太大的意義。但如此比較,能使我們更明白唐王朝設置安南都護的動機所在。
(二)唐帝國南部邊防及安南都護的主要職責
1.史載安南都護的職權
我們已經明白,安南都護在唐後期之所以擁有那麽大的兵權,是因爲其身兼安南經略使,這是一個軍事職官。爲什麽其會負責徵收賦税,推行社會教化,是因爲他身兼交州刺史,這主要是一個民政職官[80]。那麽,唐帝國設置安南都護的目的是什麽呢?
《新唐書·百官志》云:
都護掌統諸蕃,撫慰、征討、敘功、罰過,總判府事。[81]
這是史書對於都護職掌所作的最簡潔的歸納。在具體的運行過程中,安南都護所處環境之複雜和這一歸納的簡潔幾乎不可同日而語。但我們仍應高度重視《新唐書》的這句話,從這句話來看,都護的職權有以下三個方面:
(1)對轄區内的各土著族群進行招撫和羈縻;
(2)在必要時,可以採取軍事行動,並且擁有奬勵和處罰的權力;
(3)對都護府内的諸種事項,有最高裁判權。
這樣看來,都護的職權是相當高的。可以講,都護便是代表朝廷處理當地族群問題的最高權威了。而唐王朝設置安南都護的目的,也在於鞏固南疆,調和屬内諸族群。
2.安南都護府在鞏固南疆方面的作爲
安南都護府南接占婆,西臨南詔。這兩個國家是安南都護重點防禦的對象。
(1)南防占婆
占婆在唐代前後有“林邑”和“環王國”的不同名稱。占婆在唐德宗貞元年間,依然向唐王朝獻供。《舊唐書·德宗紀》:
圖1 唐後期安南都護府形勢圖
(圖片來源:譚其驤主編《中國歷史地圖集》第五册《隋唐五代十國時期》“元和方鎮圖”,北京:地圖出版社,1982,38——39頁)
貞元九年冬十月……癸酉,環王國獻犀牛,上令見於太廟。[82]
但不久之後,占婆便轉而對安南進行入侵。《新唐書·環王傳》:
〔環王〕元和初不朝獻,安南都護張舟執其僞歡州、愛州都統,斬三萬級,虜王子五十九,獲戰象、舠、鎧。[83]
據馬伯樂《占婆史》,當時占婆處於第五王朝(758——859)時期,其國王爲訶梨跋摩一世(Cri Harivarman-Deva-Rajadhiraja)。他認爲,“張舟此役,或有虚報,不然所獲者似屬驩愛二州之人民,蓋訶梨跋摩曾留碑銘云:‘伸其如太陽之長臂,以焚暗如黑夜之中國民族’,尚在矜言其勝跡也。”[84]
不過,張舟作爲安南都護,在加强軍備、修築防禦設施上,政績斐然,這是有史可證的。《唐會要》云:
元和四年八月,安南都護奏破環王國僞號愛州都統三萬餘人,及獲王子五十九人,器械、戰船、戰象等稱之。其年九月,安南都知兵馬使兼押衙、安南副都護杜英策等五十人,狀舉本管經略、招討、處置等使兼安南都護張舟到任已來政績事:“安南羅城,先是經略使伯夷築,當時百姓猶甚陸梁,才高數尺,又甚湫隘。自張舟到任,因農隙之後,奏請新築。今城高二丈二尺,都開三門,各有樓,其東西門各三間,其南門五間,更置鼓角,城内造左右隨身十宫。前經略使裴泰時,驩、愛城池被環王昆侖燒毁並盡。自張舟到任後,前年築驩州城,去年築愛州城。裴泰時,軍城不守,軍中器械却失並盡。趙昌到任日近,旋除廣州。自張舟到任,諸道求市,每月造成器械八千事。四年以來,都計造成四十餘萬事,於大廳左右,起甲仗樓四十間收貯。安南戎寇,難利鬥戰,先有戰船,不過十數隻,又甚遲鈍,與賊船不過相接。張舟自創新意,造艨艟舟四百餘隻,每船戰手二十五人、掉手三十二人、車弩一支、兩弓弩一支,掉出船内,回船向背,皆疾如飛。”敕旨:“宜付所司”。[85]
裴泰任安南都護的時間在唐德宗貞元十八、十九年,當時正值訶梨跋摩一世新即位之時[86],彼時占婆已經改變臣服唐王朝的策略,《新唐書·德宗紀》:
貞元十八年十二月,環王陷驩、愛二州。[87]
這與《唐會要》的記載是吻合的。《唐會要》所載上奏張舟功績的是安南副都護杜英策等人。杜英策即安南首領杜氏一族。由杜英策領銜上奏,可見其在都護府中的地位。同時,也可看出,以杜英策爲首的溪洞豪族,對於張舟的舉措是支持的。没有溪洞豪族的支持,或者當溪洞豪族與占婆聯合時,都護府是很難取勝的。如《舊唐書·敬宗紀》:
長慶四年〔829〕十一月戊申,安南都護李元喜奏:黄家賊與環王國合勢陷陸州,殺刺史葛維。[88]
“黄家賊”當指黄洞蠻,是邕管和安南邊界處一支時常反叛的溪洞勢力。當溪洞勢力和外國政權聯合時,安南都護府往往難以招架。這在安南與南詔的對抗中體現得更爲明顯。
(2)西抗南詔
關於南詔與唐王朝關係史的研究,方國瑜、薛愛華、林謙一郎等學者都已經有比較深入的研究。方國瑜對於南詔入侵安南、邕州等的情況已有梳理[89]。薛愛華也介紹過南詔三次入侵安南的來龍去脈[90]。林謙一郎從南詔的角度思考兩國關係[91],其研究似乎没有涉及南詔入侵安南的問題。
南詔興起於唐代中期,强盛於唐代後期。從安南府城到南詔王城苴哶城有專門的通道,《蠻書》云:
苴哶城,從安南府城至蠻王見坐苴哶城水陸五十二日程,只計日,無里數。從安南上水至峰州兩日,至登州兩日,至忠誠州三日,至多利州兩日,至奇富州兩日,至甘裳州兩日,至下步三日,至黎武賁栅四日,至賈勇步五日。已上二十五日程,並是水路。大中初悉屬安南管系,其刺史並委首領勾當。大中八年,經略使苛暴,川洞離心,疆内首領,旋被蠻賊誘引,數處陷在賊中。從賈勇步登陸至矣符管一日。從矣符管至曲烏館一日,至思下館一日,至沙只館一日,至南場館一日,至曲江館一日,至通海城一日,至江川縣一日,至進寧館一日,至鄯闡柘東城一日。從柘東節度城至安寧館一日。安寧館本是漢寧郡[92]城也。從安寧城至龍和館一日,至沙雌館一日,至曲館一日,至沙却館一日,至求贈館一日,至雲南驛一日,至波大驛一日,至白巖驛一日,至龍尾城一日。李宓伐蠻,于龍尾城誤陷軍二十萬衆,今爲萬人塚。至陽苴哶城一日。[93]
《蠻書》所記的這條通道,便是伯希和、嚴耕望等學者已經研究得很深入的滇越道[94]。由於此通道的存在,南詔便可經此侵入南詔,進而進攻邕州,對唐王朝的南疆造成重大威脅。而後來的事實也是如此。關於南詔入侵對唐王朝的影響,陳寅恪有精闢的論述:
自咸通以後,南詔侵邊,影響唐財政及内亂頗與明季之“遼餉”及流寇相類,此誠外患與内亂相關係之顯著例證也。夫黄巢既破東南諸道財富之區,時溥復斷南北運輸之汴路,藉東南經濟力量及科舉文化以維持之李唐皇室,遂不得不傾覆矣。史家推跡龐勛之作亂,由於南詔之侵邊,而勛之根據所在適爲汴路之咽喉,故宋子京曰:“唐亡於黄巢,而禍肇基於桂林。”(《新唐書·南詔傳》論)嗚呼!世之讀史者儻有感於斯言歟?[95]
當然,依唐朝當時的國運,走向滅亡是必然的。但南詔的侵邊無疑加快了這一趨勢。南詔大規模入侵安南,先後共計四次。第一次是大中十二年(858)六月。第二次是咸通元年末到二年初(860——861年),南詔軍隊趁安南都護李鄠出兵播州之際,乘虚而入,佔領交州。不久爲容管及領道的軍隊擊退。第三次入侵是咸通三年(862),被擊退。第四次是咸通三年底至七年(862——866),咸通四年正月攻破安南府治交趾,迫使唐王朝的勢力退出交趾地區,並乘機進攻邕州。直到咸通七年,名將高駢才將交州收復。
翻閲相關史料,我們會發現,南詔之所以能先後兩次攻佔交趾,其實和安南都護對土著族群的問題處理不當有關。《資治通鑑》云:
初,安南都護李涿爲政貪暴,强市蠻中馬牛,一頭止與鹽一斗,又殺蠻酋杜存誠。群蠻怨怒,導南詔侵盜邊境。峰州有林西原,舊有防冬兵六千,其旁七綰洞蠻,其酋長曰李由獨,常助中國戍守,輸租賦。知峰州者言於涿,請罷戍兵,專委由獨防遏;於是由獨勢孤,不能自立,南詔拓東節度使以書誘之,以甥妻其子,補拓東押牙,由獨遂帥其衆臣于南詔。自是安南始有蠻患;是月〔六月〕,蠻寇安南。[96]
可以看出,李涿任安南都護期間,至少有三大嚴重錯誤,一是對土著族群剥削過重;二是處死溪洞豪族杜存誠;三是撤除西部邊境的軍隊,使當地土著不能對抗南詔,只能臣服。其中,杜存誠爲杜氏家族的重要成員,這在表2已經標明。防冬兵爲唐王朝防範南詔的重要軍事力量。據《資治通鑑》胡三省注:
南方炎瘴,至冬,瘴輕。蠻乘此時爲寇,故置防冬兵。[97]
對李涿的錯誤,當時的詩人皮日休寫下了《三羞詩》進行諷刺:
南方不擇吏,致我交趾覆。綿聯三四年,流爲中夏辱。懦者鬥即退,勇者兵乃黜。軍庸滿天下,戰將多金玉;刮得齊民癕,分爲猛士禄。雄健許昌師,忠武冠其族。去爲萬騎風,住作一川肉。時有殘卒回,千門萬户哭。哀聲動閭里,怨氣盛山谷。[98]
因爲李涿的錯誤行爲,致使交趾出現兵燹,進而影響唐王朝的全域,已經爲時人所知。南詔第二次入侵安南,也與時任都護李鄠的不當政策有關。據《資治通鑑》,“鄠初至安南,殺蠻酋杜守澄,其宗黨遂誘道群蠻陷交趾”[99]。南詔第四次入侵安南,佔領期達四年之久,也是得到安南土著族群的支持的。據《資治通鑑》云:
南詔兩陷交趾,所殺虜且十五萬人。留兵二萬,使思縉據交趾城,溪洞夷獠無遠近皆降之。[100]
思縉即楊思縉,是南詔重要將領。“溪洞夷獠”聞風而降,既是受南詔兵威影響,同時也不難看出他們對於唐王朝的離心傾向。這或許和前幾任都護的不當舉措有關。
至於杜存誠、杜守澄父子之死,從其他史料記載來看,也是事出有因。《資治通鑑考異》引《唐懿宗實録》云:
初,李琢[101]在鎮,蠻首領愛州刺史兼土軍兵馬使杜存誠密誘溪洞夷、獠爲之鄉導,琢察其不忠,戮死焉。[102]
又《資治通鑑》云:
有杜守澄者,自齊、梁以來擁衆據溪洞,不可制。式離間其親黨,守澄走死。[103]
式即王式,爲李鄠前任,治交頗有政績。他設計驅走杜守澄,但並未將其處死,或許是有策略考慮的。而李鄠甫一上任,就立即將其處死,導致南詔亂至。由此可見諸族群問題的重要性。綜上所述,南詔之所以能入侵安南得手,和都護處理轄區内諸族群問題不當有關。
3.安南都護對屬内諸族群關係的處理
正確處理好與屬内各族群的關係,是維持安南都護府持續穩定最關鍵的環節。特别是在唐後期,帝國在中原地區自顧不暇,已經没有太多精力可以投入到像交趾這樣邊遠的地區來,都護的作爲顯得十分重要。都護要想做出政績,對屬内的“土豪”進行招撫是十分必要的。唐後期政績較突出的都護有趙昌、張舟、裴行立、馬植、王式等人。後來的静海軍節度使高駢也是政績斐然,但他是交趾淪陷後依靠武力將其收復並進行重建的領導人,和之前的都護面臨的形勢不可同日而語。
趙昌任安南都護的時間是唐德宗貞元七年。《舊唐書·趙昌傳》:
貞元七年,爲虔州刺史。屬安南都護爲夷獠所逐,拜安南都護,夷人率化。十年,因屋壞傷脛,懇疏乞還,以檢校兵部郎中裴泰代之,入拜國子祭酒。及泰爲首領所逐,德宗詔昌問狀。昌時年七十二,而精健如少年者,德宗奇之,復命爲都護,南人相賀。[104]
趙昌的前任爲高正平,高正平因爲徵收賦斂過重,導致安南首領杜英翰造反;趙昌再任,也是前任裴泰被當地土豪王季元所逐促成的,這在前文已經述及。趙昌在任長達十年以上,是唐後期任職最久的安南都護府長官。他善於處理和土著族群的關係,這是他長期在任的關鍵。
張舟在趙昌之後接任,抵禦占婆功績顯著。而他之所以能成功抵禦占婆,和他重用安南首領杜英策等人、積極修繕軍備有關。柳宗元《安南都護張公誌並序》詳細記載了其治理安南的功績:
公自爲吏,習於海邦,凡其比較勤勞,利澤長久。去之則夷獠稱亂,復至而寇攘順化。及受命專征,得陳嘉謨,誓拔禍本,納於夷軌。乃命一其貢奉,平其斂施。牧人盡區處之方,制國備刑體之法。道阻而通百貨,地偏而具五人。儲偫委積,師旅無庚癸之呼;繕完板榦,控帶兼戊己之位。文單環王,怙力背義,公於是陸聯長轂,海合艨艟,再舉而克殄其徒,廓地數圻,以歸於我理;烏蠻酋帥,負險蔑德,公於是外申皇威,旁達明信,一動而悉朝其長,取州二十,以被于華風。易皮卉以冠帶,化奸宄爲誠敬,皆用周禮,率由漢儀。公患浮海之役,可濟可覆,而無所恃,乃刳連烏,以辟坦途。鬼工來并,人力罕用,沃日之大,束成通溝;摩霄之阻,硩爲高岸,而終古蒙利。公患疆場之制,一彼一此,而不可常,乃復銅柱,爲正制。鼓鑄既施,精堅是立。固圉之下,明若白黑,易野之守,險逾丘陵,而萬世無虞。奇琛良貨,溢於玉府;殊俗異類,盈於槁街。[105]柳宗元這篇墓誌雖然充滿溢美之詞,但仍可以看出張舟在安南的作爲,可補正史之不足:一是在安南推行教化,嚴肅法紀,和睦境内諸族群;二是整頓軍備,做好糧食儲備;三是擊退占婆的進攻,降服烏蠻族的勢力;四是齊整道路,修築堤岸;五是重建傳説中馬援立下的銅柱,明確安南都護府的南界。
唐文宗開成年間的安南都護馬植也能妥善處理和諸族群的關係,政績卓著。據《新唐書·馬植傳》:
開成初,爲安南都護。精吏事,以文雅絢飾其政,清净不煩,洞夷便安。羈縻諸首領皆來納款,遣子弟詣府,請賦租約束。植奏以武陸縣爲陸州,即柬首領爲刺史。既而州部廢池珠復生。以政最,檢校左散騎常侍,徙黔中觀察使。[106]
馬植的具體施政,可由其優待杜存誠看出。《唐會要》云:
開成四年〔839〕十一月,安南都護馬植奏,當管經略押衙兼都知兵馬使杜存誠,管善良四鄉,請給發印一面,前件四鄉是獠户,杜存誠祖父以來,相承管轄,其丁口税賦,與一郡不殊。伏以夷貊不識書字,難憑印文,從前征科,刻木權用,伏乞發印一面,令存誠引用。敕旨,宜依。[107]
可以看出,馬植對於杜存誠之類的土豪的處理方式,是維持其對既有領地的管轄權力;同時又通過上奏朝廷、頒發印綬,使得其權力的取得變成帝國所賜,並讓其在都護府内任職。通過和溪洞土豪合作,使自己的政令順利推行,的確是高明的手段。這是李涿、李鄠未能做到的。前文已提到,安南都護的權力是巨大的,他有生殺予奪的大權,同時他也有任命官員的權力。
嶺南地區在唐代情形特殊,因而在官員的選拔上實行“南選”制度[108]。對此安南境内的土著族群首領,可以通過南選,納入到帝國的統治體系中。在唐後期,朝廷不再派御史專門辦理此事,這種權力下放到嶺南五道。安南土豪可以成爲都護府幕僚、州刺史,應當與南選制度有關。
張舟、馬植都通過和安南土豪合作,推行政令。但一味施行恩惠是不行的,適當立威很有必要。比如裴行立任安南都護時,採取的就是恩威並施的方法。據《新唐書·裴行立傳》:
〔杜〕英策及范廷芝者,皆溪洞豪也,隸於軍,它經略使多假借,暴恣干治,行立陰把其罪,貸之,許自效,故能得英策死力。廷芝嘗休沐,久不還,行立召之,約曰:“軍法,逾日者斬,異時復然,爾且死!”後廷芝逾期,行立笞殺之,以屍還范氏,更爲擇良子弟以代,於是威聲風行。[109]
裴行立暗中收集杜英策不法的證據,却又赦免他,使其對自己死心塌地。范廷芝無視軍令,裴與其約法三章,范失約,立斬之,同時又使其族人繼承職位。這樣就樹立了自己的威望。
當然,要想真正約束好安南諸土豪,還是要加强自身的戰備。《資治通鑑》云,貞元七年“五月,辛巳,置柔遠軍于安南”[110],趙昌能够在安南順利當政,和當時朝廷在這裏加强軍備也有關係。
唐宣宗大中末年任安南都護的王式也是如此。據《資治通鑑》:
春,正月,以康王傅、分司王式爲安南都護、經略使。式有才略,至交趾,樹芀木爲栅,可支數十年。深塹其外,泄城中水,塹外植竹,寇不能冒。選教士卒甚鋭。頃之,南蠻大至,去交趾半日程,式意思安閒,遣人謝曰:“我自執叛獠耳,非爲寇也。”安南都校羅行恭,久專府政,麾下精兵二千,都護中軍才羸兵數百;式至,杖其背,黜于邊徼……
初,忠武軍精兵皆以黄冒首,號黄頭軍。李承勛以百人定嶺南,宋涯使麾下效其服裝;亦定容州。安南有惡民,屢爲亂,聞之,驚曰:“黄頭軍渡海求襲我矣!”相與夜圍交趾城,鼓噪:“願送都護北歸,我須此城禦黄頭軍。”王式方食,或勸出避之。式曰:“吾足一動,則城潰矣。”徐食畢,擐甲,率左右登城,建大將旗,坐而責之,亂者反走。明日,悉捕誅之……
安南饑亂相繼,六年無上供,軍中無犒賞,式始修貢賦,饗將士。占城、真臘復通使。[111]
由此可見,唐宣宗大中末年,安南的局勢已經很緊張了。當時安南面臨三大困難,一是南詔入侵在即;二是境内持續災荒;三是無犒賞,軍隊隨時發生嘩變。王式在這種形勢下,修固防禦設施,充實都護中軍兵力;當軍隊發生嘩變時,冷静處理,事後及時發放犒賞。這樣才使得局勢暫時穩定。假如都護没有王式這樣的才幹時,那麽安南都護府的局勢隨時可能失控。事實上當李鄠接替王式後,由於其一系列錯誤舉措,交趾終於被南詔攻佔。但這同時也説明,在國運不振、災荒不斷、諸族離心的情況下,單憑都護一人的才幹,是很難扭轉局勢的。因而,當南詔第四次入侵時,時任都護蔡襲雖然頑强抵抗,直至戰死,但最終難以改變交趾被南詔佔領的結局。
其實,代表帝國的邊遠地區官府,如何和當地的土著族群打交道,一直是困擾朝廷當局的難題。南宋時期,南宋官府在處理邕州儂氏一族時,就遇到類似的難題。當南宋財力、軍力完備時,溪洞勢力對朝廷派出官員相當尊重,彼此相安無事。《文獻通考·四裔考》云:
(儂氏)此州縣雖曰羈縻,然皆耕作省地,歲輸税米於官。始時國家規模宏遠,以民官治理之,兵官鎮壓之,以諸洞財力養官軍,以民丁備招集驅使,上下相維,有臂指之勢。洞酋雖號知州縣,多服皂白布袍,類里正、户長。參寨官皆横梃,自稱某州防遏盜賊。大抵見知寨如里正之于長官,奉提舉如卒伍之于主將,視邕管如朝廷,望經略帥府則如神明。號令風靡,保障隱然。比年不然,諸洞不供租賦,故無糧以養提舉之兵,提舉兵力單弱,故威令不行;寨官非惟惰不舉職,且日走洞官之門,握手爲市,提舉官亦不復威重,與之交關通賄。其間有自愛,稍欲振舉,諸洞必共污染之,使以罪去,甚則酖焉。原其始皆邊吏冒法徇利致然,此弊固未易悉數也。故事,安撫經略使初開幕府,頒鹽彩徧犒首領,以公文下教,謂之委曲。大略使固守邊界,存恤壯丁云。邕州守臣,舊不輕付,屯卒將五千人,京師遣人作司大兵城,邊備甚飭。[112]
但是,等到邕州財力不濟,軍備不齊時,溪洞勢力就對官府相對無視了:
比來邕州經費匱闕,觸事廢弛,但存羸卒數百人,城壁器械,頽壞不修,安撫都監司事體朘弱,州洞桀黠無所忌,至掠省民客旅,縛賣於交趾。諸蠻又招收省民不遑及配隸亡命者,以益田子甲,反隱然平視安撫都監司,此非持久計。慶曆廣源之變,爲鑑豈遠哉![113]在宋仁宗慶曆年間,廣源州土豪儂智高曾起兵造反,因而稱爲“廣源之變”。從上述記載可以看出,即使到了南宋,和交趾接壤的邕州依然是多事之地。這是唐宋華南地區的一種常態。
另一方面,安南都護的權力巨大,既可理民,又掌握兵權,還能任命、賞罰府内官員。由於唐代安南都護基本上是外來官員,且任職時間不長,難以與當地土豪相勾結,形成割據之勢。但是,等到高駢卸任静海軍節度使後,歷任節度使都顯平庸,不能有效約束安南土豪。唐季静海軍節度使由交州土豪曲承裕擔任。曲氏世代豪族,掌握如此大的權力後。在唐季天下分裂時,在安南形成割據,是必然之勢。
那麽,爲什麽安南土豪能够在唐後期擁有這麽大的權力?下文將從人口統計以及文化傳統兩個方面探討安南土豪的權力來源。
四、安南土豪的權力來源(1):户口統計數字的非自然減少
(一)史載北屬時期交州和愛州的户數統計
我們知道,人口在中國的王朝體系中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人口的多少不僅意味着賦税的多少,也意味着一個王朝政治控制力的强弱。所以,我們可以從安南人口的變化來看土豪和官府强弱之勢的變化。
目前,關於安南地區人口統計,梁方仲、泰勒、翁俊雄、張達志等學者都有相關的研究[114]。
現在所能用到的資料中,口數的統計遺漏不全,幾乎不能構成一個完整的人口統計序列。只有交趾、九真兩郡的户數統計是比較完整的。根據越南學者陶維英所著《越南歷代疆域》,交趾、九真兩郡,在隋唐一度又稱爲交州、愛州。儘管在中古時期,交趾和九真都曾析出一定地域組成新郡,然而就總體而言,這兩個郡的建制是不曾被打破的,其郡治、政區的變化不會像鄰近州郡如日南郡等一樣劇烈。因而,分析這兩郡統計户數的變化,雖然並不能反映安南人口户數變化的全貌,也不能看出這兩郡人口密度的變化,不過仍可以管中窺豹,看出安南在中古時期統計户數變遷的一些端倪。兩郡的户數統計變化如下表所示:
表3 中古時期交趾、九真兩郡户數統計表
由上表可知,交趾、九真兩郡在中古時期出現了户數統計上的急速下降。西晉太康初年兩郡的户數僅有西漢元始二年的11.7%;到大明八年甚至只有其5%;要等到隋朝建立後這種情況才有好轉。到了唐後期,户數却又顯著的下滑,以《元和郡縣圖志》的數據來説,比開元下降了18.2%。北屬時期越南户數統計的下滑,自然不等於當地户數的真正減少,而應該理解爲官方控制人口的下降。
(二)對於史載北屬時期越南户數下滑的分析
1.泰勒的觀點——編户齊民轉化爲後來的芒族
對於安南户數的這種下滑,泰勒認爲,這種户數的大規模的減少,是人口逃亡的結果。由於平原地區沉重的勞役壓力,加上林邑等異族勢力的威脅,導致許多編户齊民從平原地區逃亡到政府所控制不到的高地地區;而這些人口也構成了芒族(Muong)的一個重要來源。[115]
筆者認爲,就目前所掌握的史料,我們很難解釋清楚安南户數下滑的真正原因。不過有一點可以肯定,即這種户數的下滑意味着王朝政權所能控制人口的下滑,進而則反映出王朝政權對基層社會控制力的减弱。而相對的,王朝政權控制力的减弱,則意味着安南土豪勢力的上升。
2.唐後期全國户數統計的大勢
爲什麽元和時期統計的户數急劇下降?這應該還與當時全國的大勢有關。嚴耕望《元和志户籍與實際户數之比勘》曾“檢查元和時代各州之實際户數,以與《元和志》所載户數相比較,發現《元和志》所記各州户數,大多僅爲其他文獻所記各州户數若干分之一,甚至八九分之一”[116]。同時,“依法不在户籍簿者,如商賈、僧道、奴婢及其他浮寄人口,以及少數民族之大部分(漢唐少數民族人口極多)尚不在其數”[117]。作者認爲,地志的户籍統計來自地方諸州向户部報告的統計數字。唐後期諸軍鎮爲養軍截留賦税,因而瞞報户數,這是地志户數急劇下降的直接原因。同時,安史之亂後,工商税勃興,地方田賦税的收入重要性下降,因而朝廷亦未細加追究。
3.唐代華南地區的奴婢問題與安南土豪對人口的控制
安南所出現的人口隱匿,可能還跟華南地區的奴婢問題有關。在唐代,奴婢和部曲是兩個賤民階層。據宫崎市定的研究,在整個中世,部曲是普遍存在於中國各地的,“他們起初是由於饑饉和災害,不能保留自由民的體面,暫時脱離城内來求莊園的保護的”[118]。王承文先生則認爲,“隨着嶺南經濟社會的迅速發展,溪洞豪族除擁有一定世襲性的政治權勢外,大多擁有雄厚的經濟實力,佔有大量土地,‘役使’大量部族貧民,有的還是大奴隸主。大量依附於豪族首領的宗親奴婢分解了封建國家的經濟基礎。這也是嶺南州縣户籍往往甚少的重要原因。”[119]
當時的安南都護,也有蓄養大量奴婢、部曲者。如《朝野僉載》云:“安南都護府鄧祐,韶州人,家巨富,奴婢千人。”[120]又如《資治通鑑》云:
元和十四年十月,壬戌,容管奏安南賊楊清陷都護府,殺都護李象古及妻子、官屬、部曲千餘人。象古,道古兄也,以貪縱苛刻失人心。[121]
此事又可據王仲周《唐故安南都護充本管經略招討使兼御史中丞李公墓誌銘並序》:
閲有安南都護兼御史中丞隴西李公,春秋五十三,以元和十四年祀秋八月十九日遇部將楊湛清[122]構亂於軍郡,公之室韋氏洎三男二女戕於一刻之間……公太宗文皇帝之六代孫,襄州節度户部尚書嗣曹王贈太師皋之子也。[123]
根據上揭宫崎市定的研究可知,所謂部曲,有許多是由當地的自由民轉化而來。李象古作爲李唐宗室,本身就財力雄厚,到安南後又貪縱苛刻。因而,這些部曲有可能是由當地自由民轉化而來的。作爲安南都護府最高長官的都護尚且如此,則當地土豪蓄養奴婢、部曲的情況是可以想見的。
唐代的華南地區爲官奴婢的重要來源,這種局面持續到唐憲宗元和年間才有改變。據《册府元龜·帝王部》:
元和八年九月,詔曰:比聞嶺南五管並福建、黔中等道,多以南口餉遺,及于諸處博易。骨肉離折,良賤難分,念兹遠人,受抑無告。所以去歲處分諸道,不令進獻。近因賂遺事覺,方驗詔旨不行。雖量輕重,各正刑典,猶慮未降明敕,尚有因循。自今嶺南諸道,輒不得以口餉遺,及將諸處博易。又有求利之徒,以口博易,關鎮人吏,容縱頗多,並勒所在長吏,嚴加捉搦。如更違犯,必重科懲。如長吏不存勾當,委御史台察訪聞奏。因是宣罷口臘等使。[124]
但是,直到唐宣宗大和年間,華南地區仍存在大量的奴婢貿易,以致朝廷要再次下詔禁止。據《新唐書·宣宗紀》:
大中九年閏四月辛丑,禁嶺外鬻男女者。[125]
此外,每當安南發生戰争時,必有大批人口依附於溪洞豪族。據《舊唐書·懿宗紀》:
咸通四年七月朔,制:安南寇陷之初,流人多寄溪洞,其安南將吏官健走至海門者人數不少,宜令宋戎、李良察訪人數,量事救恤。安南管内被蠻賊驅劫處,本户兩税丁錢等量放二年,候收復後别有指揮。其安南溪洞首領,素推誠節,雖蠻寇竊據城壁,而酋豪各守土疆。如聞溪洞之間,悉藉嶺北茶、藥,宜令諸道一任商人興販,不得禁止往來。[126]
從上面的制書可以看出,唐王朝已經很清楚安南土豪大量收容、隱匿人口的情況。但唐王朝依然允許這種情況的存在,並厚待安南的溪洞豪族。這是因爲當時正值南詔與唐王朝戰事正酣,唐王朝需要拉攏這些土豪。
4.唐代華南的政治地理
在探討安南都護府控制户數下滑的原因時,應注意到唐代華南的政治地理。就華南總體局勢而言,唐代廣州已經崛起,取代了南北朝時交州的地位。這從户數統計即可窺一二:
表4 唐代交州、廣州與全國户數統計
從上表可以看出,與交州情況很不相同,廣州在唐代的户數統計數字是呈波動上升的,在元和年間更達七萬四千餘户。凍國棟認爲:“廣州作爲唐代對外貿易的重要港口之一,地位日漸重要。玄宗開元初在此初置市舶使,主掌海外市舶交易之事。宋顥知廣州,改廣州‘以竹茅爲屋’的舊習,‘教人燒瓦,改造店肆,自是無復延燒至患’,加之大庾嶺山路的開通,嶺南與内地的聯繫逐漸密切,從而廣州的政治經濟地位迅速崛起。”[127]海外貿易是廣州繁榮的基礎。9世紀依據水手記聞所寫的《中國印度見聞録》云:
廣府是船舶的商埠,是阿拉伯貨物和中國貨物的集散地。[128]
由於廣州已經取代交州成爲唐王朝經營華南地區的重鎮,在政治資源的競争上,廣州也明顯占優。《資治通鑑》云:
〔德宗貞元八年〕六月,嶺南節度使奏:“近日海舶珍異,多就安南市易,欲遣判官就安南收市,乞命中使一人與俱。”上欲從之,陸贄上言,以爲:“遠國商販,惟利是求,緩之斯來,擾之則去。廣州素爲衆舶所湊,今忽改就安南,若非侵刻過深,則必招攜失所,曾不内訟,更蕩上心。況嶺南、安南,莫非王土,中使、外使,悉是王臣,豈必信嶺南而絶安南,重中使以輕外使。所奏望寢不行。”[129]
陸贄爲唐德宗時代的名臣。他的考慮,固然是從唐王朝的整體部署出發,認爲不能偏袒廣州一方。但他同時也承認,當時廣州已經“地當要會,俗號殷繁”[130]。而唐德宗本來是打算採納嶺南節度使的建議的。可以看出,在當時統治者的心目中,廣州的重要性是要高於交州的。由此可以推斷,在唐末唐王朝實力日蹙的情況下,帝國顯然更容易將有限的精力用於經營以廣州爲首府的嶺南東道。這也是唐王朝所能掌握的編户齊民愈來愈少,而安南土豪所能控制的人口愈來愈多的深層原因所在。
五、安南土豪的權力來源(2):越南的文化傳統
(一)北屬時期越南的儒學和佛教
安南土豪能够坐大,除了政治、地理等因素外,我們也必須考慮到文化方面的因素。越南北屬時期,儒學在交趾已經有所傳播。唐德宗時期的宰相姜公輔便是愛州人。但總體而言,安南的儒學發展水準是比較低的。這符合當時嶺南的總體情況。據《唐摭言》引《會昌五年舉格節文》:
公卿百家子弟及京畿内士人寄客外州府舉士人等修明經、進士業者,並隸名所在監及官學,仍精加考試。所送人數:其國子監明經,舊格每年送三百五十人,今請送二百人;進士,依舊格送三十人,其隸名明經,亦請送二百人;其宗正寺進士,送二十人;其東監、同、華、河中所送進士,不得過三十人,明經不得過五十人……金汝、鹽豐、福建、黔府、桂府、嶺南、安南、邕容等道,所送進士不得過七人,明經不得過十人。[131]
由所送進士、明經數可以看出,即使到唐末,安南依然被視爲文化欠發達地區。這種局面,即使在宋代,也就是越南黎朝時仍没有改變。馬司伯洛在《宋初越南半島諸國考》中提道:
990年,宋遣宋鎬等往封黎桓,華閭尚不爲城。蓋“城中無居民,止有茅竹屋數十百區,以爲軍營,而府署湫溢”。又觀宋使所言國王形貌,衣冠,嗜好,與宫廷軍民之情形,頗有輕蔑不足道之意。具見交趾雖經中國數百年之統治,風俗頗陋,而文化甚低也。[132]
馬司伯洛所引的史料,出自《宋史·交趾傳》。宋使宋鎬在描述出使情況時稱:
自是宵征抵海岸,至交州僅十五里,有茅亭五間,題曰茅徑驛。至城一百里,驅部民畜産,妄稱官牛,數不滿千,揚言十萬。又廣率其民混於軍旅,衣以雜色之衣,乘船鼓噪。近城之山虚張白旗,以爲陳兵之象。俄而擁從桓至,展郊迎之禮,桓斂馬側身,問皇帝起居畢,按轡偕行。時以檳榔相遺,馬上食之,此風俗待賓之厚意也。城中無居民,止有茅竹屋數十百區,以爲軍營。而府署湫隘,題其門曰明德門。[133]
從這段文字可見,當時交趾並未具備成熟的儒家文化,以致爲宋使所輕視。桃木至朗認爲,在10世紀,越南立國後,其儒家意識形態尚未發展成熟[134]。馬克承指出,“在歷代郡守的宣導和努力下,儒家思想在越南得到較快的傳播,爲越來越多的人接受。然而,以儒學爲中心的漢文化得到更加廣泛的傳播和發展,儒家的倫理思想得以深入下層民衆,是越南立國之後。”[135]筆者贊同這一觀點。中古時代,真正在交趾具有廣泛社會影響的,可能是佛教。《越南漢喃銘文彙編》第一集收録了目前爲止所發現的越南北屬時期碑銘,有《大隋九真郡寶安道場之銘文》(618年)、《青梅社鐘銘》(798年)、《天威徑新鑿海派碑》(870年)、《日早古鐘銘》(948年)等。其中,除《天威徑新鑿海派碑》外,其餘均爲佛教碑銘。筆者已在上文詳細討論了《青梅社鐘銘》所反映的族群問題。由此可以看出,在隋唐,從安南副都護到普通百姓,對佛教都是極爲熱衷的。
對於佛學的熱衷程度到越南李朝時更爲興盛。李朝的建立者李公藴就是僧侣出身。因而,在李朝,關於皇室參與佛寺活動的記載俯拾皆是。《大越史記全書》云:
庚戌順天元年〔宋大中祥符三年(1010)〕,秋七月,帝自華閭城徙都於京府大羅城,暫泊城下,黄龍見於御舟,因改其城曰升龍城……又於城内起興天御寺、五鳳星樓,城外離創造勝嚴寺。詔天下逋亡人歸本貫,仍命諸鄉邑所有寺觀已頽毁者,悉重修之……是歲度百姓爲僧。發府銀一千六百八十兩鑄洪鐘,置於大教寺。[136]
丙辰順天七年〔宋大中祥符九年〕,度京師千餘人爲僧道。起天光、天德二寺,及塑四天帝像。[137]
越南史臣黎文休對此曾評價道:
創業之主躬行勤儉,猶恐子孫之奢怠,而太祖垂法如此,宜其後世起淩霄之堵坡,立削石之寺柱,佛宫壯麗,倍於宸居。下皆化之,至有毁形易服,破産逃親,百姓太半爲僧,國内到處皆寺,其原豈無所自哉。[138]
宋人趙汝适任福建提舉市舶時,曾撰《諸蕃志》,其中即注意到交趾的佛教問題。據《諸蕃志》載,交趾的風俗是“歲時供佛,不祭先”[139]。這顯然和儒家的倫理道德不符。
佛教在中國的中古時期是十分興盛的。劉淑芬曾研究北朝時期華北鄉村的佛教信仰認爲,“就鄉村地區而言,信徒透過造像、組織義邑或法義這樣的宗教信仰團體,以及因宗教動機而興造的公共建設、慈善事業,無形中對社會整合有相當的助益,也促進了鄉村地方的公共建設,解決一些社會問題。同時,由於佛教深入浸透人民的日常生活,也影響及其價值標準。”[140]在唐代的安南,佛教具有類似的作用。從《青梅社鐘銘》可以看出,杜氏等安南土豪對於佛教事業是相當熱心的。耿慧玲研究發現,“越南在李陳以前,宗教信仰在社會中,一直都佔有極大的份量,若説宗教勢力在越南是一股龐大的集團力量是不容置疑的”。[141]筆者認爲,在象徵漢文明正統的儒家文化並未處於支配地位的北屬時期,安南的土豪依靠佛教信仰、佛教勢力,實現對於社會基層的控制,是很有可能的。李公藴依靠僧侣的力量建立李朝,也是一個例證。
(二)北屬時期越南的本土風俗
1.婦女的地位問題
越南在北屬時期屬於華南社會的一部分。不過,其風俗和中南半島的某些族群是相似的。比如前引劉欣期《交州記》對三國時期趙嫗的記載就很有意思:
趙嫗者,九真軍安縣女子,乳長數尺,不家,入山聚群盜,帶著金檎碮屐。[142]
這段文字極富異域色彩。“帶著金檎碮屐”的描述,體現了當地土著族群中婦女的地位。這和中南半島的風俗有相似之處。《梁書·諸夷傳》:
扶南國俗本裸體,文身被髮,不制衣裳。以女人爲王,號曰柳葉。[143]
占婆也有類似情況。《舊唐書·南蠻傳》:
貞觀十九年(645),〔林邑王〕范鎮龍爲其臣摩訶漫多伽獨所殺,其宗族並誅夷,范氏遂絶。國人乃立頭黎[144]之女婿婆羅門爲王。後大臣及國人感思舊主,乃廢婆羅門而立頭黎之嫡女爲王。[145]
據《資治通鑑》云:
至德元載……初,林邑王范真龍爲其臣摩訶漫多伽獨所殺,盡滅范氏。國人立其王頭黎之女爲王,女不能治國,更立頭黎之姑子諸葛地,謂之環王,妻以女王。[146]
甚至,在印度洋的島國中,也可以看到這樣的風俗。9世紀中葉《中國印度見聞録》曾記載道:
到達的第三個海叫海爾肯德海(Harkand)海。海爾肯德海和拉爾(Lâr)海之間,島嶼星羅棋佈,據説共有一千九百個,標誌出上述兩片海域的分界。統治這些島嶼的是一個女人。[147]
此外,到了越南李朝時,還有女主的記録。據《大越史記全書》本紀卷之四《李紀》云:
〔李昭皇〕初諱佛金,後改天馨,惠宗次女也。惠宗無嗣,立爲皇太子,以傳位。[148]
這在受儒家正統文化浸潤頗深的中國和朝鮮是非常罕見的。婦女社會地位的升降,反映婦女在社會生産、政治、文化生活中的重要性。由此也可推知安南社會風俗和内地的不同。
2.日常的風俗
在日常生活中,安南和中南半島的鄰國也有相似之處。《嶺外代答》云:
自安南及占城、真臘,皆有肩輿。以布爲之,制如布囊,以一長竿舉之。上施長篷,以木葉鱗次飾之,如中州轎頂也。二人舉一長竿,又二人策行,安南名曰抵鵶。安南使者黄榮,以一抵鵶載一妾自隨。凡使者至欽,皆有涼轎,釘鉸黑漆甚澤,而兩竿盡短,雨晴皆用之,此蓋效中國爲之也。若其本國,只用抵鵶耳。[149]
周達觀到訪真臘時也曾看到類似的轎子。據《真臘風土記校注》31《車轎》:
轎之制以一木屈其中,兩頭豎起,雕刻花樣,以金銀裹之,所謂金銀轎杠者此也。每頭一尺之内釘鉤子,以大布一條厚摺,用繩系於兩頭鉤中,人坐於布内,以兩人抬之。轎外又加一物如船蓬而更闊,飾以五色縑帛,四人扛之,隨轎而走。[150]
此外,在服飾著裝上,安南和鄰近諸族也有相近之處。據《嶺外代答》對安南國的敘述:
其國人烏衣,黑齒,椎髻,徒跣,無貴賤皆然。其酋平居亦然,但珥金簪,上黄衫,下紫裙耳。其餘平居,上衣則上緊蟠領頸皂衫,四裾如背子名曰四顛;下衣則皂裙也。或珥鐵簪,或曳皮履,手執鶴羽扇,頭戴螺笠。其文身如銅鼓款識。[151]
這和真臘國的服飾就有相近之處了。據《真臘風土記》:
自國主以下,男女皆椎髻袒裼,止以布圍腰。出入則加以大布一條,纏於小布之上。布甚有等級,國主所打之布,有直金三四兩者,極其華麗精美。其國中雖自織布,暹羅及占城皆有來者,往往以來自西洋者爲上,以其精巧而細美故也。惟國主可打純花布。頭戴金冠子,如金剛頭上所戴者;或有時不戴冠,但以線穿香花,如茉莉之類,周匝於髻間。頂上戴大珍珠三斤許。手足及諸指上皆帶金鐲,指環上皆嵌貓兒眼睛石。其下跣足,足下及手掌皆以紅藥染赤色。出則手持金劍。[152]
以上例子是爲了説明,在安南的族群問題上,不能只從唐王朝和安南本身的視角看問題。我們應該注意到,安南所處的中南半島,是文化相當多樣的地區。占婆、真臘等國,受印度文化浸潤很深。當時漢文明中心區域中原地區距離安南是很遠的。此外,華南地區在隋唐時期遍佈諸多土著族群,他們也都有其自身的文化。在考察安南諸族群問題時,不能忽視占婆等鄰國文化的影響,以及安南當地土著文化的遺存。我們今天所認識到的漢化頗深的越南,是在經越南李、陳兩朝以政權力量推行儒家教化後逐漸形成的。這在元人汪大淵所著《島夷志略》中有生動描述。《島夷志略》云:
古交州之地,今爲安南大越國。山環而險,溪道互布。外有三十六莊,地廣人稠,氣候常熱。田多沃饒,俗尚禮義,有中國之風。男女面白而齒黑,戴冠,穿唐衣,皂褶,絲襪方履。凡民間俊秀子弟,八歲入小學,十五入大學,其誦詩讀書、談性理、爲文章,皆與中國同,惟言語差異耳。古今歲貢中國,已載諸史。[153]
這段記載説明,元朝時人對於越南的觀感,比宋朝時人的觀感已經有很明顯的改善。從“椎髻徒跣”到“絲襪方履”,不僅是服飾的變化,其實更是儒家教化深入推行的體現。當然,這已經是後話了。這裏要强調的是,不能將陳朝之前的越南和陳朝之後的越南等價齊觀。唐宋時代的安南,南亞印度文化及當地的土著文化,在當地具有相當巨大的力量。這是研究這時期安南的族群文化時,所必須考慮的。
六、結語
在東漢三國時代,交州一度成爲中原士人避亂南下的港灣,當時的士人或許不會料到,這方肥沃的三角洲,在數百年後,會走向自立的道路。現在的學術研究已經判明,歷史從來都不是線性式發展的,歷史充滿了無數的偶然性以及可能性。事實上,我們很多時候,都是在事件已經發生之後,再採用逆推式的手法,想要找到事件産生的根源。然而,事件在發生之前,擁有無數種可能性,我們所認爲的“根源”,或許只是原來的一種可能性。但這並不妨礙我們對真相的追求。因爲,在其中,我們會發現許多新的知識,乃至産生新的認知。
就本文而言,筆者也只是爲解釋9——10世紀安南的歷史進程提供了一種可能性。所以,本文更重要的著眼點,在於討論國家與社會的關係。在此著眼點下,安南的這段歷史變成了一個絶佳的案例。安南在唐朝,無疑是處於華夏的邊緣地帶;但與此同時,她又是不斷陞温的海上絲綢之路的中轉站,還是印度文化東傳的浸潤地;而且,安南也有豐富的本土文化。就此而言,安南也是一個文化交叉的中心地區。這樣一個地區,也生活着各式的族群,形成了别具特色的社會,安南土豪就是各式族群的上層勢力,或者説是重要的聯結點。與此同時,唐帝國爲了統御這一地區,派出了安南都護及其行政班子——安南都護府。安南都護無論從履歷和出身,以及法律規定的職責,都可以視爲唐帝國在安南的權力代表。所以都護和土豪的關係,就成爲了國家和社會關係的集中體現。希望本文的討論,能够對理解這一對關係提供幫助。
[1] 爲簡便起見,本文以下直接稱“北屬時期”。
[2] Keith Weller Taylor,The Birth of Vietnam,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3.
[3] 耿慧玲,《七至十世紀越南國家意識的形成》,氏著《越南史論——金石資料之歷史文化比較》,臺北:新文豐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4,308頁。
[4] 耿慧玲,《七至十世紀越南國家意識的形成》,氏著《越南史論——金石資料之歷史文化比較》,313頁。
[5] 耿慧玲,《七至十世紀越南國家意識的形成》,氏著《越南史論——金石資料之歷史文化比較》,312——315頁。
[6] 參見大澤正昭,《唐末から宋初の基層社会と在地有力者:鄉土防衛・復興とその後》,《上智史学》第58号,2013,17——72頁。以及李碧妍,《危機與重構:唐帝國及其地方諸侯》,北京: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2015,526——530頁。
[7] 李碧妍,《危機與重構:唐帝國及其地方諸侯》,528——530頁。
[8] 參見榮新江,《歸義軍史研究——唐宋時代敦煌歷史考索》,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148——162頁。
[9] Edward Hetzel Schafer,The Vermilion Bird:T’ang Images of the South,pp.61-68.
[10] 參見耿慧玲,《越南史論——金石資料之歷史文化比較》,312——315頁。
[11] 孫曉主編,《大越史記全書·外紀》卷之五《南北分争紀》,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110頁。
[12] 嚴耕望,《中國地方行政制度史——秦漢地方行政制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7頁。
[13] 毛漢光,《中晚唐南疆安南羈縻關係之研究》,嚴耕望先生紀念集編輯委員會,《嚴耕望先生紀念論文集》,板橋市(臺北縣):稻鄉出版社,1998,234頁。
[14] 《宋書》卷九二《杜慧度傳》,北京:中華書局,1974,2264頁。
[15] 《舊唐書》卷一五一《趙昌傳》,北京:中華書局,1976,4063頁。
[16] 杜佑撰,《通典》卷一《食貨一》,北京:中華書局,1988,3頁。
[17] 韓愈撰,馬其昶校注,馬茂元整理,《韓昌黎文集校注》卷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28頁。
[18] 《後漢書》卷八六《南蠻傳》,北京:中華書局,2000,2836頁。
[19] 《三國志》卷四九《士燮傳》,北京:中華書局,1959,1191頁。
[20] 《晉書》卷六二《祖逖傳》,北京:中華書局,1996,1694頁。
[21] 《三國志·蜀書·先主傳》,878——789頁。
[22] 毛漢光,《中晚唐南疆安南羈縻關係之研究》,嚴耕望先生紀念集編輯委員會,《嚴耕望先生紀念論文集》,210頁。
[23] 李林甫撰,《唐六典》卷三“户部郎中員外郎條”,北京:中華書局,1992,77頁。
[24] 《資治通鑑》卷二〇四,《唐紀》二十,則天武后垂拱三年,北京:中華書局,1956,6445頁。
[25] 《後漢書》卷八六《南蠻傳》,2839頁。
[26] (晉)劉欣期撰,《交州記》,轉引自李昉等撰,《太平御覽》卷三七一《人事部》12,北京:中華書局,1960,1709頁。
[27] 毛漢光,《中晚唐南疆安南羈縻關係之研究》,嚴耕望先生紀念集編輯委員會,《嚴耕望先生紀念論文集》,222頁。
[28] (元)馬端臨撰,《文獻通考》卷三二八《四裔考》五,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0,2578頁。
[29] 這裏指大和八年(834)以後。
[30] “蠻”指南詔。
[31] (唐)樊綽撰,向達校注,《蠻書校注》卷四《名類》,北京:中華書局,1962,108頁。
[32] [越]黎崱撰,武尚清點校,《安南志略》卷一一,北京:中華書局,1995,278頁。
[33] 孫曉主編,《大越史記全書·外紀》卷之五《南北分争紀》,110——111頁。
[34] 孫曉主編,《大越史記全書·外紀》卷之五《吴紀》,113頁。
[35] 孫曉主編,《大越史記全書·本紀》卷之一《丁紀》,119頁。
[36] 黎明釗,《征氏姊妹之亂與漢帝國的地方吏治》,鄭培凱主編,《九州學林》第32輯,香港:香港城市大學中國文化中心,2013,12頁。
[37] 黎明釗,《征氏姊妹之亂與漢帝國的地方吏治》,《九州學林》第32輯,11頁。
[38] 黎明釗,《征氏姊妹之亂與漢帝國的地方吏治》,《九州學林》第32輯,13頁。
[39] 《三國志·吴書·士燮傳》,1191——1192頁。
[40] 杜弘文爲杜慧度長子。
[41] 《宋書》卷九二《杜慧度傳》,2264頁。
[42] 《資治通鑑》卷二四九,《唐紀》六五,宣宗大中十二年,8194頁。
[43] 《資治通鑑》卷二三三,《唐紀》四九,德宗貞元七年,7645頁。
[44] 《舊唐書》卷一三《德宗紀》下,372頁。
[45] 《新唐書》卷一二九《裴守真傳》附《行立傳》,北京:中華書局,1975,4475頁。
[46] 《舊唐書》卷一〇九《馮盎傳》,3287——3288頁。
[47] [日]真人元開撰,汪向榮校注,《唐大和上東征傳》,北京:中華書局,2000,68頁。
[48] [日]真人元開撰,汪向榮校注,《唐大和上東征傳》,72頁。
[49] [日]松浦章,《中國の海賊》,東京:東方書店,1995,24——25頁。
[50] 《資治通鑑》卷二二四,《唐紀》四〇,代宗大曆六年,7336頁。
[51] (清)董誥等編,《全唐文》第五册卷四一四,北京:中華書局,1983,4241頁。
[52] 參見林蔚民,《隋譙國夫人事蹟質疑及其向化與影響》,黄約瑟編,《港臺學者隋唐史論文精選》,西安:三秦出版社,1990,21——33頁。[日]河原正博,《隋唐時代嶺南酋領馮氏與南海貿易》,王曉秋摘譯,中外關係史學會編,《中外關係史譯叢》(第二輯),上海:上海譯文出版社,1985,250——256頁。王承文,《唐代“南選”與嶺南溪洞豪族》,《中國史研究》1998年第1期,89——101頁。王承文,《唐代北方家族與嶺南溪洞社會》,《唐研究》第2卷,北京大學出版社,1996,373——414頁。
[53] 王承文,《唐代“南選”與嶺南溪洞豪族》,《中國史研究》1998年第1期,90頁。
[54] 孫曉主編,《大越史記全書·外紀》卷之五《吴紀》,117頁。
[55] 孫曉主編,《大越史記全書·本紀》卷之五《黎紀》,137頁。
[56] (宋)范成大撰,嚴沛校注,《桂海虞衡志校注》附《黄氏日抄》録存軼文,南寧:廣西人民出版社,1986,141頁。
[57] 《梁書》卷三《武帝紀》下,90頁。
[58] 《陳書》卷一《高祖紀》上,北京:中華書局,1972,15頁。
[59] [新羅]崔致遠撰,党銀平校注,《桂苑筆耕集校注》卷一六《補安南録異圖記》,北京:中華書局,2007,553頁。
[60] 參閲党銀平,《新羅文人崔致遠與淮南節度使高駢交往關係考》,《社會科學戰線》2007年第6期,137——141頁。
[61] 河西省現併入河内中央直轄市。
[62] 潘文閣、蘇爾夢主編,《越南漢喃銘文彙編》第一集《北屬時期至李朝》,巴黎:遠東學院,河内:漢喃研究院,1998,20頁。
[63] 耿慧玲,《越南史論——金石資料之歷史文化比較》,282頁。
[64] 廖幼華、王德權、耿慧玲,《唐貞元安南〈青梅社鐘〉銘文考釋》,第三届唐代文化學術研討會論文,臺北,1996,14頁,轉引自耿慧玲,《越南史論——金石資料之歷史文化比較》,282頁。此外,耿慧玲有專書對此銘文進行研究。見耿慧玲,《越南青梅社鐘與貞元時期的安南研究》,香港:香港大學饒宗頤學術館,2010。
[65] 毛漢光,《中晚唐南疆安南羈縻關係之研究》,《嚴耕望先生紀念論文集》,230——231頁。
[66] 陳國保,《安南都護府與唐代邊疆防禦體系的構建及影響》,《中國邊疆史地研究》2010年第3期,18——29頁。
[67] 陳國保,《論南詔入犯安南對唐代國家安全的影響》,《雲南民族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1年第1期,115——122頁。
[68] (唐)李吉甫撰,賀次君點校,《元和郡縣圖志》卷三八,北京:中華書局,1983,956頁。
[69] 《舊唐書》卷五《高宗紀》,108頁。
[70] 《資治通鑑》卷二五〇,《唐紀》六六,懿宗咸通四年,8227頁。
[71] 《新唐書》卷六九《方鎮表》六,1949頁。
[72] 烏小龍、李大龍,《有關安南都護府的幾個問題》,《中國邊疆史地研究》2003年第2期,35——38頁。
[73] 《舊唐書》卷四一《地理志》四,1749頁。
[74] 《新唐書》卷四九下《百官志》四下,1316頁。
[75] 烏小龍、李大龍,《有關安南都護府的幾個問題》,《中國邊疆史地研究》2003年第2期,35頁。
[76] 《新唐書》卷六九《方鎮表》六,1933頁。
[77] 《舊唐書》卷三八《地理志》一,1389頁。
[78] 《資治通鑑》卷二一五,《唐紀》三一,玄宗天寶元年,6970頁。
[79] 可參閲陳明光,《唐代財政史新編》,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1,210——229頁。
[80] 案:依據《新唐書·百官志》,刺史在未加使持節,或者未兼團練守捉使等差遣的情況下,不能統領軍隊。
[81] 《新唐書》卷四九下《百官志》四下,1317頁。
[82] 《舊唐書》卷一三《德宗紀》下,377頁。
[83] 《新唐書》卷二二二下《環王傳》,6298頁。
[84] [法]馬伯樂,《占婆史》,馮承鈞譯,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138頁。馬伯樂所據之碑文,爲越南衙莊《浦那竭羅碑》。
[85] (宋)王溥撰,《唐會要》卷七三《安南都護府》,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1565——1566頁。
[86] [法]馬伯樂,《占婆史》,馮承鈞譯,138頁。
[87] 《新唐書》卷七《德宗紀》,20頁。
[88] 《舊唐書》卷一七上《敬宗紀》,512頁。
[89] 方國瑜,《南詔與唐朝、吐蕃之和戰》,林超民編,《方國瑜文集》第2輯,昆明:雲南教育出版社,2001,253——324頁。
[90] Edward Hetzel Schafer,The Vermilion Bird:T’ang Images of the South.
[91] [日]林謙一郎,《南詔後半期與唐王朝的關係》,《思想戰線》1995年第6期,38——45頁。
[92] “寧郡”,或當作“建寧郡”。
[93] (唐)樊綽撰,向達校注,《蠻書校注》卷一《雲南界内途程》,1——10頁。
[94] 參見[法]伯希和,《交廣印度兩道考》,馮承鈞譯,北京:中華書局,1955。嚴耕望,《唐代交通圖考》第四卷《山南滇黔區》,臺北:歷史語言研究所,1986。
[95] 陳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論稿》,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159頁。
[96] 《資治通鑑》卷二四九,《唐紀》六五,宣宗大中十二年,8192頁。
[97] 《資治通鑑》卷二四九,《唐紀》六五,宣宗大中十二年,8192頁。
[98] (唐)皮日休撰,蕭滌非、鄭慶篤等整理,《皮子文藪》卷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102頁。
[99] 《資治通鑑》卷二五〇,《唐紀》六六,懿宗咸通二年,8216頁。
[100] 《資治通鑑》卷二五〇,《唐紀》六六,懿宗咸通四年,8226頁。
[101] “李涿”與“李琢”爲同一人。
[102] 《資治通鑑》卷二五〇,《唐紀》六六,懿宗咸通二年,8217頁。
[103] 《資治通鑑》卷二四九,《唐紀》六五,宣宗大中十二年,8194頁。
[104] 《舊唐書》卷一五一《趙昌傳》,4063頁。
[105] (唐)柳宗元撰,《柳河東集》卷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150——151頁。
[106] 《新唐書》卷一八四《馬植傳》,5391頁。
[107] (宋)王溥撰,《唐會要》卷七三《安南都護府》,1566頁。
[108] 參見王承文,《唐代“南選”制度相關問題新探索》,榮新江主編,《唐研究》第十九卷,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3,113——153頁。
[109] 《新唐書》卷一二九《裴守真傳》附《行立傳》,4475頁。
[110] 《資治通鑑》卷二三三,《唐紀》四九,德宗貞元七年,7645頁。
[111] 《資治通鑑》卷二四九,《唐紀》六五,宣宗大中十二年,8188、8193——8194頁。
[112] (元)馬端臨撰,《文獻通考》卷三三〇《四裔考》七,2589頁。
[113] (元)馬端臨撰,《文獻通考》卷三三〇《四裔考》七,2589頁。
[114] 參閲梁方仲,《中國歷代户口、田地、田賦統計》,Keith Weller Taylor,The Birth of Vietnam.翁俊雄,《唐朝鼎盛時期的政區與人口》,北京:首都師範大學出版社,1995;翁俊雄,《唐後期政區與人口》,北京:首都師範大學出版社,1999;張達志,《唐代後期藩鎮與州之關係研究》,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1。
[115] Keith Weller Taylor,The Birth of Vietnam,pp.177-181.
[116] 嚴耕望,《〈元和志〉户籍與實際户數之比勘》,中華書局編輯部編,《歷史語言研究所論文集刊類編》“歷史編·魏晉隋唐五代”卷四,北京:中華書局,2009年,3995頁。
[117] 嚴耕望,《〈元和志〉户籍與實際户數之比勘》,中華書局編輯部編,《歷史語言研究所論文集刊類編》“歷史編·魏晉隋唐五代”卷四,4035頁。
[118] [日]宫崎市定,《從部曲走向佃户》,《日本學者研究中國史論著選譯》第五卷“五代宋元”,北京:中華書局,1993,3頁。
[119] 王承文,《唐代“南選”與嶺南溪洞豪族》,《中國史研究》,92頁。
[120] (唐)張鷟撰,《朝野僉載》卷之一,北京:中華書局,1985,9頁。
[121] 《資治通鑑》卷二四一,《唐紀》五七,憲宗元和十四年,7774頁。
[122] 原文如此。
[123] (唐)王仲周撰,《唐故安南都護充本管經略招討使兼御史中丞李公墓誌銘並序》,周紹良主編,《全唐文新編》第三部第1册,長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0,6177——6178頁。
[124] (宋)王欽若等編纂,周勳初等校訂,《册府元龜》卷一六〇,南京:鳳凰傳媒出版集團,2006,1780頁。
[125] 《新唐書》卷八《宣宗紀》,250頁。
[126] 《舊唐書》卷一九上《懿宗紀》,654頁。
[127] 凍國棟,《中國人口史》第2卷《隋唐五代時期》,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03,278——288頁。
[128] [阿拉伯]佚名,《中國印度見聞録》卷一,穆根來、汶江、黄倬漢譯,北京:中華書局,1983,7頁。
[129] 《資治通鑑》卷二三四,《唐紀》五〇,德宗貞元八年,7532——7533頁。
[130] (唐)陸贄撰,王素點校,《陸贄集》卷一八《中書奏議》二,北京:中華書局,2006,574頁。
[131] (五代)王定保撰,《唐摭言》卷一《會昌五年舉格節文》,上海: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2003,3——4頁。
[132] [法]馬司伯洛,《宋初越南半島諸國考》,《西域南海史地考證譯叢》二編,122——123頁。
[133] 《宋史》卷四八八《交趾傳》,北京:中華書局,1977,14060頁。
[134] 桃木至朗,《十~十五世紀ペトナム國家の「南」と「西」》,《東洋史研究》第51卷第2號,464——497頁。關於越南中世的變化問題,可參見桃木至朗,《中世大越國家の成立と変容》,大阪:大阪大學出版會,2011。
[135] 馬克承,《儒學與越南文化》,《中國東南亞研究會通訊》,1999年第1期,1頁。
[136] 孫曉主編,《大越史記全書·本紀》卷之二,《李紀》,148——150頁。
[137] 孫曉主編,《大越史記全書·本紀》卷之二,《李紀》,213頁。
[138] 孫曉主編,《大越史記全書·本紀》卷之二,《李紀》,149頁。
[139] (宋)趙汝适撰,楊博文校釋,《諸蕃志校釋》,北京:中華書局,2000,1頁。
[140] 劉淑芬,《五至六世紀華北鄉村的佛教信仰》,中華書局編輯部編,《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論文集刊類編》“歷史編·魏晉隋唐五代”卷四,3688頁。
[141] 耿慧玲,《越南史論——金石資料之歷史文化比較》,244頁。
[142] (晉)劉欣期撰,《交州記》,轉引自(宋)李昉等撰,《太平御覽》卷三七一《人事部》12,1709頁上。
[143] 《梁書》卷五四《諸夷傳》,北京:中華書局,1973,788頁。
[144] 頭黎爲前任林邑王。
[145] 《舊唐書》卷一九七《南蠻傳》,5270頁。
[146] 《資治通鑑》卷二一九,《唐紀》三五,肅宗至德元載,7129頁。
[147] [阿拉伯]佚名,《中國印度見聞録》卷一,穆根來、汶江、黄倬漢譯,4頁。
[148] 孫曉主編,《大越史記全書·本紀》卷之四,《李紀》,249頁。
[149] (宋)周去非撰,楊武泉校注,《嶺外代答校注》卷十,北京:中華書局,1999,428頁。
[150] (元)周達觀撰,夏鼐校注,《真臘風土記校注》,北京:中華書局,2000,167頁。
[151] (宋)周去非撰,楊武泉校注,《嶺外代答校注》卷十,59頁。
[152] (元)周達觀撰,夏鼐校注,《真臘風土記校注》,76頁。
[153] (元)汪大淵撰,蘇繼廎校釋,《島夷志略校釋》,北京:中華書局,2000,5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