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的背景和意义
(一)国际上研发统计与核算的发展概况
研究与试验发展,或者研究与开发,简称研发(R&D),是指为了增加知识储量以及利用这些知识创造新的应用而系统开展的创造性活动。1963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为指导各成员方做好研发统计工作,制定了《研究与试验发展调查实施标准》,即《弗拉斯卡蒂手册》(Frascati Manual,以下简称《手册》),到目前为止已经发布到了第6版。许多国家根据该手册制定了本国的研发统计调查制度。中国于1995年正式建立了研发统计调查制度。
在实际生产活动中,研发成果的使用周期较长,能够为所有者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固定资产的属性。但是在过去,由于研发活动在推动世界各国经济增长方面的作用尚未充分显现,同时由于研发活动成果难以测度,国民经济核算国际标准和各国实践都将研发支出作为中间投入处理,因此GDP未能体现研发活动对经济增长所作的贡献。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越来越重视研发活动,研发支出快速增长,对各国经济增长尤其对发达国家经济增长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研发成果的固定资产属性越来越明显。同时,研发统计基础也越来越扎实,特别是部分发达国家对研发支出资本化核算方法进行了较长时间的探索,逐渐成熟。
2009年,联合国等五大国际组织颁布了国民经济核算新的国际标准,即《国民账户体系2008》(2008年SNA),新标准引入了知识产权产品概念,拓展了固定资产的边界,将能够为所有者带来经济利益的研发成果视为知识产权产品列入固定资产。新标准同时修订了GDP核算方法,将相应的研发支出由中间投入修订为固定资本形成计入GDP。2008年SNA颁布后,世界主要国家纷纷响应,先后实施新的国际标准,修订研发支出核算方法,使GDP客观地反映研发活动应有的经济价值。
截至2015年年底,已有39个国家按照2008年SNA的建议,实施了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这些国家主要是OECD成员或欧盟成员国。其中,澳大利亚在2009年率先采用新核算方法;加拿大在2012年采用新核算方法;2013年,以色列、墨西哥和美国先后宣布实施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2014年,更多国家采用了新核算方法,包括韩国、冰岛、挪威、新西兰、瑞士和英国,以及欧盟所有27个成员国;2015年,印度也实施了包括研发支出在内的GDP核算方法改革。实施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后,各国GDP总量均有所增加(见表2.1)。
表2.1 OECD国家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对GDP(2010年)的影响 单位:%
注:①资料来源:OECD网站;②澳大利亚为2007年数据,丹麦为2008年数据,挪威为2011年数据。
(二)中国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的意义
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经济快速发展,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但是经济发展也积累了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资源环境对经济增长的约束不断强化,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导致劳动力供给减少。在中国资源环境红利和人口红利逐渐减少的情况下,技术进步对于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资本和资源使用效率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而逐步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因素,成为提高中国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实现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而研发是推动技术进步的主要方式。实施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将其由中间投入调整为固定资本形成计入GDP,具有重要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有利于引导政府、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从而有利于推动中国技术进步,使之在中国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驱动作用。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要求“改进和完善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方法,体现创新的经济价值”。在2016年5月召开的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在中国发展新的历史起点上,把科技创新摆在更加重要位置”。
因此,实施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是实施国民经济核算新的国际标准的需要,更是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需要,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需要,是客观反映创新对中国经济发展的驱动作用的需要,是统计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宏观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改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