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法自然
第二十五章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1]
[译文] 有个浑然一体的东西,先于天地而存在。寂静啊,空虚啊,它独立自存,不失其本性,周而复始地运行不止,它可以称作天下的根本。我不知道如何称呼它,勉强地给它取了个名号,叫作道,又勉强称它为大。大就意味着行,行就意味着远,远就意味着还。所以说,道是大,天是大,地是大,人也是大。宇宙中有四个大,人占居其一。人取法于地,地取法于天,天取法于道,道取法于自然。
[释文]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这是就道的原本存在状态说的。道是一个混成的东西,也就是一个混沌的东西,没有分别,没有眉目,没有阴阳,没有大小,尽管对它说不出什么来,但知道它是一个物(东西),而不是纯粹的虚无,也不仅仅是一个场域。这物在时间上比天地还早,所说“先天地生”,不等于说它也是产生的结果,而是说它先于天地而存在,如同人们说宇宙是何时产生的一样,宇宙随着人的存在与活动(包括研究活动)也有历史,但对于人来说,它就是一个先在。
“寂兮寥兮”句,寂寥是它的状态。寂静是道的基本特性,说老子贵清静,也就是说道是贵清静的;虚无也是道的基本特性,说老子贵清虚、贵柔弱,也是说道是贵清虚和柔弱的。正是由于有寂静和虚无的特性,它才可能是广大流行的,才有“柔弱胜刚强”,也才有“不欲以静,天下将自定”。
“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是说道独立自存,本性不变,它不用仰仗它物而存在,毋需其他东西来规定自身,它自己就是自己的原因;[2]道运行不止,且能循环往复,即道并非往而不返,而是会回复到出发地。[3]“可以为天下母”,依旧是描述与比喻,其意在它是天下的根本,因为它在天地之先,天地由它而来,且它能规定其他事物的性质,而它物不能够规定它的性质。
“吾不知其名”句,表明老子将自己定位于述道者的角色,而没有说“吾”就是道。与第一章“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第二十一章“自古及今,其名不去”,第三十二章“道常无名”的态度相一致,“道”的名称,只是勉强给那个“混成之物”起的号,便于人们在一听到这个名号的时候,就知道说的就是那个“混成之物”,且不可把“道”的名号当成它本身。“道”原本的意思并不复杂,就是人在大路上行走,简化为道路。由于道路是一个规则性的东西,对于行路者意味着预先就存在的规则,从某地顺着规定的大路,就能够到达某地,故而道也可以表达为规律。从具体形态的道到抽象的道是一次思想与理性的跨越,它不仅可以表示规律,它也表示了天地宇宙的本原与本体,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它变得晦涩、幽暗、捉摸不定,这不是“道”这个词的问题,而是当它被借用来表示哲学上的本原和本体时所产生的问题,而且,它还只是一个名号,不完全能够代替那个“混沌之物”,由此读《老子》书的人,读到深处都要经受这个名号以及名号所表达的艰深内容的熬煎。但是,这样的熬煎不是没有收获的,用的功夫越深,收获的也越多,当我们能够把天地宇宙的根本搞清楚的时候,人间社会的诸多事情都变得容易理解了。
至于说“强为之名曰大”,如“字之曰道”一样,乃是勉强为之,说道大,并不确定它有多大,习惯上人们会觉得天地是最大,如《庄子·德充符》引鲁国叔山无趾对孔子的话:“夫天无不覆,地无不载,吾以夫子为天地,安知夫子之犹若是也!”他原以为孔子像天地一样伟大,哪里知道孔子还很在乎他过往所犯下的错误,认为现在想补救过错已经晚了。显然,老子并不想说天地是最大,而是想说道比天地大,所以无法形容它的大,故说“强为之名大”。这么说便不会落入具体形态的大,要说它广大,就要说它广大无边;要说它强大,则要说它强大无比;要说它伟大,就要说它无与伦比![4]一个“强”字,也道出了老子的哲学智慧。
“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逝”是行的意思。[5]为何要说大就意味着逝,逝就意味着远,远就意味着反?这里说的逝、远、反,所指的都是道的周流。前面既说道“周行而不殆”,那么它就不会停留于一隅,它要运动起来,这就是“逝”了。而“逝”应当无所不至,即道没有到达不了的地方,这就要“远”了;“远”不是“往而不返”的,它从哪里出发,依然会回到开始的地方,这就是“反”(返)了。[6]就是说,道是要运行的,它的运行没有任何地方是它到达不了的,而它虽然行得很远,它却一定要返回到出发点的。
“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说出这四大,是相比于世间万事万物,道、天、地、人为大。由于书写与传抄的原因,“人亦大”中的“人”颇有争议,河上、王弼、帛书、竹简本等皆写为“王亦大”,只有傅奕本写为“人亦大”。虽然多数写本用“王亦大”,在情理上也说得过去,但与下文“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序次不合,故依据“于义为胜”的原则,再说各种《老子》的写本,都不过是传抄的,那么以讹传讹是可能的,此处应当是“人亦大”。不说四大究竟有多大,只说它们是大,也就不会局限于“称中之大”,而是一种“无称之大”。“域”字,尽管最古的写本竹简和帛书本《老子》都写成“国”,而河上、王弼、傅奕诸本都写成“域”,却要说“域”字才合乎老子的逻辑,这个“域”当是人所能想到的、论及的界域,也就是《庄子·秋水》所说的“至大之域”,而不当局限于“国”这么小的范围。[7]“人居其一也”,这里的“人”不是单个的人,不属于自我膨胀和富有野心的个人,而是人类。[8]人之所以也可以称大,因人类富有理性智慧和创造力,可以组织成人类社会,可以约束自己的行为,在所有灵长动物中,人为万物之长。老子这句话,不能被作为人类中心主义来理解,老子虽然说人也为大,但并非说可以与天地道比大,比起天地道,人类永远都是渺小的,故此才要求人要知道敬畏。同样,人可以为大为长,却没有理由以自己为中心。敬畏是老子的核心观念之一,只有在敬畏的基础上去理解“人亦大”,才合乎老子的本意。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段话至少包含了三层意思。首先说“法”,为取法、效法之义。为何要取法呢?广义地讲,地、天、道各有其能,地无不载,天无不覆,道无不通,[9]这几个能力都远甚于人类,所以从人开始,递次要取法于它们。道家奉行的不是人为自然立法,而是自然为人立法,人在地、天、道面前,只有效法的份,没有为它们立法的份,人间社会的秩序,好像是人自己的作为,但须知人类所能想象的那个秩序,是取之于自然的。这就如同人间社会的东西,凡是属于美丽的,都属于自然的一样,人为的美丽最终都要回归到自然之美,自然之美是人间构想美的前提,也是其最终归宿。人其实只有为了合理与美丽而存在才是具有充足理由的。老子的这个话,表明了人与天地自然的关系,凡是合乎天地自然的,才是善的、好的。
其次,为何次序是人、地、天、道的次序呢?这是大小之比,人虽然在自然界中为尊为长为大,可是比起地、天、道,则是小了。老子之所以树立一个递次效法的秩序,也就是要为人建立起一个小大的观念。在这个秩序当中,人有理由妄自称大吗?知道了小大,就会从中学会敬畏。当然,这小大并不仅仅是体量上的,也是自然精神上的。地是大,比起天,它就是卑了,“天尊地卑”是中国文化各流派共同的观念。而天大,也不如道大,天仍然是一个有限之称,而道则是无限之称,诸如在说天的时候,还是可以界说的,还有个名字确定指称它,而说道的时候,老子只是说那是勉强的名号,没有什么名称适合它,因为没有办法界说它,只能描述,甚或只能采取否定式的描述,说它不是这个,也不是那个,而不能说它是什么。
最后,“自然”指什么,道为何还要取法于自然?依照取法的次第,自然是道要效法的,那么自然是什么,六朝时期佛道论争,佛教就取笑道教,说老子的道的地位最高,却又说道法自然,那无异于说是“头上长头”。这当然是误解。老子所说的“自然”并不是一个对象或实体,“自然”的本意就是自然而然,即自己成为这个样子的。[10]就是说,自然只是一个过程,不是对象或实体。如此,“道法自然”只是表示道遵循的最根本原则,这个原则是道自身的原则,不是别有一原则。[11]因为道不仅是混成之“物”,它本身也在运动中,而且它的运动足以带动天下万物的运动,且这些运动是要天下万物成为自己实现的运动,即自己成为自己的样子,用当下的话来说就是“做回自己”。根据道“自然而然”的原则,道就是要人人、事事物物都做回自己,不受他人与他物的宰制,不应当成为工具,要自己成为自己的目的。如果充当了别人或他物的工具、手段,那就不是“法自然”。
庄子在《应帝王》这一篇里,讲了一个“浑沌”的寓言故事:
南海的帝王叫做“儵”,北海的帝王叫做‘“忽”,中央的帝王叫做“浑沌”。儵与忽时常在浑沌的地盘上相遇,而浑沌对待他们很友善。于是,儵与忽商议着,要报答浑沌的恩德,说:
“人都有七窍,用以看、听、吃、呼吸,惟独浑沌没有,我们试着为他凿出七窍来吧!”
于是,他们俩每天为浑沌凿一个窍,七天凿成了七窍,可是,浑沌却死了。
这个寓言故事寓意颇深,以三个帝王的交往为题材,好像是在讲人的德性,却不完全是,更像是在讲作为浑沌的“道”,浑沌之象,表达的是没有窍穴的浑沌之物,他(它)没有分别,没有界际,要是为他(它)弄出个分别与界际,那就等于凿死了他(它)。[12]
[1] 河上、王弼本同。“可以为天下母”,帛书写为“天地母”,而竹简仍写为“天下母”。河上、王弼本“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傅奕本写为“人亦大”。帛书本、竹简本皆写为“王亦大”。朱谦之《老子校释》引范应元《老子道德经古本集注》:“‘人’字傅奕同古本,河上公本作‘王’。观河上公之意,以为王者人中之尊,固有尊君之义。然按后文‘人法地’,则古本文义相贯。况人为万物之灵,与天地并立而为三才,身任斯道,则人实亦大矣。”又引《说文解字》“大”字解:“天大,地大,人亦大焉,象人形。”(第102页)严灵峰《老子达解》:“《庄子·秋水篇》:‘号物之数谓之万,人处其一焉。’则此‘王’字,疑亦当作‘人’。”陈鼓应综述范应元、吴承志、奚侗、严灵峰、汤一介等人的考证分析,认为此处应该是“人亦大”,而非“王”。(《老子注译及评介》,第163、164页)刘笑敢《老子古今》认为可能是竹简本抄写之误(《老子古今》,第287页),因竹简本为最早,其他各本皆是传抄之误。
[2] 王弼《老子注》:“独立也,返化始终,不失其常,故曰不改。”
[3] “周行”,《老子河上公章句》:“道通行天下无所不入。”王弼认为“周行”,就是“无所不至”,“殆”就是“危殆”(《老子注》)河上公、成玄英《老子疏》、唐玄宗《御注道德经》皆同于王弼注。不过,这里的“殆”当为“怠”的意思。
[4] 《老子河上公章句》解释为:“不知其名,强名曰大。高而无上,罗而无外,无不包容,故曰大。”王弼《老子注》解释为:“吾所以字之曰道者,取其可言之称最大也。责其字定之所由,则系于大,大有系则必有分,有分则失其极矣。故曰强为之名曰大。”“道是称中之大也,不若无称之大也。”河上公欲以无上之高、无外之罗、无所不包来形容这个“大”,王弼则认为任何有关大的形容词,都使之限于分,而分之界域无论多大,都失却了大之“极”。王弼的理解更为合乎老子的本意。
[5] 朱谦之《老子校释》引《广雅释诂》:“逝,行也。”(第102页)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引吴澄的注:“逝谓流行不息。”(第161页)
[6] 王弼《老子注》:“周[行]无所不穷极,不偏于一逝,故曰远也;不随于所适,其体独立,故曰反也。”
[7] 王弼《老子注》解释道:“无称不可得而名,故曰域也。道、天、地、王皆在乎无称之内,故曰域中有四大者也。”
[8] 尽管过去很多学者认同“人亦大”,但他们还是认为“人”并非指人类,而把“人”看出是“圣人”,这便与“王亦大”的写法没有区别了,这大概是君主时代的人们思想的局限,如宋人吴澄就是如此,他说道:“人者,圣人也。”(《道德真经注》)
[9] 李道纯《道德会元》解地、天、道:地“无不载”,天“无不容”,道“无不周”。
[10] 王弼《老子注》:“自然者,无称之言,穷极之词也。”河上公《老子章句》:“道性自然,无所法也。”
[11] 唐玄宗《御疏道德经》:“言道之为法自然,非复效法自然也。”吴澄《道德真经注》:“道之所以大,以其自然,故曰法自然,非道之外别有自然也,自然者,无有无名是也。”
[12] 《庄子·应帝王》:“南海之帝为儵,北海之帝为忽,中央之帝为浑沌。儵与忽时相与遇于浑沌之地,浑沌待之甚善。儵与忽谋报浑沌之德,曰:‘人皆有七窍,以视听食息,此独无有,尝试凿之。’日凿一窍,七日而浑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