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作为文本的卦爻辞
更值得注意的是,人们对《周易》的利用,在春秋时代,已经渐渐超出了筮问活动的范围,而是把《周易》的卦爻辞与其占问分开,使卦爻辞体系成为独立的文本体系,而加以称引,以说明、证明某种哲理或法则。
郑公子曼满与王子伯廖语,欲为卿,伯廖告人曰:“无德而贪,其在《周易》丰之离,弗过之矣。”间一岁,郑人杀之。(宣公六年,689—690页)
郑国的公子曼满要求作卿,伯廖指出这是无德而贪,这种人的情形,正如《周易》的丰之离所说的道理。按《周易》丰之离,当丰之上六爻“丰其屋,蔀其家,其户,阒其无人,三岁不觌,凶”,杜注“义取无德而大其屋,不过三岁,必灭亡”,意谓无德而贪求地位财富,必无善果。《周易本义》亦云“言障蔽之深,其凶甚矣”。在这个例子中,伯廖并未筮占,而是直接引用《周易》的爻辞来说明事理。
知庄子曰:“此师殆哉。《周易》有之,在师之临,曰:‘师出以律,否臧,凶。’执事顺成为臧,逆为否。众散为弱,川壅为泽。有律以如己也,故曰律。否臧,且律竭也。盈而以竭,夭且不整,所以凶也。不行之谓临,有帅而不从,临孰甚焉?此之谓矣。”(宣公十二年,726—727页)
此例与上例相同,也是不行占筮,而直接引述《周易》卦爻辞,以说明人事的哲理。在此例中,以《周易》师之临比拟其情形,按师之临,变爻为初六,其爻辞曰“师出以律,否臧凶”。既然未行筮占,为什么要用“师之临”这样的卦变说法,来引称丰卦的初六爻辞呢?刘大钧认为,当时人们尚未以九、六代表一卦的阴阳爻,故前例中伯廖就是用“丰之离”的方式来说明他引用的是丰卦的上六爻辞。[1]
子大叔归,复命。告子展曰:“楚子将死矣。不修其政德,而贪昧于诸侯,以逞其愿,欲久,得乎?《周易》有之,在复之颐,曰‘迷复,凶’。其楚子之谓乎!欲复其愿,而弃其本,复归无所,是谓迷复,能无凶乎?”(襄公二十八年,1143—1144页)
复卦上六“迷复,凶”,子大叔并未卜筮,他也是把《周易》卦爻辞作为类似经典的文句一样,加以引用,以增强其论证的说服力。
最后来看昭公时的例子:
赵孟曰:“何谓蛊?”对曰:“淫溺惑乱之所生也。于文,皿虫为蛊。谷之飞亦为蛊。在《周易》,女惑男、风落山谓之蛊。皆同物也。”(昭公元年,1223页)
(史墨)对曰:“物生有两……鲁君世从其失,季氏世修其勤,民忘君矣。虽死于外,其谁矜之?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自古以然。故诗曰:‘高岸为谷,深谷为陵。’三后之姓于今为庶,主所知也。在《易》卦,雷乘乾日大壮,天之道也。”(昭公三十二年,1519—1520页)
赵简子问史墨,鲁国国君死于外,人民不闻不问;季氏把国君赶走,人民却都服从,这是何原因?史墨的回答中,把《周易》的卦爻辞和《诗经》的诗句都当作经典来引证。这些都表示,《周易》的卦爻辞在春秋时代已经逐渐变成独立于筮占行为的文本体系。这就使得,易筮的活动固然仍然不断向下延续,而《周易》的文本本身,也在独立的意义上(脱离筮占的行为)经历了文本的经典化过程。而卜士也开始离开卦爻辞,独立地扮演智者的角色,智者文化由此得到发展。
[1] “在周易某之某”,即引卦爻辞的一种方式,刘大钧已指出此点,见其《周易概论》,齐鲁书社,1988年,1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