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汉字的拆分原则
在五笔字型输入法中,一个汉字只有一种编码,所以想要正确录入汉字就必须掌握正确的拆分方法。在拆分汉字时,除了键名汉字和成字字根汉字外,必须遵循5大原则,分别是“书写顺序”原则、“取大优先”原则、“能连不交”原则、“能散不连”原则和“兼顾直观”原则,下面来详细介绍一下这些原则。
(1)“书写顺序”原则是指依据汉字在书写时从左到右、从上到下、从外到内的顺序进行拆分。
例如,“汉”字是左右结构,要按照左右结构的顺序进行书写,所以要将其拆分为字根“氵”与“又”,如下所示。
汉 →氵+又
“字”字是上下结构,要按照上下结构的顺序进行书写,所以要将其拆分为字根“宀”与“子”,如下所示。
字→宀+子
“团”字是按照从外到内的结构顺序进行书写的,所以要将其拆分为字根“囗”与“才”,如下所示。
团→囗+才
(2)“取大优先”原则也称为“优先取大”原则,是指在汉字拆分时,尽可能取笔画较多的字根,从而保证拆分的字根数最少。
例如,“世”字既可拆成“艹”“一”和“乙”3个字根,也可以拆成“廿”和“乙”两个字根,根据“取大优先 ”原则应该采用第1种,如下所示。
世→廿+乙
“胡”字既可以拆成“十”“口”和“月”3个字根,又可以拆成“古”和“月”两个字根,根据“取大优先 ”原则应该采用第2种,如下所示。
胡→古+月
“章”字既可以拆成“立”“日”和“十”3个字根,又可以拆成“立”和“早”两个字根,根据“取大优先 ”原则应该采用第2种,如下所示。
章→立+早
(3)“兼顾直观”是指在拆分相交结构和包围型汉字时,除按照书写顺序等原则,还要符合视觉直观,顾全字根的完整性。为了突出字根的直观特征,要放弃其他原则。
例如,“国”字,按“书写顺序”原则应拆成“冂”“王”“丶”和“一”这几个字根,但这样违背了汉字构造的直观性,故拆成“囗”“王”和“丶”,如下所示。
国→囗+王+丶
“自”字,按“取大优先”原则应拆成“亻”“乙”和“三”这几个字根,但这样拆,不仅不直观,而且也有悖于“自”字的字源(这个字的字源是“一个手指指着鼻子”),故只能拆作“丿”和“目”,如下所示。
自→丿+目
“交”字,按“书写顺序”原则应拆成“亠”“八”和“乂”这几个字根,但这样违背了汉字构造的直观性和“取大优先”原则,故只能拆成“六”和“乂”,如下所示。
交→六+乂
(4)“能连不交”原则是指在拆分汉字时,如果汉字的组成字根之间是相连或者相交的关系,那么就要以拆成互相连接的字根为准。
例如,“于”字,能拆成“一”和“十”,而不能拆成“二”和“亅”,如下所示。
于→一+十
“丑”字,能拆成“乙”和“土”,而不能拆成“刀”和“二”,如下所示。
丑→乙+土
“天”字,能拆成“二”和“人”,而不能拆成“一”和“大”,如下所示。
天→二+人
(5) “能散不连”原则是指在拆分汉字时,如果汉字的字根是“散”的位置排列关系,就不能按照“连”的位置关系进行拆分。有些字根的位置排列关系介于“散”与“连”之间,拆分时以“散”结构优先,其次为“连”结构。
例如,“非”字,在拆分的时候只能拆成“三”“刂”和“三”,如下所示。
非→三+刂+三
“占”字,在拆分的时候只能拆成“卜”和“口”,如下所示。
占→卜+口
“甘”字,在拆分的时候只能拆成“艹”和“二”,如下所示。
甘→艹+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