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事与传奇:清末民初小说内外的女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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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

国族、个体与小说间的女子教育话题

戊戌前后士人对女性非人生活的发现,其重要表现之一即是女子的“失教”——“人人都以女子为玩物,以致巾帼中人,无智识,无学问,无权利,无义务,昏天黑地,梦死醒生,弄成一个半教国”[1]。一如其时“新童谣”所言:

愚其脑,缚其足,哀哀野蛮半教国。一语贻毒害千年,女子无才便是福。吁嗟乎!男女同属天生人,无贵无践无卑尊,何乃重男轻女至如此。……胡为困守深闺中,拘挛束缚如囚笼。事不能为书不识,木雕泥塑毋乃同。女界蒙蔽乃如此,安能诞育文明子?[2]

类似的表述,在晚清最后十余年间颇为流行。它直指男女间的教育不平等,如“国称半教太淹淹,大倡平权胆识兼”[3],“半教名词太憔悴,女权振起大文明”[4]。然而细究起来,这种“半教”的自我反省、进而开女智的冲动很可能最先源自西人的刺激。1897年12月,为筹办“中国女学堂”,122名中西女士在张园安垲第举行“裙钗大会”,事后“寄云女史”即在诗中言及:“不将半教咄邻境,巾帼多才盛在斯。”诗注云:“他国以吾华妇女不学,为半教之国。”[5]这是我所见的“半教”之说的最早出处。因此,女子教育的最终目的,不光要实现男女两性间的平等,更有国家强盛、国民扬眉吐气的宏大诉求。

既然女学关涉到女性个体价值、男女两性关系、国家民族利益诸方面,晚清士人对新式女子教育的倡导,其立论亦多涉及这些话题。传教士李提摩太曾在《万国公报》以“生利”和“分利”两词来介绍西方的生产和消费理论[6],梁启超接过他的学说,将“生利”和“分利”的区分法挪用于女学讨论中,可称创造性的发挥,影响深远。在他的论说中,“女子二万万,全属分利,而无一生利者。惟其不能自养,而待养于他人也,故男子以犬马奴隶畜之,于是妇人极苦。惟妇人待养,而男子不能不养之也,故终岁勤动之所入,不足以赡其妻孥,于是男子亦极苦”,若要改变此种状况,“舍学末由也”。[7]反之,女子如有学问,则“上可相夫,下可教子,近可宜家,远可善种,妇道既昌,千室良善”[8]。与此同时,晚清知识分子也意识到求学乃女子的个体权益。中国女学堂章程言“必使妇人各得其自有之权,然后风气可开”[9]。董寿议兴女学,除了感慨“中国人口号称四万万,而女子居其半,皆不能生利自立,而仰食于男人”,亦认为“天赋人权,男女平等”。[10]随着约翰弥勒(今通译约翰·穆勒)、斯宾塞的女权理论在中国的译介和金一《女界钟》的出版,为女性争取教育权的努力将会更加目标明晰、意志坚定。

早年投身于女学的江亢虎,在经过社会主义和“五四”的洗礼之后,1920年11月18日于演说中认为,“贤母良妻”与“国民之母”的教育宗旨只是将女子从“闺房的人”进步到“家庭的人”“国家的人”,而独独不是“自己的人”。[11]其实早在倡兴女学之始,女性对此点即十分清楚:“男女提倡女学,原不是专为女人起见;为是看透了国亡种灭,就在眼前,要救这个国,和救这个种,不能不用着女人的去处甚多”[12],“现在女子要讲学问,本来不为自己争权,不过要救这个国”[13]。即便这样,女子依然乐此不疲,在承担救国保种之责的同时,随着知识的获取,个人能力的增长和活动空间之拓展,也近于水到渠成。吕碧城所言“普助国家之公益,激发个人之权利”[14]的女学宗旨,在清末民初女子教育实践中有生动的体现。

“晚清北京尘土飞扬的大街上,走过若干身着崭新校服的女学生,吸引了众多民众以及记者/画师的目光。千万别小看这幅略显黯淡的图景。正是这些逐渐走出深闺的女子,十几年后,借助五四新文化潮流,登上了文学、教育乃至政治的舞台,展现其‘长袖善舞’的身姿,并一举改变了现代中国的文化地图。”[15]陈平原先生以文学性的语言,表达了他在晚清画报中发现女学生的惊喜。女学生们鲜活而略带羞涩的面容,为路人记录、品评和遐想,被写入图画和新闻纸,凝结为可以细细品味的风景。而对于小说家而言,女学生是同样此前从未有过的新形象。随着女学堂的面世,她们很快开始了在文本中被想象、被凝视的进程,融入小说中重大或细微的事件,逐渐在文学版图中扩充自己的位置。

1910年初,《神州日报》曾发表评论,讽刺女学界诸种不可理喻的怪现状:

以兴办女学之人,而终日酒食,征逐狎妓赌博,此为何如事?

以办理学校之人,而以公款借人,重利肥己,荐一教习,分用束修,此为何如事?

以文明之女教习,至晚间涂抹脂粉,艳服观剧,此为何如事?

以高贵之女校长,而尽取学生衣饰钗钏,借贮长生库,以供一人之挥霍,此为何如事?

呜呼!世无南亭亭长第二,则殊辜负此“女学现形记”材料多多矣![16]

短评最末的感叹,或许是作者的无心之笔,却明白无误地点醒我们:自晚清以来,日益兴盛的女学为小说家们的创作提供了取之不竭的素材,凡有心者,都可以写出精彩的作品。从清末“女学小说”创作实绩看,社会小说成了作家们叙述女学故事时采用最多的小说类型,“现形记”式的作品亦所在多有。[17]在社会小说之外,其他小说类型也都能寻出女学生的形象。女学生们由此缓缓浮出小说史的地表。

相关概念的厘定

首先是关于时间范畴的“清末民初”。史学界关于“近代”“晚清”“清末”的起点有多种看法,而我的研究因为关注重心在历史和文学中的“女学生”,何时为“清末”的起点,当从女子教育发展史和文学史中来确定。中国的新式女子教育,本始于教会女学。但早期教会女学,其首要目的在培养传教人才,再加上戊戌之前,教会女学大多设于通商口岸,在大中城市并未普及,因而对中国社会和女性生活的影响相对有限。真正具有标杆意义的是1898年5月31日开学的“中国女学堂”。该女学堂虽然存在时间不过两年,但影响极大,从筹备之日起即成为新闻事件,其影响也早已溢出上海一隅。因此,1898年开校的“中国女学堂”是国人自办女学的先河,也是本研究的历史起点。对女子教育史考察的时间下限,则在1919年。这自然首先是因为“五四运动”在女性史上的里程碑意义。大量女学生从校园走向街头,参与爱国运动,成为重要的政治力量。此外,各地女学堂学潮时有发生,校内女学生的精神气度、师生关系较此前大有不同。而从教育史上看,是年北京女子师范学校更名为“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为教会女学外最早的女子大学。另外,北京大学、南京高师等学校于次年开放女禁,女学生进入大学,亦为教育史上划时代的大事,对于女性主体身份的建构、两性关系的变革,乃至女性文学的异军突起都有至为重大的意义。

小说家对女学生的关注,较之新式女子教育的起步略有延迟。梁启超1902年开始撰写的政治小说《新中国未来记》,即有女留学生的形象。现今所见1904年石印的邹弢所著长篇小说《海上尘天影》,保留着非常有趣的对女学校教学情形的记载。此后小说家对女学生的关注日见其多,几乎遍及彼时的所有题材,而以社会和言情小说最为常见。“五四”之后,新文学家多聚焦于女性的弱势地位和“人性”的发现;与此同时,女学生崛起为新文学中的重要力量,“自我发声”的结果,很大程度上扭转了通俗小说中被书写、被观看的地位,两方面的因素使得其中女学生的形象较之此前的通俗小说发生了质的变化。还值得留意的是,通俗文学对女学生的捕捉显得滞后,至少在1920年出版的几部“女学小说”中,女学生形象与此前作品相比,并未出现断层。因此,本课题对现实中女学生群体的考察,起于1898年,讫于1919年,至于小说文本的选取,则延伸至1920年。[18]

其次是关于材料来源的“小说内外”。晚清以来,文学与快速发展的报刊的结盟,极大地改变了作品的生产、消费机制,不仅使传统的文学经典观遭遇了巨大的挑战,也缩短了作品与现实的距离,并使作家、文本与读者空前接近。研究者对这些变化视而不见,显然不是明智之举。就我的论题而言,即使将小说文本视为本位,从中考察女学生形象,也必须将其与现实中的女子教育情形结合起来。没有报刊材料的支撑,这种文本细读势必成为空中楼阁。更何况,很多小说最先即发表在报刊上,与同一版面或前后版期的其他文字互相呼应,形成了一个更大更具有张力的结构。这时候的文学研究,不可避免地要置放于更大的历史语境中进行。对于近现代性别史研究来说,“文本”一词更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台湾学者游鉴明认为:“除了一般人知道的自传、传记、回忆录、口述历史之外,小说、日记或者记载个人生平事迹的文类中,都反映历史人物的生活点滴,让人物的撰写更加鲜活、立体。”[19]而侯杰则承认,在他的研究实践中,作为材料使用的文本包括“档案、地方志、报刊、碑刻、墓志铭、诗文、对联、挽联、歌词、传说、故事、民谣、戏剧、图画、雕像以及宗教经典和宣传品等”[20]。在历史研究者的视野里,他们采择材料的范围早就超出可以征实的传统史料,原来被视为虚构的文学文本也被大范围地使用。这种尝试,已有不少成功的先例。

小说之外,我的研究将大范围地从报刊中取材。我经眼过的报刊可分为以下几类:一是温和平允的大报,如《大公报》《申报》《南方报》;一是倾向革命的激进报刊,如《江苏》《警钟日报》《神州日报》、“竖三民”(《民呼日报》《民吁日报》《民立报》);一是倾向女权的妇女报刊,如《女报》(《女学报》)、《女子世界》《中国新女界杂志》《神州女报》,这一类还包括女学堂发行的校刊,如上海城东女学之《女学生》、杭州惠兴女学之《惠兴女学报》;一是专业的教育期刊,如《教育杂志》《教育周报》《中华教育界》;一是世俗小报,如《游戏报》《大世界》《劝业场》等。不同类别的报刊对女子教育的态度也不尽相同。可以说,正是为数众多的报刊提供的生动细节,使我在阅读相关小说之前已经熟悉了这种女子教育语境,从而使得将小说与历史进行对照成为可能。报刊新闻之外,我还留意其他类型的文字,如竹枝词、诗文集、地方志、回忆录、日记等,当中也不乏生动的重要材料。

再次,是关于研究的人物对象“女学生”。它指在学校接受过新教育的女性。略需说明的是,女子不仅在校时拥有这一桂冠,她们毕业之后走上社会时,这段经历也可以看作是其人生中最重要的转折,她们的主体意识、价值观念,主要是在学生时代形成的。在他人看来,“女学生”依然是她们身上最醒目的标签。1918年出版的《女学生之百面观》,其中女子百人百面,有在校学生、女教师、离校沦落为妓的女子、女滑头,但均收在“女学生”的大标题下。再如《申报》1907年的消息:

女学生翟某,本大家闺秀,父母早世。去秋欲自备资斧入苏苏女学校肄业,后因半园女学堂适乏体操、音乐两科教习,遂延翟某教授。不料各学生与之不合,时起冲突,改延男教习屠乔生君前往教授。翟郁郁不得志,前日忽私服鸦片烟膏,至父母坟前大哭,并有绝命书一通,纸尾有“前虎后河,不死何为”等语。迨人知觉往救,已不及矣。哀哉![21]

该女子在任体操、音乐教习之前,可能在女学校学习过,但她自尽时的身份是被辞退的女教员,而《申报》消息的标题却是“女学生自尽”,可见“女学生”不仅是女子求学时的称号,在她们毕业后相当长时期内,这一名词都会与之相伴。因此我的研究主要考察女学生在校时的活动,也会旁及她们毕业后的经历。

最后,是作为虚构文本的“女学小说”。严格说来,“女学小说”这一名词,并非我首创,它最早出现于1911年石印的《二十世纪女界文明灯弹词》中。此书叙西方女杰批茶之精魂,见中国女界沉沦,遂拟前往游历,输送欧西文明。到达中国之后,先赴尼山拜望孔子之母颜氏。而孔母于中国女性苦况也并非坐视不管,已留心长江流域之异象:

〔老旦白〕近日长江流域,有一道文光直冲牛斗,原来是几个文场健者,挥洒翰墨,辑成女学小说一种,颇有可观,因此着修文使者前往感动那记者文心,特撰《女界文明灯弹词》,专为改良女子社会起见,凭着法鼓海螺,发人犯省,或者可挽回大局,扭转乾坤,岂不是好?[22]

这部由“修文使者”从江南取回的可作“女学教科书”观的弹词,依次叙述彼时女界的放足、学堂游艺会、破除迷信、扫除童养恶习、男女自由聚会、拒约等热点话题,礼赞女性破旧革新的勇气。想来出于相同作者笔下的“女学小说”,对女学的态度亦是相同,其性质当近于政治小说《黄绣球》,通过虚拟的人物与故事,或叙述女性为争取入学权利展开的不懈斗争,或描绘女学普及之后的美好图景,强调女学之必不可缓。

此种“女学小说”,只是启蒙者在“改良群治”这一宏伟理想下对女子教育进行的美好想象。它既没有为读者提供太多有关女学堂、女学生的历史图景,也不尽符合彼时女子教育开展的基本史实,且不能代表清末民初这一时段中社会对女学的全部态度,这类“女学小说”更接近于“政治小说”潮流下的乌托邦世界。或者说,它只是“女学小说”之一种。

在清末民初名目纷繁的小说分类中,字面意义最接近“女学小说”的是“女子教育小说”。在我经眼的作品中,仅有两篇小说冠此标识,皆见于1909年的《女报》杂志:一为懊侬女史述意、啸天生笔记的《白牡丹》,载《女报》第一、二期;一为《侬薄命》,署名为“润饰者懊侬女史孙馨,草创者热血男儿许则华”,载《女报》第二期。二文应该都是许啸天与孙馨合作而成,但都未载完。《白牡丹》叙伦敦西塞村青年男女之事,属于译作,在《女报》所见的二回中,暂时未与女子教育发生关联。《侬薄命》仅见“祖母何心翻弄家庭如牢狱”[23]一回,已能预见未完部分的情节发展。主人公杨晴瑛生长于专制家庭,祖母顽固至极,晴瑛深叹薄命。一日与祖母争吵后,侄女手拿《女学歌》进屋请她讲解,又勾起她的伤心之事。由此回故事中主人公的姓名和小说人物关系可以推断,《侬薄命》乃据《复报》1906年刊载的《纪杨寿梅女士事》改编而来。在接下来的章回中,将叙述杨晴瑛为了追求入学权利,与顽固的祖母、兄长进行悲壮的抗争。从题材、主题上看,《侬薄命》作为“女子教育小说”可谓实至名归。

不过,《侬薄命》这种由时事改编的作品,虽与《中国之女铜像》《六月霜》性质接近,放在清末民初涉及女性问题的全部小说中,依然只是个案。小说家对主人公同情、赞赏之态,只在一定范围和时段内具有典型性。若“女学小说”仅取此类作品,所见将屈指可数,而更为丰富的小说书写和社会内容会被遮蔽。这对本项追求历史感的文学研究来说,是极为不利的。

在晚清和民国小说的标示中,曾有“女界小说”一类。这是一个边界模糊的文类概念。俞佩兰在序《女狱花》时将“创女权、叙女学”之作称为“女界小说”[24],则晚清叙胡仿兰殉足[25]、秋瑾殉难事的小说《中国之女铜像》《六月霜》两书被标为“女界小说”,自然再正常不过;陈啸庐称《镜花缘》和自己的续作为“女界小说”[26],亦是合理。然而,广告中同样被称为“女界小说”的《女界风流史》和《苏小小》,意趣显然与前面几部小说相左。陆士谔的《女界风流史》,“详叙上海女界近数年艳事,凡女绅、女妓、女教习、女学生种种秘密举动,搜罗殆遍,而于某大员之姨太太、某钦差之女公子描写尤极淋漓”[27],以女界众生相作为噱头,性质介于谴责与黑幕之间。无名氏之《苏小小》,叙主人公“名花飘零,潦倒风尘”[28],当系狭邪小说中的溢美之作。可见,在彼时的作者、出版商和读者眼中,只要以女性生活为主要内容的小说,都可以称为“女界小说”,而不必追问哪一种女性(闺秀、女教师、女学生、妓女、女革命家、姨太太等),哪一类生活(放足、革命、教育、家庭、青楼等)。另外,上海书局鸿宝斋在汇总40余年来出版的“旧小说”目录时,于“女界小说”的细目之下,列《绘图再造天》《绘图凤凰山》《绘图安邦定国志》《绘图玉钏缘》《来生福》《锦上添花》《凤双飞》《绘图笔生花》《女仙外史》《梁红玉演义》《绘图再生缘》《绘图十美缘》12部小说或弹词。[29]这一情形,体现了出版界在标签叙事作品时的随意性。

上述“女界小说”的分布情况,予我以重要启示:女学生的的生活既已贯穿于各类小说文本中,而本课题意在沟通历史与文本,因此作为研究对象的“女学小说”之范围,势必不能仅限于教育类的作品,而是应该追求更为全面的考察。相应地,我的采择范围十分开放和宽泛:举凡清末民初这一时段创作的小说,不论题材,不问主题,不限篇幅,也不管文言还是白话,不在意是单行还是报刊登载,只要涉及社会化女子教育的思潮与活动,或者有女学生作为小说人物出入其中,皆属于我所谓的“女学小说”。而书写女性在私塾求学的小说作品,以及当时出版的小说译本,由于其反映生活的特殊性,不在我的采集之列。

需要说明的是,晚清曾经出现过为数不少的“教育小说”。[30]这一从题材与主题进行归类的小说类型,虽与本课题的“女学小说”外延有所交叠,但并不能完全容纳“女学小说”。“女学小说”并不要求女学生成为小说主角,也无需聚焦于教育问题与学校生活,也并非为特定读者而创作,亦不强调作品对童蒙的教育功能。换言之,女学、女学生在“女学小说”中的位置与功能更为灵活:女学可以只是小说触及的诸多话题之一,如社会小说《天足引》,主题为“普劝中国女人脱缠足之苦,享天足之乐”,此外“书中大意,如敦孝友,除迷信,贱势利,贵自立,革旧俗,启新机”,亦一一涉及。[31]而关于女学,所费文字无多,唯末回言:“到了光绪三十二年,皇太后要实实在在大兴女学,所以正月二十八日,《南方报》有《慈圣面谕实行女学》一节。看过报的人,就不疑心我捏造这部小说了。”[32]因为提及了兴女学之时事,亦能归入“女学小说”之内。女学生亦不必成为小说的重要人物。事实上,在大多数作品中,女学生即使有幸成为贯穿全书的主人公,小说家对其学校生活的描述也往往十分省俭。更多的情形是,由于清末民初章回小说“故事集缀”[33]型的写作大行其道,在单行的“女学小说”中,女学和女学生亦随之片断片、碎片化,只是文本中诸多或大或小“话柄”之一。如1907年刊行的小说《宪之魂》,乃借幽冥世界讽刺现实中的立宪政治。小说中的女学堂里,教习们说的是自由结婚、男女平权的“鬼话”,且有教师与“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学生,双双逃走”。[34]然而叙完130余字之后,作者兴趣很快就转移到其他怪象上去,再无心流连女学堂和女学生的故事。但从这类叙述中,依然能看到当时人们对女学生的部分印象,自然也属于我考察的“女学小说”。

研究旨趣与结构安排

尽管我在前文中已经交代了小说文本与报刊新闻结合进行研究的必要性,但读者对从小说作品反观女学发展和女学生活动、形象、地位这一方法的合理性的质询,可能难以立刻涣然冰释,其潜在的知识经验即是历史研究的实证要求与小说文本的虚构本质二者根本上的对立。另外,在文学研究者看来,我的类似文化研究的做法,将小说材料如此使用,显然是无视其本身独立的文学价值,无可避免地会引起文学边缘化的担忧,并因此生发出更严厉的诘问:

文本成了文化研究者“获取”“给予”的阶级、性别和种族的种种意识形态内涵的工具,而一个三流或不入流的作品与一流的作品的区别在这里是没有的,它们都被视为例证。在这样的文化批判里,艺术品本身的独特性、读者的主动性、读者阅读过程中所获得的审美愉悦都被忽略了。[35]

虽然从大的方法论上说,我的研究属于传统的“文史互证”,但与之又略有不同。我在历史考察与小说研究之间谨慎地游走,在关于女子教育发展的历史脉络分析与具体史实的考辨上,我基本上使用的是可以征实的学制史料和报刊材料,很少孤立地援引小说文本。而小说作品的价值,也并非只在于它们可以填充女学发展史中的某些细节,更重要的是,小说文字保留了当时人们对于女学堂、女学生的印象,有时是作家有为而作,有时则可看成读者、作者集体无意识的流露。所以,我更在意它们对考察彼时社会心理的独到价值。这种社会心理,正是女学堂所处的真实的历史语境。

现今存留的小说、报刊材料都非常丰富,仅从报刊入手,就足以呈现出女子教育的大体脉络,而小说为我们提供的是另一不可忽略的历史侧面,并且时常与报刊材料形成十分有趣的对照。小说文本对我的研究的意义,既在于它们表现了怎样的女学图景,更在关于女学这一点上,它们与报刊材料的亲密无间的历史合谋或显而易见的书写缝隙之中,隐藏着怎样的时代冲动和不同的发言者的叙述立场。

事实上,清末民初的小说作品,就文学价值而言,大多是“三流或不入流的作品”,我从报刊入手考察,正是对文学生产机制的尊重。在尽可能的范围内,我还会体察报刊经营者不同的立场、策略和读者的阅读反应。我认为,这种研究,较之单纯的对女子教育史的考察或纯粹的小说文本分析,更有尝试的必要。

除导论外,本书共分五章。第一章考察女学生如何从新闻进入文学书写,由此过渡到“女学小说”概况的分梳。第二至四章是以主题为中心的研究,分别探讨历史和小说中女学生的政治活动、情爱叙述和负面形象。第五章分析清末民初一类特殊的女性——妓女与女学的纠葛。第二至五章的安排,又大体对应着“女学小说”主要的题材类型:分别是政治小说、言情小说、黑幕小说和狭邪小说。在第三至六章中,报刊新闻往往与小说文本穿插使用。余论部分则回归文学话题,从文类的视角解释小说中女学生形象的演变过程。

一如学者所言,“文学在现代与历史之间的种种纠葛都充分表明:虚构或想象性的文学活动不仅能够有力地推动历史进程,而且还能够丰富我们的历史想象和叙述的可能性”[36]。作为新式女子教育和“小说界革命”的产物,“女学小说”记录了女学堂由萌芽到壮大这一过程中的社会万象,它又是当时一部分人的个体心像的写照与折射,寄寓着人们对女学生的记忆、想象和欲望。因此,将清末民初女子教育的历史与“女学小说”勾联进行研究,自有其合理性和重要价值。在史料中建构女子教育发生的历程,在小说中发现女学的历史和女学生的足迹,在历史与小说文本的对读中探寻作者的意图、读者的喜好和小说的运行机制,是我在下文中将要进行的主要工作。

[1] 黄海锋郎:《论今日最要的两种教育》,《杭州白话报》,第2年第9期,1903年。

[2] 《半教国(冀女学之振兴也)》,《杭州白话报》,第2年第8期,1902年;阿英编《晚清文学丛钞·说唱文学卷》,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38页。

[3] 天梅(高旭):《题<女子世界>》,《女子世界》,第7期,1904年7月。

[4] 剑公(高旭):《题<女学报>四绝》,《女学报》,第2年第3期,1903年5月。

[5] 浣雪楼主寄云女史初稿:《步蒋畹芳女史女学堂中西大会原韵》,《新闻报》,1898年4月20日附张。关于作者“寄云女史”的身份,可参考夏晓虹的精彩考证《彭寄云女史小考》,《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01年第3期。

[6] 李提摩太著,铸铁庵主(蔡尔康)译:《生利分利之法一言破万迷说》,《万国公报》,第51期,1893年4月;缕馨仙史(蔡尔康)译稿:《论生利分利之别》,第52期,1893年5月。

[7] 新会梁启超撰:《变法通议·女学》,《时务报》,第23册,1897年4月12日。

[8] 新会梁启超撰:《倡设女学堂启》,《时务报》,第45册,1897年11月15日。

[9] 《上海新设中国女学堂章程》,《时务报》,第47册,1897年12月4日。

[10] 鸳水董寿撰:《兴女学议》,《大公报》,1902年8月12日,第2版;《女报》,第5期,1902年9月2日。

[11] 江亢虎演说,曾于广记:《女子在社会上之地位(在山西女师范讲演)》,《江亢虎博士演讲录》(第1、2集),上海:南方大学出版部,1923年,第87页。

[12] 《男女都要看》,《女报》,第8期,1902年11月。

[13] 《讲女学先要讲女权》,《女学报》,第2年第3期,1903年5月。

[14] 碧城女史吕兰清(吕碧城)稿:《论提倡女学之宗旨》,《大公报》,1904年5月20、21日,第1版。

[15] 陈平原:《流动的风景与凝视的历史——晚清北京画报中的女学》,陈平原等:《教育:知识生产与文学传播》,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7年,第59页。

[16] 《上海之评论》,《神州日报》,1910年1月22日,第4版。

[17]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叙《官场现形记》“骤享大名”后,“而袭用‘现形’名目,描写他事,如商界学界女界者亦接踵也”。见《鲁迅全集》,第9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第293页。所言袭用“现形记”描写女界的作品,多属于本书所言之“女学小说”,如《最近女界现形记》《最新女界鬼蜮记》。

[18] 第三章中追踪小说对吴淑卿与沈佩贞的书写,为求全面,所涉作品在时段上稍有扩展。

[19] 游鉴明:《导言》,《近代中国妇女史研究》,第15期,“传记文类与女性书写”专号,2007年,第1页。

[20] 侯杰:《文本分析与中国近现代性别史研究》,《郑州大学学报》,2009年第2期。

[21] 言:《女学生自尽》,《申报》,1907年3月7日,第9版。

[22] 心青:《二十世纪女界文明灯弹词》,阿英编:《晚清文学丛钞·说唱文学卷》,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177页。

[23] 此回刊出时标第2回,但从人物出场方式和小说情节看,应该是作品的第1回。

[24] 《俞女士序》,王妙如:《女狱花》,见《中国近代小说大系:女子权、侠义佳人、女狱花》,南昌: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3年,第705页。

[25] 胡仿兰因入学、放足二事,1907年4月24日被翁姑逼迫,服毒身亡。详夏晓虹《从新闻到小说——胡仿兰一案探析》,收入《晚清女性与近代中国》,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

[26] 《新镜花缘作意述略》,见《中国近代小说大系:中国进化小史、新镜花缘等》,南昌: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3年,第215页。

[27] 《民立报》,1911年6月4日广告,见陈大康:《<民立报>与小说有关编年》,《明清小说研究》,2010年第1期。

[28] 《女界小说<苏小小>出版预告》,《舆论时事报》,1910年4月14日广告,见陈大康:《<中国通俗小说总目提要>“未见”条目之补遗》,《明清小说研究》,2013年第1期。

[29] 《上海鸿宝斋书局各种书目一览表》,徐蜀、宋安莉编:《中国近代古籍出版发行史料丛刊》,第25册,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3年,第659—660页。

[30] 相关研究参见赵娟《中国近现代教育小说研究》,河北大学教育学院博士论文,2011年;梅家玲:《教育,还是小说?——包天笑与清末民初的教育小说》,见陈平原等:《教育:知识生产与文学传播》,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7年。

[31] “社会白话小说天足引”广告,《新世界小说社报》,第3期。据谢仁敏考证,此期杂志出版于光绪三十二年九月上旬(1906年10月),见《晚清<新世界小说社报>出版时间、主编考辨》,《明清小说研究》,2009年第4期。

[32] 武林程宗启佑甫演说:《天足引》第8回,载《天津白话报》,1910年10月4日,第6版。

[33] 此概念由张蕾提出,见《“故事集缀”型章回体小说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

[34] 《宪之魂》,见崔国光等校点:《枭鬼雄魂记》,沈阳:辽沈书社,1992年,第298页。

[35] 陈太胜:《走向文化诗学的中国现代诗学》,《文学评论》,2001年第6期。

[36] 南帆等:《文学理论基础》,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13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