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美学论要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一 旅游活动的审美特性

在中国台湾与东南亚等地,“旅游”亦称“观光”,其中寄寓着语义嬗变的内容。具体说来,“观光”一词上溯《易经》“观卦”,源于“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一说,原意是讲“观察或瞻仰一个国家的风俗民情、文治武功,就能知道君王的德行如何,这样有利于成为君王的宾客和辅佐”。这里的“宾”即“仕”,指古代有知识、有德行的人。时至今日,“观光”之义广为拓展,除了隐含“观察或瞻仰一个国家(地区)的风俗民情、文治武功”之义外,主要泛指游览观赏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自然风光与城乡风光等,蕴涵基本上同英语中的sightseeing一词相接互通。

相形之下,“旅游”一词出现较晚,最早见于南朝文学家沈约(441—513)《悲哉行》中的两句:“旅游媚年春,年春媚游人。”若追究起来,用于旅行意义上的“旅”,作为卦象也同“观”一样见于《易经》:“艮上离下”,释为“小亨。旅贞吉。”意思是说“小通顺。占问旅行吉。”因此,“旅”在此可以引述为在外旅行。从卦象看,下卦“艮”是山,上卦“离”是火。山上烧火,火势蔓延,不停地往前燃烧,象征在外旅行的人,急着赶路,辛劳流离,时有危险。因此必须遵守正道,才会吉祥,但不会有大的亨通。这一语境中的“旅”,其意可通英文里的travel一词。而travel则源自旧词travail,包含着辛劳、艰苦、努力以及冒险等意思。另外,《尚书·尧典》中所谓的帝王“巡守”,虽被译为“巡视”,但有“旅”或“游”的内涵。在远古的自然崇拜或“万物有灵”的泛神论时期,这种“巡守”活动的主要内容是“望于山川,遍于群神”,其根本目的诚如司马迁所言,在于“巡祭天地诸神名山川而封禅焉”(《史记·封禅书》)。在先秦的典籍中,真正表示旅行、游玩或游览之义的“游”字,较早地出现在《诗经·国风》中,世人常道的有“以敖以游”,“驾言出游,以写我忧”和“游于北园,四马既闲”等。其后在《论语》《庄子》和《楚辞》等典籍中也常出现,著名的说法有“游必有方”(孔子),“逍遥游”和“乘云气,骑日月,游于四海之外”(庄子)以及“悲时俗之通厄兮,顾轻举而缘游”(屈原)等等。魏晋之后,随着人性的解放与自然崇拜意识的淡化,山水逐渐成为人们观赏、吟咏、寄情、言志与畅神的对象,同时由于“名士优游”之风的倡兴,“游”作为一个流行的概念频繁地出现在有关名山胜水的诗赋骈文游记之中。其中为人称道的有嵇康的“目送归鸿,手挥五弦。俯仰自得,游心太玄”与李白的“五岳寻仙不辞远,一生好入名山游”等等将“游”诗化的说法。值得一提的是,继“好山水,爱远游”的晋人宗炳因叹“老病俱至,名山恐难遍睹”,故此提出“唯当澄怀观道,卧以游之”的“卧游”方法后,清人郑日奎综合旅游活动的具体特征和相关经验,在巧立“以为游,则亦游矣”之命题的同时,提出了“目游”“鼻游”“舌游”“神游”与“梦游”(《游钓台记》)等一系列方法,为立体和全方位的旅游观赏奠定了相互补偿的理论基础。基于先贤的旅游观赏经验和理论学说,后来的魏源创立了中国文化中特有的“游山学”,可以说是目前我们研究的“旅游美学”的始作俑者。

总体而言,旅游活动的对象或目的地主要是风景名胜,也就是在一定时空背景中由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构成的旅游吸引物(tourism attractions)。旅游活动的对象或目的地主要是风景名胜,也就是在一定时空背景中由自然景观(landscape)与人文景观(culturescape)构成的旅游吸引物。

自然景观一般包括山水草木、风花雪月、云霞鸟兽等。我们知道,中国人自古以来就有雅好山水的传统。古今贤哲诗人学者,或倡导“仁者乐山,智者乐水”(孔子),或自诩“性本爱丘山”“复得返自然”(陶潜),或宣称“凡山川之明媚者,能使游者欣然而乐”(方苞),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实际上,在中国人的审美意识中,自然既是生活的场所,又是审美的对象,而且还是人的安身立命之所。其结果,“山川之美,古来共谈”(陶弘景)的习惯和追求“天人合一”的美学风范,均已在悠久的历史长河中演变和积淀为我们审美文化或精神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的山水诗歌、山水文学以及山水美学之所以如此发达,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此。

不消说,西方人也谙熟“风花雪月”或自然山水的妙用。从早先法国启蒙运动时期呼吁“返回自然”的卢梭(J. Rouseau)和倡导“热爱自然”的英国湖畔派诗人华兹华兹(W. Wordsworth),到钟情于“风云霞月”的美国哲人梭罗和爱默生(Ralph W. Emerson),对此都有过切身的体验与深刻的感悟。这大自然,如爱默生所言,“除了供给人类衣食之需之外,亦满足了一种更高贵的要求——那就是满足了人类的爱美之心”。面对奇妙的自然万象,人类独具慧眼,能够构图绘影。因此,天空、山岳、树木、鸟兽等,看了都叫人觉得可喜。于是乎,“自然界用些许简单的风云变幻,竟然就使我们生超凡入圣之感!赋予我以健康与一天的光阴,足可使帝王的赫赫威严黯然失色。朝霞灿烂如锦,那就是我的亚述帝国(Assyria);夕阳西落,明月从东山顶上升起,那就是我的百福赐(Paphos)和不可思议的仙子之乡;昊昊阳午,那就是我的英国——常识和理智的故乡;神秘的黑夜,那就是我的德国——神秘哲学和梦想的国土”[1]。恩格斯在谈到自然风景的审美价值时,也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之情。根据自己的切身体验,他认为在朦胧阳光照耀下的英国丘陵“具有一种难以形容的魔力”;一望无际的碧海,会使人“溶化在自由无限的精神的骄傲意识中”;横贯欧洲的莱茵河,“好比富有朝气的基督教精神”;以田园风光著称的易北河左岸的马铃薯原野,“代表了德意志的真正的散文”;甚至连自然界里由暴风雨之夜和魅影似的月色构成的荒芜景色,“也是富有诗意的”。因此,恩格斯深有感触地说:“只有认识了北德意志的荒野以后,我才真正了解了格林的童话。”[2]

关于旅游活动中常见的人文景观,一般包括文物古迹、历史名城、园林建筑、民俗风情、社会生活以及各种形式的文化、艺术和娱乐活动等等。在中国,半坡村的仰韶文化遗址、绵延万里的长城、北京的故宫、承德的山庄、苏州的园林、琉璃厂的传统字画和工艺品、各地的音乐歌舞民俗和青藏高原的文化风情等,都是吸引中外游客的著名景观。这些积淀着丰厚的历史内涵和人文精神的景观,同埃及的金字塔、印度的太姬陵、希腊的卫城与古代雕塑、罗马和佛罗伦萨的教堂、伦敦的博物馆、巴黎凡尔赛宫花园、卢浮宫的藏画、歌剧院的表演、美国的印第安人部落遗址、非洲的图腾木刻等,都是文明历史的见证和人类智慧的结晶,不仅具有丰富的审美价值,而且为文化艺术研究和科学考察提供了可观可证的典范和场所。即便就旅游所涉及的“吃喝玩乐”这种日常生活(everyday life)而言,除了其实(食)用功能之外,也同样具有一定的审美因素。众所周知,中国的饮食文化历史悠久,不仅讲究美食美酒美器,而且追求“色、香、味、形、意(趣)”,同时还配有乐舞,富有诗情。所有这些具有形式美感的饮食器皿和菜肴造型,以及洋溢着欢快与优雅气氛的饮食环境,都有助于促进人们思想感情的交流,身心的健康和融洽和睦的人际关系。这便说明“吃喝”不只是为了满足人的生理需要,而且也是为了满足人的情感或精神需求。因此,如果从狭义上来看待“美是生活”(车尔尼雪夫斯基)这一著名的美学命题的话,属于正当消费范围的“吃喝”(并非滥用公款或假公肥私的大吃大喝)或饮食文化,应当是生活美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近年来切入现实生活的实用美学(如烹饪美学),对此已经作过比较系统的研究。至于“玩乐”,不管是“玩水”,还是“乐山”,或者从事其他健康的娱乐活动,其本身就具有审美的属性或审美享乐的色彩,当然也不可避免地表现为一种“快餐型”的“瞬间效应”(momentary effect),媚俗式的“消费行为”(consumption behavior)与功利型的“市场导向”(market orientation),这些正是当代大众审美文化研究的主要内容之一。

再则,旅游中的“观光”活动本身,还有一层更深的社会文化学含义,那就是《易经》“观卦”中所说的“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按(三国魏)王弼的解释:“居观之时,最近至尊,观国之光者;居近得位,明习国仪者也,故曰利用宾于王。”用现代的话说,便是“古代有德行的贤士,瞻仰明察一个国家的风俗民情或文功武治,就能知道该国是否尊重贤士;观察君王的德行如何,进而决定是否去辅佐该国的君王。”现代旅游观光,更多的是了解旅游所在国(或所在地)的风俗民情、劳动成果与社会制度等,在开阔自己眼界和满足文化心理需求的同时,从“异质文化”(heterogenous culture)中汲取具有借鉴价值的东西,以补充本民族文化系统的不足或匡正本社团组织管理的缺陷等,最终用以促进各国人民之间的相互理解和友好交往,发展和维护世界和平或人类赖以生存的社会环境与秩序等。

总之,旅游观光的内容是异常丰富的。它除了引导游人观赏风光绮丽的自然景观、体察形式多样的风俗民情、品赏不同风格的美食佳肴和参与各种有趣的文化娱乐活动之外,还会引导游人搜奇览胜,遍访文物古迹与建筑园林等人文景观,欣赏绘画雕塑、书法篆刻与音乐舞蹈等艺术作品。因此,不难设想,若去希腊旅游,不只是观赏奥林匹斯山的风光与地中海的波涛,还会登上雅典的卫城,亲临巴底隆神庙的遗迹,目睹多利安式廊柱的雄奇,感叹古希腊雕刻艺术的精湛。若到法国巴黎,乘坐汽艇游览塞纳河之余,还会参观巴黎圣母院、埃菲尔铁塔、香舍里大街的凯旋门、卢浮宫艺术博物馆、巴黎歌剧院以及凡尔赛宫的园林等。在我们中国,文物辉辉,古迹遍地,自然风景南秀北雄,建筑园林风格独特,绘画书法韵味生动,音乐舞蹈欢快优雅,石窟雕塑仙气拂拂,为国内外游人提供了看不尽、赏不完的游览胜地和审美对象。

可见,旅游是一项综合性的审美实践活动。“它集自然美、艺术美、社会美或生活美之大成,熔文物、古迹、建筑、绘画、雕塑、书法、篆刻、音乐、舞蹈、园林、庙宇、服饰、烹饪、民情、风尚……为一炉,涉及阴柔、阳刚、秀美、崇高、绮丽、疏野、沉郁、飘逸、繁缛、明快、悲壮、轻松等一切审美形态,有益于满足人们从生理到精神等不同层次的各种审美欲求。”[3]诚如国内不少美学家所言:“看来人们的旅游目的不是有力无处使,有钱无处花,而是为了丰富自己的精神生活。”[4]“旅游,从本质上说,就是一种审美活动。离开了审美,还谈什么旅游?……旅游活动就是审美活动。”[5]

[1]Cf. R. Emerson. “Beauty”,in Nature(1836),see The Collected Works of Ralph Waldo Emerson(Lond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71).

[2] 曹葆华、孟复生译:《恩格斯谈风景》,《新观察》1960年第10期。

[3] 王柯平:《旅游审美活动论》(旅游教育出版社,1990年),第5页。

[4] 王朝闻:《不“跑”风景》,见《旅行家》杂志,1985年6月号。

[5] 叶朗:《旅游离不开美学》,见《中国旅游报》1988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