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一体”农协机制研究:基于新农村建设组织路径的农合体系创新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导言

合作组织的存在有着悠久的历史,它和人类的发展历史同步。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就是伴随着对合作体系研究和实践进行的。当前学界和政策部门对新农村建设的探讨主要有以下两种思路:一是以林毅夫为代表提出来的在农村进行基础建设投资的新农村运动思路;二是以温铁军为代表的侧重于从农民组织化的角度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思路。前一种思路没有什么争议,比较容易做到,而后一种思路分歧非常大,比较难以操作。新农村建设必须探索新型农村合作化道路,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所赋予的历史使命。

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在对农业发展与改革进行设计时,提出两个飞跃的观点。他认为,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现家庭承包责任制;第二个飞跃是发展集体经济,适度规模经济。第一个飞跃是巨大的进步,需要长期保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一个宏大而漫长的过程,需要脚踏实地。这是掷地有声的非常有前瞻性的科学预言。我国集体经济的发端必须首先从体制上进行改革,解放被束缚的农民劳动力,在实现此基础的前提上,再来处理好生产社会化的问题,其中,必须依赖于农村合作体系的功能发挥,必须有一条真正的科学的农村合作化道路。

2005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在浙江省提出了供销合作、信用合作、农民专业合作“三位一体”的新型农合体系思想,在这一思想指引下,浙江省瑞安市从2006年3月开始组建供销社、信用社和各类专业合作组织“三位一体”的农协。它是一次非常有意义的探索,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合作化道路的探索。它有两个方面的内涵:第一,让目前农村名存实亡的计划经济年代遗留下来的各类合作组织回归合作组织的本质,恢复为“三农”服务的传统;第二,把目前农村存在的各类合作组织进行全面整合,尤其是让实力仍然十分强大的供销社、信用社(或者合作银行)以及新型专业合作社和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全面统一地进行整合。

新农村建设的组织路径依赖于农合体系的创新,“三位一体”农协是农合体系创新的有效选择,“三位一体”中的“三位”是具备联合基础的,它们都是合作经济组织、都是市场主体、都是服务农民并通过为农民服务实现自身的发展,而且改制后目前都是县(市)或者县(市)级以下法人。三类合作经济组织分头为农服务的格局,各自都存在一些自身难以解决的局限性,要从根本上实现兴利除弊、合作共赢必须要有机制保障。新农村建设应该依托“三位一体”农协机制有效整合三大系统(供销社、合作银行或者信用社、专业合作组织)、三重服务功能(销售、金融、专业服务)、三级合作层次(县、乡、村)。

在“三位一体”框架下,基层供销社开放改组融入农协,不但从根本上实现供销社回归“三农”,回归合作制,而且使得供销社获得会员制的营销网络;合作银行(信用社)的小股东加入农协,并通过农协托管持股合作银行(信用社),合作银行(信用社)依托农协发展信用评级、互助联保,拓展营销网络,控制银行风险;各级各类合作组织普遍加入农协,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获得资金、技术、法律方面的支持,得以规范、充实和提升。

农村合作组织和农合体系是关于中国农村改革与发展的关键词,它是一座金矿,需要有志于扎根于本土、放眼于世界、致力于未来的理论工作者,以博大的胸怀、高远的境界、踏实的心态来认真地面对并进行深入理性的探索。当前迫切需要的是探索农村合作组织演变进化路径和新型农村合作化的新模式,这个“新模式”必须在两个方面同时进行。其一,立足历史与现实;其二,着眼于未来,着眼于创新。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依靠在旧体制内部修补性的改良很难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突破,探索新型农村合作道路必须另辟蹊径。在推进农村合作事业的同时,需要从理论与实践结合上切实加强对合作道路的研究,使农村合作体系真正成为新农村建设的有效载体。

2011年2月笔者申报的“‘三位一体’农协机制研究”项目,经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评审,2011年6月15日获得国家社会科学规划办重点项目立项批准。2011年6月8日笔者参加了浙江省社科联(规划办)召开的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会议,正式获得项目批准通知。批准后笔者立即开始着手研究工作。两年多来,笔者与课题其他参与人员团结互助,殚精竭虑,取得了较为喜人的成绩。对供销社、农信社、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进行疏理并提出相应对策,对“三位一体”互补共存的机制进行了探讨。项目组在研究期间,发表了学术论文(研究报告)25篇,其中《新华文摘》全文转载3篇,人民大学复印资料《农业经济研究》全文转载5篇,在国际SSCI期刊Economic Modelling发表全英文论文1篇,在《中国社会科学报》发表论文3篇(其中国家社科基金专刊1篇),《人民论坛》发表研究报告1篇,《中国经济报告》发表研究报告1篇,省学术会议论文汇编入选3篇。承担的温州市科技局科研项目“县(市)级‘三位一体’农协组织构建与绩效检验研究:新农村建设视角”顺利通过市科技局验收,获得成果确认书。研究成果“农村合作组织研究”获温州市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与《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合作,推出“‘三位一体’农协与新农村精神”笔谈7篇,包括项目组组织的7位博士专家发表了近3万字研究心得;参加浙江省农业经济学会2011年和2012年年会,论文《新中国农村合作组织变迁与绩效评价》和《多中心治理框架:综合农协“三位一体”多中心公共行动分析》分别入选成果汇编,论文《农信社系统改革历程评析与深化改革建议》入选浙江省首届社科年会(2012年)“金融改革与创新”,浙江省社科联专门发文,认为鉴于立项课题均已成稿并经专家评审通过,视作已完成课题研究,省社科联直接统一办理结题证书。本项目研究内容受到国内外媒体的广泛关注,许多著名网站大量转载项目研究成果。项目组结合研究内容接受了国内外媒体的采访,包括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和美国《时代周刊》。其中,中国国际广播电台采访4次,反响较大的有两次:一是与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谈温州经济之一:专家解读民间金融的合法化阳光化;二是与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谈温州经济之二:专家解读商会成立的互助资金。

在大量的调查研究与前期研究的基础上,笔者推出本研究报告,另外,笔者还形成了一部论文汇编。笔者在研究报告内容的编排上努力形成自己的特色与框架体系(见图表0-1)。本研究报告共分八个部分,导言部分是点题与项目基本情况介绍;正文共六部分,第一部分是对瑞安“三位一体”农协的案例回顾与剖析;第二部分是对目前农村存在的三类合作组织分立运行的现状与发展对策的分析,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是并列关系,其分析目的在于引申出第三部分;第三部分是分析“三位一体”农协的逻辑机制,这部分是在以上两个部分分析基础上提出“三位一体”农协的经济、制度与历史等三大逻辑,其目的在于论证“三位一体”农协建立的理论必然性;第四部分和第五部分也是并列关系,它们是在第三部分理论分析的基础上从实践的角度进一步地研究“一位一体”农协的可操作性的运行机制和功能机制,第四部分研究“三位一体”农协的运行机制(包括多中心公共行动机制、动力机制、自主治理机制、法律机制,以及“三位一体”合作社的融资机制、治理机制等),第五部分研究“三位一体”农协的功能机制(包括农民维权机制、公共产品供给机制、信用担保机制、土地信托机制、土地抵押风险预防机制等);第六部分研究“三位一体”农协对新农村建设的意义和作用,是本项目研究的落脚点,也是本项目研究的意义之所在。总结部分是对整个研究报告的归纳与提升,旨在提出相关建议。

图0-1 本书框架图

需要强调的是本报告提出了“三位一体”合作社和“三位一体”农协两个概念,笔者认为这两者是“三位一体”发展的两个阶段,前者可称之为“小‘三位一体’”,后者可称之为“大‘三位一体’”,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后者是前者的结果。

笔者在研究过程中,得到了许多单位和同仁的支持与帮助,温州大学经济学专业的2008、2009、2010级的本科生同学以及2012、2013级硕士研究生的11名同学承担了大量的户外调查与资料搜集工作,笔者受到了浙江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温州人经济研究中心”和温州市金融研究院的大力支持,“温州人经济研究中心”为笔者提供了大量的资料,温州市金融研究院为笔者召开了温州市农合联与资金互助会专题研讨会。温州市农村合作社联合会秘书处的同志为笔者提供了大量的调查线索,他们扎根本土、服务三农的宗旨使笔者受益匪浅。温州市政协、人大对本项目的进展十分关注,他们为笔者安排了对温州市供销社、浙江省信用联社温州办事处、温州市龙湾区以及瑞安市马屿、陶山、梅屿等乡镇合作社“三位一体”情况进行专题调研,为了对“三位一体”合作体系建设进行比较,还专门安排笔者到浙江省台州市进行专题调研,并对温岭市石塘镇渔民合作社和临海市涌泉“忘不了”专业合作社的“三位一体”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访谈,本研究凝聚着他们的智慧与汗水。当然,由于笔者的水平和合作体系观察的长期性特点等原因,本研究肯定有不足之处,敬请各位同行各位领导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