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中国对法治的重新认识起源于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法学界诸多专家认为,法治建设三十多年来最了不起的成就就是从法制到法治。中国法制新闻报道随着中国社会法治化进程的提速也迎来了最好的发展时期。法制新闻受众呈爆发式增长,各类媒体的法制新闻报道数量直线上升,但法制新闻报道的内容质量却良莠不齐、问题多多。在这一背景下,本书希望能通过实证研究方法对法制新闻发展现状进行全面描述和解析,既总结法制报道的经验,也梳理法制报道中的现存问题,并对中国法制新闻报道未来发展提出建议。
由于“法治”的覆盖面广泛,在进行内容分析时难于取样,故本书把研究对象限定在“法制”报道的范围。
为了尽可能全面地描述我国法制新闻发展的经验与问题,本书依托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法治传播研究中心,由教师与研究生共同组成了近二十人的课题组。课题组采取内容分析与案例研究相结合的方式来观测国内法制新闻的现状。
在内容分析部分,课题组对2010年11月15日—2010年12月15日这一时段国内九家进行法制新闻报道的媒体进行了内容监测与分析。这些媒体覆盖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四种媒介,分别是《人民日报》《法制日报》《南方周末》《法制晚报》、央视《今日说法》、央视《法制在线》、北京人民广播电台《警法在线》、人民日报社人民网法治频道、检察日报社正义网。
本书其他案例研究则不局限于特定时间段,本书还对近年来具备典型性的法制新闻报道案例进行了解剖和观察,作为补充与上述九个法制新闻个案放在一起发表。这些案例分别是,江西卫视《金牌调解》、重庆卫视《拍案说法》、吉林都市频道《说实在的》、法制日报社法制网、人民网“政法高层留言板”栏目、《今日说法》栏目新浪微博等。
为了能全面描述法制新闻现状,在对上述十几家媒体进行内容分析的时候,课题组根据法制新闻的作用拟定了一套考察指标。该指标分类依据政治学家、传播学者拉斯韦尔[1]和查尔斯·赖特[2]提出的传播社会功能,结合我国法制新闻在实践中的普遍需求,对法制新闻的环境监测功能、普法功能、舆论引导功能、舆论监督功能、娱乐功能进行了分析。此外,为了考察法制新闻的负面影响,考察指标还把法制新闻的负面作用单独列出,以便监测和分析。这些指标设计如表1所示:
表1 法制新闻文本研究指标
针对六个功能的研究类别,课题组在一级考察指标之下还设计了二级考察指标。例如在考察法制报道对社会环境的监测作用时,课题组对一级考察指标进行了分解,划分为二级指标,如表2。在每一个二级考察指标下,依据不同媒介文本的特点,监测者制定出样本的监测类目,以描述法制新闻现状。因指标非常细致,这里不一一列举。
表2 法制报道环境监测功能一、二级考察指标
关于时效的测量:以30分钟为单位统计时效差(此为相对性指标),即统计报纸当天(n)报道的不同时效比例:n-1(30分钟—1小时),n-2(1—2小时),n-3(3—4小时),n-4(当天),n-5(第二天),以此类推;n-a天(2天以外的新闻数量及没有明确时间性的报道)的不同新闻数量并最终计算总体比例,以此确定媒体的时效反应状况(n此处即为我们要统计的当天日期)。
在研究过程中,为确保监测者对样本分析指标有清晰的把握、统一的标准,课题负责人对参加课题的人员进行了数次培训。数据统计完成之后,课题组召开多次全体会议,反复讨论,形成共识。
本书研究沿着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提出建议的思路展开。在描述现状提出问题之前,课题组对现有法制新闻文献进行了全面梳理,文献研究综述本身也反映了中国法制新闻发展的情况。
本书的编写历时3年,它凝结着全体作者的心血,是理论研究与实证调研相结合的智慧结晶。参加本书编写的人员有:张鹏、孙娟、张砥、蒋文洁、林美玉、姚瑶、高馨、周杰、林笛、杨汶锦、蒋慧、孙洪丽、付思明、雷晶、陈路坤,本书的责编黄怀京也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在此一并表示感谢。由于作者水平有限,所以书中错误和不足之处恳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
编者
2014年12月26日
[1] 威尔伯·施拉姆、威廉·波特:《传播学概论》,新华出版社1984年版,第31页。
[2] 威尔伯·施拉姆、威廉·波特:《传播学概论》,新华出版社1984年版,第3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