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近代戏剧的兴起:从巴洛克到启蒙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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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巴洛克时期的德国戏剧

第一章
巴洛克时期

第一节
作为概念的巴洛克

巴洛克(Barock)一词来源于法语baroque,再往上可以推到意大利语的barocco。关于这个词的最初来源主要有两种说法,一种说法认为来源于葡萄牙语的barroco,是珠宝业术语,意指不规则的,非正圆的长形珍珠;另一种说法来自著名的意大利哲学家克罗齐,他认为巴洛克一词源自拉丁语的baroco,这是一个经院哲学中的逻辑学概念,指直言三段论第二格第四式,即在全称肯定的大前提下,通过特称否定的小前提推出特称否定的结论。这种三段论在逻辑上无懈可击,但是经过一番论证得出的却是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显得更像是一种思维上的做作和繁复。还有一些解释推测这一概念来自意大利早期巴洛克画家巴洛契(Federigo Barocci,1535—1612)或者巴洛克时期意大利著名建筑师巴洛齐(Giacomo Barozzi,1507—1570)的名字,或者来自意大利语barocco的另一个含义“高利贷者”,或者来自意大利语的parrucca,意指假发。无论是选择哪一种说法,巴洛克一词都含有奇怪、异常、少见、扭曲和固执的意思。[1]

巴洛克一词与文艺复兴、启蒙运动或者感伤主义等许多时代概念不同,它不是该时代的自我认定,而是后人赋予这个时代的概念。最先使用这一概念的是18世纪启蒙运动的代表,他们将巴洛克作为一个贬义的概念用于艺术批评,它被用来指一种扭曲、怪异和追求奢华堆砌的艺术品位,后来一直被用来指一种艺术风格或者艺术形式。真正把巴洛克当作一个时代概念是在19世纪下半叶,但是仍有褒贬不一的色彩。海因利希·韦尔夫林(Heinrich Wölfflin,1864—1945)的《文艺复兴和巴洛克》(1888)全面描述了巴洛克时期,使巴洛克真正成为一个艺术史概念。他的《艺术史的基本概念》(1915)一书进一步阐述了巴洛克作为一个艺术史时期。将这一概念引入文学史的是弗里茨·施特利希(Fritz Strich,1882—1963),在《17世纪的诗歌》(1916)一书中他用巴洛克来概括这一时期的诗歌。当然也不乏知名的学者反对将巴洛克当作时代概念,比如克罗齐和库尔提乌斯(Ernst Robert Curtius,1886—1956)。[2]库尔提乌斯在他的《欧洲文学和拉丁语的中世纪》(1948)中还提出用“矫饰主义”(Manierismus)来替代巴洛克的概念,不过一般来说“矫饰主义”主要指介于文艺复兴和巴洛克之间的过渡阶段。

巴洛克时期介于16世纪的文艺复兴/人文主义和18世纪的启蒙运动之间,它与前后两个时期共同组成近代的早期(Frühe Neuzeit)。作为历史概念它通常是指17世纪,更确切地说是从1620年到1720年。之所以将1620年看作起点,一方面是考虑到历史背景,即1618年三十年战争的爆发;另一方面是因为巴洛克时期德国诗学理论的代表作奥皮茨(Martin Opitz,1597—1639)的《德国诗论》(1624)发表于这个时期。将1720看作终点是由于18世纪20年代前后出现了一系列道德周刊,从最早的《理性的人》(Der Vernünfftler,1713—1714),到戈特舍德(Johann Christoph Gottsched,1700—1766)主编的《爱说闲话的理性的女人》(Die vernünftigen Tadlerinnen,1725—1726)和《老实人》(Der Biedermann,1727—1729),博德默(Johann Jakob Bodmer,1698—1783)和布莱廷格尔(Johann Jokob Breitinger,1701—1776)主编的《画家论坛》(Discourse der Malern,1721—1723),还有布罗克斯(Barthold Heinrich Brockes,1680—1747)主编的《爱国者》(Der Patriot,1724—1726)。这些刊物的出现为启蒙运动的兴起奠定了基础。

巴洛克时期本身还常常被分成以奥皮茨为代表的早期巴洛克、以格吕菲乌斯(Andreas Gryphius,1616—1664)为代表的盛期巴洛克和以霍夫曼斯瓦尔道(Christian Hofmann von Hoffmannswaldau,1616—1679)为代表的晚期巴洛克,或是以奥皮茨为代表的广义巴洛克时期和以格吕菲乌斯为代表的狭义巴洛克时期,还有以奥皮茨为代表的前巴洛克时期和以格吕菲乌斯为代表的巴洛克时期。[3]

如果考察17世纪德国之外整个欧洲的状况,就可以发现各个国家使用不同的概念,这是因为各个国家的文学艺术的变迁不是同步的,而且侧重点也各不相同。在意大利,虽然使用巴洛克的概念,但是主要用来指称建筑、绘画、雕塑和音乐,而文学则被称作是矫饰主义;在法国巴洛克在17世纪30年代就为古典主义所取代;在英国,通常不用巴洛克描述这个时期,而是用莎士比亚时期或者英国的文艺复兴时期,真正可看作巴洛克的是西班牙的文学与艺术。[4]

要想概括巴洛克时期的总体特征,归纳出具有普遍性的特点,总会遇到一系列矛盾的现象。“在北德和南德地区、天主教和新教、宫廷的专制主义文化和反宫廷的市民文化、唯国外是从和摆弄德意志特色的倾向之间存在着强烈的风格对立。”[5]这一背景使得这一时期的文学艺术充满了对立和矛盾,一方面是古希腊罗马的形式,另一方面是基督教的内容;一方面是表达的激情四溢,另一方面是规则的严格缜密;一方面描绘田园般的世界,另一方面刻划可怕恐怖的景象;一方面歌颂尘世生活的欲望和享受,另一方面显露面对死亡的恐惧和无助;一方面是谦和恭敬的顺从,另一方面是高傲执着的叛逆;一方面是华丽雕饰,另一方面是素朴淡雅。这一两极化的对立乍一看似乎会带来四分五裂的结果,但是实际上对立的双方相互包容、相互补充,它们被置于一个更大的对立之上,即一方面是现实世界的欢乐和享受,即时时勿忘所谓的及时享乐(Carpe diem),另一方面是彼岸世界的召唤和希望,即在所谓的人固有一死(Memento mori)的基础上寻求终极的拯救,两者之间在巴洛克的视角中其实并不是截然对立,充满感性的现实世界实际上如幻如梦,稍瞬即逝,虚幻的彼岸世界才是真正的救赎和永生之所在。但是这一真幻的虚实变化反过来也促使人们更加力求在有限的瞬间体验现世的追求、欲望、享受和奢华,这一矛盾的组合构成了巴洛克时期的重要概念如幻人生(vanitas),它也是巴洛克时期的绘画反复表现的主题,常用的意象有骷髅头、空酒杯、镜子、钟表、玫瑰和燃尽的蜡烛等,比如巴洛克时期著名画家皮特·克莱茨(Pieter Claesz,1596/1597—1661)的静物写生画《如幻人生》。

静物写生画《如幻人生》(1630)

在这种两面性的特点的基础上,形成了巴洛克文学和艺术形式的自身特点。一方面具有一系列整齐严格的规则体系,藉此塑造一个可触可感的奢华富丽的尘世世界;另一方面运用徽志(Emblem)、譬喻(Allegorie)和隐喻(Metapher)的修辞手法来显示作品的超验性,指向表面现象背后的彼岸世界。因此17世纪的文学艺术是“运用可支配的文字、图像和形式材料,进行具有艺术鉴赏和判断力的、忠实于规则的和合乎体裁的处理”[6]。自18世纪之后,追求天才原创和个体真实成为主流,巴洛克的特点就变得疏远和陌生起来,这也是巴洛克在今天显得隔阂,不太容易被接受的主要原因。

[1] 关于巴洛克的概念由来参见Wilhelm Emrich,Deutsche Literatur der Barockzeit,Königstein/Taunus 1981,第14-15页。最初的葡萄牙语词汇出现了多种拼写方法,艾姆利希在此处拼作baroco,尼方格尔拼作barocco(参见Dirk Niefanger,Barock,Stuttgart u.Weimar 2000,第8页),《杜登词源词典》拼作barroco(参见Duden.Das Herkunftswörterbuch der deutschen Sprache,Mannheim,Wien,Zürich 1989,第64页),此处选择了最后一种拼法。

[2] 关于巴洛克一词的概念史参见Dirk Niefanger,Barock,Stuttgart u.Weimar 2000,第8-10页。

[3] 参见Dirk Niefanger,Barock,第11页。

[4] 关于巴洛克时期的分期参见同上书,第12-14页。

[5] 关于欧洲各国巴洛克时期的状况参见Albrecht Schöne(Hrsg.),Das Zeitalter des Barock.Texte und Zeugnisse,München 1988,第IX页。

[6] Albrecht Schöne(Hrsg.),Das Zeitalter des Barock.Texte und Zeugnisse,第VIII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