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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编
方法论与学术传统的追寻
社会科学方法论的若干问题[1]
如果说人文学科(humanities)是以人类的精神产品为研究对象的话,那么社会科学(social sciences)则是以人类群体及其行为为研究对象的。与哲学、文学、艺术乃至神学等人文学科不同,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等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的客观性质,决定了这一学科可以像自然科学一样成为探求其内在规律性的“科学”。吉登斯曾说,社会学是“现代性”的产儿(Giddens,1988:1),其实,整个社会科学也都是现代性的产儿。自17世纪始欧洲社会的转型即现代性的出现,为现代社会科学的诞生完成了两个最基本的铺垫:其一,正是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型,或现代性的出现,使得西方社会变得前所未有地复杂起来,这种复杂性增强了人们观察或研究社会的兴趣;其二,正是作为转型之标志的近代自然科学的确立,为社会科学树立了看齐的标杆。在近代科学革命的过程中产生的以经验资料的积累和分析为特征的实证主义方法(观察、实验和比较),为人类将自己的群体及自身的行为作为客观分析的对象提供了可能。
尽管社会科学自诞生的那天起,就意图将自己打造成像自然科学那样的“科学”,但事实上人类行为的主观与能动特征始终使其无法彻底摆脱人文主义的纠缠,成为一门纯粹的实证科学。而我们现在将讨论的科学范式、人文主义与科学主义以及价值中立这涉及社会科学方法论的三大问题,更是充分反映出近二百年来社会科学介于人文学科和自然科学之间的尴尬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