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与权力:文学合法性的批判性考察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序 一

朱国华1998年春来南京大学攻读文艺学博士学位。他给我的第一印象是聪慧好学、富有文采,且为人热情、率真。由于此前他已有多年的大学语文教学经验,对中国文学史也比较熟悉,这对于专攻理论的研究生来说是难得的。因此,我本来认为他应该发挥自己的优长,在中国古代文论方面选做一个论题,没料到他却在自己原本并不熟悉的领域新辟了一片天地,选择了一个很抽象的论题,也是一个很西化、很前卫的题目作为自己的博士论文。博士毕业后,他先在复旦大学朱立元教授的名下做了两年博士后研究,然后在华东师范大学任教。期间,他在这一领域继续拓展、生发,成绩斐然。我真为他高兴,也为他庆幸,庆幸他当初选择了一个适合自己和自己所钟爱的学术领域。

国华的博士论文是从黑格尔的艺术终结论引出的。关于这一问题本身,黑格尔并没有详尽的阐发,但却引起后人的过度关注和无数猜想,个中真委一方面在于这一命题蕴藉着黑格尔美学的逻辑必然性,另一方面还在于它对解释当下艺术境况的现实针对性。因此,从当下艺术境况的现实出发,沿着黑格尔的美学逻辑去阐发这一命题,也就成了大多数研究者的路数。国华的可贵之处在于他并没有完全按照这一路数继续前行,而是在这一命题的终点拐了个弯,或者说发现了继续研究这一难题的拐点,将其导向“文学权力”,即“文学合法性”问题的研究,认为文学权力是导致文学变异甚或消亡的重要动因。这种另辟蹊径、敢于持异的精神是值得赞赏的。

文学权力,或者说文学合法性问题,以往并未引起学界的充分注意。只是受到西方学者的启发,近年来国内学界才开始关注这一问题。另一方面,文学和权力的密切关系,或者说权力对于文学的强势影响,既是文学史的普遍现象,又是非常现实、当下“文学人”无法回避的问题。以我最近受聘CSSCI对中国文学的数据分析为例,在2000—2004年间,无论是期刊的影响力,还是机构或区域的影响力,基本上和其经济实力成正比。还有,在现行的学术体制中,由于基金资助和学者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从而大大强化了学术基金影响学术研究的力度,导致此间中国文学研究类基金项目的发文量逐年增长,2004年比2000年增长了7倍。但是,此间中国文学研究全部发文量达到16423篇,而基金论文仅为406篇,还不到总发文量的2.5%,而后者给学者带来的切身利益显然大于前者,二者对于整个中国文学研究的影响力也不可同日而语。另一方面,经济资助是否和论文的质量成正比呢?这恐怕又要另当别论。2000—2004年间,中国文学基金论文被引量合计32篇(36篇次),而此间非基金论文被引量达到1424篇(1981篇次),后者超过前者43.5倍(被引篇次超过54倍);五年间基金论文篇均被引率仅为0.079,而此间非基金论文篇均被引率达到0.124,后者接近前者的1.6倍。这一奇妙的状况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反思,反思包括经济在内的各种权力对于文学的重要影响。

当然,经济对于文学的影响只是文学权力研究的一个方面,尽管在某种条件下可能产生决定性影响。其他诸如政治权力、文化资本、传播方式和话语交往等,都可能对文学产生重大影响,从而构成纵横交错的、复杂奇特的“文学权力网”。这就是国华的《文学与权力》的难能可贵之处,他在当下中国文学的痛楚处猛插一刀,深深刺痛了学界刚开始觉醒但是还没有来得及认真和系统思考的症结。特别是在后现代语境中,“作品”已不是文学的全部,有时也很难说是文学的轴心,阿布拉姆斯所精心描画的文学坐标系并不能用来解释所有的文学现象,作品及其各种权力因素之间的“互文”关系正对文学发生越来越大的影响。尽管国华没能在他的论文中触及文学权力的全部问题,但至少真切而响亮地发现和提出了这一问题。但愿他能继续丰富和完善关于这一问题的思考,按照自己的路数继续前行。

顺便说一句:我从不允许我的学生为我写书评;同理,我也不赞同为自己的学生摇旗呐喊。在世风和学风江河日下的今天,恪守这一信条尤其重要。以上文字只是信笔写来,权为序。

赵宪章
2006年春于南京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