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几点说明
1. 教师专业素质的研究是制定教师专业标准的基础
教师专业标准是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和行为准则。每个时代、每个国家都要根据其时代、社会的要求制定出科学的教师标准作为培养和考核教师的依据。而教师专业标准的制定又有赖于对教师专业素质的了解,不了解教师专业素质的层次结构、内容和要求就无法制定教师的专业标准,因此可以说,教师专业素质要求的制定是制定教师专业标准的基础。
2. 本项研究的两个阶段
本项研究始于2006年9月,完成于2011年6月,历时近5年。这一过程分为两个大的阶段:2006年9月—2009年4月为第一阶段,此阶段的课题任务是来自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建设教师教育高地”中的一个子项目。由陶本一教授和他的3名博士生完成,历时3年半。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调查分析我国东部地区,即经济发达地区教师素质的现状,在此基础上,着手进行教师标准的研究。这一阶段所调查的地区是渤海湾地区、长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尽管在某些方面,也还存在诸多问题,但就整体而言,其调查质量处在全国同类研究的前列。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东部发达地区的教育标准代表着中西部地区发展的方向。在该阶段课题组组织了由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的十余名博士生组成的3个调查组,分赴除京、津、沪外的3个地区(渤海湾——沈阳、大连;长江三角洲——南京、苏州、南通、杭州、嘉兴;珠江三角洲——东莞、厦门等)共计十余个城市进行调查,历时一个多月,收集了大量的数据及丰富的样本,进行了初步的整理和分析。在这基础上我们召开了专家组会议,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2009年5月—2011年夏为第二阶段。在进一步完成原有研究计划的同时,同步进行由教育部师范司委托我校开展《我国教师专业素质研究》课题任务,课题组修改研究计划,在原有研究基础上进行了我国中西部地区教师素质现状的调查。课题组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9年、2010年)中地区经济、教育发展程度的数据进行分析,选择中西部地区若干个省,如人口大省河南、四川;经济欠发达地区,如贵州等。
将这两个阶段的成果结合起来,加以综合归整分析和研究,由此可以显现出我国教师专业素质的整体情况,这对于研究教师教育等各方面的问题奠定了一个比较清晰、扎实的事实基础。
3. 本项研究仍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本项研究仍然有着不少缺陷,第一,调查取样还不够广泛,中部、东部、西部取样不够对称,取样的比重仍然偏向东部地区。第二,虽然因取得教育机构主管单位支持,进而取得广大教师的支持,使他们能真心诚意地参与课题组的工作,以取得大量真实的数据,但还有不少工作需要做。第三,有些教师样本的采集比较困难,如幼儿教育的教师,各地教育机构对他们注意较少,因而采集的样本也比较少,有些地区甚至是空白,无法形成报告。
任何研究都有一个不断改进的过程,具有开放性,本项研究也是如此,尤其是由于存在上述缺陷,因此本项研究仍然有待于完善。我们将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继续开展研究,以试图对我国教师专业标准的制定与完善、对我国教师专业素质的提升起到较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