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转型之路:来自民间社会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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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记

●1992年,淮河水污染事件导致百万民众饮水告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兴建长江三峡工程的决议》。

●1993年,国务院颁布《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开始采用取水许可制度管理水资源。

●1994年,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工程开工;黄河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开工。

●1997年,《防洪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1998年,长江、嫩江、松花江发生特大洪水。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颁布施行。

●2007年,太湖由于蓝藻爆发引发大面积水污染;国家环保总局对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水污染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相关地区实行“流域限批”。

●2008年,全国人大通过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强调确保饮用水安全,确立对重点水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的制度,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制度。

●2010年,福建汀江受紫金矿业影响发生严重污染事件;松花江受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爆炸事故影响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

●2012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